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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鲜血染红的军功章


  当朱棣带领五万骑兵向西运动,准备接应盛庸和迫降马哈木等人的时候,唯一看到的只有一片鲜血和尸体的汪洋!

  无数马蹄落下,遍地是肉泥般的泥沼,无数草原上的秃鹫欢呼着可以吃上一顿饱腹,即使朱棣的大军赶来,这群畜生也只是盘旋而起,发出急不可耐的哀鸣声。

  “来晚了。”

  翻身下马,朱棣的眉头便紧皱起来。

  他看到的这些儿郎,可全部都是跟他出生入死十几年的老战友啊。

  “爹。”

  朱高煦上前扶住朱棣,惊讶的发现后者的身躯正在微微的颤抖!

  “不愧,我大明儿郎。”

  朱棣看到的一张张熟悉的脸庞,每一个他都可以叫出名字,而现在,个个面带或解脱、或肆意、或狰狞的神情,离开了这个世界。

  军靴踩在血泞中蹒跚,朱棣看到了盛庸,这个几乎被一分为二的大明将军,那颗盔甲的头颅犹自怒目圆睁,不曾低下,就像他身旁立着的那杆,昂扬的大明旗帜。

  这就是在草原上作战的无奈。

  朱棣惨笑起来。

  真该,让国内那群叫喊着以德服人,吵着用教化来宽恕蛮夷的人来看一看,见识一下什么才是战争,什么才是族群间的你死我活!

  而后,朱棣看到了被一柄钢矛钉在地上的马哈木,这是他的老对手了。

  马哈木的脸上没有痛苦和狰狞,反而全是解脱。

  打完了埃米帖木儿又打大明,恶战一场接着一场,心比天高的马哈木已经不再想着如何比肩成吉思汗,死亡,反而是他现在最渴盼的结局,终于。

  可以休息了。

  阿鲁台、鬼力赤。

  这战场上有着太多曾经煊赫一时的豪杰,而现在都成为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腐烂在草原之上,倒卧在苍穹之下。

  “还有活着的兄弟!”

  陡然,朱高煦的欢呼让朱棣惊抬首,便看到在层层叠叠的尸体之中,一队明军健儿正小心翼翼的扛出一具‘尸体’,他忙手脚并用的跑过去,小心翼翼的伸手拨弄开这具脸庞上覆盖的发丝。

  这个士兵,到底经历了一场多么惨烈的战斗啊。

  一身曾经光鲜亮丽的战甲完全被砍的支离破碎,充斥眼帘的是大大小小几十处砍伤,有的伤口还在淅淅沥沥渗着鲜血,有的已经闭合长了血痂。

  他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们全歼了鞑虏。”

  搬动带来的疼痛让这个士兵醒了过来,出奇的,他的精神很亢奋,他看到了朱棣,看到了这个曾经十分熟悉的统帅,他欢呼着,高喊着。

  “明军万岁!”

  而后,两只鲜血淋漓的手臂无力垂下。

  “救人,救人!”

  朱棣觉得自己都快要喘不过气了,他跳着脚,怒吼着,咆哮。

  “一定还有活着的,一定还有,救人!”

  可能连朱棣自己都没有发现,自从他参加过江西的那次抗洪之后,他变得越来越感性,也越来越像一个有血有肉的总参谋长朱棣,而再也不是之前那个视人命如草芥,残忍嗜杀的北平燕王了。

  五万大明驰援而来的士兵眼含热泪,默默的开始打扫起战场,但他们却只能搬出一具具穿着明军战甲的尸体,即使忙活到了傍晚,也没有找到哪怕一个活口。

  “两万五千七百二十具尸体。”

  朱高煦找到了坐在一处尸丘上的朱棣,默默说道:“可能还有更多的,是被踩成了肉泥,又或许有的只剩下孤零零的首级,面目全非,认不得了。”

  “战争有胜有败,从不可能两边都全军覆没,不可能!”

  朱棣从尸丘上一跃而下,喝掉:“大军以千户为单位,给孤搜,把整个大草原给孤搜一遍!凡沿途遇到的草原鞑虏,尽杀之!”

  大军领命,还未等启程,远远的,马蹄声响起。

  夕阳下,余晖如血,一支千余人的队伍正在策马飞奔,一杆明军的大旗正迎风猎猎!

  “我就说还有活着的,我就知道!哈哈哈哈!”

  朱棣开心的像个孩子,仰天大笑起来。

  “孤一手练出的强军,怎么可能打不过区区几万鞑虏,纵敌数倍与我,也当一战克定!”

  “末将北平都司指挥佥事宁致远,参见燕王殿下。”

  队伍临近,当先一骑翻身下马,向着朱棣抱拳。

  如果不是来者自报家门,隔着满脸那层层的血污,朱棣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个脏兮兮的,一身鲜血污垢的男儿,会是昔日在北平被他笑话为青衫儒将的宁致远。

  “回来了就好,就好。”

  朱棣伸出双手用力拖起宁致远的臂弯,连声道好,后又问道:“这是打哪里回来的。”

  “昨日申时,我军于此与马哈木之草原联军遭遇,战起,盛将军身先士卒力拼马哈木,不幸罹难疆场。

  全军上下同仇敌忾,死战不退,牢记军令如山,终连斩马哈木、阿鲁台、鬼力赤三酋于交战之际,敌终溃而逃之,我军分兵衔尾追杀不辍,约定战果报捷,在此集结。”

  是大捷,不是大败!

  “好!好!好!”

  朱棣激动的连喊三声好,这个时候,耳边零散的马蹄声又开始响了起来。

  越来越多的明军精锐开始回转。

  “禀燕王,此役我军大获全胜,累计斩首八万三千余级,我军阵亡两万七千人,轻伤两千余。”

  等到所有的战果点齐之后,这份殊勋累累的军功册,却是无数鲜血染红的。

  又有数万儿郎,魂断异乡。

  但他们的死却是值得的,他们取得的战果也是巨大的。

  这不是兵书上常见的靠智谋纵横捭阖,更不是说书人口中轻描淡写,羽扇纶巾之间鞑虏灰飞烟灭。这是实打实的刀对刀,枪对枪,是抛头颅洒热血的残酷肉搏战。

  正面作战,四万明军重骑,全歼了草原近十万联军!

  这就是装甲之利,这,就是工业科技的力量。

  草原人不可谓不勇敢,不可谓不凶悍,他们怀揣着对回家的无尽期盼,他们在各自大汗的带头冲锋下也迸发了令人侧目的战斗力,但最终还是没有悬念的崩盘了,失败了。

  他们的马刀在战到无力的时候,已经很难割裂开明军的甲胄,而明军的钢矛,却可以在每一次冲锋中带走成串的生命。

  在大集团的作战中,人命,真的脆弱如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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