第28章 兽名吞天
回头看了一眼睡眼朦胧的荒兽,李顿心头的担忧立刻烟消云散。
说起来也奇怪,他好像对荒兽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亲近感,看着眼前这个相貌清奇的小家伙,李顿甚至想到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狗。怎么说呢?如果是别人家的狗,就算是个头再小,再温顺,在对方警惕的眼神下,也会有戒心。可如果是自己从小喂大的狗,就算是个头再大,再凶猛,自己也不会有任何的戒心。而荒兽给李顿的感觉就是后一种,认识才一天,可好像已经联系起来了某种信任的纽带,轻易不会破裂。
好吧,这个秘密说什么也不能让巫总管知道,把荒兽当成狗来看待,也就是李顿能这么想了。这可是对荒兽的大不敬,像巫总管这么死板的人,要是知道李顿的真实想法,不啻于天塌地陷一样绝望。
“叔,你放心,以后不会了。”
讲道理说不通的情况下,认错是最好的办法了。除非是吵架,这项技能对李顿来说非常薄弱,在后世,他甚至没有勇气骂街……
好吧,这并不是值得炫耀技能,没有更好。
巫总管适当地原谅了李顿的一时冒犯荒兽的错误举动,当然他也很关心荒兽大人在蛮牛部落的生活是否如意,谨慎地询问道:“首领,你觉得荒兽大人是否满意蛮牛部落的供养?”
供养?
听这话李顿的心头就没来由地来气,你们还真的把荒兽当成祖宗一样来看待了。再说了,李顿也看不出来荒兽的奇特之处,昨天临睡之前他就仔细研究过荒兽,好吧,他只是仔细地查看了一下外表,然后得到的结果是——
鳞片是真的——拔不下来。
尾巴也是真的——不是粘上去的。
脑袋也是真的——这个假不了
……
总之,特异功能没有再发现,而李顿可以确定的是荒兽是活生生的生物,至于是否是变异的种类,他不得而知。
一把抓住荒兽的后脖子,他完全是抓小狗一样的抓法,荒兽也不恼,昨天他就这么抓过。可巫总管差点吓地心脏都炸开,尖叫道:“李顿——”
“怎么了?”
“你……能不能给予荒兽大人足够的尊敬?”
巫总管捂着胸口,脸色苍白,好在部落其他成员都被各自的小组头领带走了,捕鱼的捕鱼,挖芋头的挖芋头,还有去采集野果的也出发了,留在营地的人就寥寥几人。而看到李顿冒失地对待荒兽的样子的人也就巫总管一个。
李顿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对巫总管说到:“其他方式不太好抓,再说了,它也挺习惯的,你看都不动弹。”
巫总管脸色苍白地,脚步悬浮地,打着晃离开了山洞。他甚至觉得自己要是再和李顿在一起,看着李顿对荒兽大人的不敬,李顿这个首领可能会没事,可他这个卸任的巫师可能会受到巫神大人的召唤。
“呵呵!”
“祸祸!”李顿很严肃地说:“你的读音不标准,跟我学……祸祸!”
“呵呵!”
李顿放弃了继续教授荒兽语言的打算:“又是一个好天气,该出去走动一下了。”
荒兽不明所以地看着巫总管的背影,感觉这家伙要发病。李顿低头看了一眼仿佛毫无威胁的萌宠,从床台上跳下来,快步冲向了山洞外。新鲜的空气,仿佛洗涤了一晚上沉淀在身体内的浊
物,简单做了几个伸展运动,李顿感觉整个人都精神奕奕起来,低头端详了一会儿蹲在他脚边的荒兽,爽朗道:“既然你有一张大嘴,还有一副好胃口,那么以后就叫你吞天兽,怎么样?”
荒兽迷糊地抬头看着李顿,随后竟然点了点头,仿佛认可了李顿给起的名字。
反倒是李顿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家伙,竟然能听懂人话?还是根本就没有听懂,只不过是假装很懂很在行的样子?”
一人一兽对答着,实际上,就李顿一个人说话,而荒兽在听而已,倒也有趣。
“首领。”
仅仅一两天的功夫,李顿在部落中的地位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任何人对他都非常恭敬,甚至连巫总管有时候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神。仿佛这样做,是亵渎似的。路过李顿的是雷虎,是雷巨的弟弟。身材相比雷巨来说,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过作为一个战士,他还是非常强壮的。
“你怎么回来了?”李顿好奇地问道,蛮荒的人很实在,就算是再油滑的人,干活的时候也不会偷懒。更不要说中途偷偷回到营地旷工了。
雷虎羡慕地看了一眼荒兽,随后眼神立刻躲开,就像是一个懵懂少年,第一次被老司机带着去打野……那种紧张惶恐的表情难以掩饰。耷拉着脑袋道:“巫总管让我来拿刚做好的鱼笼,岩石准备在河湾附近多下几个鱼笼,到时候渔获就能更多一些。”
李顿不置可否的点点头,他倒是没有涸泽而渔的担心。就蛮牛部落这点人,就是敞开了吃,天天吃,能吃掉多少鱼?
“行了,快点送过去吧!”
李顿挥挥手准备打发走雷虎,却突然又叫住了对方:“对了,雷虎,你知不知道附近有没有特殊的泥巴?”
“特殊的泥巴?”
雷虎眼珠子都快瞪瞎了,泥巴不都是一样的吗?他哪里分得出泥巴的不凡来?
见对方一眼的痴呆相,李顿顿感所托非人,准备找另外的人问一下,可雷虎却嘀咕道:“颜色很漂亮的算不算?”
“算。”李顿惊喜道。
他也分不清泥巴到底什么样的好,李顿原本是准备在营地周围寻找一些可以用来制陶的泥巴。当然,他对于制陶是很陌生的,唯一的一点信息来源还是源于一次旅行,他看到了原生态的制陶工艺。
很简单,也很粗狂。当然也很适合蛮荒世界。
李顿再也无法忍受,吃饭的时候,竟然连碗筷都凑不齐的尴尬场面。筷子倒简单,可是碗呢?
更何况,他吃烤肉也吃腻了,再好吃的东西,也受不住一天三顿重复地折腾。他需要换一些花样。
可雷虎不认为泥巴有什么特别的,在漂亮的泥巴,还是泥巴,再说了,他所说的泥巴不过是拥有和周围不太一样的颜色,仅此而已:“首领,好看的泥巴要翻过对面那座山,在向阳光的山坡上的斜坡上,如果从山下绕过去的话,半天时间就能到了。”
“半天?”李顿有点迟疑,这个距离好像太远了:“有没有更近一点的?”
“没有。”雷虎想了想,失望地摇了摇头。好奇道:“首领,我能问一下,你要特殊的泥巴有什么用?”
“哦,准备做几件陶器,部落的陶器太破旧了,都需要更换了。”李顿理所当然地解释道。可这样的话,却让雷虎双眼放光,紧张而又期待地开口道:“首领……那个,你能在做陶器的时候,给我做一个碗吗?”
“碗?”李顿不解。
雷虎急忙道:“小一点也可以,就这么大……”手中不停地比划着碗的大小,还一个劲地解释道:“以前大首领就有一个碗,他离开部落的时候把那个碗带走了……”
这话就算是真的,可听在李顿的耳中却有一种莫名的凄凉感。
蛮牛部落的前任首领,离开部落的时候什么都不带,只带走了一个碗……可能还会在路上捡根齐肩高的棍子,见人就装可怜:“老板把个钱吧!”
“滚,我比你还穷。”
……
说好的寻根之旅,怎么变成了出门逃荒要饭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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