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陶豌豆
王大眼当着众多俘虏的面,听了小喽啰的汇报。
“牛力说了,这帮没用的东西,没了就没了,他媳妇可是能生娃的。过几日他要和咱们寨子决一死战,到时候不仅要砍了大当家的脑袋,这帮被抓的叛徒也要一起剁了!”
王大眼脸色很难看,问道:“那李英的事情他怎么说?”
“忘恩负义之徒,日后要把他大卸八块!”
王大眼长叹一声,问道:“他就不顾及一点兄弟情义?”
“其他的我不知道。”
“诸位兄弟。咱们也算是老相识了。我王大眼的为人,你们都清楚,跟着我,绝不会亏待你们。”王大眼一一扫过这群俘虏的眼睛,中气十足的说:“当土匪,是没好果子的。我们要搞出大动静,让皇帝给咱们封个官,大家都能封妻荫子,享有富贵。跟我王大眼,绝不吃亏!”
“我投降!”有人起了头,其他人的心理负担也就小了。但依然有几个不降的。
王大眼道:“相识一场,既然不降,那就放他们回去。只不过,下次战场相见,可就怪不得手下无情了!”
安排好这些小喽啰,转过头来继续劝李英,“兄弟为何执迷不悟?”
李英冷笑道:“你有本事给我解绑,把刀给我!”
王大眼立刻道:“解绑!把刀还给他!”
李英呆立当场,他没想到王大眼真有这种气魄。“王大当家好气魄!”
王大眼大笑,豪爽道:“俺没读过书,也知道以德服人的道理。军师说过:凤凰只落梧桐树。俺要广招人才,搞出大事,哪能这点气度都没有?”
李英低下头,拿刀的手颤抖不停,他本打算骗了刀,立刻劫持王大眼离开,现在却下不了手了!
良久,沉声道:“你刚才说的大事,没有虚言?”
王大眼道:“俺王大眼啥时候说过瞎话?”
李英顿时跪拜在地,恭声道:“李英愿为大当家效犬马之劳!”
“兄弟快起!”王大眼赶紧扶起他,高兴道:“有兄弟加入,俺们如虎添翼。”
当晚,庆功宴和喜宴一起办了,李英和新姑娘结为夫妇。
等大家都散了,王大眼拉着郭松的手,带着醉意道:“军师,你真是张良转世!若没有你,俺现在还要看牛力的脸色,招安更是不要想!”
郭松拍了拍他的手背,道:“大当家难道就只想招安?”
王大眼眼神一滞,似乎想到了什么东西。但思索良久,还是一声叹息,道:“军师是干大事的!俺王大眼,没那个运势,这辈子能招安吃皇粮,就顶了天了。多的不敢想!”
郭松点点头,“好。那咱们就招安。”
至于招安之后咋办,两人都没提,也不用提。
这一场战斗,王大眼在秋山这地方算是打响了名头,连带郭松也出了名。王大眼并没有乘胜追击,采纳了郭松的建议,让不满的情绪在牛力阵营中发酵。那些被放回去的俘虏,是不可能再忠心耿耿的,也必然会暗地里传播不好的流言。
牛力这次已经是颜面扫地,而且落下了抛弃兄弟的恶名。等待他内部瓦解,是最好的办法。
过了几日,牛力阵营果然发生了一起内部哗变,虽然被镇压下去,但人心已经散了。这种情况下,牛力并没有想着重整旗鼓,反倒是自我堕落,每天喝酒取乐。
一个月后,郭松正在教两个木匠出身的人画地形图,突然王大眼跑过来,激动道:“军师,赵六杀了牛力,抢班夺权了!”
郭松立刻道:“动手!”
王大眼站在山坡上,冲着寨子里喊,“诸位兄弟,我王大眼答应你们,只要投降,过往恩怨既往不咎!一笔勾销!赵六连自己的结拜兄弟都杀,无情无义,你们还跟着他干鸟?”
“必胜!”
“必胜!”
“必胜!”
众人的喊声响彻山谷,赵六看着眼前众人蠢蠢欲动,心知大势已去。带着人到门口,喊话道:“王大眼,要我投降可以,你要保证……”
“除了你以外!”王大眼高声道:“你杀兄欺嫂,罪大恶极!只有你,必死无疑!谁敢护着你,一并视为同罪!”
“等等……”赵六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一退下,他被孤零零的丢在空地上。
“赵六!”李英上前,冷声道:“今天,我要为大哥报仇!”
不等赵六有什么狡辩的机会,李英一刀封喉,取了他性命!王大眼顺理成章的接手了寨子,还有他垂涎已久的牛力媳妇。郭松可没那个闲工夫去享乐,他立刻开始进行编制的调整,确保人数翻倍之后寨子还能团结一心,正常运作。
这次郭松立下头功,王大眼把原本赵六的房间分给他,让赵六媳妇给他当丫鬟。郭松也不反对这安排,他的确需要一个人照顾生活起居。
赵六媳妇才十七,嫁做人妇不过两年,出门采桑被土匪给劫了,本来是要许给李英的,但赵六以兄弟长幼的理由截胡。
她也没个姓名,当了赵六媳妇就改姓赵。郭松听了她的来历,便叫她阿桑,“总之,我的衣食住行就交给你了,只要我安全,你就安全。”
阿桑点点头,“是。”
随波逐流,是这个时代女子的共同特征。女德忠贞之类的事情与她们是无关的,能找个男人,吃饱穿暖就是最大的幸福。至于这男人是土匪还是良民,这并不重要。
寨子大了,收入也相对增加。郭松便提议造一口锅,炒大锅饭吃!汉代的饮食水平还相当低,大部分食物都是整个的煮熟,直接用手抓,只有富贵之家的女眷,会食用精细的食物。筷子通常用于吃较小的食物和面条,还远没有发展为后世那般万能。
改良厨艺,提高吃饭的效率。修缮水道,建立公共厕所。休整庭院,避免阴暗潮湿。土匪们的生活质量以看得见的速度迅速提高。
过了月余,寨子基本安定了下来,合并工作完成,王大眼成为毫无疑问的首脑。李英的地位升格为二当家,他就挑选了十个精壮汉子作为突击队,寨子的其他事务一概不过问。这倒也省去了不少争权夺利的隐患,加上郭松借助王大眼从中调解,没有闹出什么不满。
郭松依然是没有位次的,但寨子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他是实际的二号人物,财权都在他一手掌握,里里外外的事情都要过他的手。他只花三个月,就让王大眼扬眉吐气,这份功劳,足以让任何人都不敢挑衅他的权威。
回顾这几个月,郭松自己都没有预料到能够处理的这么妥当。他之前并没有任何相关经验,当的最大的官也不过是大学一年的支部书记,但那是在象牙塔里,学生们再有心计,也只是学生,光是校规就足以束缚住他们。
“难怪都说贤臣择主而事,要不是王大眼这么大力支持,我也没法工作。”郭松对自己还是相当满意的,寨子虽小,麻烦不少,是个锻炼自己从政能力的好机会。虽然说贱民加土匪,基本断绝了仕途,可还有招安的路子嘛!
再有十四年,黄巾起义就要爆发,一旦到了乱世,只要你能帮主公克敌制胜,混个一官半职应该不成问题。历史上曹操的手下就有不少土匪出身的将领,虽然比不上士族子弟,可多少算个官,养家糊口是不愁的。
处理完寨子的事情,郭松向王大眼请辞,“大当家,我还有仇未报,需离开一段时日。”
王大眼一听就急了,这才刚刚起步,他都还没一统秋山呢,郭松就走了可咋办?“军师有什么仇恨,告诉哥哥,我肯定给你出头。”
“不过是个税吏罢了。”郭松淡然道:“我尚不知他现在何处,总之先回老家看看。快则七八天,长则一个月,不费事。”
“呃……”报仇雪恨,天经地义。搞土匪这一行的,当然不能让兄弟放弃报仇。可王大眼担心郭松这一去就不回来了。想来想去,道:“这样吧。你一个人也势单力孤,哥哥让李英跟你一起去,他功夫也不错,你们互相间有个照应。”
派这么号人物跟随,一方面确实可以有个照应,另一方面也能降低郭松不辞而别的几率。王大眼这点小计谋,郭松看的很明白,但他本就没有离开的意向,自然也无所谓,便没有拒绝,“好。”
郭松父母的老家离秋山并不远,就在常山国九门县境内,与毋极县交界。虽然那时郭松还小,但九门县的地理位置就在两条河的中部,并不难判断。
回到出生的那个小村子,老宅子早就一片破败荒芜,家里稍微能用的东西估计也被邻里拿走了。附近的两家邻居也已经破败,在屋内还能看到野狗咬过的人骨。郭松不由得悲从中来。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将屋内的杂草砍掉一片,搭了几块石头,上了三炷香,三磕头,“爹娘在上,孩儿必将报仇雪恨,以报生育之恩!”
李英在一旁默默的注视着,他也是父母双亡,见此情景,亦心有戚戚焉。环顾四下,看到瓦砾中有一颗陶豌豆,捡起来擦拭干净,放在郭松面前,“这是你家的东西?”
郭松拿起豌豆,不由得泪流满面。这是母亲的手链,看到它,又回想起当初在母亲怀中嗷嗷待哺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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