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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我本佳人,奈何从贼(5)


  雨一直下,一直下,一直下……

  王启年站在雨里,举着蘸过油脂熊熊燃烧的火把,夜里的海潮腥气更甚,海面的雾气一直没有消散。这一点点火光,能为来者引航吗?

  现在回想,这一整件事,都是赢骢利用了自己和窦景。

  陛下他,真是个能看穿人心的人,帝王的天赋。

  他看准自己不苟同于覃嘎农偏安一隅的海匪式统治,也利用窦景想为家人和自身报仇的决心,对我们二人许下利好,为他所驱使。这事成了,他就可以平掉一处海患;这事不成,他几乎没有任何损失,窦景和自己对一国之君而言,无足轻重。

  一本万利的买卖啊,王启年苦笑。

  可是除了向陛下投诚,自己还有什么选择吗?永远为一个海匪头子做谋士?那可不是我,我不止这点能耐和抱负。

  王启年和窦景原本的计划是这样的:

  用窦景带来的下了迷药的紫金醇将来参加昏礼的所有宾客迷倒,待局势得到控制以后,夜间,由王启年接引护送窦景来的骑兵上岛,然后开启杀戮模式。

  但是多疑的覃嘎农让这个计划从一开始就濒临破产,那原本被寄予厚望的五十坛紫金醇就在王启年眼前被一坛坛摔碎流入大海。

  窦景似乎对此早有预料,所以说了“黄羊”两个字。

  她是对的,在这场战斗里,窦景和自己的盟友只有对方,没有办法硬碰硬,只能靠手段。

  有人说,毒药是女人的武器,王启年不置可否,战争只取决于输赢,不介意手段。

  昏礼上的所有食物都是覃嘎农的手下准备的,王启年稍有轻举妄动,就会暴露整个计划。黄羊,只有黄羊,是窦景从长安一路千里迢迢活生生的带上岛,黄羊是两人唯一的机会。

  但是,把毒药放进羊吃的草料里,这样做明智吗?王启年紧紧握住手中那个小小的玻璃瓶,那是在上岛前一晚窦景从脖子上摘下来给他的,据说只要一滴就能毒死百十人。想到这里,王启年不禁莞尔一笑,这个女人,洗澡都带着毒药和匕首,她抱着必死的决心而来。赢骢大致给王启年讲过窦景走这一遭的目的和原因,十五年来为复仇而活的窦景,选择了我作为她的盟友(或许她并无选择),令人失望可不是王启年的性格,而何况是与自己有故的窦景。

  她生而如烈焰,王启年想,无论如何,自己要让她这把火好好地燃烧下去,火势更烈。

  毒药肯定是不能下在羊肉里的,覃嘎农多疑一次,必将多疑第二次,不能再出现紫金醇那样的事情,一丝纰漏都不能有。

  那天晚上,窦景还和王启年分享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关于长公主婵羽是如何在帝后的面前突然在用早膳的时候中毒的。大家吃的都是一样的食物,而且后来太医也证实毒药并不在食物中,但是公主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中毒了,差点因此丢掉性命。

  这个故事给了王启年很大的启发。

  在烤羊端上去之前,王启年就命令窦景带来的侍女为所有宾客递上“干净”的手巾,手巾当然是在放了毒药的清水里洗过的,只消擦擦手,再用沾了毒的手指去抓食物,毒药自然就跟着食物一起下肚了。当然王启年没忘记给窦景和覃嘎农准备一块真正干净的手巾,窦景说过,覃嘎农她要自己来处理。王启年尊重她的决定和选择,尽管心里认定此事过于危险。而且王启年要绝对保证窦景的安全。

  手巾是第一步;第二步,王启年命侍女们用清水洗干净在座所有宾客使用过的筷子,当然,用的也是放了毒药的清水,筷子上沾了毒,也能随食物一起下肚。

  但是这样的毒都太微量了,根本不足以杀死一个成年人,即便是婵羽公主那样的孩子,沾了毒的筷子也只是让她大病一场,没有性命之攸,王启年做事喜欢滴水不漏,决不能留一丝侥幸。

  重要的是第三步;在覃嘎农和窦景入洞房之后,第三步计划开始实施——那个小玻璃瓶中剩下的毒药被王启年悄悄地放入一坛清水中,并且安排一个侍女将那坛清水当做是酒倒入大殿中用来装酒液的大缸——味道根本尝不出什么差别。然后王启年让侍女们一个劲地给在座宾客斟酒,务必要让所有人喝的尽兴。

  不出所料的话,现在堂上所有喝了酒的人,应该都已经丧失战斗力了。

  然后便是现在了。

  护送窦景南下的那五十精兵虽然是骑兵出身,但王启年联想到赢骢做事周密的风格,对他们必定进行了相当一段时间的水上训练。尽管覃嘎农不允许护卫和公主一起上岛,但是王启年早已和队长约定好接应的时间。于是五条小船冒着大雨,自海上浓雾悄然而来,每条船上十名精兵,装束精良地依次上岸。

  杀人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吧。

  王启年引着五十精兵冲入大殿,殿中已经充满呕吐物的味道,所有宾客已经东倒西歪,在那精兵队长的一声令下,杀戮开始,简直就像砍瓜切菜一般容易。

  王启年抬步迈过那些横七竖八倒在地上的尸体,捡起窦景掉落的匕首。

  这边的事情差不多了结了,窦景还在等我。

  雨一直下,一直下,一直下……

  今日是我的死期了吗?

  窦景歪着头,看着自己手臂内侧上那个王启年留给自己的牙印,如果真有轮回转世的话,这个牙印能不能跟着我到来世呢?王启年,下辈子,你凭着这个牙印来找我吧。

  窦景的手指触到了那条鲨鱼皮质的腰带。

  那是我父亲赏给他的,为了表彰他的忠诚,他怎么还有脸一直在用?

  不,不对,全错了!窦景的意识突然清明地回归,我错了,大错特错!

  父亲赏给覃嘎农那条鲨鱼皮的腰带根本不是为了感谢他的忠诚,而是为了保护主公!那条鲨鱼皮腰带里包裹着的是一柄软剑,窦景全部想起来了,她曾经缠着父亲讨要这柄软剑,父亲说等她长大就为她打造一条更漂亮的、适合女孩子佩带的,可是还没等窦景长大,覃嘎农就用这柄软剑先杀死了父亲。

  现在我的手还没被绑缚着,不是吗?

  今日绝非我的死期!

  窦景手指够了够,将鲨鱼皮软剑握在手中,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向着掐着自己脖子,与自己面对面的覃嘎农脸上一鞭子抽过去!

  正打中了他的眼睛!覃嘎农松开钳在窦景脖子上的手,捂住流血的眼睛惨叫。

  窦景抬起腿将压在自己身上的覃嘎农踹下床榻。

  要快,一定要快。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小女孩了,这一次,我能保护我自己。

  窦景从鲨鱼皮鞘中抽出软剑,在覃嘎农反应过来之前骑在他的身上,剑刃很薄、很细、很软、这简直是为我量身打造的武器,窦景心想,然后动手绞在了覃嘎农的脖子上。

  覃嘎农在窦景身下挣扎的很厉害,窦景几乎觉得自己就快要压不住他了,他试图翻身将窦景压在身下。

  不,今日绝非我死期。

  在剑刃的面前,一个人的喉管是那么容易划开,血喷射到窦景脸上的那一刻还是热的,然后迅速冷下去,覃嘎农的眼神在窦景的注视下逐渐涣散,挣扎的力气也逐渐被死亡抽走,初始他还发出嗬嗬的声音,深红的鲜血大股大股地涌出,喷的窦景手上、臂上、脸上、胸前……到处都是。手上好黏,窦景丝毫不敢松手,任黏腻的血把自己的手指和软剑粘在一起。

  血在覃嘎农身下铺散开来,向着房间的各个角度流去,他的脸逐渐变得苍白,一对死鱼一样的眼睛瞪着,这个人无论活着还是死了,都令人恶心。

  多少次的午夜无眠,窦景想象着要怎么杀掉覃嘎农,过程和途径大相径庭,但结果只有一个——他惨死在自己手里。

  “窦景!窦景!看着我,看着我,他死了,没事了,一切都结束了!窦景!窦景!”

  一件绀青色的长袍披在自己身上,王启年遥远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逐渐清晰。

  “他死了!没事了!他手下的那些人,也按照咱们的计划,通通抹掉了,咱们做到了,别怕,没事了,我在这里。”

  王启年目光炯炯,轻轻抚着窦景的肩膀。

  “我的匕首呢?”

  王启年一愣,然后从怀中拿出匕首交给窦景:“你受伤了,我先带你找个地方帮你处理一下。”

  说着,王启年就要伸手扶起窦景,但是被窦景轻轻地推开。

  “不,这是我和他的恩怨,这事还没完!”

  窦景用沾着血的手握紧匕首,对准覃嘎农的胸口,泄愤地刺去,一下又一下,尸体已经如一个筛子般的破口袋,她却兀自不肯停手,每一下的依然使出自己全身的力道。就像他当年用他那把肮脏的“剑”刺自己一样,373次,她牢牢地记着,她要刺还回来。

  王启年环抱住她:“够了!他已经死了。”

  “不够,”窦景咬牙切齿地说,“373下,还差27下。”

  王启年松开她,等她刺完那27刀,才示意下人进来搬走尸体。王启年扶窦景站起来,窦景却像被抽干了所有力气,软软地瘫在王启年身旁。

  王启年打横抱起窦景走到客房中,侍女早已准备好了温水,他温柔地把窦景放入水中,替她洗去身上的血污,而精疲力竭的窦景则在浴桶中昏睡过去。

  她背后的纹身遇热显影,那是一只黑色的玄鸟,唯有双眼血红。

  雨停了。

  海与天的交接处亮起了光。

  五十精兵正在清点昨夜婚宴上的尸体,数目和身份都要一一核对清楚,在海上,要用海上的规矩,这些尸体会被放在一艘特制的船上,待船航至远海,用来粘合船帮木板的松胶被海水浸透松散,船上的一切都会归于大海,是为海葬。

  精兵队长向王启年报告:“禀告侯爷,尸体已经清点完毕,全部放上葬船,末将请示如何处理覃嘎农的尸体?”

  “把头割下来,做好防腐,八百里加急送回长安呈给陛下。身子和他的宅子一并烧了。”

  “诺!”

  精兵队长领命而去。

  日出朝阳,新的一天。

  王启年忽觉一只微凉的手轻轻牵起了自己的手,回头一看是已经换上一身红衣的和靖公主窦景,她看上去有些苍白,但是精神还不错。已经是威武侯的王启年握回去,两只手十指紧扣。

  窦景看着那艘用于海葬的船驶出港口,向着远海而去,清晨的海风拂面,带着新鲜的腥咸气息,她深吸一口,觉得无比轻松。

  夏天已经结束了,也不算是一件坏事。

  “为什么不放手让我来做?”

  窦景呼吸微微一窒:“嗯?”

  王启年转过身,平视窦景的双眼:“为什么不让我替你杀了覃嘎农?我就那么不值得你信任和依靠吗?”

  窦景微微摇摇头:“这是我的心结,是让我十五年来彻夜无眠的仇恨,不光是你,换做任何一个人杀了他,都不能解开我的痛苦,这件事,只能由我亲手来做。”

  “这是最后一件事,”王启年揽过窦景的肩膀靠在自己的肩上,“以后不管什么事情,我们都一起商量,一起做。”

  “关于我的事情,你知道多少?”

  “不比陛下知道的更多。”

  窦景把头抬起来,正视王启年:“有一件事情,我谁都没有说过,但是如果我们以后要作为夫妻共同生活,我还是有责任和义务让你知情,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也完全理解。”

  王启年静静地看着窦景,等她说。

  “你知道我是巫女,”窦景平静地开口,“我不是一出生就被神选中的,而是做了交换。神的选民要么身体孱弱、要么在世的日子很短暂,要么就像我一样……永远不会有后嗣,因为万物自有平衡。”

  窦景说的很坦然,她仔细观察着王启年的眼神,却发现对方没有一丝异样,这倒是令她没有想到。

  “所以呢?不能生育不影响你还是你啊。”

  王启年的回答倒使窦景很意外:“有的人会很在意,绝大部分人会很在意。”

  王启年的笑容在晨曦中显得分外柔和:“西境有一位先贤曾说过一句我很认同的话,他说‘我喜欢前程远大的男人和不堪回首的女人’【注1】,你的过往让你成为今天这样的你,而我恰恰喜欢今天此时此刻的你本人,你的未来要与我共担,由我负责。在共同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我实在不认为一个孩子会为我们的婚姻带来多少附加值。”

  窦景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地平线的日出。

  “说到底,你觉得这真的是个值得让孩子看一看的世界吗?”

  “不觉得。”

  “你觉得我们会成为很好的父母吗?”

  “不觉得。”

  “假如我们真的有孩子的话,你觉得会是什么样?”

  “考虑到我们小时候都很喜欢咬人,所以不论像谁,都一定超讨厌的吧。”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笑起来,就像回忆里一样,这一刻不知愁。

  窦景的头靠在王启年的肩上,轻轻闭上眼睛,微微缓解了酸痛,感受海风拂面的感觉,她觉得自己仿佛经历了一次数十载的远航,虽然永远不得停靠,但是寻到了并肩同行的人。

  【注1】原句“I  like  men  who  have  a  future  and  women  who  have  a  past.”出自Oscar  Wi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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