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2 有土狗?
一边的楚老头就跟见了鬼似的,呆呆木讷的看着金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自己活了那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能从老爷庙这片水域活着上来。
看着金锋满身的淤青和刮痕,楚老头颤颤悠悠的问道:"你……你……下面……下面……
金锋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口,嘿嘿笑起来。阴森森的说道:"遇见了秦始皇养的老鳖,跟他打了一架。"
"他输了。"
楚老头顿时浑身打起了摆子,眼睛一黑,立马当场晕厥了过去。
金锋嘴角上翘,反手从身子后面的内裤里扯出来一片东西,就着水一抄。拿在手里。
这是一块一尺多长宽一尺的龟甲残片,背面是一条粗达两寸的线条,那是乌龟的花纹。
两寸宽的花纹。可以想象那乌龟会大到何等的程度。
这就是金锋在这片水域之下找到的东西。
下面是一条泥沙覆盖而形成的沙坝,形成了一个漏斗状的漩涡。
有漩涡自然有牵扯力,遇见沙坝流动的时候,漩涡就会发力将上面的船只扯下去。
下面的东西还有不少,其中就有那艘神户九号的残骸,不过上面的东西却是早已被某些特殊单位清理了干净。
金锋只找到了这片龟甲残片。但就是一片残片,就足以抵过亿万财富。
进入船舱,转动舵盘快速驶离这批水域。
小丫头拿着龟甲残片进来轻声问道:"这是什么龟?"
"玄龟。"
"山海经里说,怪水出焉,而东流注于宪翼之水。其中多玄龟。"
"有什么用?是古董吗?"
"不是古董,是古生物。比古董值钱。能做药引。"
"什么药引?"
"一般人用不上。神经病最合适。"
"还有吗?"
"有。可以用来配药。只不过这个世界上没几个人配得起。"
小丫头不再说话,默默的把龟甲装进包包里,站在金锋的身边静静的牵着金锋的衣角,轻声说道:"刚才我叫你师父了。"
"你认我这个徒弟吗?"
金锋深吸一口烟看看小丫头,轻声说道:"我们这一门。不收女孩做徒弟。"
小丫头手轻轻一抖,默默放开金锋,静静的站着不动:"罗震轩呢?"
金锋静静说道:"他是孤儿,可以做。"
小丫头抿着嘴说道:"我也是孤儿。"
金锋轻声说道:"你可以做外门弟子。"
小丫头偏着头仰望金锋:"外门弟子能一辈子跟着你不?"
"能。"
小丫头哦了一声,黑乎乎的手悄悄的再次捏紧了金锋的衣角。
下午四点多,船行到了一处水域便自靠岸。
踩着厚厚的淤泥上岸,沿着干涸枯萎的河底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半个钟头终于上了正路。
这里,就是金锋前来的目的地。
古庙岛。
古庙岛虽然叫岛,但其实是一个地名。
这地方是典型渔家镇子,镇子上大约有四千多人,祖祖辈辈世世代代都在这里打渔为生。
虽然这里本乡本土的居民不过四千人,但常年游客却是非常的多。
因为这里特殊的地位位置,历朝历代各个文人骚客都曾在这里靠港停留,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流传千古的名篇佳句。
那一年,十四岁的王勃写下千古名篇《滕王阁序》。
"渔舟唱晚。响彻彭蠡之滨。"
说的就是这里的渔舟晚唱。
十四岁就写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等千古佳句,那是野史上记载的。
真正的王勃在写《滕王阁序》的时候,已经二十六岁了。
领路人楚老头从醒过来到现在一直都是畏畏缩缩,连正眼都不敢看金锋。
在这个老头的心里,早已把金锋当做了怪胎。
楚老头也是一个命苦的人,老伴死得早,两个孩子很有出息先后考上名牌走出了这里。两三年才回来一次。
按说楚老头日子应该很好过的,但事实却是更加的凄惨。
大女儿落户天都城,光是买房子的首付都给不起。小儿子在天堂之城,那边的房价早就飙到三万,好一点的地方都是四万五万起。
而且还是交了全款才给看房。
这也算是奇葩了。
楚老头一年到头不停歇的跑。也就十几二十万的收入,不吃不喝攒十年都给不起这个钱。
没房子,那就别说其他事。楚老头也知道这个道理。
所以楚老头就打起了歪主意。
他知道镇子里有个地方有墓,这个秘密是自己在很多年前就发现的。
当时的他根本不敢打这里的主意,直到现在被逼无奈才想了这里。
这个秘密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但楚老头根本不懂怎么弄,因为那地方很是特殊。
于是乎,楚老头就找到了陈金平。
陈金平跟楚老头有些沾亲带故,听了楚老头的话以后还不太愿意来。只是叫了一个二把刀伙计跟着楚老头回去照了几张照片发给自己看看。
一看之下,陈金平慌忙连夜连晚的赶过来。
实地现场走一圈看完,陈金平都是懵逼的。
自己的伙计是二把刀,但自己又何尝不是?
于是乎,陈金平拍了些照片和视频传给了鼎鼎大名的吴佰铭。
恰好金锋要找那件铜器,吴佰铭就把金锋当做吴家的伙计推荐给了陈金平。
到了楚老头的家里。陈金平作为游客早在上午就通过陆路进驻这里。
当天晚上的时候,吴佰铭也从豫州赶到了这里。
四方人马全部汇拢。
镇子上虽然家家户户都是渔家,但闲时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开起了渔家乐,接待那些过冬的游客和观鸟的记者们。
毕竟古庙岛可是鄱阳湖的十大观鸟圣地之一。
楚老头没本钱开不起渔家乐,往些年就只接待一下散客,包吃包住还包导游,也有点进账。
金锋几个人进驻楚老头家里,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虽然是冬天淡季,楚老头却是变戏法的给大伙弄出了一大桌的全鱼宴。
草鱼、鲢鱼和鲫鱼合在一起的三色鱼,还有红烧鲤鱼,银鱼炒蛋,剁椒鱼头。酒糟鱼……
满满的本地口味,吃得倍香。
伴着本地酿制的土酒,许久都未曾沾酒的金锋在今晚也喝了整整两斤。
几个人全都被金锋喝趴下睡得跟死猪一样。直到第二天九点多才爬起来。
这时候的金锋已经把整个镇子逛了一圈。
回来以后,众人发现金锋的脸色有些不对劲,问询了以后。也是变了颜色。
"南边的土夫子也来了?"
"来了多少人?"
"哪个派的土狗?"
吴佰铭一拍桌子狠狠的骂了起来:"南边掏土的那群土狗二球也敢来踩点踩盘子。"
"他们懂个屁啊懂。
"糟践东西就不说了,连特么死人骨头都不放过拉出来当古董卖,倒过的斗没一个不塌的。"
"狗逼驴日的。"
"我这就叫人来收了他们。"
吴佰铭的搬山派的。属于北派。最是瞧不起南派那群土夫子坟蝎子,俗称土狗的杂碎们。
金锋的身份是吴佰铭的伙计,轻声说道:"少爷。土狗不多,我一个人就能解决。"
吴佰铭顿时反应过来,呵呵一笑,大刺刺的挥手:"那就好,你办事我放心。"
洗漱完毕,几个人扮作观鸟过冬的游客,换上相应的衣服和装备,在向导楚老头的带领下去了那个地方。
那是镇子上的北边最高的山峰上。
山峰也就三百来米高,在鄱阳湖里面的岛屿上,这个高度算是相当惊人了。
来这里的记者和过冬游客除了看鸟之外,还要四下走走看看这里的名胜古迹,金锋一行人洒在一帮子人群当中根本不被人留意。
山上的游客和记者还不少,哗啦哗啦的对着各个地方照个不停。
等到山顶,四下里一片开阔。
整个鄱阳湖尽收眼底,烟波浩荡,百鸟齐飞,还有那令人不忍直视的一片荒凉。
吴佰铭身为搬山派唯一的传人,那确实是有些硬功夫的。
搬山派源于秦汉时期,兴盛于清朝中晚期,尤其是到了清朝晚期的时候,天下大乱纷争四起,给搬山派提供了最好的环境。
历史上记载着搬山派最擅长打洞,而且是直接从墓顶打洞,直达主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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