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七零农村鬼事 > 第120章(第一更)

第120章(第一更)


  因为那个新房子里没有床,所以就算是带了被子和棉花套也没地方睡。

  王忠军和妻子跟着大哥一家在樊城的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又是一天跑来跑去的买家具、运送家具。

  这次是打算在这里住上个几十年的,所以买的家具也没买旧的或者是差的。

  等到下午4点,王忠军带着老婆董秀秀赶汽车回宜城。

  王忠国当然是想留弟弟在这里过一夜的。

  小弟帮他帮着忙前忙后的搬东西、搬家具的,都没能好好的吃顿饭。现在就又要回宜城.

  但是明天弟弟上班的时间了,现在不走,明天弟弟上班肯定来不及。

  所以他把弟弟、弟妹送到车站,他买好了车票看着他们离开,回了宜城。

  现在老家只剩下了王忠军一家、二位老人和因为没有升学考还在最后努力冲刺中的王雅梅。

  王雅梅在知道她能去樊城这个大城市生活、上学后,那学习的热情直线上升。

  而且她现在离考试还不到一个月了,一个星期最多只能回来一天,最后的半个月甚至都没有放假。他们这些初三的学生都抓在学校做最后的复习。

  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可以帮她的,只能是给她多多的钱,然后隔一天让王忠军带些家里做的好菜给王雅梅补补。

  可还没等王雅梅考完试呢。王伶韵的大姑姑哭着回来了。

  大姑王文兰性子是个大气的人,不喜跟人计较,所以跟熟悉人的关系都不错.

  王伶韵出生这么长的时间从来没有看过大姑笑脸以外的表情。

  奶奶一看自己大女儿竟然哭着回来了,自然是赶紧上前安慰、询问。

  等过了一会儿后,王文兰难过的心情终于在自己亲妈的安慰下好点,停止了哭泣。

  说了这次她难过的原因。

  原来事情是因为大姑的婆家分家的事。

  要说分家吧,其实大部分结婚后的儿女都想父母能早点分家,自己过自己的小日子。

  当然好吃懒做,只想靠别人养的除外。

  大姑当初听到能分家自然也是在心里开心的很。但是那分家的结果让她很不开心。

  大姑的老公在婆家排第二,这也是当初老爷子故意安排的。除了姑父李建国的性子不错,八字和大姑也合以外。

  老爷子是想着大姑父不是老大,通常父母分家后想让谁家养老的选择,不是老大,就是老幺,很少有人会选老二的。

  这样大姑婆家分家以后,没有公婆跟着她家一起,那她日子过的也舒心一些。

  可是现在问题就是出在这里。这公婆吧,当然看重大儿子,也是跟着大儿子一起生活.

  所以家里的财产分给大儿子是占大头的。

  心疼小儿子,所以剩下的小头里面小儿子家又占了多一些。

  最后分给王文兰老公的只有二亩的旱地,和她们住的二间房子。

  你别说二亩的旱地就很多,现在的农产品价格低的很.

  二亩旱地所有的收益,在交了提成,估计也就只够一年买油盐的钱。

  菜园子倒是按人头分了,二亩旱田的这些钱买了油盐,那粮食怎么办?不可能人光吃菜不吃饭了吧。

  大姑和大姑父当然是不同意,先是和公婆理论,但是公婆就一句话,二儿媳娘家不是有钱吗?还在乎这点的田地?

  王文兰气哭了,自己娘家再有钱,可是自己都嫁出来了。还能再跑去问娘家爹娘要钱补贴自己?

  这如果传出去了,不说自己亲兄弟高不高兴对她有没有意见了。

  别人听到了,你让她怎么出门去见人。

  而且她当初嫁过来时,带的那些个嫁妆,比同村的那些媳妇们要多上几十倍。

  当年的女子嫁人,差不多都是一身新衣服就过来了。

  有的甚至连件新衣服都没有,光穿着旧衣服里面比较好点的衣服就嫁人。

  好点的就是新衣服、新被子

  她结婚比较早点,在六十年代初期她就嫁过来丈夫家了。当时还没那十年浩劫,没人会抓着你结婚怎样。

  当初的她不说是全套新衣服、被子、她娘家甚至送了新衣柜、新床,那个衣柜还是个双开门的。

  她爹娘还给了她五百块的压箱钱,但她爹让她别说出去。

  她爹说给金银首饰那太显眼,一个农村的,能戴着那东西去田里干活?

  给什么不如给钱实在,这事她只跟她丈夫说了,别人都没说。

  那个时候不说婆家这个村子,就算是王家村嫁女儿都没有人这么大方的。

  她们这边种的树少,也没什么好木头,只能是去离这五、六十里的山里买木头。

  哪个人不晓得,想弄个好点的家具要花多少钱,当初的婆家在外人面前也很是有面子。

  这么多年,她也没仗着自己娘家好,就在婆家不做事、给人脸色吧。

  她也是跟着所有的农村儿媳一样,努力干活,跟丈夫挣的钱都全部上交。

  家里没吃的时候,还拿出自己的嫁妆钱,让丈夫偷偷去黑市买了粮食拿回婆家,让全家人能填饱肚子。

  可是现在这事竟然是公婆觉得她有钱不用给她家分田地的原因了。

  以前看着公婆对自己虽然没个笑脸,但也没有给她气受什么的。没想到尽把坏心思留到了现在。

  底下的二个妹妹、一个弟弟都结婚了,不需要她家做牛做马的挣钱了。

  就一句家里没钱,几个弟弟、妹妹结婚都花光了。然后二亩的旱地把她们一家给打发了。

  哪有这么好的事,她们跟公婆争辩没有结果。只能是找到了村子来帮忙游说。

  可是这事吧,属于家事的一种。所谓的清官难判家务事就是这样。

  以现在七、八十年代的农村来说。家里的一切都是父母的。

  分家时父母给你什么,那就是什么。如果没有父母哪有你?不给你东西?你自己难不成还要父母去养你?

  当然分家太过偏心的父母不是少数,有的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要点面子的还是再给分的太少的儿子补一些。

  但有些不要个面子的不在乎。

  你说你的,我又不少块肉。名声算什么,儿子、女儿都结婚了。

  也不怕名声不好听。过个几年谁还记得这事?

  现在大姑婆家大哥的儿女适龄的都结婚了,年龄小的还得过几年。就她二个儿子也快到了结婚年龄。

  大儿子也都已经18岁了。小儿子现在16岁。分家又没给一分钱。

  这快二十年的时间了,当然爹娘给的500块花的也没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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