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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章 为了有银子花


  醉天涯依然夷然不惧,这帮人跟他比起来实在差了太多,他也经受过训练,训练他的人是醉翁,他也经受过厮杀,出外历练的三年期间他不知厮杀了多少次,而且他所厮杀的对象可比眼前这帮人强了不少,即便是任莽这个通元后期的武修,相对醉天涯这三年厮杀过的一些对手也算不了什么。

  醉天涯还是小孩子的时候,醉翁便开始向他灌输武道知识,醉天涯八岁身体稍微长成时,醉翁就已经让他正式开始修炼武道,而两年后醉天涯就以十岁的年龄打通元脉成为武修!

  打通元脉一般在十岁到二十岁之间,超过这个时间段,就算一个人体内有很好的元脉也很难再打通,因为这时身体已经大致成长完全。能在十岁就打通元脉的人,放眼整个中疆大陆都屈指可数,这样的人绝对是武道修炼天才。

  而醉天涯就是在十岁时打通元脉成为武修的!

  醉翁的武功究竟有多高,醉天涯到现在都不清楚,他只能用“很高很高”来形容。

  醉翁教授了醉天涯很多,可以用三方面大致概括,一方面就是武道;一方面就是武功,而武功主要指的就是三杆枪;还有一方面就是战斗的心态,这种心态则可以用三个词概括:迅捷、狠辣、善变。

  迅捷:战斗时要迅如闪电,要么不出手,一旦出手就一定要快,要尽可能比对方快,要么不战斗,一旦战斗了也一定要快,只有一个习惯了快速战斗的人,才能真正获得一种独属于战斗的畅快。

  狠辣:战斗时一定要出手狠毒,真正的高手轻易不会出手,一旦出手了便会做到狠毒,狠到让对方看到你的神色就会害怕,毒到你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让对方颤抖。

  善变:战斗时一定要灵活应变,不能死板呆滞,哪怕你再迅捷再狠辣,如果不会善变,面对一些战斗情况时也会吃亏,因为很多时候战斗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瞬息万变,除非你的修为比对方强很多,千万不能被战斗的变化所左右,否则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是一种非常讲究实战的心态,也是非常适合死战的心态,这更是一种搏杀的心态,这样的心态是真正将战斗当成了战斗,做到一定程度时甚至能升华成一种残酷的艺术,而战斗本身就是残酷的。

  一直以来醉天涯就是按照这种心态修炼的,也是按照这种心态历练的。

  而眼下,面对壮汉帮的这群帮众,醉天涯感觉自己像是在玩一场猫玩老鼠的游戏,哦不,确切的说,是一场狮子玩老鼠的游戏,狮子只有一头,就是他自己,老鼠则有三十一只,包括了一只大老鼠和三十只小老鼠,大老鼠就是任莽。

  现在才放倒了两只小老鼠,游戏继续。

  混乱的雨巷,杂乱的人群中,醉天涯宛如一头灵敏的雄狮,面对四面八方围攻自己的对手,他发挥出了迅捷的魅力,他的身影在迅速摇摆,下短枪在迅速挥舞,阴沉的枪影在迅速晃动,其实下短枪这种长度只有一米多一点的短枪挥舞起来容易,挥舞时还能用来防御和攻击就有些困难了,而此时用黑金狮兽骨头打造的这把地级下品的下短枪,在醉天涯手里被耍得游刃有余。

  醉天涯的枪法本来就高得不是壮汉帮帮众所能想象的,现在又配上一把地级下品的下短枪,可想而知有多么厉害,如果不是醉天涯另有打算,还想利用这些壮汉帮帮众,如果他真的要进行厮杀,那么眼前这些帮众很容易就全部死了,他只是发挥了自己十分之一的实力。

  饶是如此,面对只发挥了十分之一实力的醉天涯,面对着这样的醉天涯手中的下短枪,壮汉帮的帮众们就已经大感吃不消了,手中的武器都变得脆弱不堪,好几件武器刚刚跟下短枪对上就怦然落地,还有几件武器竟直接被下短枪给摧毁。

  倾盆大雨中,一股股血流在激烈地下着。

  天在下大雨,雨巷在下血,地上的积水变得越来越红,风也越来越紧。

  很快,混战宣告结束,红色的积水中零零碎碎散落着三十件武器,原本还气势汹汹的三十个壮汉帮帮众,通通倒在积水里挣扎或呻吟。

  醉天涯卓立,看了眼任莽:“现在轮到你了。”

  任莽打了个寒噤,感受到了醉天涯的可怕,心里惊讶于对方如此年轻竟然就是个通元后期的武修了。显然,醉天涯没有展现出真实修为,只是将修为压制在了通元后期的程度,才会让任莽误会。如果醉天涯直接展现出洗髓中期的真实修为,任莽估计会第一时间就吓跑了。

  除了这种误会,任莽还觉得醉天涯不够狠辣,因为醉天涯尽管放倒了三十个帮众,却都没有致命。任莽又哪里知道,不是醉天涯不够狠辣,是醉天涯今日不愿狠辣,醉天涯故意只是将三十个帮众打伤,心里另有打算,还想利用任莽和这些帮众。

  醉天涯兀自卓立,发白的紫色劲装已经湿透,有雨水有汗水更有血水,雨水是天上落的,汗水是身上出的,血水则是别人溅的。

  “小子受死!”

  任莽冷喝一声,从背后抽出一把大刀,狠狠朝着醉天涯扑来,这一扑顿时便展现出他的与众不同,他的冲势迅猛力道十足,更重要的是,一股股真元聚集在了他手中的大刀上,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便是一个通元后期的武修所能展现出的能力,不是地上躺着的三十个普通武者可以比拟。

  而醉天涯,是一个洗髓中期的武修。

  这样的醉天涯,面对通元后期的任莽,自然不会有什么忌惮,要强很多,完全可以轻易灭杀任莽,但醉天涯并未打算这么做,面对强势冲来的任莽,醉天涯依然没打算爆发出真实的修为,不过这次他将修为提升到了通元圆满,而且在枪法上也加强了一些。

  醉天涯紧握着下短枪,迎上了任莽,“砰”的一声撞响,下短枪对上了任莽的大刀。

  凶猛的碰撞让一旁的一棵大树都颤抖了起来,落叶纷纷而下,在雨中翻飞着。

  碰撞过后,任莽朝后倒飞了出去,砸落在十多米开外,而醉天涯则屹立不动。

  任莽震惊非常:“你竟然是一个通元圆满的武修?”

  醉天涯没有说话,淡淡一笑,挥动了一下手中的下短枪,“嗖”的一声,一道枪芒从下短枪中飞窜而出,击落在任莽身前,“轰”的一声闷响,醉天涯身前的一块土地竟被击出了一个窟窿。

  “洗髓……洗髓初期?”任莽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醉天涯再次淡淡一笑,心里默默想着:“游戏这么玩才有趣嘛,这样才会让对方更加敬畏,不过还是要藏一手,洗髓初期的修为已经足以威慑整个安宁城武林了吧?”

  醉天涯不想继续玩了,笑道:“回去告诉你家帮主,明天上午我会去找他,他如果聪明,就把帮主的位子让给我,我可以让他做副帮主,他如果不识抬举,要么等死要么滚蛋。”

  任莽哪里敢反驳,忙不迭跑走了,躺在地上的三十个帮众纷纷艰难地爬起,摇摇晃晃着跟了上去。

  此时,雨水终于停了下来。

  从无雨到有雨,从烟雨到大雨,该来的雨水总会到来,而雨后往往就有彩虹,正如战斗,该来的战斗避无可避,可战斗不一定就非要将人杀死,有时可以在战斗后开辟出一条财路。

  雨巷之中,醉天涯望着任莽等人远去的背影,神态重新冷峻了下来。

  悄无声息,醉翁的身影闪现在了他的背后。

  “我感受到了。”醉翁道。

  “感受到了什么?”醉天涯转身问。

  “你暗藏着很重的杀气”,醉翁答,“这三年你必定经历了不少死战。”

  醉天涯点了点头,没有否认。

  醉翁欣慰一笑:“不过你很好,杀气那么重,你却能不被杀气控制,而是能将杀气控制自如,真的很好,能有你这种徒弟,作为师父,我感到快乐。”

  醉天涯也感受到了快乐,因为醉翁真的很少夸人,更是很少夸他。这已不是今日醉翁第一次夸他了,醉天涯从中看出,醉翁是真的要放他高飞了。

  醉翁问:“为何看上这安宁城的小小武林?”

  醉天涯微笑:“为了有银子花。”

  醉翁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明白了醉天涯的意思,这三年醉天涯在外历练一定经常缺钱花,而经常感受缺钱花滋味的人就不难明白,钱这种东西真的很重要,人生在世,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醉天涯要在参加小武试之前先霸了安宁城武林,虽然安宁城的武林很小,虽然安宁城只是一座县城,但能在安宁城武林称霸,就可以让醉天涯从此不再缺钱花了。

  醉翁哈哈大笑着,醉天涯是个很少会笑的铁血男儿,眼下听着听着也情不自禁跟着醉翁一起哈哈笑了起来,潮湿的巷子里,这对师徒一起大笑的样子显得有些诡异。

  或是心有灵犀,当大笑中的师徒彼此对视一眼,这一刻两人都想到了十八年前的一件事。

  十八年前,因为一份沉重的心伤,当时身份高贵的醉翁突然想要大隐隐于市,所以来到安宁城开了家小酒铺,而就在他来安宁城的路上,他捡到了一个弃婴,取名醉天涯!

  ……

  天上的太阳已经变成了夕阳。

  因为今天上午下了一场雨的缘故,这个傍晚的晚霞显得格外美丽,天空显得格外干净。

  酒铺内,醉翁望着坐在门口默默发呆的醉天涯,走了过去,故意用不经意的语气道:“她很想你,你既然回来了,难道不想去看看她?”

  醉天涯愣了一下,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动人的女孩,那是一个脸上有疤的女孩。

  想到这个女孩,醉天涯的内心就生出一股暖流,其实他中午就想去看她了,这三年在外醉天涯想了她好多次,只是三年没见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眼下醉翁提了出来,醉天涯便放下了犹豫。

  简单提醒了一句,醉翁便兀自忙去了,醉天涯则独自一人默默站起身,朝着酒铺的后院走去。

  醉翁酒铺的店面很小,但也有不错的地方,那便是它的后院,小小的酒铺却有个不算小的后院,当初醉翁选择在这里开酒铺,除了因为地理位置偏僻,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的后院不错。

  后院有个小院子,摆放着一张石桌和两把石凳,还栽种着几棵果树,只是眼下是冬季,果树没有结果。然后便是一座平房,平房包括了两个卧房和一个厨房,卧房是醉翁和醉天涯居住的,厨房是平日醉翁烧饭做菜的。前面店铺内也有一个杂乱的卧房,不过这个卧房很小,醉翁偶尔会在这里休息,通常还是会到后院的卧房里睡觉。

  此前醉翁直接在店铺内的杂乱卧房里取出了三杆枪送给醉天涯,所以才让醉天涯判断出,醉翁一定早就为他准备好了这三杆枪,只等着他此次三年历练归来后就立刻送给他。

  眼下,醉天涯走进酒铺的后院,先是望了眼石桌和石凳,曾经他和醉翁经常会一起坐在这里谈心论武,而如今上面铺了些灰尘,笼上了一层淡淡的苍凉。醉天涯有些感伤,他从中看出,他外出三年,醉翁自己一定很少独自到这里坐下,石桌和石凳都像是沦为了摆设。

  两间卧房,除了醉翁居住的那间,醉天涯的那间则显得有些死寂,少了生机,房间本来就是死物,因为人的居住往往才会显得生动,没人住的房间便显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醉天涯忍不住望了眼那几棵果树,虽然此时它们看起来萧瑟,但来年秋天它们就能结出饱满的果实。

  醉天涯以前每年都会吃这几棵树上的果子,很甜美可口,可惜这种甜美和可口是短暂的,果树一年只结一次果子,有些果树几年甚至都结不出果子来,这是宿命,醉天涯不禁渴望着,自己的生命也能出现一些甜美的味道,尽管他自己觉得他这一生大多数时候可能都是不甜美的。

  是果树,只要不死,只要活着,终究会结果的。

  是人,哪怕是醉天涯这样的人,终究也会期待着甜美,期待着一种沁入心扉的幸福。

  药小洁,就是这样一个非常甜美的女孩,能够让醉天涯品出美味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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