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宋明
“很好,现在已经有两个人指控你了,你有没有要说的。”
“警官,你不要听他们胡说,我怎么会杀害我的,杀害董事长呢?”宋明这句话中间有着明显的停顿。
史不全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细节,在场的人也都不是傻子。
“刚刚有人说过郭九摔下山崖的时候你可是在场的,请问是这样吗?”“我确实跟着董事长上过后山,但是走到中途的时候我就已经返回了。”宋明一下把自己撇的干净。
“那有谁能证明呢?”
“没有。”这是宋明回想了一下再说的答案。
“既然没有人能证明你在郭九遇害前就下山了那么你的嫌疑还是最大,你有什么异议吗?”
“我和董事长聊完后就下山后,下山后我回到房间回复了客户的邮件,这个你可以查我的邮箱。”
史不全对这个案子有了初步的了解,从房间密谈完后郭九就去了后山,随行人是宋明,而最后宋明他先行下山了,郭九却摔死了,所以宋明就成了害死郭九的最大嫌疑犯。郭九是摔死的,想要证明是宋明推下山去就要先证明郭九确实是被人推下山去,而不是自己摔下山去的,否则郭九是他杀都不成立怎么去怀疑宋明。
“你那边有什么线索?”史不全问的是正在组织法医验尸的李云华。
“初步判断死者死于内脏破裂,符合高处坠落特征,死者尸斑刚刚形成,指压后会稍褪色,血管切面血液流出呈血滴状,应该是12-14小时左右。”
根据尸斑推出的死亡时间来看郭九的死亡时间段对宋明的处境不太友好。
“尸斑颜色呢?”尸斑颜色大多曾紫色,但是有些特殊的毒素能够改变尸斑的情况,史不全的意思是想问死者有无中毒的迹象。
“尸斑颜色正常,非樱红色也非灰褐色,目前只能判断出并非一氧化碳和亚硝酸盐中毒,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做肠胃毒素鉴定,这个需要回警局。”
史不全一边听着李云华的报告一边拉开尸体的披盖物近距离的观察尸体,人都是会撒谎的,但是有一种人确是例外,那就是死人。
正如李云华报道的一样,死者多处骨折,头颅处还能看到近两厘米的裂口,双眼外翻,瞳孔聚焦角度不一致,这说明死者是从高处摔落下来。正常人双眼瞳孔是类似平行直视前方的,斗鸡眼是一种例外,从高处摔落的死者也会有瞳孔不是平行直视前方的可能,那是因为高处摔落脑部受力积压了眼球改变了瞳孔直视的方向,虽然不常见却是高处坠落最好的证明。
死者的尸斑也和李云华描述的一样,尸斑是因为血液失去心脏供血的动力在毛细血管内淤积而形成的,形成的位置在于尸体下方不受压挤的血管处,并不像影视作品里一样全身都是。郭九的尸斑集中在腰部,这说明郭九摔下山崖后是一直保持正面朝天的姿势,这也可以侧面的推理还原郭九的死亡现场,这都是经验。
史不全注意到郭九的胸前和脖子有几处类似尸斑的淤青,他戴上手套用手压了压这几处发现并不会像尸斑一样挤压时稍微褪色,再加上死者面部朝上的姿势胸前是不会形成尸斑的,所以史不全认为这就是淤青,很有可能是证明郭九是他杀的淤青。
“法医鉴定下这几处淤青。”史不全需要法医的证明来作证自己的推测。
很快现场的法医给出了结果,胸前以及脖子上的淤青形成的时间段与郭九坠落山崖的时间段吻合。
这样说来,郭九很有可能是被人推下山崖的,而且被推下山崖前还和凶手有过一番搏斗。
“警官,您是青天再世啊,您一定要替我兄弟抓到真凶啊。”郭五一下子哭了出来,从刚进山庄这个郭五就是这里态度最强硬的人,史不全没料到他也会当场哭出来。
吴佩兰也回来了,看来是把郭瑾送回了房,刚巧也听到了史不全确认自己丈夫是被人所杀的,与郭五相反这位吴夫人倒是一改之前的阴柔,指着宋明破口大骂起来,吴佩兰看着挺优雅的一个女人骂起人来怎么也像泼妇一样。
从郭五对宋明身世的支支吾吾到现在吴佩兰骂宋明的内容上看,已经可以确认宋明就是郭九在外的私生子了。
似乎现在的矛头都在指向宋明,邮件也有可能是他人代发,宋明还是无法证明在郭九遇害前自己已经返回了山庄。真的是宋明干的吗?郭九死后他的财产第一继承人应该是郭瑾和吴佩兰,其次是他的兄弟郭五,而作为郭九私生子的宋明他虽然享有婚生子郭瑾一样的继承权但是这仅仅只是从个人权利上来说的,真的进行遗产分配的时候有人买他这个私生子的账吗?郭九如果在世即使是矮子里面选将军宋明也比郭瑾更有优势,郭九会把一个偌大的公司交给一个傻子吗?从既得利益上来分析宋明应该不希望看到郭九的死,他应该更期待郭九健健康康的活着直到完成权利的交接,而不是在自己根基薄弱的时候去害死自己唯一的靠山。
宋明并不是郭九死亡的最大受益者,那么谁是获益最大的人呢?
郭五?不排除这个可能,从目前来看是郭五让郭瑾报的警。郭九摔下山崖而死肯定会有人怀疑郭九是被害死的,那么作为最坚定要报警的人会不会是想借此洗脱自己嫌疑而故做姿态的人呢?郭五确实有作案嫌疑,是他提出把郭九的尸体从现场抬到别墅里的,虽然理由很充分,但是这无法让它洗脱故意破坏现场的嫌疑。另一个听说郭五和郭九这两兄弟并不和,郭五并没有在郭九公司里担任要职,而是被郭九分配到分公司去了,有点发配边疆被边缘化的意味。
那么郭瑾和吴佩兰呢?他们两个可是郭九死后最大的受益者啊,虽然这样去怀疑有点过失人伦常理,但是利益面前无父子,更何况是偌大一份家业,有动机就要去查,否则对死者就是不负责任。
郭瑾看起来有些精神疾病,而且坐在轮椅上,平地上行走都不方便,更何况是上山,坐在轮椅上的他即使举起手也不一定能够得到他父亲的脖子,所以郭瑾是可以先排除掉,那么最后就剩下吴佩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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