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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几个番外


  过了好几天,苏念熙就和陆离回了长青。

  这里青翠依旧,熊猫们也在继续自己的生活,看起来并没有多么想念他们。

  苏念熙有天自己开着车去附近赶集,回来时发现飞燕居然也在。

  飞燕非得说什么买了条裙子送她,要她穿上去走走。

  “这里头山路都是土,弄脏了怎么洗?”

  苏念熙觉得她不可理喻。

  “没事,弄脏了我洗,咱们去森林里拍照吧。”

  苏念熙苦笑,她这个好朋友反正想一出是一出。

  她看看表,陪飞燕闹一闹,倒也赶得上下午的巡查。

  飞燕笑嘻嘻拿着相机,牵着她往林子里头走。

  苏念熙正想问她还有多久,忽然听见一阵熟悉的乐曲。

  '“这不是什么梦中的婚礼吗?”

  陆离自从把琴拿了回来,每天清晨或者午后都得练练手,苏念熙也听习惯了。

  陆离又换了一首,正是她穿着大熊猫玩偶服闯进去听见的《Por  Una  Cabeza》。

  虽然逐渐对他的琴音习惯,可听见这一声,苏念熙还是忍不住起了几个鸡皮疙瘩。

  仿佛周围时光迅速变换,她又回到大一的那一年。

  那是她最爱陆离的时候吧。

  和现在比呢?

  正胡思乱想,陆离的琴弓却停了,他走过来。

  苏念熙看见飞燕举起的相机和脸上那种表情,忽然有点猜到要发生什么了。

  只差一步。

  陆离穿着正式,牵着她往前走。

  前头居然有一片空地,陆离单膝跪地,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

  苏念熙心里念叨,这次可千万得是戒指。

  等手上带上钻戒,苏念熙还如坠云雾中。

  “你不是说喜欢森林的感觉吗,这是我送你特别的森林婚礼,怎么样。”

  这是属于他们的秘密,哦,除开飞燕这个特邀摄影师。

  附近传来几声啼叫,居然是本区域的熊猫大王,大白。

  这只熊猫难得的毛发偏白,呈现出一种金棕色,十分漂亮。

  苏念熙想,这是长青给他们的祝福吧。

  *

  不过,小两口总是想得很理想化,可他们抽了两天说是回蓉城领证时,还是被两边家长揪住,非得办了个酒席。

  弄得正事儿领证反而匆匆忙忙,等他们开车回机场时,苏念熙忽然一个侧身。

  “怎么了?”

  苏念熙揉揉眼睛,又摇摇头。

  “好像看见个熟人。”

  她想,刚才是元青在朝她招手吧。

  所以,元青是等着她结婚才离开?

  “你在蓉城的熟人?说说看我认识不?”

  苏念熙抿嘴一笑,她想起刚回来这个时空的那天清晨,也是这样的好天气,看见抬头凝望的陆离站在一棵花树之下。

  一阵碎米似的花朵儿落下,摇曳纷纷,模糊了少年的脸,和少女的视线。

  “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呢,你要不要听?”

  (完)

  番外一

  “潘老师,这是新入职的弦老师,从前也是咱们学校毕业的。”

  潘美云今天有点心烦,她为了不被念叨已然搬出家来住了,可惜学校里认识她的叔叔阿姨太多,根本防不住人家给她介绍对象。

  昨晚住在父母家,早上被老妈念叨着过来,她扭着长发的末端,想着老妈说什么:“一天到晚都泡在那个什么图书馆,朋友都没几个。”

  她今年二十六了,也不是没谈过男朋友,可人家居然说她气性太大,伺候不起。

  “我又没拿人家怎么样。”

  潘美云嘟囔,其实也怪自己,要是真拿出一副说什么也不找男朋友的架势,人家虽然会在背后议论一阵子,或许可以从此安宁。

  她不过是有点讨厌那些男生企图为自己做决定的模样,我走我的路,碍着您什么事儿了。

  当然,在学校,对待学生,她依旧是如春风般和煦的。

  可潘老师毕竟不是个温柔贤惠的主儿,她有时候怀疑自己是不是对学生太控制脾气,反而发泄给了身边人。

  罢了罢了,大不了一个人过,也乐得自在。

  一个人想吃什么吃什么,想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睡觉。

  逍遥得很。

  她这时终于把书放好,回了头,看见是一个微胖的男孩,脸上带着稚气,却在这三伏天里穿着完完整整的一套西装。

  西裤严丝合缝地罩住了皮鞋,外套有点宽松,似乎是担心穿不下而特意选大了一号,白衬衫露出一个领子,但能看出男孩后颈处已经开始渗出汗来。

  再走近一点,好家伙,他额头也细细密密沾着汗珠。

  “潘老师不是说最近图书馆的书需要整理吗,这是这批唯一招到的一个男老师,给你做壮丁行不行?”

  那老师将弦超托付了,便离开办公室。

  “行行行。”

  答话的却不是潘美云,而是弦超。

  潘老师噗嗤一下笑了,这个小朋友,面试的时候不是对答得挺流利的吗,怎么这会儿就结巴了。

  她走过弦超身边,后者明显站直了一点。

  潘美云弯腰接了杯水,递给弦超,说:“快把外套脱了吧,大热天的,你就不难受?”

  她今天穿了件纱质喇叭袖的连衣裙,转身时,长长的袖沿扫过弦超接水的那只手腕,弦超老师感觉麻酥酥的。

  “想……想显得成熟一点。”

  他终于回答。

  想显得成熟一点,不想被你当成小朋友,如果你愿意,我最想牵着你的手,这是五年前已然存在的梦想,如果你不愿,我也想离你近一点,再近一点,有机会也能为你做点什么。

  弦超读高二时,借了图书馆一本书,之后有个同学外号“逗哥”的找他借了去。

  等到了归还期,那人却弄丢了。

  弄丢也就算了,他居然还信口雌黄,说弦超根本没把书借给他。

  潘美云那时刚毕业过来实习,馆长不在,听说她是学过心理学,就让她去处理,也权当做一个锻炼。

  她看着这两个男孩在图书馆门口斗嘴,其实心里觉得有点好笑。

  弦超平常待人老实,这次被冤枉,一张胖脸涨得通红:“我明明给你了!就在上个星期,你来我座位上借的。”

  逗哥干脆抵死不认:“你说借了就借了?谁能给你作证。”

  那会儿,学生都放学了,根本没有别人注意他俩。

  弦超气得说不出话来。

  潘美云倒是镇定自若,看着他二人吵嘴。

  只见她又接了个电话,道了谢之后笑着看向逗哥。

  逗哥同学被她看得心里发毛,就听见老师问:“你真的没见过那本书?”

  “没有。”

  “行了吧,那本书有同学在小花园捡到,已经还给学校了。”

  弦超长舒一口气,逗哥也歪着脑袋,仿佛再回忆什么。

  潘老师继续说:“你猜……我拜托保安室去查了当时小花园的监控,发现是谁把书扔在那儿的?”

  逗哥的脸色比猪肝还要难看。

  “你回去写个检讨给我,这事儿,下不为例。”

  其实馆长既然把事情交给一个实习老师处理,自然也是不想闹得太大。

  但伸出一根手指,说着“下不为例”的潘美云,这就算是荣升弦超心中的女神了。

  弦超也没想到,这女神一当就是五年。

  他在大学里,也不是没有对哪个女生产生过好感,可感觉过去了,总会发现这个女孩很像潘美云,或者是长相,或者是气质,或者是那种自信而有点锐利的说话风格。

  可她们都比不上潘美云。

  他将这感情埋在心里,只是偶尔来看望一下潘老师。

  还要拿着回学校看看,或者相熟的同学作为挡箭牌。

  与潘美云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可这次入校,单独和她待在一起,弦超发现,自己又没出息地紧张了。

  他再次默念自己的作战方针,不要太早表露意思。

  *

  等到半年过去,弦超已经成功地打入敌人内部,成了潘美云最喜欢的后辈。

  可他自然不满足,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直到那一天。

  潘美云平常吃饭不规律,口味又太重。

  这天给学生做辅导时忽然胃痛发作,差点昏死过去。

  校医赶过来看了,说是送去医院比较好。

  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人能送她。

  潘美云躺在医务室,感觉稍稍好一点,想着等中午再找同事帮忙送过去。

  这种时候,就发现父母不在身边,没有男朋友,又没几个好朋友的难受了。

  就在她再次痛得难忍时,一个男人冲进来,抱起潘美云就跑。

  后来,听校医说,他从没想过弦超这种体型也能如此迅速奔跑。

  之后,仿佛是某种心灵感应,两个人就这么水到渠成地在一起了。

  其实到了后来,说潘美云一点也没怀疑过弦超,那是不可能的。

  可她之前并没有防备,等到逐渐知觉,才发现他已经慢慢走进了自己的生活,仿佛是个离不开的小棉布团,难过时揉一揉,总是能舒心一点。

  学校自然也是议论过的,可潘美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过好自己的日子比什么都重要。

  果然,等他们生下了一个粉雕玉琢的茜茜,补办一场盛大华美的婚礼,周围那些流言也逐渐止息。

  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总归是要议论些什么的,你的生活,偶尔的离经叛道,或许会被他们挂在嘴边,却没有人会往心里去。

  这个时代,惹人关注的事情太多,甚至还有人巴巴地哗众取宠,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潘美云知道,其实自己的生活,对那些人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而弦超三天两头去给潘家打工,潘妈妈甚至觉得这个白来的儿子比女儿好多了。

  等某天,潘美云回家,发现老妈并没有如常做她最爱吃的炸酱面,桌上则摆着红烧排骨,菌菇汤等弦超的挚爱,这一刻,她有点愉快地发觉,自己在这个家里的地位或许被某人取代了。

  弦超痴情追求潘老师的故事在苏念熙这一届里开始逐渐流传,而他留在了中学任教,因而也成为了每次返校看望老师活动的组织者。

  不过,今年他的媒人苏念熙却没来。

  因为她刚生了一个宝宝。

  番外二

  “老公,菜烧好了吗,饿死了。”

  “快了快了。”

  苏念熙坐在饭桌前,摆好了筷子。

  一旁的飞燕刚看完小宝宝回来,悄悄塞下一个红包,说道:“没想到你抢了我的先,真是的。”

  “大小姐,你婚礼都办了,想生宝宝还不是随随便便。”

  “不知道有没有你这么爽,老公这么帅,烧菜手艺还好。”

  苏念熙偷笑,说:“帅不帅不知道,不过烧菜是学出来的,你知道吗,他半年前连酱油和醋都还会放错呢,煮出来的米饭稀稀拉拉,米粒儿都不成型。”

  “哇,进步神速啊。”

  苏念熙在她耳边悄悄说:“告诉你一个秘诀,每次他做饭,死命夸就完事儿了。”

  飞燕拱拱手:“高明,你这是正向反馈诱导啊。”

  “他说不定也清楚,可是一被夸自然就飘飘然,下次继续做,越来越会烧菜。”

  那边陆离终于端了几盘菜出来,色香味俱全,不过为了苏念熙,口味总体偏清淡。

  苏念熙果然一边吃一边夸赞,简直把这几样小菜说得天上有地下无。

  飞燕在旁边终于听得受不了了,插嘴问:“孩子名字取了吗?”

  “源青,陆源青。”

  苏念熙看了陆离一眼,一个字一个字说道。

  飞燕拍手:“好听。”

  这名字还是苏念熙同陆离一起定下来的。

  “我这一段人生,都是元青给我带来的,我想,就取名源青好不好?”

  陆离也同意,不过略有点遗憾:“感觉他也是你的半个家长呢,可惜我都没见过。”

  苏念熙撇嘴:“反正就是一脸老学究的样子。”

  她想起最后一次见元青,忽然神往起来,就是在那趟车上,苏念熙终于把自己的故事告诉了陆离。

  “也是呢,没有介绍你俩认识挺遗憾的。”

  番外三

  多年后的未来时空,正埋头打字的元青忽然打了个喷嚏。

  “谁在干扰我的脑电波。”

  他嘟囔一声,抹了抹脸,又继续输入。

  他们自然已经不需要用手指噼里啪啦地敲击键盘,完全可以用大脑接上接收器,使用脑电波输入文字。

  不过,元青在那个时空待久了,如今反而很习惯以手打字的方式,也爱上听那种噼里啪啦的声响。

  他们的研究中心,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却意外地获得了一大波关注度。

  元青现在回来,还是接手在做人脑学习功能的相关研究,只是有时看着电脑屏幕感觉累了,也会站起来看看远方。

  远方有个姑娘,让他陪伴着,从十七岁一路行走了二十七岁。

  他的研究对象,苏念熙。

  好像总带着点复杂的情感,或许这是人与人之间奇妙的磁场,相处久了,自然生出点什么特殊情愫。

  如今,那姑娘也算是好好地度过了这十年,亲情,事业,成长,友情,爱情,好像什么都有点收获,他有时觉得自己有点慈父的感觉,这样默默关注的苏念熙。

  “元主管,主任叫你去汇报下一阶段的计划。”

  机器人助理推开门,说道。

  “好的,我马上。”

  他盖上电脑屏幕,长舒了一口气。

  他的成长也在进行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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