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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趁虚而入


  “你看灰姑娘的姐姐,如果穿不上水晶鞋,那么连王子都不会理她。还有,故事里的王子为什么要靠一双水晶鞋来确认灰姑娘呢?你不觉得不符合逻辑吗?真实世界里,一双35码的鞋子,这个世界就有数以千万计的女孩子合穿。”

  顾倾城颇友爱地顺着她的话说,“嗯。所以童话往往只是童话,永远也无法对应现实。”

  顾倾城摇晃着手中的香槟杯,这是1998年库克安邦内黑钻香槟,她一直都很喜欢的一款香槟,在法国香槟区最受尊崇的黑皮诺葡萄种植村庄之一,这款白中黑香槟的产量只有四千多瓶,所以极为罕有,加上非同寻常的品质,具有优良的勃垦第红葡萄酒的浓度以及力量,喝起来口感十分特别,甚至连打开时散出的香气都是特别的。

  香槟杯里倒出的香槟,细小绵长的汽泡好像会跳舞似的,在酒液中摇曳着,她喝了一口然后看了着盛夏,唇间带着笑,低声说着:“放心吧。她不喜欢你未婚夫。”

  盛夏有些幽怨的看了顾倾城一眼,“你想说什么?”

  “她喜欢的是暮晨。”

  盛夏瞪大眼睛,一脸的难以置信,“所以你的意思是,咱俩的情敌是同一个人?”

  顾倾城一言难尽的看了她一眼,幽幽地说道,“她从来都不是我的情敌。”

  盛夏点了点头,“也是,林大总裁心里眼里都是你,从来不会给别人留有余地。”她顿了顿,“你说,她在林大总裁那里受了情伤,会不会被乔森趁虚而入?那偶像剧里不是都那么演的吗?”

  顾倾城挑眉,“你是怕她退而求其次选择乔森?你什么时候那么没自信了?”

  “我不是没自信,而是纯粹不想当狗血剧情里的恶毒女配罢了。”

  以前有一个电影叫《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有句话说得特别好,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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