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灵石名不周
不周以为天命会眷顾他这样一个心死之人,亦如当年。
传说,他是生于西海水底的一块怪石,也是致使西海昆仑宫地裂水患之元凶。洪荒圣祖之弟子,巩公,以自身仙体,撞击怪石,因此殒命。而怪石完好无损,却被一刹惊雷压制,化为石山。
圣祖哀弟子巩公之亡逝,悔责自身,罔顾怪石有灵,天命怜惜,不该损毁,只可降伏。
其赐名石山,为不周山,寓意天地万物,不周为常,莫摧自然。
之后,石山受天命感应,化为人形,法力近乎神级。洪荒圣祖不计前嫌,令天帝召其入天庭,贵为神君,封号普安。
普安,普世恩德,安定人间。在不周身居普安神君之位时,卜算出诸多天机,救了诸多凡人的性命。水患地裂之祸虽为天命,无可避免,但不周预示天机,以水患前之河流鱼跃,以地裂前之犬吠,告知凡人,紧急避难。
不仅报之凶兆,连满月之日,流星之期,瑞雪之年……诸如此类,或喜或忧,但凡得了天机,绝不吝啬隐瞒,以各类预示,让凡人知晓。
人间奉他为卜命天王,只是他的命运与他的名字一样,不周,永远不会圆满,终有遗憾……
天帝厌其泄露天机,不把他这位天地真正的主人,真正的天命所归放在眼中。让凡人轻而易举窥见神力,开始沉迷于天人大法,修仙妙功,不思进取。废了一生去谋取仙术,才不顾考取功名,金榜题名,甚至是风花雪月的良缘光华。
明明是西海的罪人,得了恩赦,入了天庭,还如此不知检点,随意散播天机于凡人。天帝之怒,藏于肺腑,积压成疾,见不周一次,便欲杀戮。后来疏远不见,倒逐渐恶疾好转,便着手清算其罪,还消减不周贵为神君的恩典。
至于司女芦苒,天帝只当是坏了一颗棋子,不中用了,放在一边,再无垂眼。
如此种种,两人皆有了敌视。只是,天帝永远为正统,为天意。而他即便是得天命感应的神君,也会沦落到,成为一个没有舌头,狼狈至极,一夜白头的老妖人。
他的十年大计,一夕破碎。
这其中,究其败果,有他的不自量力,漏洞百出,最致命的是他不信天命。
潜心多年,他修炼出一种可以控制人心的蛊,以为只要入了洪荒圣祖与元天神尊的心,便可诛心。
殊不知,对于圣祖与神尊之神体而言,区区蛊虫,即便入体,也不能操控心智,更不用说诛杀其心,使之沦为废人。
可不周固执以为,取自身之灵血养育的诛心蛊,天下无敌,只要是人,便可致命……
即便算不出毁灭天界的良辰吉日,而是卦象全然为大凶,他也没有收手,而是砸掉卜卦之玉盘,苦笑着说,我不信……不信……惟有我,才是天命!
无论是能使结界相连的通天神柱,还是神牍塔中的术法,抑或诛心之蛊毒,他都以为是自己的掌中之物。他被剥去仙脉那一刻,终于明白所谓的十年谋算,毕生心机,都不过是自欺欺人。他被这数千年来卜算出诸多天机的自傲,蒙住双眼,又被因司女芦苒之死而生的仇怨,束缚了心智……
他才是那个废人,彻彻底底,不知天高地厚的废人。
这样的废人被扔在妖界,却也无人敢惹,只因他神魄犹在。洪荒圣祖未曾忘记,当年巩公怒撞不周山的决绝所带来的反噬。克己神力,不摧自然造物,圣祖信守天地平衡法则,绝不赶尽杀绝,放了他一条还算体面的生路……
而作为他的同谋,魔界至尊,心魔雍恒,怀着与他一样的仇怨,也筹划了十年。
心魔败在目无一切,也败在太过信任普安神君,更败在自己的儿子手中。
溃败而逃的他,仓皇回归魔界。
上万魔士驻扎在魔界与妖界之边际,两日已过,未听见任何讯息。备战多时的魔士皆手持利刃,只待魔尊一声帝令。魔侍欲前去天界打探消息时,却见魔尊身负重伤,晕厥在他们面前。
谁也不知发生了何事,他们只是听从魔尊指令备战于此,不可轻举妄动。按照魔尊的计谋,只需其与神君不周挟持天帝后,施法使得通天神柱连接魔界与天界,便发出帝令。
魔士接帝令,释放魔界毒雾至天界,使得众仙失去心智,任由屠杀。
虽则他们其中的一些魔士并不愿这般滥杀无辜,或者说他们也不信天界之人,竟是如此轻易便可消灭……但他们皆愿追随魔尊,为魔界的五界尊位效力。
果然如那些魔士所想,败的不是天界,而是魔界。
魔尊与元天神尊对战三局,负了两局,神尊之伤惟有一处,伤在肤表。而他伤了多处,处处都在肺腑,血流不止。
他晕厥之前,还不愿相信元天神尊只用一枝银衫,便让他服了输。
那对战之局面,犹在脑海。
天界仙山,漫漫云深处。
本魔尊今日就要让你这神尊,败在脚下,求饶也不宽恕。雍恒大言不惭。
见元天神尊依然不拔刀迎战,他怒意冲冲,难道神尊已经认输了吗,连出刀的机会也不用了。
神尊持一枝银杉,背手而立,笑而不语。
他握紧掌中的璎珞刀,心中是快意恩仇的期望。他要用这把刀,沾染天界之人的血。以此追怀当年以璎珞短刀自戕的挚爱,辛夷。
刀起风过,快得云都躲闪不及,可神尊却轻易用指尖折断了他的刀。
你的刀,戾气太重,破绽百出。神尊淡然一语。
不过一把刀而已,折断又如何,雍恒掌中施法,变幻出这十年来的杰作,一把以东海巨灵石造就的宝剑。
本尊这剑倒是要让你闭嘴!他以剑挥动风向,直直的劈向神尊。
果然,神尊动身躲开,挥动那一枝银衫。
看来神尊为了不伤天界的伪善颜面,还想要用这银杉枝桠就来挡本尊的宝剑。
刀剑与银杉一般,只要由人心控制,就是利器……不过,我的银杉枝不会染血,而你的剑为杀人而来。
你们这些天界之人总是这般无耻,手中不知染了多少人血,还敢如此狡辩!
神尊未反驳他的话,想必其也知,天界之人谁能洁身自好,不行诡计,不存恶心……恐怕连其自身也不敢说清白无污。
雍恒的剑愈来愈快,术法达到极致,神尊忽地中了一剑,伤在肩部。其象征神尊之荣耀的金辰华袍,破了肌理,染了血色。
此局算我败了。神尊并未在意伤痕之痛,反而从容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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