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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吴钩 (一 下)


  第二章  吴钩  (一  下)

  白天的战斗中所受的几处轻伤有点儿疼,但不算什么**烦。类似这样的伤口旭子曾经受过多次了,早就习以为常。他现在担忧的是阳武方面,如果猜测没错的话,在大伙与瓦岗军厮杀的同时,阳武方向肯定出现了另一伙山贼。而那个带队的头领十有**是徐茂功,曾经与他同生共死的好朋友。

  “有万余弟兄和秦将军在呢,张大人应该没事儿!”看到自家主将忧心忡忡,周醒笑着靠上前安慰。

  “徐茂功用兵能力远在李密之上!”李旭叹了口气,幽幽地回答。

  没有徐茂功的瓦岗军,无论战斗力和应变能力都比先前差了不止一筹。旭子不知道自己是该为此庆幸,还是为此难过。上苍垂怜,没让他与徐茂功拔出刀来面对面一决生死,但上苍却安排了徐茂功去对付张须陀,对旭子而言,敌我双方无论谁出现意外,都是最大的悲哀。

  “所以他不会像李密这样,总喜欢冒一些没有把握的风险!”周醒的见解向来很独到,这次几乎是一语中地。李密的指挥风格就像赌博,大胜与大败仅在毫厘之间。徐茂功用兵却谨慎周详,没有把握将对手一击致命时,他绝不会轻易露出牙齿。

  “你说得没错,徐茂功用兵素来稳健!”旭子松了口气,眉毛却又轻轻地皱成了一团,“你对李密和徐茂功二人观察得很仔细,以前听说过他们么?”

  “跟着将军您这么久了,总得有些长进吧!”周醒楞了楞,旋即露出一张憨厚的笑脸,回答。

  “贫嘴!你替我在城墙上站一夜,我下去伸个懒腰!”李旭笑着捶了自己的亲兵队正一拳,骂道。说罢,转身走向了城墙边的马道。

  马道已经年久失修,不断有衰草从残砖之间生出来,试图绊人个跟头。亲兵们跑上前打起灯笼,以免李旭走在上面摔倒,但旭子的步履却比他们想象中稳健得多,几乎凭着直觉绕开了每一个坑,径直向下走去。

  回临时官邸的这段道路,旭子走得很轻松。周醒的提示无比正确,以徐茂功的谨慎,如果目的只为了阻挡援军的话,他不会轻易和张须陀硬撼。当运河边的战斗已经结束的消息过去后,瓦岗军便会迅速撤走。而张须陀也不会轻易追杀,双方主帅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把麾下弟兄们的命看得非常重。

  更让他倍感轻松的是刚才拳头砸在周醒身上那一瞬间传回来的感觉。他捶到了一块块硬梆梆的肌肉,只有全身戒备的人才会出现类似反应。“把大伙行踪透漏给瓦岗的人不是二丫!”旭子咧了咧嘴,让火光照亮自己年青的脸。

  今晚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记忆中被出卖却毫无知觉的恶梦已经去远。他微笑着打马走过寂静的街道,走过荡漾着星光的水洼,来到自己的临时住所前,却发现罗士信等人全都没睡,正笑吟吟地于灯下等着自己。

  “有军情?”李旭楞了一下,惊问。

  “有一个人半夜来找你,说是你的老朋友!”罗士信迎上前,满脸幸灾乐祸。打了一场恶仗,又在雨中急行了半个多时辰,此人居然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累。提到‘朋友’两个字,两个眼睛立刻放出光来,仿佛刚刚做梦娶了媳妇开心。

  “朋友?”李旭的眉头警觉地向上跳了跳。他不知道谁会在这个纷乱的时刻冒着生命危险来找自己,也吃不准自己和哪个的交情如此深。

  “可能是个骗子,要么便是细作!”旭子几乎出于本能地推测。李密挨了一顿打,却依旧没死心。还想用那一套天命之说来忽悠自己。“碰到这种招摇撞骗的家伙,打出去便是,兵荒马乱的,怎么会有朋友冒死寻来!”

  “我可不敢打他,此人来头大得很!”罗士信一边命人给李旭取来酒水和霄夜,一边絮絮烦烦地说道。“我让人把他安排到了西跨院,有四个弟兄正在看着他。可辛苦了弟兄们了,打仗都没这么累!”仿佛成心要看笑话般,介绍完了,他亦不告辞,就在李旭对面笑嘻嘻地坐着,等待此间主人的下一步动作。

  “让人把他领进来吧,我看看是哪里来的朋友!”李旭素来拿罗士信这厚脸皮没办法,喝了半碗酒后,吩咐。

  “李将军有令,赶快把贵客给他请来!”罗士信闻言,立刻走到门口大声喊。外边响起了一串乱纷纷的答应声,其中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哄笑。没等旭子将碗中酒抿干净,哄又响了起来,然后是一串湿鞋子冒水的脚步声,紧跟着,门帘被亲卫高高地挑开,一股汗酸味道和铜臭味道同时涌进了屋内。

  刹那间,李旭明白罗士信的笑容为何那样诡异了。来者是地地道道的契丹富豪打扮,六月底热死蚂蚁的天气,他身上却斜斜地捂着半张狗熊皮。黑色得熊皮之下,不知道是黄羊还是骆驼,红褐色的软硬皮子一层层从腰间直缠到膝盖。膝盖之下是双高腰靴子,显然在来路上进了水,每移动一步,都发出刺耳“咕滋”声。

  “尊贵的朋友,契丹大王殿前大梅禄合卜谰奉王妃之命,前来中原答谢你当年的恩情。请尊贵的上座,受我羽林部二十万部众一拜!”来人见到李旭,快速先前走了几步,手扶左胸,深深的躬下腰去。

  周围的笑声更加响亮,即便是严正如李旭,也忍不住莞尔。来人打扮太古怪了,简直就像故意在出丑。不知道出于什么习俗,他头顶正前方的毛发全部剔光,躬身时,刚好露出青幽幽的头皮。若是全部头发都剔掉也好,此人偏偏又于后脑勺和左右耳边各留了一条小辫子。每条辫子上又用金丝绑满了猫眼、玛瑙、羊脂、红玉。躬身时,三条辫子来回摇曳,颤颤巍巍,晃得人眼花缭乱。

  “你叫合卜谰?”不知道被来客身上的酸臭味道熏的,还是被珠光宝气给晃得,旭子的眼神有些茫然。记忆中,他对这个名字依稀还有些印象。但此人决不是什么朋友,至于契丹羽林部,更是听都没听说过。

  “李将军仁义慈祥,救我羽林部王妃得脱苦海啊。我羽林部众啊,一千年也不会遗忘……”没等旭子发问,来客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调子婉转悠长,字字句句中仿佛都包含着深深的情义。

  罗士信等人都捂住了鼻子和嘴巴,显然,他们已经观赏过了来客的歌舞。之所以坚持着再次欣赏一遍,不过是要看李旭到底如何应对。

  “李将军不爱美色,对王妃丝毫未犯。李将军不贪财宝,将所有家产都交给了王妃。草原上一年又一年啊,母羊生下了小羊,母马生下了小马。一百串铜钱变成了千串万串,王妃翘首以盼,李将军却不见踪影…….”来客不顾众人的感受,继续吟哦。只是如此深情的调子被这浑身散发着酸臭味道的男人唱起来,实在有令人身上起鸡皮疙瘩。

  笑容一点点在旭子脸上凝固,来人不是骗子,他唱得全是事实。是旭子不愿想起来,又无法忘记的过往。

  当年在离开苏啜部前,他将所有财产交给了阿芸打理,并且让苏啜西尔亲口承认了阿芸的自由。来人是阿芸的属下,是来报恩的,同时亦将多年前的往事重新塞回他的记忆。

  “行了,你别唱了!阿芸现在在哪里,她怎么又成了王妃!”旭子突然摆了摆手,改用突厥语说道。

  长歌瞬间停顿了下来,除了来客外,所有看热闹的人都瞪大了眼睛。他们不清楚李旭说些什么,但能看出那是一种异族的语言,而擅祷善颂的客人也刚好能听得懂。

  “尊贵的客人,您真的还记得苏啜部的阿芸!”来客用流利的契丹语回答,抬起头,露出一双狡猾的眼睛。“当年她蒙您的恩典获得了自由,不久便被族人接走,嫁给了草原东部最大的英雄羽林劐。她为羽林部带去了汉人的店铺,汉人的活物,汉人的种庄稼方法,让我们羽林部由此而繁荣!”  

  “阿芸嫁到了契丹部落?你是合卜谰?骗了我的战马和珠宝的合卜谰,潘占阳!”旭子全然想起来了,冲上前,用力抓住对方的脖领子,用汉语大叫。

  是潘占阳,当年与大眼和自己一道放火烧了突厥营地的潘占阳。刹那间,仿佛岁月倒流,旭子心底百味交杂。

  当年大眼和他在潘占阳的帮助下一把火烧了阿史那却禺的营地,逃出来后,潘占阳不愿与两个罪魁祸首同行,骗了两匹马和一部分盘缠东去。这个人甚为机灵,肯定从蛛丝马迹中推测出索头奚部某个重要人物流落于苏啜。而契丹和奚人号称同族,从潘占阳口中得知阿芸的下落,定然会派人去迎。

  接下来的发展可想而知。苏啜部的阿芸做了契丹人的王妃,潘占阳刚好凭着一段离奇的经历得到王妃的青睐。这小子一肚子花花心肠,有在契丹王帐下混个高位不太难。而旭子留在苏啜部的那个小杂货店,想必也被恢复了自由身的阿芸搬迁到了羽林部。所以出塞的行商们于苏啜部之外又多了一个销货点,羽林部也随着和中原人的交流慢慢走向繁荣……

  李旭的手臂在颤抖,说话的声音也在颤抖。“阿芸去了契丹,张季和王可望呢,他们在哪?”已经很久没有塞外的消息了,他以为自己将这段经历全部遗忘。可今天才发现,那些记忆居然如此新鲜,仿佛一切就发生在昨日。

  他很想问一问陶阔脱丝,却强忍着将这个名字压在了心头。五年多了,陶阔脱丝早就嫁了吧,不知道她的笑容,是否依然如当日般灿烂?

  这个人居然骗过李将军的战马?看热闹的将士们本能地将手伸向了腰刀,然而,他们从旭子的表情上却没看得半点恼怒。相反,此刻洋溢于李将军满脸的,不仅是他乡遇故交的兴奋,还有,还有许许多多难以掩饰的遗憾。

    “李将军,李将军您手下留情。合卜谰,不,潘占阳快被你勒死了!”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客人穿着粗气,断断续续地抗议。

  “死了活该,谁叫你骗我的战马和珠宝!”李旭笑着啐了一句,用力把潘占阳掼到了胡凳上。

  “长生天作证,我当年只是借,没想着不还。您现在是我们羽林部除了大汗之外最富有的人,名下有一千匹骏马、三大群羊,还有四百多匹骆驼。王可望和张季还在苏啜部,经营着您名下另一处财产,除了店铺外,也有几百匹马,上千头羊。王妃说只要找到你,她随时派人把两个部中的财货搬到一起,给你送到中原来!所以,那两匹马,几块破石头,想必你也不会再找我讨还了!”潘占阳坐正身子,嬉皮笑脸地回答。

  “呸,你今天连本带利一定得还清楚,否则,休想走出我的帅帐!”李旭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喝道。

  “那可不行,我为了找你,已经走遍了半个中原!光靴子都磨碎了好几双!”潘占阳捂住腰间的牛皮荷包,大声抗议。

  “恭喜李将军发财!我等暂且回避,不打扰将军和人对帐!”罗士信笑着向周围同伴使了个眼色,带领大伙告退。自从旭子来到齐郡,很少有人见他笑得像今晚这般开心过。这种快乐的情绪也感染了许多人,大伙脚步都变得轻松,头上的星光也分为明媚。

  “李将军居然会说契丹语!”走了几步后,一名侍卫敬佩地说道。

  “那是突厥话,李将军当年曾奉命去突厥买马,当然能说几句突厥话!”罗士信大声回答,心里由衷地为自己的同伴而自豪。“据说当年他只有十四岁,几千里路一个人走下来,毫发无伤!”

  他又想起了自己十四岁的时候,胆大包天地闯入张须陀面前,报名杀贼。“当初,仲坚和我一个年龄!”罗士信心里默默地想着往事,不觉笑容满脸。

  酒徒  注1:昨天网站维护,因此无法上传章节。今天如果网络稳定的话,会尽量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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