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精灵爱娜(下)
对于魔法的好奇,并不亚于对于修真的好奇。
林天赐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地球,那是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全球的文化互相交融,各种艺术作品也能很轻松的走出国门。
这是个十分优越的时代,大家吃饱了撑的之余自然就很关心精神方面的享受。
耳濡目染之下,即使林小哥儿比起看电影打游戏更喜欢吃,依旧对此很好奇。
见林小哥儿像是有点兴趣的样子,爱娜赶紧把阳光之石塞他手里。
“这是以日光之石为原料制成的魔法物品,很强力的,在我们西方,很多活尸,食尸鬼之类的都能一发干掉,使用起来也非常方便,你看这里。”
她指着阳光之石下面的金属底座,那里有个可以按下去的按钮:
“只要对准想要攻击的目标,然后摁下去就完事了。”
确实很方便的样子,而且林天赐运气于眼,能看到这块所谓的阳光之石里面有种很强烈的破邪能量,与神符决炼化出来的法力有些类似,但更加霸道强横的多,如果用这种能量救命很可能就是谋杀,不过用来对付鬼怪可能反而更合适。
随手把玩了两下,林天赐问道:
“多少钱?”
“不贵,在我们西方需要金币一千枚,不过林先生你是我的第一个顾客,只要纹银三百两。”
林天赐一听,把石头放柜台上:
“告辞!”
“别啊!价格好商量,就当行行好让我开个张!”
爱娜的要价其实已经很便宜了,阳光之石在西方也算很昂贵的魔法物品,能卖上千金币多少有些吹牛逼,却没有吹太多。
再从西方运来,加上运费爱娜几乎给林小哥儿了一个不赚钱的进货价。
但林天赐就是想买个魔法物品拿来收藏研究,300两白银他确实拿得出来,可也很肉疼。
他身上的银票都是自家老爹每次去神符门看望的时候带来的,单算吃喝绝对够他快快乐乐的游遍东神州,若是少了三百两,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再说了,林天赐作为修士,他哪知道魔法到底靠不靠谱,万一买来以后发现对鬼怪没用咋办?
你拿西方的法术,对付东方的鬼?
就算爱娜一咬牙给他再减一百两也绝对不能接受。
“不是说修士都不在乎凡间的钱财嘛,有那么一句话‘钱财乃身外之物’,林先生您就买了吧。”
“谁说不在乎的,没钱我吃啥喝啥?”
“你们不是可以靠西北风活着吗?”
“……”
这就是文化交流不够多的锅。
爱娜听说东神州修士们非常牛逼,不仅寿命比精灵还长,而且不吃不喝每天光靠喘气儿就能活的好好的,对他们来说钱财是负担,所以爱娜就兴冲冲的跑来分享负担。
能把钱财乃身外之物这句话理解成这样,爱娜也是可以的。
到了能辟谷的阶段,修士确实可以不吃不喝,可就算到了辟谷的阶段,估计林小哥儿依旧还是胡吃海塞。
废话,吃好的喝好的,多爽!
然而吃好的喝好的,前提是要有钱。
点石成金这种法术看似美妙,却也有很大的限制,且不说点石成金对修为有要求,在修士的规定里也不允许随便用,不然整个东神州的物价早就乱套了。
再说,点石成金会消耗该修士的法力上限,不是法力,而是上限。
这属于不可逆转的消耗,谁也不可能为了点钱财就断送掉自己将来的修士人生吧?
所以东神州的修士们如果真的缺钱就会打听哪里有为富不仁鱼肉乡里的家伙,亦或是落草的流寇。
劫富济贫一下嘛。
一般修士要钱也就是个吃喝的问题,所以单靠这种方式完全足够。
林天赐懒得去搞这些,他才不会为了个意义不明的东西就花掉大量旅费。
见林天赐死活不松口,爱娜一跺脚:
“这样,听说您是神符门的弟子,神符门应该是很大的组织吧?如果有魔法物品方面的需求可以来找我,这枚阳光之石就当好处费了。”
算盘打的挺好,既然东神州的百姓不喜欢魔法物品,没准东神州的修士会感兴趣,毕竟魔法与道法之间有一些共通的地方,再说林小哥儿不就是很感兴趣的样子嘛。
然而林天赐却说:
“不是我打击你,除了我之外,恐怕真没几个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修士。”
林小哥儿很实诚,不想坑这个千里迢迢赶来东神州做买卖的精灵,他说的一点都没有作假。
修士们从不会离开东神州,也对外界的一切没有多少兴趣,这是因为有劫仙结界的关系,东神州封闭太久了,他们只会对能提高自己修为的东西比较上心。
爱娜卖的这些魔法物品,修士们都有代替的法术,既方便又不需要在身上带一堆零碎,干嘛花钱买?
再说,对于东神州的修士而言,他们似乎多少有些看不起东神州之外力量的感觉。
这种优越感不知从何而来,却非常根深蒂固,就算林天赐帮爱娜联系一下神符门,估计师兄师姐们也没有兴趣。
听了林天赐的解释,爱娜明显泄了气,两只尖尖的耳朵都耷拉了下来。
“这么说,我运来的商品都是卖不出去的垃圾?”
“呃……算是吧。”
这就是她的商业策略失误了,一听说东神州的修士们行动隐匿,凡人难得一见,爱娜觉得东神州的老百姓肯定会对魔法感兴趣,谁知道避之不及。
好不容易碰到林天赐这么个正牌修士,结果还被告知你这些东西太low,修士们也看不上。
她卖的这些魔法物品虽然都有很神奇的效果,但根本不算是法宝,无法与修士建立联系,也无法和修士一起成长,修士们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才怪。
“你也别太灰心,我听说泉州的天水宫有个精灵修士,或许她会对这些家乡货感兴趣。”
看爱娜实在可怜,林小哥儿忍不住把冉青莲师姐的情报说了出来。
“精灵修士?还有这种操作?”
爱娜显得十分惊讶。
是啊,我也纳闷精灵为啥能修仙。
这只能说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了。
“既然找到魔法物品滞销的根源,那我今天就收拾收拾东西回去……”
她很是心灰意冷,摸出个灰色的小袋子,把刚刚摆好的商品一样样塞进去。
那袋子明明只有巴掌大,却能放下不少东西。
这让林天赐眼前一亮:
“你这个纳宝袋怎么卖?”
“纳宝袋?哦,是次元口袋吧?”
叫法不一样,但效果应该差不多。
“虽然我也很想卖掉它弥补一下损失,但次元口袋一旦签上姓名以后就无法改变了。”
这倒是跟纳宝袋差不多,同样也是只要认主以后就无法更换主人。
看来随身空间这种主角标配林小哥儿还是无法得到,否则他就是花光所有钱也要买一个。
正说着,林天赐不经意间看到爱娜脚上踩的那双靴子。
会吸引他目光,是因为只要运气于眼,就能看到那双靴子上强烈的法术灵光,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爱娜店里的所有魔法物品的法术灵光加起来都没有她那双靴子来的强烈。
靴子是深棕色的,类似于马靴的造型,不过并没有鞋带。两侧各镶嵌着一枚鸡蛋大的宝石,尽管上面像是故意被蹭了不少泥土遮盖,却在运气于眼能看到法术灵光的情况下无所遁形。
这靴子上的灵光,甚至比林天赐手里的青云剑还要强烈几倍,肯定是一件好宝贝。
像是注意到林小哥儿的目光,爱娜赶紧说:
“这双靴子不卖,我就靠它回家了。”
“换旅费?”
“不是,它叫相位靴,能通过实现安放的琥珀节点实现空间传送,我曾经当过冒险者,这是我最得意的战利品,多少钱都不卖。”
难怪她不会卖掉靴子,效果就跟林天赐的飞遁离俗符差不多,一搓回城卷直接就回西方了。
爱娜说着极为麻利的收拾掉高价值的物品,然后开始对成捆成捆的魔杖下手。
林天赐见状说:
“那我就买根魔杖研究研究吧。”
多少也算个生意,爱娜赶紧抽出一根塞林天赐手里:
“算林先生你便宜点,只要白银十两。”
“可你的价签上写着售价五两。”
“……”
–‐‐——–‐‐——
与一名来自西方到东方做买卖结果翻车的精灵交谈了一阵,林天赐觉得想象中不管是多么高大上的种族,实际上那就那么一回事儿。
而且还了解了林天赐的一个心愿,至少他知道精灵里既有坚冰城的那种前凸后翘,也有爱娜这款前后跟咸鱼差不多的平板罩杯。
——多亏他没好意思问出口,不然爱娜说不定会一发大火球糊脸。
因为商业策略失败,爱娜白白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坐船来到东神州,不过她回去的时候倒是非常迅速。
收拾干净货物,跟林小哥儿打了个招呼,还说如果有机会来西方可以去梵尼商会找她聊聊。
然后林小哥儿就眼睁睁的看着她化作一团白光,完全消失不见。
应该是她脚上相位靴的功能,这也是她一个人敢跑来东神州的依仗,再怎么糟糕的情况下也能保命。
当然,林小哥儿除了聊了会天之外,也买了点东西。
一根据说每天能使用一次光亮术,持续时间半小时左右的照明魔杖,总共花了六两银子,倒也不算贵,主要是林小哥儿打算研究研究魔法和修士们的道法到底有哪里不同。
说不定他还能成为一个使用魔法的东神州法修。
——这画风就更诡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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