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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同窗相会布衣谈平叛 两军对垒叛军换方向(一)


  “自幼常思志传承,长大仗剑意纵横。

  风云突起烟尘到,征伐胡逆舍死生。”

  方岚吟咏诗句,骑着枣红马,从容的在华清宫通往长安的上大道上缓缓而行。一路寻思,‘皇上已经见到了,得到口头谕旨,此行的任务完成的还不错。快些赶回前线,向程将军传达圣上的口谕。此后只有留在云中城,与叛军血战。就是将性命丢在云中城,也算是为国出力,不枉此生了。’

  进入长安城的时候已经日落,他本想去拜见师叔孙飞,但想到要急于返回云中,怕耽误了行程,随便找家客店住了一晚。

  次日起来,准备出行,店小二说道:“公子象是读书人,国子监离此不远,何不去看看?”方岚对国子监念念不忘,听了这话,脚就迈不动了。对小二说道:“你想我多住一些时间,好多赚些房钱,在这里骗我。”

  “公子不去就算了,何必说我骗你,出门向东拐三十丈就是,我们做生意的最讲诚实,老板说宁可不赚钱,也要有好的声誉。”店小二帮着收拾行李。“慢来。”方岚制止小二说道:“你猜的不错,我的确向往国子监,现在进了京城,便去那里看看。”

  三十丈的距离很近,转眼就到。方岚在门外站着,观看这国家的最高学府,远远的看到一人走来,甚是面熟,很象是儿时的学友胡大来。但事隔六七年,面相虽然有些象,身材长高了很多,世上相象之人甚多,那有这样巧的事?但他还是希望这人就是胡大来。试探着喊了一声:“胡大来﹗”想不到这三个字的语音挺管用,那人不停的张望。

  方岚又试探着喊了一声:“胡大来,是我在喊你,徐家学堂的方岚。”那人真是胡大来,世间的事有时就是巧,胡大来到国子监已经六七年了,他们还会在这里碰面,真是奇事。

  在京城见到家乡故人,胡大来说不出的高兴。他照方岚的肩膀打了一拳,笑着说道:“你小子出息了,长得英俊潇洒,看你这穿戴,有点象王公贵族的花花公子了。混得不错啊,走,我们去京城最豪华的谪仙酒楼,其它地方配不上你这身行头。”方岚要回云中,不愿穿官服,穿便装随便得多,因此穿着随身的衣服,这样在京城中行走自由。他本身是个大块头,长相不俗,加上穿着华丽,自然是潇洒倜傥。

  进了酒楼,方岚说道:“练功出了毛病人,这几年我一直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现在师父身中剧毒,我本想去找他老人家。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在徐家学堂教我们武艺的王老师是昆仑派掌门人,名叫皇甫惟雄,上一届的武林盟主,在十五年前的泰山武林大会上,击败过所有的对手。”

  胡大来笑着说道:“这个我知道,我爹爹来信说了,你爹爹是洞庭帮的帮主。现在洞庭帮可发了,有帮众二千多人,大小船只几十艘,每年能赚十万贯。你何不回家去看一看?”

  方岚双手抱头,沉痛的说道:“按道理,我应该回昆仑派,但昆仑派已经逃过了那一劫,身中剧毒的师父也在神秘的地方疗毒,所以不必为念。而现在国家出了这样的大事,所谓国难当头,匹夫有责。我去了北京太原前线,亲眼看到叛军不费一兵一卒拿下太原。当时我真想冲上去杀他几个叛军,但我内力全失,已没有那个能力了。只好跑到云中,投在程千里的门下,他现在是特进、北庭府都督、兼潞州长史,我为他送奏折给皇上。来到长安,就想来看看这国子监,没想到遇上你了。怎么样?官运亨通吧。”

  “唉,”胡大来深深地叹息:“这京城是皇亲国戚、达官贵人的天下,平民百姓就只能过平民百姓的日子。我在国子监读书六年多了,还只能候旨补差,翰林院有事,便去帮帮忙。考进士没有门路,再好的文章主考官也不看。而那些有头脸的高官,子嗣都能上榜。朝廷的风气越来越坏,都是官官相护。国子监每年都要选一批人到朝廷或者郡县去做官,但选的都是有脸面的人。可每次我都落选,而有些比我晚来两年的,都任正六品了。你说,这是从何说起?没有权势,想做官,难哪。有时真想离开京城,但想到父亲为我到京城来,花了一万多贯钱,就坚持下来了。我也想花钱去买个官当当,但数目太大,只好取消了这个念头,慢慢等吧。”

  方岚说道:“现在机会来了,前线战事紧急,需要大量人手,尤其是需要你这样有才能的人。”

  胡大来说道:“安禄山造反,那些当官的,尤其是当大官的不敢与其交锋,一个个向后躲。那些官宦子弟做官他们勇跃得很,上阵拼命他们就不干了。只有我们这些想进步又无门的人才往上冲。刚才在翰林院为皇上起草诏书,皇上任命高仙芝为天下兵马副元帅,统领平叛之事,任命封常清担任范阳节度使兼任平卢节度使,到洛阳招兵十万,攻击安禄山。当时就想投到高仙芝的门下,听你这一说,不如直接投到封常清的门下,他是名将,治军甚严,又与安禄山正面相对。去他那里,虽然冒险,但升官更快。”

  方岚有些心动,灌下一杯酒,将酒杯重重的往餐桌上一放说道:“不知封常清的本领如何?如果他打败了安禄山,他就会成为当朝第一大将,地位肯定盖过高仙芝。如果他有这样的能力,我也很想到洛阳去,但我现在要向程千里将军传达皇上的口谕,非去云中不可。”

  胡大来说道:“封长清的事,我在翰林院听那些大学士说过一些,他其貌不扬,斜眼、跛足,却非常自信。自荐给高仙芝,高仙芝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嫌他相貌丑陋,不愿接受。他并不气馁,用他的才能感动了高仙芝,得到他的重用,以前是安西四镇节度使。他喜欢读书,有才学,办事果断,而且治军极严。封常清在高仙芝手下任留后使时,高仙芝乳母之子郑德诠已为郎将,乳母也住在其内宅,高仙芝对郑德诠更是视如兄弟,所以郑德诠在军中的威望很高。封常清每次办事回来,诸将都前去拜见,唯独郑德诠傲漫无礼,瞧不起封常清。封常清以整肃军容为名,将郑德诠杖打六十,当场打死,然后又将郑德诠脸朝下拖出。高仙芝想救郑德诠,已来不及了。高仙芝是他的顶头上司,事后因其执法公正,便没有提起这件事,而封常清也不谢罪。此后,封常清又先后处死了两员有罪的大将,从此‘军中莫不股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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