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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巫族璋采


  “你们乱说!我吃血食,却从来不吃有灵智的生灵!”

  却没想到,这女巫族也是个巫族中的奇葩。

  林平之稍一测算便知,这女巫族还真不是天性好斗的,而且对于智慧有一份尊重,还真就没吃过一个有灵智的妖族。

  当然也打死过,弱肉强食,物竞天择,洪荒到处是危险,她不主动攻击其他生灵,也会有凶兽盯上她,不想被吃,只有开杀。

  “仙长面前,你这小巫也敢信口瞎说,真真失礼。”

  狐妖倒是脑子灵活,也胆子大,就赌一把女巫族是硬撑。

  林平之也懒得搭理,没有什么直接为民除害的意思……这会儿哪有民啊。

  见五妖一巫要吵将起来,他便先开口说道,“诸位不必争吵,天道之下,因果分明,五位既然不为私怨,只为因果报应,不如这样好了。”

  说着,七宝妙树再一刷,一巫五妖顿时都觉力量神通尽复。

  女巫族更是伤口中的各种阴毒神通尽数驱散,巫族强大的体质开始自愈。

  五妖斗争中的些许伤势亦是如此。

  但五妖都没有神色轻松,他们都莫名感觉身躯沉重,心里发虚。

  都看向林平之,就听他说道,“贫道正好修有度化杀孽因果之法,诸位身上积攒的杀孽因果,已然全无了。”

  女巫族毫无感觉,好奇的问道,“哪里去了?”

  林平之微微一笑,“都变成劫数了。”

  “啊?!”

  五妖一听,顿时吓得肝胆俱裂,狐妖咕咚一声跪倒在地,“请仙长开恩……”

  却未说完,已然眼前一花,就发现他和四个同伴,全都回到不周山脚下,心中惊慌沉重更深,压得他们难以呼吸。

  五妖面面相觑,各自心生鬼胎,杂念纷乱,全都想起互相之间的龌龊,不由眼神逐渐生疑。

  “道长,你竟能引发因果杀劫?”

  女巫族这时也一脸惊惧的看着林平之,“我,我也杀过不少生灵,我、我……”

  “道友莫慌,其实我不会什么因果转杀劫之法。”

  林平之哪会在这鸿钧全部精力盯住天道的时候,干涉天道运转,若不是为了糊弄鸿钧,他都根本不用天道测算。

  “……啊?”

  “不过一点话术,吓唬吓唬那五妖罢了,不过嘛,我看那五妖确实造了不少杀孽,说不定被我一句话勾起心中之鬼,自己心乱了,那可就真有杀劫了。”

  林平之只是用那五妖对他高深莫测的形象的惧怕,以一点惑心之音,引那五妖胡思乱想罢了。

  他就是不用测算,用他几世为人的经验,看那五妖互相之间的眼神表情举止,也能看出那五妖内部矛盾其实也不小,一点点的暗示,就能将其矛盾引爆。

  “……道长,你真坏,啊,是你真聪明。”

  女巫族不傻,却有点心直口快。

  “还没问道友如何称呼?”

  “我叫璋采,后土祖巫部族的……哦,还未谢过道长救命之恩,多谢道长了,可惜没得到那块三千年的黄精,不然倒可送给道长。”

  璋采四肢手臂连环捶胸,引起阵阵波纹……后土巫族这行礼的方式很不错,很有礼貌,很有精神。

  “相逢既是有缘,道友不必客气,既然遇到了,不如让贫道招待一番?”

  “好啊,道长有吃的吗?被那五妖狠揍一顿,我饿了。”

  璋采甚是爽快,饿的肚子咕咕叫,也没不好意思。

  “哈,道友随我来。”

  林平之哈哈一笑,他就喜欢这么痛快的,伸手一招,就将璋采带到不周山脚下不远处的一处洞府。

  接引在洪荒浪了这么多年,收获着实不小,大大小小的洞府,找了也有三十来处,而他听过紫霄宫讲道,实力飞速增长,他设下的封禁,看不明白的进不去,看得明白的,自然会给面子。

  取出一些灵果灵酒,璋采也不客气,四只大手一手一把灵果往嘴里蒙塞,吃相甚是豪爽。

  这让林平之又想起三国世界里,看麾下一群大肚汉开怀大嚼,要不是他久未杀生了,这会儿都想给璋采打几头大象狗熊什么的烤来吃。

  灵果就一盘,灵酒就一壶,璋采也不觉寒酸,因为她竟然吃撑了。

  “嗝!道长这灵果灵酒忒也厉害,灵气竟如此充足,嗝!”

  林平之的灵果灵酒自是不凡,招待三清都足够,璋采一把一把的塞,一口炫一壶,顿时被灵果灵酒的灵气撑的肚子微微鼓起,连连打嗝,顶的直翻白眼。

  不过很快,璋采三丈的身躯,就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长到三丈三,双肩又长出一对骨质尖刺,肚皮就憋了下去。

  古之血脉,自然不凡,虽不修道,身躯和神通都强大无比,尤其身躯,全方位的发展,身体强度,吸收灵气成长速度,自愈能力等等,都是洪荒之最。

  而璋采是巫族第三代血脉,也就是祖巫分化的大巫所生,比不上祖巫大巫,也是相当厉害了。

  “道长救我性命,又如此款待我,我也没什么可拿得出手回报的……若道长今后有差遣,只管叫我,我多少还有点力气。”

  “道友不必如此客气,相逢既是有缘……说起来,我闭关修行多年,正有心游历洪荒,道友可能给我做些指引?”

  “好啊,没问题,中州南部,一直到南州,我去过很多地方,道长想去哪里,我都能带路。”

  璋采一听林平之需要她帮忙,顿时很开心,拍胸脯保证绝对没问题。

  “如此便有劳道友了。”

  “道长哪里话,我没事就喜欢到处跑。”

  巫族好斗的天性,璋采没继承多少,倒是很有点古的热情和好奇,跟灵宝天尊似的,也喜欢到处跑到处逛。

  也怪不得会跑过巫妖交界,被妖族堵上。

  璋采也是个坐不住的,吃饱喝足,就带着林平之出发。

  这时不周山上,山脚下,已经遍布巫族妖族了,山上望去,下面尽是一个个巫族妖族的部落。

  璋采就要先回她的部族,也就是祖巫后土的部族,就在距离不周山脚下三百多里的地方。

  这里随处可见五六丈高的巫族男女,甚至林平之还见到一个十余丈的大巫,上半身是个六臂大汉,下半身像是大象与蜥蜴的合体,通体墨绿鳞片,很是凶猛。

  巫族亦继承了古的生长特性,和巨鲸、巨鲲、龙族等等一样,是身躯越巨大实力就越强的大型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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