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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吉姆·火蛇


  强盗来了,但并没有进城,而是在城西门外徘徊,所以阿瑟队长才亲自过来报告,不然的话,假如强盗直接进城,那按照罗金之前对他的吩咐,他是要组织梅斯城子民夹道欢迎的。

  罗金带人前往城西。

  在去城西的路上,罗金又向阿瑟队长问了一些详细情况,阿瑟队长从未离开过这片土地,所以真的什么都知道。

  西南边陲地区可以说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强盗团。

  他们不敢去招惹大贵族的领地,但整个西南边陲地区足有上百个贵族领地,包括黑石城在内,强盗不敢招惹的领地,满打满算也不超过十个。

  而这些大贵族的领地面积,加起来也就占西南边陲地区三分之一的领土。

  余下三分之二,被剩下九十个贵族领主“瓜分”。

  在这些相对弱小的贵族领地内,几乎都有强盗团存在,实力不同,敢招惹他们的强盗团实力也不同。

  一个只有几十人的强盗团伙,自然是不敢去招惹有几百士兵的贵族领地。

  而像梅斯城这样弱小的……当然是什么级别的强盗团都能来劫掠一把,太弱就谁都能踩一脚。

  不过最近几年,一直频繁劫掠梅斯城的,都是鬣狗强盗团。

  鬣狗强盗团的实力在所有强盗团中,处于中等偏上,虽然跟大型、顶尖强盗团没法比,但实力特别强大的强盗团,反而不会来劫掠梅斯城。

  因为浪费时间,没什么油水。

  而仅对梅斯城周边地区来说,鬣狗强盗团是属于最强的强盗团之一了。

  他们是强盗中的“胜出者”,至少在梅斯城周边来说是这样的。

  强盗团之间也是有很激烈的竞争的,相互劫掠相互吞并,一个强盗团的覆灭,往往都会代表着另一个强盗团的强大,或是新强盗团的诞生。

  鬣狗团就是这种竞争中的胜出者。

  梅斯城是鬣狗团的劫掠区域,梅斯城的油水,只能由鬣狗团来拿,其他强盗团如果敢擅自来劫掠梅斯城,鬣狗团一定会与之开战!

  跟社团争地盘是一样的。

  不过在这片混乱的地区,他们争的不是几个店铺、几条街、几个街区的地盘,而是一个个弱小的贵族领地。

  这就是为什么梅斯城又来强盗了,强盗却没进城,而是在外面徘徊的原因。

  不敢!

  他们不是怕梅斯城,而是怕鬣狗强盗团。

  强盗们的逻辑非常霸道,你不能抢的地盘,那你就城都不能进。

  为的是防止你偷偷的在我的地盘上敲诈勒索,哪怕你只是向我的地盘里一个平民敲诈了一个银币,也不行,因为那样我就会少抢一个银币。

  而据阿瑟队长所说,在城外徘徊的强盗团,实力并不比鬣狗团弱,反而还要强一丢丢。

  应该是不愿意与鬣狗强盗团开战,不想鱼死网破,所以才不“坏规矩”进城。

  这个强盗团名为“火蛇团”,但多被称为“火蛇强盗团”或者“瞎子强盗团”。

  因为火蛇团的首领,是一个独眼龙,会被一些人私下里称呼为瞎子。

  火蛇团人数要比鬣狗团多一点,大约两百五六十人,但武士数量跟鬣狗团差不多,也就一两个初级武士的差距。

  首领吉姆·火蛇,也是一个初级武师,不过因为瞎了一只眼睛,观察能力降低,导致实力减弱,正面作战他实力远不如巴泽尔·鬣狗。

  但吉姆·火蛇的修行职业是刺客,这本就不是一个正面作战的职业,与巴泽尔这种巨斧战士比正面作战能力是不合理的,巴泽尔·鬣狗有正面击杀吉姆·火蛇的实力,吉姆·火蛇也有潜伏刺杀巴泽尔的实力。

  少了一只眼睛,对刺客来说,反而影响较小,不过正面作战能力降低倒是事实。

  ******

  西门外一百多米外,数以百计的强盗在土道上徘徊,他们都穿着各式各样的皮甲,头发上戴着乱七八糟的坠饰,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强盗。

  罗金带人来到城门口,向前方土道上望去。

  在罗金到达时,罗金的追随者几乎全都到了,不过他们分散在周围屋顶,而且隐藏了气息,让人看不出是什么级别的武士。

  几个武士是不会引起一个强盗团的特别注意的。

  罗金身后还跟着两个黑袍人,一高一矮,更是让人看不出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大人,那就是吉姆·火蛇。”

  跟在罗金身边的阿瑟队长向前示意了一下道。

  “瞎子”亲自来了!

  毕竟是一百多名强盗,自然是火蛇强盗团的“主力部队”,队长就是火蛇强盗团的首领吉姆·火蛇。

  罗金望去,看向那个骑在马上被簇拥的瘦小身影。

  吉姆·火蛇看起来五十多岁,长发长脸,左眼上带着黑色眼罩,左边半张脸上都有伤疤,看起来是灼烧伤。

  “他怎么瞎的?”罗金随口问了一句。

  “是毒。”阿瑟队长低声快速道,“吉姆·火蛇掌握一种特殊毒剂的配方,听说是……”

  阿瑟队长快速解释了一下。

  说起来很蠢,吉姆·火蛇是自己把自己弄瞎的。

  吉姆·火蛇是一个刺客,刺客都会用毒,简单的配毒也懂,但多数都不是真正的药剂师。

  吉姆就不是药剂师,但他却掌握一种特殊毒药的配方,那是他赖以成名的毒药,名为——血火毒。

  这是一种用在人身上,会产生严重灼烧伤,如果打入人体进入血液,甚至能引发人体自燃的特殊毒药,却又不是魔法药剂。

  在吉姆还未组建强盗团时,他是一个赏金猎人,是小有名气的刺客,火蛇就是他的绰号。

  火,指的是他的特殊毒药。

  蛇,指的是他会像是蛇一样潜伏、偷袭。

  而他弄瞎自己,那是十多年前的事。

  据传闻是他在一次单独配置血火毒剂时,出了意外,毒液迸到左眼中……虽然他及时扑灭了火,没让自己整个人都烧起来,但左脸与左眼还是毁掉了。

  “据说血火毒的配方,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连他儿子都不知道,曾有一个高级武师为了强夺配方,带人袭击过火蛇团,差点将火蛇团全灭掉,但让吉姆·火蛇给跑了,之后那个人遭到了吉姆·火蛇的刺杀,全家都死了,吉姆·火蛇又重建了火蛇团……”

  阿瑟队长最后又小声道。

  罗金看了阿瑟队长一眼,语气古怪问:“配方很值钱喽?”

  阿瑟队长点了点头。

  罗金嘴角抑制不住的微微上翘一下。

  值钱就好!好啊!

  “去,问问他们什么意思?”罗金对阿瑟队长示意一下道,让他去问话。

  阿瑟队长毫不迟疑,屁颠屁颠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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