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初试偶遇
邺城成为了东汉新的都城,趁着这次文人大考的机会,各地世族名家纷纷会聚到这座都城。让邺都这座繁华的大都市完成了最后的脱变,真正成为东汉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
世家大族来到邺都后,纷纷购置房产,一来为自己家族的学子提供安静的备考环境,二来也作为自己家族在新都城的地点。作为世家大族来说,若是在都城没有产业,还称什么大族!
于是,这些有钱的大族定居邺都,一定程度上繁荣了邺都的经济。最显著的一点就是,邺都房地产价格几何数增长,番了几十倍。由于秦峰治下官府吏治清明,世家大族无法与官府勾结,强卖强买百姓的产业。于是乎,大汉的百姓,第一次狠狠宰了世家大族一刀。从脸色苍白的世家大族手中接过钱物后,歌颂着丞相的功德,扬长而去。
有了众多世家大族加入到邺都,邺都的商业开始了又一次的大发展。
秦峰没想到召开一次文举大会,还能带来这么多的好处,他偷乐的同时,为了表明自己对这次天下第一文举大会的重视,就将自己丞相府拿了出来作为会试的会场,邻近街区的大宅并在一起,作为初试的会场。
并请出自己的老丈人蔡邕老爷子,作为此次大会的主考。蔡邕乃是东汉时期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亲手书写六经,工匠刻成石碑立于太学之上,因此可为是天下士子之师。他作为主考。众望所归。
令秦峰没想到的是,孔融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原来他被刘备迫害失去北海后,大病了一场,在山林隐居了很长时间后,得知秦峰迎帝与邺都,就急匆匆赶来了。
孔融是孔子的子孙,秦峰可不敢怠慢,马上就封为太中大夫,出任这次文举大会的副主考。
作为朝廷的大考。不能没有朝廷重臣参与,于是秦峰亲自作为总考官,参与到文举大会之中。
自此有大贤之人出山,又有当朝宰相列席,只要考中,可就是丞相大人的门生了。文举大会的份量,顿时再升几个台阶。前来考试的学子。一个个兴奋异常,就在邺城各处寻找房屋临阵再磨枪。
与这些文人学子一起来到邺都的,还有诸侯的使者密探,他们怀揣着金银等待挖墙脚的机会。然而万人实在太多,他们暂时无法分辨好坏,也无法同时拉拢这么多人。于是全都隐藏了起来,等待机会。
一时间邺都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当然,其中也有寒门士子,一路远来。已经耗尽了钱粮。秦峰得知后,立刻就安置了他们。管吃管住,若是考不中也给路费回家。寒门士子们感激涕零,令秦峰在天下文人中人望暴涨。
第一场初试为六经,从六经中挑选出百道选段,让考生填空,以便检验他们是否饱读诗书。
第二场会试为墨义,就是从六经中挑选出节段,让考生解释其中的含义,谁解答的最为透彻,自然谁晋级。
第三场殿试为策论,议论当前政治问题、向朝廷献策。谁出的主意好,最实用,自然谁为魁首。
初试取千人进入会试,会试取百人进入殿试。
……
在万众瞩目中,天下第一文举大会的初试开始。
秦峰作为总考官,只需殿试出面即可,然而他心中火热,即兴要去现场看看,若是能够发现牛人两三头就再好不过了。
然而当他出门的时候遇到了困难,原来邺都几十万人皆在关注这场盛会。虽然考试的会场街区戒严,但是临近街道上过年集会一般热闹。若是秦峰大摇大摆过去去另一条街巡视会场,势必要清场途径的街区。
他是后世来人,要发扬后世大领导们不扰民的出行方式。
于是,秦峰就此乔装改扮一番,微服出巡。
他很快就来到了戒严的考场街区,街道两旁的宅院都被改造成考场,士兵警戒,考官监场。
秦峰巡视了几个考场,顿时索然无趣。原来万人的考生规模实在太大,他一个人又怎能看的过来。另外他突然明悟的发现,自己虽然知道牛人们的名字,但是不知牛人们的长相。
就算是有诸葛亮这样的大才在面前,他也是认不出来的。于是乎,秦峰就此离开,他是后世来人,牛人模样不知道,名字门清的很。只需初试结束,人员经筛选大减后,取来花名册一观即可。
于是秦峰就嘱咐蔡邕,孔融等人好生监考,若是作弊马上取消考试资格,严重者送去邺都官府法办。
秦峰乔装打扮,虎卫散开在四周相随,重新混入临近街道的人群当中,因样貌改变,无人发现。
熙熙攘攘的街道,两侧是经营各类商品的商贩,热闹程度后世大型的庙会,也无法相比。人们脸上洋溢着笑容,充满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时不时的,一起谈笑的人们,就会道出丞相爱民,吏治清明,吾等才会有这样的好生活。有些文采的忍不住高呼,如今邺城之繁荣太平,前朝文景之治也不过如此。
所以,秦峰的脸上同样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这些皆是他的子民。秦峰这个后世的穷小子,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有这样的成就。他不禁暗道:“穿越,真是一件老幸福的事情了。”同时他有暗暗后怕,“幸亏是穿越到了一千八百年前,若是穿越到一千八百年后,自己一定会成为科学家玻璃房中的试验品了。”
就这样,邺都的百姓,在这混乱的年代里,享受到了和平年代富裕的幸福生活。秦峰同样也享受到了,作为一名上位者。治下繁荣太平的成就感。
可是,总归是有搅局的。
“快看啊。有罗刹女!”
“罗刹女,什么是罗刹女!”
“笨蛋,就是长相特别奇怪的女人,老凶残了,黄头发,蓝眼睛,跟鬼一般。”
“走,快去看看!”
前方的人群一阵骚动。议论纷纷中,向一个地方涌了过去。
由于百姓实在太多,秦峰不免被裹挟在其中,随着人流涌动。他同时在心里琢磨,黄头发蓝眼睛?外国人!
他后世在京学习的时候,每天都见外国人。可来到东汉十年了,一次都没见到。都快将外国人的模样忘记了。于是,兴趣大起,疾步随着人流过去了。
虎卫在军官张平的率领下,急忙过去暗中保护。
“看,就是那个女孩子!”
“哇呀呀,果然相貌奇特。真是丑陋!”人们围成一圈,因为人多也不怕,就地议论纷纷。
秦峰在虎卫的帮助下,马上挤到了前头。探头一看,可了不得了。什么相貌奇特,丑陋无比。分明就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小萝莉,因年幼没有盘头,宛若芭比娃娃一般可爱。
原来古代百姓思想意识守旧,古有的女子相貌根深蒂固。猛一下见到金发碧眼的,便认为是骨骼清奇,长相怪异而丑陋。
然而后世来的秦峰,当初有一个心愿,就是与一位金发女郎,来一次浪漫的邂逅,可惜当初没人看得上他这个穷小子。“哈,这要是长大了,一定是一位魔鬼身材的金发女郎!”
鬼使神差中,秦峰嘀咕着,就走了过去。
虽说看年纪只有十岁,然而多少也是一次邂逅。何况还是一千八百年前的邂逅,何况再过几年……。
此刻,这个一头灿烂金发的女孩子,蹲在地上,双臂圈在膝盖前,脸庞埋在臂圈内哭泣。偶尔抬头,芭比娃娃一般的俏脸带泪。见四周都是陌生人,对自己指指点点,就害怕中重新埋首大哭。
“真是怪异!”
“是啊是啊,天下竟然有长成这样的女子,这要是长大成人了,指不定会是怎样一个吓人的模样。”人们议论着。
“呸!”秦峰腹诽,心说你们懂个什么,这般标致的小妹妹长成金发美女,后世一出现,指不定多少男人为一亲芳泽,彼此结下血海深仇,兄弟反目,父子动刀!
他对古人的审美观念不敢恭维,走过去蹲下身子,柔声道:“小妹妹,有何事烦恼,不妨对我说说。”
围观的人们见有人竟然敢接近,大惊失色下,不约而同的收声。一时间场面平静下来,沙丁鱼一般集群惊诧,观望后续发展。
芭比小萝莉抬起头来,就见秦峰关切的目光。她突然就张开小嘴露出虎牙,做了个鬼脸。往日里她害怕别人接近的时候,就会如此。那时候人们见她怪异的长相,就会惊慌离开。
可是这一次,面前的这个大男人竟然毫不畏惧,始终关切看着她。芭比小萝莉因此感受到了他的真诚,一抹眼泪,说道:“你不怕我!”
秦峰心说再过几年,一准让你怕我。就此笑道:“这般可爱的小女生,我为何要害怕呢?”
小女孩闻言脸一红,心中竟然升起一丝温暖。因为除了父亲外,从来没有任何人说过她可爱。她从记事起,就从来没有得到过家人以外人们的认可。小伙伴们都将她当怪物一般敬而远之,只有家中来往亲朋里一个叫孔明的小男孩,愿意跟她一起玩耍。
然而孔明只是一个小男孩而已,又怎能及得上得到大人的认同。
小女孩一时间想到了很多,她感受到了秦峰的“真诚的关怀”。她一个十岁的小萝莉,被如此多的人围观,心中早就惊恐害怕。于是,芭比小萝莉将秦峰当成了唯一的依靠。就此一肚子委屈大发,竟然扑到秦峰怀里大哭起来。
“大哥哥,他们都是坏人,坏银……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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