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中国特色“新零售”路线!
陈晓依然站在地图前,
兴致颇高的讲解着,目前全国家电零售的市场格局……
颇有几分战争电视剧里,
甲方军队长官拿个指挥棒,挥斥方遒的风范。
地图上的红旗代表永乐、黄旗代表国美、蓝旗代表苏宁、绿棋代表其他公司,还有同色的箭头,代表各家公司扩张的路线图……
还真像是似模似样的“作战地图”!
隋波面带微笑,频频点首,似乎听的很认真。
脑子里却在想着之前张奕汇报的,他和陈晓谈的两个方案:
方案一,在“对赌”协议生效后,易趣继续全力支持陈晓团队控制永乐。
这包括几个方面:
-易趣期间增持永乐股份,提升股价;
-未来在达到相应的条件和业绩下,易趣给予陈晓团队不超过5%的认股权;
-当大摩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层面,发起任何针对陈晓团队的重大事项(如“罢免提案”)时,投票支持陈晓团队。
当然,作为回报,
继续掌控永乐的陈晓团队,将会全力配合易趣在线下的战略布局。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库存、物流、营销、线下新业务尝试等。
这个方案,实际上是就等于请易趣出手。
将“对赌”输给大摩的那4.1%的股份,绕了一圈后,再返还给陈晓团队。
从而保证陈晓为首的管理团队股份之和,依然能占据永乐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说实话,
这个方案是有利于陈晓的,双方的收益并不对等。
而且陈晓自己对这个方案,也没有报太大的希望……
这时候陈晓已经对市场上和国美、苏宁等公司的竞争,有点“疲惫”了。
他还是想“卖”掉永乐!
方案二,在“出售”永乐的交易中,邀请易趣参加竞购。
其中也包括了几个条件:
-易趣的报价不得低于其他方(国美)报价;
-易趣以“股票+现金”方式全资收购永乐,且现金比例不低于总交易额的20%;
-交易完成后,除现有管理团队(持股)离职外,易趣需保证现有永乐员工裁员比例不超过5%;
这些是主要条款,其他还有一大堆细节条件,隋波也懒得多看。
其实这个方案,才是陈晓的真正目的。
无论他是真的想把永乐卖给易趣,
还是只想让易趣加入竞购,方便他利用易趣,来向国美老黄抬价……
这个方案,都会是一个重量很大的砝码。
陈晓就是看准了,
隋波对线下渠道有很大的“野心”,才不愁他不入局……
而且,不论是卖给易趣,还是卖给国美,他的价值都依然在。
国美这边,
老黄已经不太想搞零售了。
和陈晓之前谈判的时候,已经透露出,希望他在新公司担任CEO的想法。
易趣这边,
则根本就没有像他这样,精通线下渠道大型连锁企业管理的人选。
就算收购了永乐,很大可能性,还是会继续邀请他来掌舵……
“股票”方式收购,也就意味着陈晓在交易之后,将会持有大量易趣股票。
这就是他的筹码!
隋波想到这些,也不得不感慨,
难怪前世国美收购永乐后,老黄连叹“这个人太厉害了!”
要不是大家“道不同,不相为谋”,
陈晓这个人做生意,的确是一把好手,能力极强!
…………
不过,这两个方案,隋波都不选!
易趣现在持有19.5%永乐股份,其实是永乐的第一大股东!
之前之所以说是“第二大股东”,
那是因为,把所有永乐管理团队的股份加起来,还是超过易趣的。
陈晓本人的持股才12.4%。
另外,永乐的总市值不过47亿港元,隋波又不准备让它退市。
换言之,只要拿到拿到51%的股权就足够控股永乐了……
所以,如果真想收购永乐……,易趣干嘛要和国美玩这种竞购?
直接从股市上,发起要约收购就好了!
真要比资金实力,国美老黄能抢得过他隋波?!
没看前世国美收购永乐,大部分都是用股票,现金才用了4亿……
现在国美的摊子铺的那么大,老黄手里也没钱!
而且,陈晓想卖掉永乐,没问题。
不过你没经过易趣这个大股东,就先和老黄谈……
真当大股东没脾气?
说白了,
还是之前易趣一直都没有参与永乐的具体运营。
说是战略投资,但对永乐的控制力很低,
以至于陈晓这种,对资本市场的玩法不够熟悉的人,产生了错觉……
他还觉得,永乐是他自己的呢!
再回想起前世的“国美之争”,
陈晓在期间的一系列举措,表现出的对资本的盲目信任,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漠视,忽视了自己“代理人”的身份,竟然以为小股东可以去挑战大股东……
最终惨败离场。
这就表现出了,他在商场上的精明强干之外,
对资本市场和现代企业制度中,那些基础部分和“微妙”部分的认识,是多么的无知!
当然,以隋波如今的身份。
自然不会当着陈晓的面,把事情挑开了说……,大家都是体面人!
他这次来,主要就是看看,
陈晓是不是真像前世一样,准备和国美谈“合并”了。
现在看来,“历史”还是有着其强大的惯性的……
所以,之后的交流中,
无论陈晓说什么,
隋波都是淡淡笑笑:“嗯,好,我回去研究研究。”
对于隋波的这种态度,陈晓也是无可奈何。
在临走时,隋波留下了一句话:
“陈总,我对永乐还是很看好的,其实出售并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你也考虑一下吧。”
………………
离开永乐之后,
隋波一上车,就直接对左清泉道:
“清泉,你通知一下,让老宋和李欣坐今晚的航班,来魔都。”
坐在前面的张奕闻言,转头看了隋波一眼:“波总,你是想……”
隋波笑道:“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
张奕也乐了:
“当时我看了陈晓的方案之后,就知道波总你一定不满意。
也奇怪了,陈晓看起来那么精明的一个人,怎么会自毁长城呢?
没有了永乐,谁认识他是谁?”
隋波叹道:
“所以说,道不同不相为谋,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啊……
线下渠道,还是要控制在我们自己手里才好!”
张奕点了点头,明白了隋波的意思——陈晓可以放弃了。
银灰/黑双色的迈巴赫62Zeppelin,疾驰在魔都车水马龙的高架上。
隋波看着车窗外的都市景色,
心中开始勾勒着,接下来易趣“新零售”战略的全新画卷……
在近代商业的发展史上,
有两种模式主宰了零售业的发展方向:
一种是以美国的沃尔玛为代表的超级大卖场模式。
沃尔玛在财富500强中排名第一,2005年营收2879亿美元,其核心优势,就在于低价和无所不包的商品;
另一种恰恰相反,是以日本的711为代表的便利店模式。
店面只有80-100平方米,商品品种不多,每种商品只有两三个品牌,却几乎能够完全满足人们日常的生活所需。
沃尔玛和711分别将这两种模式做到了极致,也清晰的验证了零售业最朴素的真理:
优质、低价、让购物触手可及!
这也是很多零售巨头得以崛起的秘诀……
在德国,
零售巨头阿尔迪的商品价格,比同类国际竞争对手低15%-25%,比一般超市低35-40%。
通过低成本为中心的“简单至上”的高效运营体系,尽一切可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美国,
Costco(好市多)则以低价、精简的商品,优化的成本结构和诱人的购买氛围,成为了用户和业界追捧的“网红”,被誉为“沃尔玛唯一的对手”。
而在中国,
由于现代化市场经济起步晚,零售业到现在,还没有形成全国性巨头……
与此同时,互联网已经蓬勃发展起来。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改变甚至取代了线下零售业正常的发展轨迹!
所以,中国的零售业中既没有产生沃尔玛,也没有产生711(虽然有类似的商业模式,但都没有形成全国性巨头)。
而是产生了与两者极其相似,却又截然不同的第三种模式……
就是现在以易趣为代表的线上零售,电商模式!
其实仔细分析就可以明白,
作为一家B2C电商,易趣也在遵循着零售业发展的真理:
优质、低价和让购物触手可及。
低价和正品行货,就是易趣赖以起家的杀手锏(不包括淘宝)。
正是通过做到这两点,易趣从3C业务逐步扩展到家电、服饰、图书等品类,最终成为中国千万家庭一站式生活购物的首选平台。
当然,中国的市场又与国外不同。
相比正品,价格才是用户更关心的因素。
这也是像淘宝这样的C2C平台,能够崛起的关键(包括PDD)……
但是,电商毕竟是只是线上渠道,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率现在还不高。
线下渠道还是老百姓购买商品的主要渠道;
同时,中国广阔的地域和城乡差距,导致用户的需求极为多样化!
这种情况下,
走线上+线下模式,就是必然的选择。
前世老马提出的“新零售”战略,
隋波越琢磨越觉得,的确是最适合中国市场的模式!
只是,等2016年阿里想搞这个的时候,中国的零售市场格局,其实已经定了。
无论家电连锁、商超连锁、便利店连锁,都涌现出了行业巨头。
导致老马也只能通过大规模投资,和战略合作的方式来推动。
这就费老鼻子劲了!
阿里对线下渠道的把控力低。
而自身发展到庞大的规模,也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再加上和腾讯、京东,甚至新兴起的PDD的竞争……
根本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
去掀动和变革整个线下零售市场!
所以阿里的“新零售”战略显得虎头蛇尾,热炒了一阵就没什么动静了……
这样一想,
其实在06年这个时候,隋波想搞这个事情,反而会更容易一点!
首先,家电连锁格局未定,
易趣拥有第三大的永乐股权,而且陈晓之前还干了一件妙事,他和大中谈了合并!
换言之,易趣在收购永乐之后,有很大的机会再拿下大中……
这样一来,京沪两大重地都覆盖了。
就能和国美、苏宁,形成三强鼎立的局面。
而易趣除了线下渠道,还有线上优势和物流优势,未来这种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商超方面,
同样是一团混战,没有全国性巨头出现。
易趣虽然还没有开始布局,但是商超是比家电连锁,受电商冲击更大的领域。
等淘宝再过两年的时间发展起来,那时候商超的价值就更低了。
反倒是便利店的价值会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凸显。
易趣已经投资了美宜佳,完了再在魔都和帝都投资两家,
基本也能够完成全国主要区域的覆盖需要了……
这样一来,
等到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支付起来。
易趣的“新零售”战略就彻底成型了!
我们中国有独特的文化和市场特点,干脆就走一条线上+线下的“新零售”路线……
隋波想到这里,不禁有点想笑。
我这算不算是,把前世老马的思路给“发扬光大”了?
(https://www.lewenvuxs.com/3362/3362159/559149156.html)
1秒记住乐文小说网:www.lewenvuxs.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lewenvu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