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进城
碧空如洗,风平浪静,大荒东部的海域,烟波浩淼,不染纤尘。
海平面上,有一女子练剑。
只见她,身着一袭淡青色的衣裳,在海面上来回穿梭,如履平地。
方圆数里的海域,剑气纵横,万千水珠悬空,映射着她每一个角度的剑招。
女子练了半炷香的时间后,静静地伫立在海平面上,一袭高挑的背影,孤独地垂立在海平线上,撑起了万里的绝色风光。
暮色越来越浓,海天一色,鎏金万里。
远方的海面上,终于走来一人,是个道姑,手持拂尘,一身暗紫色道袍,发出淡淡的紫色光芒。
那道姑简单交代了几句话,起手将一道卷轴交给那女子,然后转身离去,渐渐淡出视线,消失在海平面上。
女子握着卷轴,目送那位道姑离去后,转身踏着细细的海浪,缓缓走回海岸。
海岸,是一堑悬崖。她纵身飞到悬崖顶上,继续向内陆前行。
她将要去的地方,叫安国。
那是大荒大陆南方的一个大国,国境内造化钟毓,山川秀美,物产丰盈,十分富庶。国都斯皇城内,更是屋宇楼台,鳞次栉比,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百姓渔樵耕读,安居乐业。
国姓景氏,自百年前践祚以来,传四代至今,国力昌盛,四野清平,边疆无战事,境内少盗匪。这一代的国君叫景垚,更是年轻有为,文治武功,颇有建树。
这景氏虽是皇族,但家教极好,勤俭自律,矩步方行。男丁修习治国方略、纵横之术,保家卫国。女眷熟读诗书,个个气吐幽兰,更乃精于女工,妇人持家有道,女儿温婉柔情,品貌绝伦。
景家的女儿品貌双绝,盛名远扬,引得大荒各国争相前来求婚。
如今的斯皇城内,早聚满了各国的王子和求婚使团,他们大都是为了求娶【离忧郡主】而来。
这离忧郡主,乃是皇帝景垚的叔父景隆所出,风姿卓绝,貌若天仙。
先是整个安国之内说书、唱戏的对这离忧郡主大加溢美,凭空编出许多奇闻轶事,后又经百姓添油加醋,辗转流传,最后,传言竟把离忧郡主传成了“大荒第一美人”。
事实上,这帮说书、唱戏的根本就没见过离忧郡主本人。只是故事编得生动,听的人就多了,传言也就当真了,银子也就进他们口袋了。
安国官府对这些戏文也不禁止,反正禁不住,只能说要正确引导文学艺术走上正轨,让它们为和谐安国做贡献。
如今,离忧郡主将近十九岁,也到了婚嫁的年纪。
前来求婚的人数众多,竞争激烈,大街小巷,酒楼茶肆里,冷不丁的就能看到某国的王子出来打探消息。
这不,人流如织的东街上,一家很不起眼的小茶铺,竟然也坐着一个绮襦少年。
那少年坐在板凳上,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正兴致索然地听说书。他坐姿很随意,但相貌却是很端正的。
旁边两桌子的人,都是他的随从,个个都是懒散嚣张的样子。
这少年叫杨佩,是申国的王子,来安国也是为了求娶“大荒第一美人”离忧郡主。
刚好,那书讲的正是“离忧郡主奇香引蝶”的故事,这种在安国烂大街的故事,说给初来乍到的外国人听,反响还是出奇的好。
杨佩听罢,拍案叫绝,跟下首的一个随从说:“赏!”
随从立刻起身,去寻那老书生打赏,老书生拿到巨额的赏银,被这银子的分量感动得称谢不跌。
随后,少年走出了茶铺,对身边的一个随从吆喝道:“去,把我那匹玉花骢牵过来,回紫裕楼。”
一个随从立刻领命而去,不多时便把一匹好马牵来。于是一伙人招摇过市,大摇大摆地沿着东街往东走。
东街,是斯皇城最繁华的地段。东街的尽头,环境清幽,却有一处富丽堂皇的楼群,楼群中又有一栋八层高的塔楼。
此处就是安国最大最好的酒楼——紫裕楼,出入往来,不是国内的王公贵族,就是各国来的贵宾或富商巨贾。
这日,碧空万里,春满大地。
杨佩骑着他的玉花骢,带着一伙人,威风八面地来到紫裕楼外,看看时辰已将近日中。
再看看紫裕楼外,早已拴着长长的一排好马。
每一匹马都有两个马奴看守,每一匹马都穿戴着锃亮的饰品——黄金打造的马鞍、辔头、马镫,还有蜀锦搓成的马缰,就连马尾巴,都梳得比普通平民的头发还要整洁。
普通人站在这些畜生面前,都要自惭形秽。
可想而知,今日的紫裕楼内,住的是何等人物。
来来往往的路人只知道,各国王子要在紫裕楼办一个诗会。
参加诗会的人,仅限客居斯皇城的各国王子,并没有邀请安国的王公子弟,因为这也是异乡游子的聚会。
杨佩下了马,踏着嚣张的步伐,大摇大摆地走进紫裕楼,马奴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把他的马接走。
其他随从跟着进酒楼去,但大部分人只能跟到一楼,只有他的亲近随从胡舟,跟随到了七楼。
杨佩自己登上八楼,见里面早已聚满了人,一片娇声浪语。
整个诗会的大厅,只有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角落里,象征性地摆放着笔墨纸砚,而且根本无人问津,其他地方都是堆得满满的酒肉。
杨佩与众人见过面,照例寒暄,相互恭维几句,便自己挑了个座位坐下,目光早已直勾勾地落在了场中的女人身上。
那些女人个个妩媚多姿,穿得十分露骨,时不时发出娇滴滴的声音,在场中来回游走,勾搭男人,依身傍体,令人浑身酥麻。
不消片刻,便有一个歌姬带着一声直击灵魂的娇嗔,倒在杨佩的怀里。
杨佩立刻神魂颠倒,上下其手,与之缠绵起来......
就在众王子醉生梦死之际,远在几里外的城南官道上,一个约莫二十岁的少年,牵着一匹瘦小的驴,拉着一车猎物,悠闲地吹着口哨,徐徐进城。身后的这一车猎物,正是要送往正在办诗会的紫裕楼。
这少年叫李小默,名字是村里的老书生给取的,长得清俊而壮实,目下靠着家中的一匹驴,给人送货营生。
他赶了大半天的路,终于来到了城门下,守门的官兵厉声厉色,对他的身体和驴车进行详细盘查后,才放他进城。
进了城后,又走了近半个时辰,傍晚方才到达紫裕楼。
楼外的那一排威武雄壮的马,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目光。
“哇哇哇......这都是好马呀!”他看着这些马,忍不住发出连连赞叹。
他兴冲冲地走过去,想要捋一捋这些马,但是被马奴阻止了。
“快走开,瞧你脏兮兮的,弄脏了这些马,你没好果子吃。”马奴大声喝止。
李小默有些不服气,脚夫和马夫不是彼此彼此?当了有钱人的马夫,就比做个自由的脚夫强了?狗眼看人低!
但是他旋即又讪笑道:“我瞧这马有些毛病,给它瞧瞧。”
“你才有病,快走开,否则休怪我不客气”。马奴虽然狗眼看人低,不过他到底是行家,马有没有病,他当然知道。
李小默见诓不过他,只好做个鬼脸,嗤之以鼻,牵着驴车继续往酒楼大门赶。
那马奴倒也不和他计较,只要别人不碰那些马,他也懒得惹事。
还没到大门口,酒楼掌班的就迎了出去,满口抱怨道:
“哎呀,我说小默啊,你可算来了,搞得这么晚,楼上的爷们个个都快要把我这把老骨头给炖了。”
李小默淡定地解释道:“山里的猎户们听说这次要的是鲜肉,都是连夜上山打猎,而我也是天亮后才陆续接到这批货的,这几十里路程,少说也需得走上一天,梁叔您说是吧?”
掌班的一边急切道:“快别说了,先把肉给我抬到八楼去——伙计们,快过来帮忙”,一边高声吆喝值班伙计过来一起抬。
李小默抬起一头獐,随口问道:“为什么是八楼,以前不都是送伙房去的吗?”
“楼上的爷们要生切,自己烤,说这样吃才好玩儿,快去吧。”
掌班的看上去焦头烂额的,想必是因为迟迟接不到这批货,跟楼上的人周旋而累出来的。
李小默扛着一头獐,跟着伙计们爬到了七楼。
刚到七楼,就听到一阵阵、隐隐约约的娇声浪语,言辞污秽,简直不堪入耳,却又让人浑身酥酥麻麻的。
声音是从八楼传下来的。毕竟,七楼和八楼之间,只隔着三层木板,隔音效果没那么好。
伙计们个个看似淡漠,实则心猿意马,暗暗尖起了耳朵,努力想要听清八楼那些女人们的话。
莒国王子的亲信——黄柏,见货到了,趾高气昂地走过来,指着李小默和另外一个伙计,说:
“你俩,把东西抬到八楼去,其他人把东西放下,都下去吧。”
这时,另外一个王子的亲信连忙过来制止道:“慢着,怎么能让两个外人上八楼去?”
黄柏指着两头猎物,反问道:“要不然换你我来抬?这一头猎物也不过七、八十斤重。”
那制止的亲信看了猎物,复又尴尬一笑,改口对李小默道:“那就去吧,速去速回,不许逗留,其他人都下去吧。”
李小默按照吩咐,和另外一个伙计,抬着猎物上八楼,守在门边候命的两个小厮,开门放他们进去。
一进门,迎面扑来的就是一股浓烈的酒臭和汗臭,直呛李小默恶心反胃,险些呕了出来。他不禁腾出一只手臂,拉起袖口来捂住鼻子。
眼下春寒料峭,房里的人又把衣服都脱了,所以只能紧闭窗户,避免受风。屋内的空气流通小,男男女女混在一处,玩得十分激烈,喝酒也凶,所以酒臭汗臭自然就浓了。
偌大的房间里,几道纱帐从房梁上悬垂而下,故作朦胧羞耻之感。纱账背后,男男女女,衣衫不整,颠鸾倒凤,娇声浪语此起彼伏。
另外一个伙计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偷偷地看着满屋的香艳春色。
李小默竖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把小獐鹿放下,正准备撤下楼去的时候,忽然被人叫住:
“站住,那个抬獐鹿的人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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