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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将军的痴肥前妻


  沈令风的相关任务的进度,比较缓慢。

  唔,应该说,任务完成度到了百分之九十以后,就和黏住了似的,爬升得比老黄牛走路都要慢上十几倍。

  好在也不是一点都不提升。

  杨玉英着急了两天,也就放松下来,这就和她当初玩虚拟游戏一样,遇到瓶颈最不该的就是着急,按部就班慢慢来,调整策略,把所有能想到的,应该做的,通通都做好,不愁任务完不成。

  虽说完成度没达到百分百,似乎还有的磨,不过沈令风在朝中发展得还是颇为顺利,他表现突出,深得皇帝信任,别说沈家的人,就是外人也看得出,这小子前途无量。

  现在整个沈家,唯一的问题恐怕只有沈家大房的那位大小姐了。

  沈嘉离开了萧家以后,一直没有回家。

  沈家大房沈广宗夫妻两个,有差不多两个多月,日日出门去寻女儿。

  杨玉英猜他们大约接上了头,大房的开销大增,肯定是有偷偷接济女儿。

  二房这边,沈广继夫妇两个也不好多说,再恨沈嘉,大哥总是亲的,些许银钱,只当不知道便罢了。

  沈广继甚至考虑过,要是爹和大哥想把女儿接回家,那他该怎么做?

  若真到那一步,两房就只能彻底分家了。

  只是没想到,大概两个月后,沈广宗从外头回家,脸上带了伤,神情悲切,他妻子哭得双目红肿,一回来就一头栽了下去。

  连着卧床好几天,从此,夫妻两个再也没有提起他们疼了十几年,视为掌上明珠的宝贝女儿。

  沈家仿佛再也没有那个女儿。

  ……

  天高云淡,街边吹吹唱唱,无数的车驾徐徐而行。

  “今天是什么日子,好热闹?”

  “沈家的麒麟儿沈令风要娶亲了,圣上下旨赐婚,女方是他自己相中的,不是什么高门大户的闺秀,只是个寻常乡绅之女,听说女方那边觉得齐大非偶,并不相配,所以沈令风自己去求来了陛下的赐婚旨意。”

  “不知是个什么模样的女子,怕不是有倾国倾城之美?”

  道边围观的路人嘀嘀咕咕。

  有知情的却笑:“我见过,新娘子姓苏,去年京城地动,那姑娘带着十几个人帮着救人来着。相貌挺清秀,不难看,可要说倾国倾城……绝对没有。”

  事实上说这姑娘不难看,是以寻常百姓的眼光看。

  老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辛苦劳碌,姑娘们再好的底子,也养不出绝色。

  沈令风相中的这个妻子苏秀儿,皮肤微黑,手脚略显粗大,身段到好,很是高挑,长腿细腰。

  自从沈令风中了武状元,家里就开始给他议亲,满京城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但凡没成亲的,不说百分之八十,至少也有百分之五十对他有意。

  谁让沈令风生得好呢?

  面如冠玉,器宇轩昂。

  而且难得前程也好。

  如今谁不知道沈令风得当今陛下爱重,得重视的程度直追萧寒,去年年底大顺同斡国那场仗,他负责的后勤,做得是相当完美漂亮,今年年初又率几百个精兵强将,夜袭敌营,一下子解了登州之围。

  这小子简直天生就是个做武将的料,几位老将军都要把他夸出花来。

  更别说他先是考中了武状元,转头又参加文试,也中了举人,呃,虽然进士考了一次没考上,但沈令风才多大的年纪,考不中进士很正常。

  除了戏文里,哪个武状元能有他这般文采斐然?

  结果,沈令风自己选了个各方面都稀松平常的乡绅之女,早些年甚至还当垆卖过酒。

  年纪也比沈令风大上两岁。

  郑月娥私心里觉得有一点不般配,不过沈广继一听她絮叨就乐:“当初我要娶你,还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不般配!”

  “哼,你还敢提,提起来我就有气。”

  郑月娥是个孤女,自幼随姑母长大,父母在世时是寻常小官,不过她姑父曾官至户部侍郎,也算高官。

  这家世同沈家是没法子比,那年元月十五,郑月娥同沈广继鹊桥相会,争夺花灯,斗得是旗鼓相当,沈广继就对郑月娥上了心,没多少日子便磨着父母去提亲。

  他是幼子,婚事方面自然自由些,郑月娥本身长得出挑,人也出挑,这门婚事便这般成了。

  但是流言蜚语,郑月娥年轻的时候没少听。

  捶了丈夫两拳,郑月娥想了想,仔细了解过那个姑娘,到底没有反对。

  要说这苏家姑娘,只她能靠自己的努力赚钱治好了她阿爹的病,把苏家从将要破败的境地拉回来,如今照旧过富足的日子,还培养出三个品德相当不坏的弟弟,郑月娥就觉得,这样的儿媳妇,她得了是占了大便宜。

  沈家经历过一次磨难,家里人择媳标准不自觉就变了个样子,能担起责任,能养家糊口的,就是一等一的好儿媳妇。

  至于杨玉英,早就同沈令风说过,只要他确实喜欢,对方一无婚约,品德不差,自己就不反对。

  沈云也没反对。

  沈云苏醒差不多有大半年,杨玉英如今正忙着给她补课。

  这姑娘不算聪明,可是胜在确实特别的踏实,杨玉英让她学什么,她就拼了命努力去学。

  沈云以前信佛,可如今她只信杨玉英。

  在她心中,杨玉英就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沈云跟着杨玉英读兵书,习兵法,听自家弟弟讲军中的事,哪怕一时不懂,也听得分外开心,只要看到弟弟活蹦乱跳的模样,她就开心。

  除了读书,沈云也学着做吃食,她在萧家本也是主持中馈的好手,女红做得好,饭也做得好,杨玉英稍加点拨,她做出来的饭菜就更胜一筹。

  杨玉英教她的几种小吃更没什么难的。

  而且现在沈家已经不必她这个大小姐再去摆摊卖小食,杨玉英带着她一起,拿着聚宝斋的分红,买田置地,买铺子,买庄子,和大顺朝大部分贵妇一样积攒家业。

  杨玉英嫌累,不愿意做饭店酒楼的生意,可她闲来无事闲聊的话,沈云却记在了心里,主动收回嫁妆里头的小铺子,自己着手经营,只卖烤肉和凉茶。

  不成想,她还真做得极好。

  沈云无师自通地学会利用自己的优势,烤肉铺子起名就叫武状元烤肉,凉茶便叫状元茶。

  茶水用了极特别的配方,夏日喝起来通体畅快,旁人根本仿造不出。

  烤肉的调料也是经过了千百年优化,味道更是不同。

  一时间,沈云这生意做得顺风顺水,除了聚宝斋掌柜每次来吃烤肉,都要例行挖墙脚,挖不到就恨不得这铺子赶紧倒闭以外,京城上下,从王孙公子,到寻常百姓,对这武状元烤肉都颇为感兴趣。

  沈云都有心要开分店,把店铺开遍全大顺。

  赚钱还是次要,杨玉英觉得沈云这一忙,至少是没工夫胡思乱想,少许多忧愁烦恼。

  沈令风娶亲之前,沈家刚搬了新宅,是杨玉英选的,离皇宫比较近。还是相邻的两套房子。

  两处都是两进的宅院,面积虽然不大,可对于沈家来说,到显得过分宽敞。

  一开始,沈云是想买小房子便好。

  两家人口都不多,房子大了也不好收拾,可杨玉英却是知道未来三十年,这京城房价到底是怎么攀升的,三十年后再想买这样的房子,这么好的地段,翻个八倍也不一定能买得到。

  沈家的喜事办得极热闹。

  沈令风在军中人缘好,他成亲,军中武将,朝中百官,就连几个皇子都来站了站。

  萧寒也来了。

  他是跟着三皇子来的。

  这两年,沈令风不待见萧寒,同他关系生疏冷淡,可是同朝为官,同是武将,沈令风还是萧寒的下属,再冷淡的关系也很难不去打交道。

  前阵子登州之战,沈令风押运粮饷去了一趟登州,也算是同萧寒并肩作战过,同袍之情想扯断都难。

  今日沈令风成亲,两个人对立共饮一杯水酒,萧寒却有点心不在焉,目光不自觉落在不远处正同新娘子的家眷说笑的杨玉英身上。

  “咳。”

  沈令风轻咳,怒瞪之。

  萧寒骤然回神,到也不觉得不自在。

  他是看见沈云那条腰带。

  当初和沈云成亲时的记忆,此时已有些模糊,萧寒的记性不差,但他愿意刻意去记的,从来不包括沈云。

  可不知为何,这两年他到越来越习惯性地想起沈云来,梦里似乎总有沈云出没,明明……没有那般深刻的感情。

  像今天看到的腰带,他做了个莫名其妙的梦,梦里沈云总也束不好,每次清晨都是他帮忙。

  这梦翻来覆去,闹得萧寒精神不济,去看了太医,给开了些安神的汤药,吃了也无甚用处。

  好在不是大事,便也罢了。

  萧寒走了一会儿神,侧头见到沈令风立在石阶上吹捧他的新娘子。

  “她一双眼,灿若星辰。”

  “她的一双手,温暖如春风。”

  “她的微笑,长在我的心头。”

  “她是我的眼睛,我的心,我的肋骨……”

  周围喝酒的客人们哄堂大笑,那边大姑娘小媳妇羞得双颊通红。

  新房里显然也有点躁动,谁让沈令风这嗓门这般大!

  杨玉英也笑得不行,沈云在她识海里目瞪口呆,仔细想了想才道:“都说我弟弟以前是纨绔胚子,现在看来,到也没说错。”

  沈令风竟然得意洋洋,真不知他从何处练来了这般厚的脸皮:“姐,娘,你们两个千万别吃醋,我保证,你们一样重要,特别特别重要,在我心里最重要。”

  郑月娥哭笑不得:“你也就说说吧,看着便是个胳膊肘往外拐的惫懒货。”

  沈云温温柔柔地笑:“好好同你媳妇过日子便是。”

  萧寒心里一动,胸腹之间忽然涌起密密麻麻的暖流,柔软而又温和。

  “将军!”

  随着脚步声,肩膀忽然被抓住,萧寒身体微震,从诡异的气场中脱离,轻轻吁了口气。

  他也许……生了病?

  “将军,家里出了事。”

  萧寒的亲卫小将萧行脸色难看至极,递过去一张红色的信笺。还有一个断裂的银镯。

  银镯有萧霄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这小镯子是萧寒自己动手打造,费了好大的力气,他当然认得。

  萧寒冷着脸起身,转头就朝杨玉英走去。

  沈令风喝酒喝到半酣,但还是一眼就注意到,萧寒走到自家姐姐身边,同姐姐说了两句话,自家姐姐便一脸严肃地同萧寒一起转身离开。

  沈令风:“??”

  萧寒要把他姐带哪去!

  他追了一步,醉头晕目眩,又被同伴们捉住。

  京城,莫安街以西有一片小巷,大约有十几个交错纵横的巷子,以前的原住民大部分都早早迁走,现在住的多是外地赴京讨生活的人们。

  有唱戏的,有耍杂耍的,有做小买卖的,还有些小偷,乞儿,反正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萧寒这样的人一出现,便如麻雀群里的凤凰,他既没有伪装,也没有时间伪装,径直穿过小巷,信手打倒三个小偷,两个强盗之后,便行到其中一个没有名字的小巷里。

  所过之处,人人侧目。

  杨玉英低着头跟在他身边,存在感比他低上许多。

  在这世上,富贵锦绣堆里也好,遍地荆棘也罢,她都能适应,钻进巷子里,一低头一躬身,就似水流入海洋,和旁边蹲着晒太阳的妇人也无甚不同。

  虽然,她仅仅只脱去鲜亮的外套,里面的衣裳也针脚细密,用的是极好的料子,可隐在巷中,幽暗的阳光洒下来,斑斑点点,整个人灰扑扑一片,半点也不显眼。

  进了巷内,杨玉英的脚步稍稍顿住,前面忽然有人弹琴唱歌。

  萧寒一听这声音,手便握拳,紧紧贴在腿上。

  杨玉英到笑起来:“沈嘉的歌声很动人呢。”

  是个有生活的人才能唱出这样的歌。

  杨玉英也有好嗓子,就是不会唱,这会儿听得她都动了想学的心。

  萧寒一言不发,默默加快脚步,直奔不远处柴门大开的小院,他一眼扫视,对周围隐藏的敌人视而不见,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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