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赵英失踪
杀死常无为之后,雪里红让成钟挑选了两匹最健壮的马。
随着黑鬃狼一声长嗥,剩下的马匹被狼群瞬间咬死,分食起来。
一时间,场面混乱,到处鲜血淋漓,一片狼藉。
成钟感觉头皮发麻,恶心地蹲在那里干呕起来。
他小小年纪,何曾见识过这种血腥的场面,即使最可怕的恶梦,也远远不及这种现场带来的灵魂震撼。
大概因为是同类的缘故,藏獒被狼群放生。
这些平时凶猛无比的动物,此刻抖抖索索、战战兢兢地离开,然后不约而同地狂奔而逃。
狼群慢慢散去,黑鬃也告辞离开。
刚才还血肉横飞的战场,瞬间只剩雪里红、成钟和马二老婆。
“崽子在哪?”成钟看着雪里红发问。
这是成钟眼下最关心的问题。
“愚兄本族虽灭,朋友尚在,此等小事,何须贤弟挂怀。”雪里红说。
“雪兄为何也到这边来了?”
“本欲令贤弟历练,到底于心不忍,追随而至。”
“那你如何得知‘一X道’的企图呢?”
“该道此前已屡涉铁木山秘境,均为吾族杀之。近十载踪迹全无,孰料潜伏于此。吾与青海湖狼王交厚,此回共探‘一X道’青海巢穴,遂知其图谋。”
“哪个是青海湖狼王?”
“正是弟所见者黑鬃也。”
之后,雪里红用嘴指着马二老婆说:
“阿旺与此女,可骑乘返回故乡,吾接幼崽,殊途同归。“
话未落地,已电驰而去。
经见这一场杀戮,成钟已经神经麻木,忘记了害怕,现在开始打扫战场。
对那些骸骨,他置之不理,主要是把那几条双叉破枪和散乱零碎的衣帽杂物堆到一个大坑里,点火焚烧干净,然后挖了些石头、草皮,仔细掩埋了起来。
他可不愿让别人发现,牵扯到自己。
当然,那条新式钢枪他舍不得烧掉。
这是此战唯一的战利品,他准备带回去藏在地下迷宫,说不定关键时候能派上用场呢。
忙完这些之后,成钟才走到马二老婆身边,拉着她的胳膊,使劲把她搀扶起来。
直到此刻,这女人才如大梦初醒一般,抓住了成钟的手,一连声地问道:
“你是成家湾的钟娃子吗?这是啥地方?咱们怎么在这里呀?”
“嘿嘿,我就是成钟呀,记得很小的时候,你还抱过我呢,你记得起来吗?”成钟笑着说。
“当然记得,你那时多小呀,现在都长这么高了哩。”
“你还记起什么?”
“我只记得马二死了,以后就像是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恶梦,有好多好多的恶狼,最后是你打跑了恶狼,救了我,我才从梦中醒来。
钟娃子,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哩,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你的。”
马二老婆,竟然出现了对恐惧伤害的自闭性忘却症状。
成钟听说过这种情况,知道是一种神奇的人脑自我保护方式。
“看来你是真的好啦,你叫什么名字呀?”成钟问道。
之所以这样问,一来是看她是不是真的清醒了。
这二来嘛,虽然是同一个村子的,因为接触太少,成钟确实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姓张,叫张改香。论辈份,你应该喊我姑姑呢。”马二老婆脸红了一下,眼睛也活泛了起来。
“好,以后我就叫你张姑姑啦。张姑姑,来来来,你骑上这匹马,我骑那匹马,咱们该离开这里了!”
成钟把马二老婆搀扶到一匹白马跟前,架着她搊到马上。
然后,他背好那条枪,走到了为自己挑选的年轻枣红马旁边。
年轻的枣红马似乎明白,是这个半大小孩的选择,把自己从狼嘴里救了下来。
它温顺地用嘴拱了拱成钟的肩膀,然后安静地等候在那里。
成钟的个子还是矮了一些,马镫高悬在胸口,他费了好大劲才歪歪扭扭爬上了马背。
然后,他轻轻一抖缰绳,枣红马仰头嘶鸣一声,向前冲去。
一场战争,或者说一场一边倒的屠杀过去,天地间又恢复了宁静。
天空出现一些黑点,几只秃鹫在盘旋下降。
它们的目标,是战场上那些人与动物的尸骸。
两匹健壮的马儿四蹄翻飞,叩击着带雪的枯草荒原,就像艺术家的指尖掠过琴键,弹奏着富有节奏的乐章。
成钟凭借着来时的记忆,很快找到了公路。
上了公路后,夜幕已经落下,视力受限,他们索性放慢速度,两个人缓缓地并马而行。
回到帐篷饭店,张晓宁正在帐蓬里转出转进,焦急地等待着。
一问之下,才知道赵英并没有回来。
“也许他又上别的地方了吧。”张晓宁有些不确定地说。
“他在附近有亲戚朋友吗?”成钟问。
“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倒是有几个,都是些子酒肉朋友。”张晓宁说。
成钟心中隐隐觉得不安,感觉似乎出了什么问题。
晚饭在沉闷的气氛中吃过。
成钟仍回三大队门卫室睡觉。
张改香和张晓宁,虽然语言不同,交流起来也有一些困难,但脾气很相投,很快就像好姐妹一般,她们便在一起住下了。
躺在床上,成钟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眠。
“赵英大叔没有回来,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个问题像虫子一样,在成钟的大脑里钻出钻进折腾着,搅扰着他,让他心神不宁,烦躁不安。
按照成钟与赵英的约定,一个钟头之内,赵英会在原地等待成钟,超过一个钟头,他就应该返回小镇,等着成钟回来。
他知道成钟有重要的事情,应该不会在这种时候去别的地方喝酒或者凑什么热闹。
虽只有一顿饭的交情,但当成钟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赵英没有丝毫犹豫。
这一点足以说明,赵英虽然表面上大大咧咧,却是一个可以信赖、可以长期交往的人。
成钟是个极重感情的人,并且相信自己的直觉。
在内心,他已经把赵英当成了自己人,同自己的家人比也差不了多少。
赵大叔竟然好端端不见了,其中必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难道被狼群吃掉了吗?”
虽然成钟不愿意往坏处想,但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而且还非常大。
在疯狂的狼群面前,几乎没有人可以逃命。
再加上,雪里红和青海湖狼王,可不愿让见过它们的任何一个人活着离开。
人族在狼的眼中,只是一堆可以裹腹的肉食,杀人这种事,对于它们来说,可不存在什么心理负担。
这一点,白天的那场屠杀就足以证明。
成钟越想越着急,恨不得立即爬起来去找赵英。
但大半夜的,想找到赵英白天等他的地方都难,况且即使找到地方,赵英肯定不会一直呆在那里的。
迷迷糊糊睡着,他在梦中数次惊醒,数次大汗淋漓……
总算熬到天麻麻亮,成钟一骨碌爬起身,穿戴整齐后,就往帐篷饭店跑去。
两位姓张的女人也才刚刚起床,成钟直接闯进了她们住的小帐蓬,语速极快地说:
“张姑姑,请你看家。张姐姐,请你跟我走,咱俩骑马去找赵大叔,回来再吃饭!”
两个女人看到成钟脸色凝重,也不敢多言。
张晓宁迅速把两匹马牵出来,张改香帮忙搭上鞍笼。
大白天的,不便携带枪支,成钟就让张改香把枪藏在了帐篷里。
两人各自上马,顺着街向着东南方向疾驰而去。
先找到了昨天拐进草原的地方,再寻找赵英曾经停留的山坡。
成钟的记性和方向感还算不错,没用太多时间,就找到了地方。
枯草和薄雪之上,摩托车碾压的痕迹还在,脚板踩踏的痕迹也很明显。
只是人没了影子,车也不在了。
看到现场这种情形,成钟倒是松了一口气。
他最怕的情景是,满目血迹,加上一副令人恐怖的人体骨架。
现在看来,赵英至少没有被狼群祸害。
一颗悬着的心,小半放到了肚子里。
成钟情绪平静了下来,他对张晓宁说:
“张姐姐,你可以放心啦,赵大叔应该没有生命危险,也许真的临时有事到别的地方去了呢。不过,既然来了,咱们不妨再仔细看看,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
张晓宁也松了一口气说:
“哎,人都快紧张死了!这个赵英,都快四十的人了,还没个正形,谁知道又跑哪野去了。小兄弟呀,你别说,他倒是挺在乎你的,回头你该说说他才是。”
成钟坏坏地一笑说:
“张姐姐是他的意中人哩,只要你肯嫁给他,保证以后赶他都不出门了,哪轮得着我说他。”
“哎呀,你这个小兄弟,人小鬼大,啥都明白,但还是不知道姐姐的心。人又不是畜牲,拉到一起就配上了。若他有你半分出息,怕是姐姐早就嫁给他了哩!”
张晓宁面带羞容,佯怒地瞪着成钟说。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睃视着地面和草丛。
找个半天,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迹象。
“那是什么?”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说。
他俩目光同时看向一个地方,一起注意到了一样东西。
一只烟盒,拧作一团,随意地丟在现场附近。
成钟跑过去捡起烟盒,红彤彤一片鲜艳,一看牌子是“中华”,心中顿时惊㤉不已。
这种烟,赵英抽不起,牧民们更抽不起。
不仅因为价位高,主要是属于专供产品,商店里根本买不着。
抽这种烟的人,应该是大干部或者地位较高的人。
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如此偏僻的地方,又刚好把烟盒扔在了现场附近呢?
满腹狐疑之中,成钟打开烟盒。
烟盒的背面是白色的,竟然有几行漂亮的行书汉字赫然在目:
“你所找之人已被绑架,欲知详情,请把哈达系在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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