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大哥,我必百死!
十几万草原联军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甘奇亲自打马出了大同往北二百里外,带着一个十几人的小马队,狄咏在身边,完颜乌古鲁也在身边。
甘奇打马立在小小的山包之上,远眺北方草原上集结的辽国大军。
帐房绵延不断,看不到尽头,牛羊成群在围栏之中,这大概就是军粮了。初春的草原,嫩绿一片,一群一群的马匹,在牧马人的驱赶之下,低头吃着青翠欲滴的嫩草。
到处都是忙碌的人,却唯独不见一个妇孺。
草原人打仗,到哪里都是这般赶着牛羊,哪怕是后来的成吉思汗铁木真,也是这么打仗的,牛羊永远都随着大军一起出发,不过大多时候都随在大军三四百里之外。这也是蒙古军能打到欧洲的秘诀所在。
这支十几万人的军队,乍一看,有点凶悍。但当甘奇真的开始注意起了他们的军备之后,甘奇又自信了不少。
便也知道其中一个道理,辽国人为了有效的控制草原,显然也对这些草原部落实施了很严格的物资进出管控,所以草原部落对于铁制品的获取,一直都很缺乏。
草原人腰间别着的刀,显然都要短许多,甚至有些人的刀短到不如手臂长,这些刀不仅仅是草原人的武器,更是草原人吃饭的用具。上马提刀可以杀人,下马用刀割肉吃,都是一把刀。
甘奇陡然站在生意人的角度想了一想,似乎往草原上贩卖铁器,也是一条发财的道路。
可惜以往大宋与草原的商道几乎都是走不通的,东有大辽,西有西夏。而今有了燕云,这条商道似乎豁然开朗了。
用铁换马,似乎真的是一条路子。
而且,草原人如今还真不是大宋的敌人,反倒是契丹人的敌人,契丹人是压在草原部落头上的一座大山。
甘奇想得有些多,但也想得很现实,这是一个要做的事情。
只要能给辽国招惹麻烦,就是好事。如今的辽国,依旧实力雄厚,远远不是几十年后的辽国。哪怕没有了燕云,辽国依旧是军事能力极强的一个国家。
女真人按理来说此时应该有几千人马了,而且在甘奇的帮助下,军备也不差。但是女真人依旧不能如历史上那般摧枯拉朽的连败辽国,甘奇的船队频频横渡渤海,时不时就能带回来一些女真人的消息,却从没听到女真人打破黄龙府的消息。
这也在证明契丹人如今虽然腐朽,却还没有真正腐烂,上京临潢府那里的契丹人室韦人,如今依旧很善战。
这样的辽国,也不是甘奇能凭借自己的能力短时间可以消灭的,更何况甘奇是真的没有马,没有马可真灭不了辽国。靠步兵出关野战,只会被大量的辽国骑兵蹂躏。
封狼居胥的事情,暂时还是不能想的,昔日大汉,那可是几十万匹马在手,昔日的大唐,也是如此。
今日的甘奇,还差得太远太远,步兵还是只能在城池与关口打仗。
想到这些,甘奇看着远处草原人那数不过来的马匹,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看完了敌人,甘奇转身下山。
狄咏在一旁皱着眉头说道:“大哥,这仗还真不好打,如此多的马,追也追不上,跑也跑不过,怕是只能坚守城池了,想这些人也不擅长攻城。”
狄咏这话说到点子上了,面对骑兵,是真的追也追不上,跑也跑不过。许多时候看史书,说大宋面对外战,胜多败少。
便也会有人嗤之以鼻,胜多败少,还能被别人打得国破家亡?
其实还真不假,是真的胜多败少。只是宋军太过被动了,守在城池上胜了,也是胜了。也就仅仅是胜了,无法扩大战果,没有大量的骑兵,打赢了也追不上跑的敌人,敌人轻松跑了,下次卷土再来就是。
打输了呢?
那就自然被被人追着砍,跑又跑不了。
也就是说,宋军胜了,仅仅就是胜了。宋军一旦败了,那就是一溃千里,不是宋军要溃,而是没办法,别人骑马实在太快。
现实就是这么尴尬。
没有足够的健马好马,就是这么悲剧。
中原王朝,但凡有马的时代,都是大杀四方的时代,不仅汉唐,连满清都是,平新疆,灭准葛尔丹平整个草原,驻军西藏管喇嘛。
宋,真的是一个先天畸形的王朝,不仅政治上畸形,而且国土也畸形,丧失了所有出好马的地盘。这些地盘也不是宋自己失去的,而是压根就没有得到过。宋立国之前,实在太乱,乱到燕云被人割让了,乱到小小的党项人也能慢慢发展起来。
归根结底一句话,那就是这个诺大的国家,一定不能内乱,一旦内乱,就会失去祖辈太多的遗产。
唐末一乱,宋的国土从此畸形,到明朝都没有缓过来。清末一乱,民国接着乱,黑龙江北巨大的地盘没了,外蒙古也没了,台湾也畸形了。当然,清末民国的问题,也还有其他许多原因,但是内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国家内乱,一定是不可取的。
大宋的怂,显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先天的。先天的畸形,导致他想刚都刚不起来。
狄咏的话,也再一次印证了这个现实,又一次无可奈何,只能在城池里守着,这场仗时候也就只有这么个打法了。守到哪天敌人实在打不动了,不想打了,自己撤退了,史书上又记载了一笔大宋对外战争有胜利了的事实。
但是甘奇显然有一些多余的想法,他对刚才眼前看到的那些马垂涎欲滴,他问了狄咏一语:“狄咏,你也觉得咱们只有坚守城池这一个办法了?”
狄咏闻言点头:“大哥,无可奈何之举啊。野战是不现实的,会被这些草原人骑着马当狗遛。不守城池还能怎么办?”
甘奇点头:“也是如此,你都这么想了,想来耶律乙辛必然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如果真的就这样了,那耶律乙辛也就太舒服了。”
“大哥是有何……”狄咏疑惑问道。
“想那耶律乙辛也料到咱们不敢出城,所以他一直都不着急,还在不紧不慢准备着攻城之战,他想真正准备妥当了再开战,咱们不能如了他的愿。”甘奇如此说道。
“大哥之意是?”
“今夜,出城,夜袭敌军。”甘奇直白说出了自己心中所想。
“大哥,这……似乎……有点难度。”狄咏脸上有惊讶,这个想法有些天真了。
“七千骑,不少了。咱们也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干他一次。”
“可以倒是可以,就是……大哥,袭击并非不可,但是敌人十数万之多,打完怕是难以脱身!”狄咏说到了问题的重点,你去打他,可以。但是打完了,你想跑,怕是难跑。你有一匹马,他有好几匹。
你揍了他一拳,他岂能不来追你?他十几万人,能怕你七千人?你跑得过他?
“你刚才也看到了,敌军营寨建得极其简陋,与菜园的篱笆一样,显然他们从未想过咱们回出城来袭,他们也不怕咱们出城来袭。那么咱们就反其道而行之,偏偏就来干他一下,教他损失惨重。”甘奇如此说道。
“大哥,道理我都明白。就是吧……干完之后,怎么办?大哥,你总不会是想直接回城里吧?那若是敌军尾随而来,后果更是不可设想。”狄咏问着说着,意思也很简单,你揍了他一拳,立马想回家是不可能的。
别看双方只有二百多里的距离,草原人骑术极好,又有几匹马轮换,他跟上了你,你就别想回家了,不然城门一开,你的人还没完全进去,他就跟着进去了。
“干完之后,再干他一下。”甘奇脑中已经开始酝酿了,有一个计划,不眠不休想了许久,也到了完善之时,该动手了。
“大哥……”狄咏双眼一张,又道:“大哥,你到底如何作想,你快告诉我啊。”
甘奇神秘一笑:“嘿嘿……不着急,回家准备准备。”
“大哥,你真有妙计?快说说快说说,也让我学习学习……”狄咏似乎到刚才还不相信甘奇真的有什么妙计,此时见甘奇不似作伪,已然等不及想知道了。
甘奇哈哈一笑,打马快走。
狄咏催着马又追了上去,说道:“大哥心中有妙计,却不与我说,真教人心痒难耐。”
“回去之后,你负责做一件事。”甘奇说道。
“何事?大哥尽管吩咐。”
“造拒马,发动所有人造拒马,越多越好。”甘奇说道。
拒马这玩意,是一个很简单的木制品,三根木头交叉一搭就行了,模样大概就是“X”形状,一排一排,放在地上,三条腿在地上,三条腿立在半空中。
顾名思义,拒马就是拦马用的,高高的拒马摆放在一起,马就过不去了。
“大哥,这玩意造出来摆下去就是个死物,敌人不从这里走就是了,那些草原人,一人几匹马,想怎么绕就怎么绕,咱这做的是不是无用功啊?”狄咏说道。
“你如今一回到我身边,便越发不喜欢动脑了。”甘奇批评了狄咏一句,又道:“他不是要追咱们吗,咱们奔拒马去,他不就得也跟着去吗?”
狄咏连忙摆手:“大哥,这可不行,那岂不是把咱们自己的骑兵也给堵住了?临时来摆是不可能的,必然把咱们的骑兵与敌人的骑兵都堵在了一起,一场乱战,后果不堪设想。”
甘奇却摇摇头,面色变得狠厉非常,目光中透着凶光:“草原人,刀不利,甲不坚,弓不强,若是下了马,乱战又如何?步卒乱战,那就一战,杀他个天翻地覆。”
狄咏闻言惊骇连连,有时候人的思维,就在一瞬间的正反。敌人骑兵十几万,马匹几十万,来去如风,占据主动,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打就打,想进就进,想退就退。
你还只能眼巴巴看着他想干嘛就干嘛。
如今,甘奇想把主动夺回来,把敌人的骑兵变成步兵,然后拼一把。甚至不惜拿出自己仅有的七千匹马去赌。
这个计划有点疯狂。
但是疯狂之中,又带有那么一点热血。
狄咏明白了这些,面色一狞,将门之后,热血上涌:“大哥,咱有五万可战之兵,这回就来一场步卒对战,拼了,他娘的,跟他们拼了!”
甘奇欣慰的笑了笑,说道:“但求一个速战速决,若是两边防守,我怕夜长梦多,你父亲那边,应对的才是真正的辽人主力精锐,而你父亲麾下精锐却不多,精锐都被咱们带到了大同。辽人已然是来决死一搏的,必然长久鏖战,时间久了,就怕有个万一。所以咱们这边必须得速战速决。”
甘奇说的问题很简单,十万万胜军,三万威武军。威武军才是甘奇麾下真正的主力精锐。而万胜军,除了一万多骨干以外,皆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或者是降卒改编的。而狄青麾下,只有八万万胜军,听起来人数不少,但就怕他们经不起日复一日的鏖战。
所以甘奇才必须要在大同这边赶紧解决战斗,然后去支援狄青。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便拿这条命拼了就是。”狄咏说出了一句无畏之语,这是他身为狄青之子的骄傲。
甘奇点头,却道:“没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只有胜利。十几万草原各部,若是优势,这些人必然龙精虎猛,若是稍稍劣势,受到了压力,便不会团结一心,只要这场乱战真的给到了他们压力,敌军必溃。”
“就怕他们溃了又来。”狄咏担忧一语,大宋敌人的骑兵就不存在溃败这一说,溃了就好像是战略性撤退,聚在一起,又回来了,反正谁也追不上他们。
“所以,要有足够多的拒马,把这大同附近所有的树都砍光也在所不惜,让城内所有人都造拒马,给钱让他们造。待得我带兵去夜袭,你们就把这大同城外用拒马摆出一个巨大的口袋,还要派人往敌军阵后与阵中冲进去,把拒马摆得到处都是。让马匹没有一处可以迈腿,搏命,便是用命去搏,到时候,我要这大同城外,都摆满拒马。人可以跑,马匹一定不能有可走之路。”甘奇是真的有些疯狂了,他不仅想着要用拒马做一个大口袋,还要用拒马堵住袋口,还要把拒马送进敌人之中。
甚至甘奇还想着用投石机把拒马扔进人群里。
他要这大同城外,没有一处马匹可以动弹的地方。人会爬,马不会。
狄咏听得甘奇这一番话语,攥紧了拳头:“大哥,我便负责带人堵住袋口,也带人往敌军里冲!”
“嗯,就如此说定。回去,把大同附近所有的树都砍光。”甘奇说道。
“大哥,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狄咏是真的有最后一个问题没想明白。
“说。”
“为何大哥非要在大同城外做这个口袋?别处不行吗?只要咱们夜袭之后把他们引过去就可以了。”狄咏想不明白的是这个问题。
甘奇答道:“莫要小看了耶律乙辛,也莫要小看了任何人。别处设伏,十有八九会失败,耶律乙辛乃是一个沙场老将,越是好设伏之处,他越是不会轻易中计。咱们唯有一路飞奔回大同城,他才会兴冲冲追上来,因为大同城外地势平坦,难以设伏。更因为咱们一旦真的想入城躲避,便是他破城的机会,这么好的机会,他一定会跟上来,等着咱们主动开门,等着与咱们的骑兵一起冲进城。”
甘奇于人心,想得太多,难怪想得他彻夜不眠。
狄咏此时脸上泛起了崇拜的神采,说了一句:“大哥,便是他耶律乙辛再如何高明,也不会想到咱们的骑兵奔大同,不是想进城躲避的,他便是再如何了得,也猜不到大哥要在这大同城外的平地上伏击骑兵。大哥如此奇思,值得起一句用兵如神!”
“妙计不是得胜之法,搏命才是重点。”甘奇答了一语,这场仗,看起来是运筹帷幄。真正决定胜负的,还是最后那场搏命。
“大哥,我必百死!”狄咏在马上,拱手一礼,面色坚毅非常,浑身散发着野兽一般的凶戾之气。
甘奇点着头,不再多言,而是暗暗咬牙,他知道,自己也要百死一回了。他这一身金甲,就是军魂,他这一身金甲在场,众多军将士卒便能多一些百死之勇。才是战斗胜负的关键。
甘奇不是犯傻,而是充分分析了敌我优劣之处。
敌人优势,就在来去如风的健马。所以得把敌人的优势拿掉。
而己方的优势,就在于一身厚重的铁甲,刀枪利,弓弩强。所以步战,阵地战,才是己方真正的优势。
以己之强,攻敌之劣。再加上百死之勇,才是这场大战的关键。
所以一路回程,甘奇后槽牙一直紧紧咬着,似也在给自己打气。他也是个人,也有恐惧之心,勇气,就是恐惧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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