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唯一
果然如秦铮所说,山下有一条瀑布山涧,瀑布顺流直下,汇成一条溪水。
溪水虽然清澈,但是水里的确有鱼。
秦铮撸胳膊挽袖子,脱了靴子就要下水。
谢芳华对他翻了个白眼,“抓鱼用得着你这样下水?”
秦铮停住动作,“那怎样?”
“让你这样下水摸鱼的话,鱼都被你这副娇软模样吓跑了。”谢芳华毫不客气地鄙夷了秦铮一眼,伸手捡起地上的一根竹签子,挑了一块足够双脚站在上面的木棍子扔在了溪水里。她轻巧地跳到了那木棍子上,木棍子瞟在水中,顺水直下,她低头盯着溪水里看了片刻,竹签子划动了两下,便插了两条二斤有余的鱼上来。
她扎着两条不能动弹的鱼轻飘飘地落身在了秦铮的面前。
秦铮看着她,水天之色打在她脸上,清丽明媚,嘴角挂着浅浅弯弯的笑意,融化了落下去的夕阳霞光,他眸光动了动,收回视线,慢慢地将脱了的靴子穿了回去,哼道,“幸好那老头子死了,若是看到你不活抓而就地杀生的话,那么定要罚你饿三天。”
谢芳华扬眉,一时疑惑不解,“哪个老头子?”
“我师父!”秦铮说着落下挽起的袖子,似乎心有不甘。
谢芳华忍不住好笑,“他那模样哪里是老头子了?”话落,后知后觉地恍然地道,“你是不是也如我这般扎鱼就地杀了,所以,他罚你饿三天?”
秦铮抿着唇,不答话,向别院走去。
谢芳华跟在他身后,提着两条鱼想着以着秦铮的脑瓜子不是笨脑袋,他这贵公子哥儿做什么事情都会做得漂亮,如山野渔夫一般地下水摸鱼该是不屑做才是。本来她以为是因为他重伤武功如今不济了,才要摸鱼,但不成想他真是要下水摸鱼。原来是他师父的原因吗?
走了半响,秦铮似乎心中有些闷气,不理会谢芳华,也不跟她说话。
谢芳华觉得她刚刚嘲笑他要下水摸鱼大约是伤了他的面子,故意咳嗽了一声,“喂,再说说你师父吧!”
秦铮脚步一顿,但没回头,语气听不出情绪地道,“说什么?”
“说说关于扎鱼杀生的事儿。”谢芳华跟在他身后,脚步轻松,语气轻软,“佛家不是才不讲究杀生吗?原来道家也讲究这个?”
秦铮嗤笑一声,“他算什么道?我烤了鸟肉他比我吃得还多,抓了鱼他能分我一口就不错了。”
谢芳华一怔,“你的师父如此不近人情?”
秦铮用鼻孔出气,算是默认。
谢芳华此时有点儿颠覆早先在山洞里秦铮对于紫云的恭敬神色,当时对着那尊雕像那样的端然,她以为紫云一定是神邸一般的存在。在她的想法里,他怎么会和徒弟抢鸟肉抢鱼吃?她还是不太相信,见秦铮不语了,催促道,“你到说啊!”
“看来你遇到我说我师父的事儿比对我还在意。”秦铮回头瞟了谢芳华一眼。
谢芳华脚步一顿,半了半拍,片刻后才道,“我这不是好奇吗?”
“忠勇侯府的小姐原来也有强烈的好奇之心吗?”秦铮忽然笑了。
谢芳华瞪了他一眼,脸色拉下来,“不说拉倒。”
秦铮扭回头去,又走了几步,才缓缓道,“有什么不能说的?就是他对我说,身外之物都是铺助之物,就算用身外之物得到某些东西,也是抓不牢的。就比如,我想吃风灵雀了,备了一把弓,将鸟给射下来。比如我想吃鱼了,就拿了剑去河里扎鱼,而他会对我说,一旦有朝一日,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身上没有弓,手里没有剑。全身上下无一物。但是你想吃鸟肉怎么办?想吃鱼怎么办?我那时候答不出来,他说,你不是还有一双手吗?用手去抓。”
谢芳华顿时收起了早先的嘲笑和他卖关子故意不想告诉她的些许不满。
原来紫云是这样告诉过秦铮的。
他说得的确是对!
谁也不能保证谁手里一直攥着辅助的东西。
“我听了他的话嗤之以鼻,我是英亲王府嫡出的公子。身边的东西都是我与生俱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英亲王府固若金汤,就算全天下人都得不到一口饭,我也会有人将饭送到我面前。我如何会有全身上下无一物的时候?”秦铮语调抑扬,不可一世。
谢芳华扫了秦铮一眼,秦铮是有理由狂的,有理由傲的,他的身份高贵,他骨子里流的血液高贵。锦衣玉食,金马玉堂。英亲王府牢不可破,固若金汤,他一辈子不用手也没关系,自然会有无数的人借手给她用。她默了一下,问道,“他对你说那番话是什么时候?你当时正是拜师了吗?”
秦铮兀地一笑,“谢芳华,你的心思是天生的敏锐,还是对我的事情参悟得透彻?才让你如此问?”
谢芳华瞥了他一眼,慢慢地提醒他,“秦铮,你忽然又不对劲了,抽什么疯!若是能好好与我说话,你就好好与我说,不能好好与我说话,那么你不说也罢。忠勇侯府的小姐的确没那么多的好奇之心。”
秦铮身子细微地一僵,停住脚步,看向西方天空的落日余晖,半响没说话。
谢芳华觉得秦铮自刚刚被她嘲笑下水摸鱼之后就一直不对劲,似乎他情绪从那一刻到现在都在克制着什么,有些浮动。她不太能猜得透,但隐隐有觉得,应该是与她有关。这么长时间,不是说她有多了解秦铮,而是一旦事关她,秦铮便有时候抑制不住情绪。
过了许久,秦铮才道,“那时候是我第一次见他。自然是没拜师的时候。也就是当年皇祖母来法佛寺礼佛,我觉得没意思,偷偷溜出来要抓鸟烤鱼来吃。就是那一次,就是在这里,我遇到的他。”
谢芳华想着秦铮今年十七岁,那时候也不过是五六岁吧!
“他当年与我说那句话的时候,我不以为然。皇祖母宠着我,我娘宠着我,我连皇叔的儿子皇后的嫡子秦钰都能打得。宫里的皇子公主,甚至是朝中重臣,哪怕是我父王,也无人敢惹我。这天下有什么是我需要用一双手去抓的呢?”秦铮忽然笑了一声,“即便我这样想着,对那道士嗤之以鼻,但因为皇祖母礼佛实在无趣,比起法佛寺那一帮子秃和尚还有皇祖母身边前呼后拥一个模子刻出来中规中矩的宫女太监甚至随同的护卫,这道士能走山崖的单行铁索桥,且能走得稳稳的,如踏云而来,不被摔死。我还是觉得很有趣的。于是缠了他三天。”
谢芳华静静地听着,算是理清了当初秦铮如何遇上他师父紫云的了。
“三天后,我觉得山洞没意思时,而他也正巧要离开了。”秦铮目光看向法佛寺方向,“我丢了三日,皇祖母问我去处,我却给瞒下了。说偷偷去法佛寺藏经阁里藏着玩了。皇祖母知晓我爱胡闹,不疑有他。因皇叔来接皇祖母回宫,皇祖母怕皇叔罚我,只训斥了我几句也就罢了。”
谢芳华想着德慈太后真是宠秦铮,祖母宠孙子无可厚非,但是宠得无法无天让他连在皇帝面前都不怕的可是少有。
“后来,我渐渐忘了有那么一个道士,对我说过那么一段话。”秦铮声音忽然低了些,沉了沉,回转头,看着谢芳华道,“直到过了三年,也就是八年前。我算是懂了。何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谢芳华被他眸中低沉沉的情绪看得一怔,一时无言。
“身边没有皇祖母,没有我娘,没有随从,没有证明身份的令牌。没有一大堆侍卫前呼后拥,英亲王府嫡子也不过是任人随意能碾死的蝼蚁。”秦铮一字一句地道,“甚至,扔在乱葬岗上,看着天空的星辰,一闪一闪,仅能看着,却远在天边,抬手去够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谢芳华从中体味到他当年九死一生时何等的无能无力,她曾经也体会过那种无能无力,无名山无数次,她几乎认为这一生也回不来京城了。曾经以为,什么挑起忠勇侯府重担,使得忠勇侯府永葆荣华,使得爷爷、哥哥平安,那都是一句空谈和痴心妄想。
“后来,在我奄奄一息,自以为这一生完了的时候。他救了我。”秦铮撇开头,看向碧天崖之巅,高耸入云的山崖,在晚霞的余晖下如一面通天屏风。他声音幽幽,“回到英亲王府,我赶走了娘亲给我安排的前呼后拥的仆从侍婢,落梅居只剩下我一个人。后来,也就只放进了一个听言而已。”
谢芳华看着秦铮,南秦京城甚至天下从那时候开始传秦铮自此性情孤僻,生人勿进,原来原因是这个。也是,生死一线,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后,他若是还将自己当成是英亲王府嫡子,只这一个身份却能够让他一生无忧的话,那么他不是傻子就是呆子。
“伤好之后,我央求拜他为师,他不允,我就在碧天崖封顶对着他的洞口跪了三日。后来,也许是我诚心打动了他,或许他真需要有人传他衣钵。于是,他开出了一个条件。”秦铮依旧望着碧天崖的山峰,语气轻轻浅浅,却悠久迟远,“他要我赤手赤脚地抓一只鸟,赤手赤脚地摸一只鱼来给他。”
谢芳华目光看向那座碧天崖,随着他的声音跟着他似乎经历了当年的拜师情形。
“只要他能传授我武艺功夫,倾尽他所学。比起我能活着,那么,一只鸟一只鱼算什么?”秦铮慢慢地道,“于是,我弃了弓箭,扔了宝剑。千方百计地用一双手去抓风灵雀。可是风灵雀灵活,且比寻常鸟都聪明,稍微一个眼神,或者稍微一伸手,那群鸟便立即散开。还有这河里的鱼,因所生养它们的地方山清水秀,十分有灵气,所以,它们也不是傻鱼。我刚靠近,鱼便比我眼睛目光扫过还快地跑了。”
谢芳华想起早先在碧天崖上她用金针打风灵雀,她出手太快,打掉了六只风灵雀,她的手法自认无声无息,在那六只鸟还没掉在地上时,四周的鸟便飞走了。那些鸟的确聪明。而今日这水里的鱼,若不是她在无名山练习目力,专用金针打鸟,专用竹签下水扎鱼,练习数万次,还真不能够轻易地抓到。这里的确没有笨鱼。
秦铮勾起嘴角,眸光闪过一丝嘲讽,“南秦王室自建朝以来,一直推崇文治武功,文武兼治。我自小也是由皇祖母亲自挑选的师傅教导我骑马射箭等武艺功夫。但是这些东西,用在赤手空拳抓鸟摸鱼上,却显然毫无作用。学了也等于没学。我从来不知道抓一只鸟一只鱼还要多辛苦。那时候算是领教了。”
“三日三夜夜,我全无进展。碧天崖山顶上的雪将我的手都冻得都僵了,这崖下溪水将我的脚几乎泡烂了。连一个鸟的毛我也没抓到,一只鱼的影子也没摸到。”秦铮目光中的嘲讽更甚,“那时候的我我想着自己那般没用,还整日里不可一世,我没死成,真是老天不开眼。”
谢芳华抿起嘴角,收回视线,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后来,一只雪白的兔子受了伤跑过,我看到一群风灵雀竟然追着那兔子齐齐围攻,直到那兔子被伤得动弹不得了。那群风灵雀围着它啄它的血,我才晓得,这山雀和别的鸟不一样,原来它姓喜血。”秦铮嘴角蔓开一丝笑意,有些温凉,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手,那群风灵雀果然闻血而来,就算我抓它们,它们也一动不动,乖乖任我抓。”
谢芳华看着秦铮,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秦铮见她看来,伸出双手,对着她,微微一笑,“你能看出我当时咬破的是哪只手吗?”
谢芳华看着他的手,早先时候,他用这一双漂亮的手脱鸟毛时,她还觉得高贵门楣里的贵裔公子的这一双手保养得何其好,阅览诗卷,挥笔文章。没有半丝瑕疵。她摇摇头。
“当时,我只咬破了一个小窟窿,可是却被那些风灵雀围攻,啄得这两只手都是窟窿。”秦铮笑了一声,撤回手,向前走去。
谢芳华怔了怔,想着他说一只受伤的兔子想跑,最后被风灵雀群起而啄之,最后变得一动不动。风灵雀围攻饮血。而他既然引了风灵雀,那么饮鸩岂能止渴?风灵雀怎么会不围攻他?当时情形,可想而知,他被风灵雀给困住了。
见他向前走,她跟在他身后,走了很远,他都没在说声,她看着他锦袍清逸,想着八年前那个小男孩,到底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秦铮似乎就等着她问,不回头,淡声道,“后来我抓住了不止一只风灵雀,跑回了山洞,见到了师父。我将那些风灵雀都放在了他面前。他说他只要我抓一只,我却抓来这么多。如此贪心,岂能成器?我立即留下了一只,将其余的风灵雀都扔了。他却拿起那只风灵雀,退了毛,放在火炉上烤了。待烤熟了之后,他拿起来吃了。看都没看我一眼。”
谢芳华微微抬眼,不太懂这各种深意。
“我当时已经饿了三日夜,便说那是我抓的鸟肉,按理应该给我吃。”秦铮忽然扬了一下尾音,话音一转,又沉暗莫名,“他道,就算我亲手抓到手里的东西,也不见得就是自己的。”
谢芳华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碧天崖,没说话。
“后来,我又去摸鱼,也用了同样的办法,鱼闻到血腥,蜂拥而至。”秦铮笑了一声,“这一回,我只选了一只又肥又美的带了回去。他烤鱼时,原也不给我吃。还是我死活抢夺,夺了一口。”
谢芳华有些想笑,却是怎么也笑不出来。这一刻,比起普云大师那沽名钓誉的老和尚,紫云不止是高了几个天阶。这样的师父,能够被秦铮遇到了,是他的福气。
“后来,他总算是收下了我这个徒弟。我正式拜了师。”秦铮声音轻轻的,如九天上的浮云,看着轻如棉絮,但实则重重叠叠地厚实,“自此,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若是我想求什么,那么,就先脱去那些身外之物,用我的血来换。就算我的血换得的东西再多,我也只能选一样。浮浮尘世,我能守住这一样,便不错了。”
谢芳华看着秦铮的后背,少年如今虽然功力仅剩微薄,褪去了在她面前惯有的霸道戏谑调笑发怒轻狂隽傲不羁深沉等等情绪,他只是个不足弱冠的少年,长身玉立,静如碧天崖的飘雪。那些他谈止间的岁月印迹,刻得如月光落下的清辉。灼灼其华。
就在她看着他失神的时候,他忽然回过头,对她粲齿一笑,声音温浅又深重,“谢芳华,我说这么多,你可明白了?你是我一直要等的,要换的,要夺的,要守的唯一。若是你这一生不能相好与我,那么,沉浮一世,我只能拉着你去碧落九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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