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寻访旧日的恋人(多伦多之旅7)
寻访旧日的恋人张宝同 2019.3.2 多伦多之旅
7.拜访徐丽莎家
大概六点钟时,电话响了,徐丽莎说她在旅店门前等着我。我拎着袋子下了楼,一出旅店,就见一辆红色的奥迪停在路边。她朝我招了招手。我就上到了车里。
她换了身中式旗袍,鹅黄色的,绣着紫边,旗袍非常地合体,加上她本身就有股东方贵妇的气质,所以,就显得非常地俏丽时髦。我朝着她看了看,说,“你这衣服真好看,在哪买的?”
她说,“这是我去年在多伦多的一家华人商场里买的。”接着,她又说,“你是不是应该给你的太太买一件?”
我摇了摇头说,“她哪有你这样的体形?而且,国内几乎没人穿旗袍。”
她开着车,穿过街道,只几分钟,车就停在了小镇路边的一栋两层的小楼前。这小楼也是欧式风格,非常地温馨典雅。我跟着她来到门前,就见她老公和两个儿子在门前迎接着我。他们把我迎到了客厅里,坐在了沙发上,给我泡茶。
客厅非常地华美精致,灯光很亮。大家都围着我坐着,让我感到了浓浓的热情。她老公大概也有六十岁了,但显得挺年青,个头挺高,人有点瘦,头上已经谢顶了,跟台湾高雄市长韩国渝很像,一看就是个聪明人。两个儿子,也是高大英俊帅气,一个二十五六岁,一个二十二三岁,因为不是一个父亲生的,模样还是有点差异,大的有点胖,小的有点瘦,但模样都跟她有点像。
我从袋子里拿出一盒龙井茶送给了她老公,把一包新疆大枣送给了小儿子,把一袋柿饼送给了大儿子,把我出版的那本《远方的呼唤》散文集送给了徐丽莎本人。
徐丽莎接过书,翻了翻,让我在扉页上题了词,然后,把书递给小儿子,用非常自豪的口气说,“你这位叔叔是国内的著名作家,是妈妈过去的恋人。”
小儿子说,“是吗?”就用非常异样的目光看了看我,然后打开书看了起来。
其实,我并不是什么著名作家,甚至连个普通作家都算不上。这本书是我花了两万多元钱出版的。虽然许多人都说我这书写得好,可是,放在书店里却很少有人买。
很快,她老公就把书要了过去,翻开看着。看了一会,对我说,“你这书写得真好。只是现在的年轻人不太喜欢看这种经典的东西。”
我说,“是的,他们喜欢看那些仙侠和灵异之类的内容。可这样的东西咱不懂,也不喜欢。”
李耀光说,“人只有写自己熟悉和喜爱的内容才能写得好。”
我问他,“听说你现在还在工作,打算再干多久?”
李耀光说,“要说退休,我今年已经到点了。可是,只要你不主动提出要退休,公司老板就根本不会让你退休。我们公司都有65岁的人还在继续干着。我想最少再干上两三年,到63岁再退休。反正退了休呆在家也没事做。”
我说,“我虽然是去年才退休,但是57岁那年就退居二线了,在家里闲混了三年才办理了正式退休。”
李耀光羡慕地说,“国内还有这种待遇,真是不错。”
说了一会话,徐丽莎让老公进到厨房里准备晚饭,就带着我到整个屋里参观。这座二层小楼共有六个房间和八个卫生间。他们一家四人每人有一个卧室,卧室里都配有卫生间。还有两个房间作为书房和健身房。厨房是在客厅的对面,里面很大,分成两边,一边是厨房操作室,一边是餐厅。
看到人家的厨房和餐厅,感觉比我们家的房子都宽敞许多。用的餐具、灶具和厨具几乎全是不锈钢的。里面干干净净,锃光发亮,而且是一尘不染,连一点油污都看不到。餐厅里摆着一张长桌,可以坐下十来人。
看过厨房和餐厅,徐丽莎又带我上到二楼看了她的卧室。她的卧室很大,摆着一张大床,墙边摆着两个大柜。对面是一个很大的阳台。阳台对着无边的原野,晚风轻轻地吹来,夜空中繁星闪耀,幽深莫测。
她把衣柜打开让我看。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漂亮的衣服。我对她说,“看一个女人过得怎样,从她的衣柜里就可以看出来。衣装不仅能表达个人形像,也能透露内心景观,体现一个人的审美品味。”
听着我的赞美,她得意地说,“女人嘛,就得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这样活起来才觉得从容和精致,让自己感到有品味。”
我说,“长得漂亮是本钱,穿得漂亮是本事。一个妇人要是能在任何场合都衣装优雅,妆容精致,就表示她没有被生活打败,活出了自己的韵味。”
她又带我进到小儿子的卧室。小儿子的卧室不是很大,除过有一张床,一个衣柜,还有一张电脑桌。小儿子正在电脑前玩游戏。我问小儿子,“在哪工作?”
小儿子用比较生硬的汉语说,“在供电公司担任工程师。”
徐丽莎对我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说着,便指着一个小镜框里女孩让我看。那女孩是加拿大当地女孩,人长得很漂亮。
我说,“从这女孩的容貌上就可以看出你儿子挺有出息。”
小儿子听着这话,就朝我说,“谢谢夸奖。”
我们没有去大儿子的房间,但徐丽莎说,“大儿子已经结婚了,住在多伦多的唐人街,现在他爸的一个超市里担任经理。因为他爸的年龄都有七十多岁了,已经没有精力再掌管生意了。今天为了欢迎你,我专门把他叫了过来,陪你一起吃饭。”
我说,“你也太费心了。”
晚餐准备好了,菜都摆在了餐桌上,有熏鸡、土豆烧牛肉、金枪鱼罐头、韭菜炒鸡蛋、茄子炒辣椒、清煮豌豆和西红柿凉拌黄瓜。徐丽莎对我说,“这餐桌上的茄子、黄瓜、西红柿和韭菜都是我自己种的。”于是,我就用筷子夹起韭菜炒鸡蛋吃了一口,味道真鲜,让我回想起小时候吃过的韭菜炒鸡蛋。那时候这种菜一般都是来了客人,母亲才会做。
接着,徐丽莎又指着那道海参菜说,“这海参是从深海里捕捉的,捕捉后马上要把内脏去掉,然后用大火熬制,再放在阳光下晾晒风干。加工过程还是蛮复杂的,不过味道也非常地特别。”
本来,我平常是不喜欢吃海参的,听徐丽莎这样地介绍,就夹起一块海参尝了尝。这海参还真是非常地美味,可以说是余香满口。
大家一起举酒碰杯,相互地祝愿。大家一边吃着饭,一边说着话。大家见我吃什么都觉得好吃,都显得很高兴。的确,这里的每一种菜都非常地可口,是地道的纯真味道,跟在国内吃的菜味大不一样,是真正的享受。不过,我看过他们种的菜地,种上一大片的黄瓜和西红柿,却能结出很少的果实,只能勉强够一小家人享用。可要是在中国,这样一大片土地就要种出很多的菜,否则,就不能供许多人享用。毕竟人家加拿大地阔人稀,资源丰富。
大家吃着聊着,一顿饭就吃到了差不多九点钟。我觉得在人家里呆得时间也不短了,也该让徐丽莎喘口气了,就要告辞。徐丽莎要开车送我回旅店。可我非要走着回去。徐丽莎说,“走着回最少要走半小时。”
我说,“反正我也没事,慢慢地走回去,可以消消食。”
李耀光说,“可是,走着回要注意安全,有黑鬼会乘黑抢劫。”
我想我顺着街道走,应该不会有人在大街上抢劫,就说,“没关系,反正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东西。他就抢也抢不到什么东西。”
徐丽莎把我送到了街道上,对我说,“你明天要去尼亚加拉大瀑布?”
我说,“是的,那里有多远?应该咋样去?”
她说,“坐车大概要两小时,不过,小镇没有去那边的公交车,要去那里必须要到市区里乘公交车。这里的人去那边都是自己开车过去。”然后,就说,“要不,我明天早上开车带你过去?”
我有点为难地说,“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我是个不喜欢麻烦别人的人。
她说,“那你就得要去别的地方乘车。可你对这里一点都不熟悉。所以,还是让我开车带你去吧。”
我说,“不好意思,那真是太麻烦你了。”
她说,“没事,咱们明天早上八点动身,你早点吃早饭。”
我说,“没关系,我那里还有些泡面。早上起来吃上一包就行了。”
她说,“那好,咱们明天见。”
我说,“明天见。”
街道上人稀路黑,四处无人,但月光把街道上的路照出一片淡淡的亮光,很像我在下乡时走夜路。这让我记得我常常在夜间去同学那里玩,玩完之后就一个人在夜里走山路回来。不过,这里是街道,笔直的道路,还有掩遮在树木之下的小楼,显然要比乡下的小路好走多了,也安全多了。
我朝着街道直直地走着,看着天空上的星星一片片地闪烁着,清凉的夜风让我感到一丝凉爽绕身而过,我能闻到这夜色中的浪漫气味,异国他乡的情调让人不禁春梦方醒,情意幽眠。大概走了十多分钟,突然从一片树林里闪出一个人影,朝我用英语喊道,“别动,把钱拿出来。”
我当即惊住了,看到一把闪亮的匕首在眼前晃动,但我知道这是劫路的,他要的是我的钱,不是我的命,于是,我非常镇静地向他点了点头,然后,把一只手伸进衣兜里,把钱包拿了出来,递了过去。因为钱包里只有少量的人民币,而护照和身份证都放在皮箱里。
那人接过钱包,正要打开看,我乘机就朝着街道那边快快地跑去。等我回过头来,发现那人已经不见了。我一口气跑回了旅店。进到旅店,我见老板娘坐在旅店的小客厅里看电视,就对她说,“我遭到抢劫了。”
老板娘就问,“损失了多少?”
我说,“我把钱包给了他,里面可能有两三百元。”
她说,“损失不大。”
我问她,“用不用报警?”
老板娘摇了摇头说,“报警也没啥用。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是谁。”
听着这话,我就说,“只能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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