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节 染血的年华告别礼
有点儿喝多了的导员似乎并没有听清楚蒋珊珊话里的重要词语,他在前头喊着我上去:“去,曹沐夕。和大家聊聊,你要知道,你们这么大的孩子,心里都很脆弱,我也有那时候。你说说,没准,别人还真能用得上。比如什么听音乐,养小动物之类能够缓解紧张焦虑心情的,转移注意力的等等。去,说说去。”
我并没有理会导员的话。我缓慢地抬起头:“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蒋珊珊一副吃惊的样子,随即把手中的小话筒凑近嘴边儿,慢吞吞地说:“不能吧!曹沐夕,你的身世,多传奇啊?你,不是一个害死了后妈的私生子吗?”
蒋珊珊在说私生子三个字的时候,弯着腰凑近我,并且一字一顿的。我知道,她选择这句话用话筒来扩音,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听清楚,我,曹沐夕,是一个私生子!
整个院子的人全都没了动静!鸦雀无声!我见到我右手边的刘贞瞪圆了眼珠看着我,而我呈现给她的,也仅仅是半个侧颜。我不知道,那时的刘贞,是不是真的能够看懂我心里的痛。我见到我同桌的几个女生惊恐万分的表情,我见到那最远处桌子边坐着的导员努力让自己清醒地晃动着脑袋。
是的,这一切太突然,对我,对所有人,都太突然。
我的头当时在嗡嗡直响,她又说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楚,但,最后那句,我倒是听到了:“你连自己的妈都不要而为了攀图富贵去了你爸爸家,结果,你妈妈抑郁而死。”
这一句,让我血涌上头顶,我以极快的速度,双手握起桌子上的啤酒瓶,站起身绕过椅子,冲着蒋珊珊的头就砸了下去!那一刻,时间仿佛从静止又回到了现实。满院子响起了一声巨大的尖叫!蒋珊珊透过手里的小话筒,倒下前的那一声“啊~”还回荡在那晚院子的上空。
那时候的我,既希望时间静止,又希望时间可以重来。我并不是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是对自己搞砸了那一场离别的酒,而感到愁闷。
我就那样拎着两个已经破碎了的瓶子站在原地。低头的瞬间,我看见瓶子上有血滴下来,就那样有节奏感地落在水泥地面上。尽管昏暗的灯光无法照亮它腥红的色彩,但我依旧觉得它有着一种耀眼的亮。
我看到了远处飞奔而至的导员和同学,我看见了那些惊慌失措的女同学奋力地挤在了某个角落。那些闪躲和恐惧,是在害怕躺在地上捂着额头的蒋珊珊,还是在害怕那拎着酒瓶子的我。
我看见了一旁错愕的刘贞,她像定格了一般静止在了那场宿醉尚未成功的告别宴上,她微张的嘴巴似乎有话要将,我猜,她一定是想说,沐夕,原来,你还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但我怎么从来没看见你伤心?
我怔怔之中,忽然想起了那句来日方长。
心里不禁哑然失笑。老天似乎早已经注定了某些事情的结局,就像我偏偏在此时感冒那般,这就注定了这场与年华有染的告别礼,我缺了席。而来日还有吗?方长也不知。
草草收场的聚餐,就这样,有头无尾地在乌龙中结束了。蒋珊珊被送去了医院,而我,回了学校。导员从医院回来后,告诉我,蒋珊珊的头缝了十几针,但好在伤口在头皮上,不至于破相,但还是希望我去医院给她倒个欠。
导员刚说完,我便抬起头注视着他的双眼,并且笃定地回答:“我不。”
“曹沐夕,不管蒋珊珊说了什么刺激到了你,但事件的结果在这里明摆着,是你动手了!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动了手的事儿,即便是对方言语不当,语出伤人,但最后的责任,还是会在你。为什么?因为人是先看,后听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导员不停地劝着我。
“嗯,没错,对,人都是感官动物,正因为如此,所有人在看待事情的时候,都只去看事件的表面,然后再加上自己的遐想胡作非为!有谁去在乎过一个人的内心?有吗?”
“曹沐夕,我们现在没有时间去探讨人性的感官传导问题,我现在要和你一起处理这一起事件!”
“怎么处理?”我问导员。
“去医院,道歉。这是你现在需要做的。”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的态度特别的强硬。
“你做不到?你把人打伤了,现在在医院躺着,刚缝了十几针,你说你做不到?人家父母现在在医院呢,你打人的勇气有,道歉时候怂了?”导员显然也因为我的态度而生气。
“我怂?呵呵~你说的都没错,对,我是怂了!我认怂了!因为,我直到今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善良!蒋珊珊说的没错,我是私生子,但是,我来到这个世上,有人问过我我愿意不愿意要这个身份吗?有人问过我喜欢不喜欢吗?没有。如此多年,我一路饱受着别人的冷眼、嘲讽和讥笑,谁知道我那些年,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是顶着多么大的心理压力在上着那个学?没错,我爸爸的妻子死了,但和我没有关系。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爸名正言顺娶的妻子死了,都说是我害的,而我妈没了,就说是咎由自取?凭什么说我有今天是我活该?我不明白,我究竟做错了什么!我从小学盼到初中,从初中盼到高中,又从高中盼到大学。我一步步的告诉自己,没事儿,等我长大了,就没有人再说我了。结果呢?当蒋珊珊拿着话筒,当着那么多人面说我是私生子的时候,我不觉得丢人,但我却觉得心里凉到了地面!人性真的一点儿都不友善,两年多没有人再提的事儿,还会有人说。让我道歉,不会的。我可以接受任何处分,但就是,绝对,不道歉!这个世界对我的不友好,我要还回去。因为我发现,这社会,就他妈的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主儿!”我声嘶力竭,并且慷慨激昂地冲着对面的导员说着,当时的屋子里,还有好多个同学。我没有避讳任何人,没有必要。
我的一番话,让一屋子的人都沉默了。没错,不是吓的,确实是沉默了。我见到导员张了张嘴,但最后咽了口口水,却最终也没有说出来任何。班长顿了顿:“那,那个,曹沐夕,要,要不,你,你还是回寝室吧。那个,有没有人和你一起?要不,我,我找个人送你?”
“不用。”我说完转身就要走。临要出门时,我回头对导员说:“对不起,今天这么重要的聚会,你的一番好意,被我搞砸了。”说完,未等身后回话,便匆匆出了办公室。
刚转过门,便看见了刘贞迎了上来。我刚才的一番话,想必,她也听到了。这一点,从她的表情中便能看得出来。她和屋子里的那群人一样,手伸到半空中,嘴张开却没有话。我从她身边路过,没有给她言语任何的机会,一路跑出了办公楼。
当我停到校园里的某一处路灯下时,我的喉咙干哑充血,我大口地喘着粗气。我将身体靠在身后的路灯杆子上,我抬起头望着那灯下头飞来飞去的小虫,忽然觉得,那靠近灯光取暖的飞虫,像极了我。如同我一心热爱生活,热爱这个世界,我飞向她的身边想寻求温暖,结果,温暖永远是短暂的,当冷风而至,死亡,是不可改变的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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