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出发
“首先得给我准备两身换洗衣服!”
“这个小事,你身上的衣服不就是我给你的吗?再给你准备两套,没问题。”
“其次,在我离开陈府之前,我要顿顿都吃好的!”
“这也是小事。我马上就可以让厨房给你做饭,四菜一汤,让你享受真正的少爷待遇。”
“第三,一百两银子,再加一枚须弥戒!”张弃鼓着腮帮,咬咬牙提出了真正的条件。
“一百两银子没问题,但须弥戒没有,连我自己都没呢。我可以为你准备兵器、盔甲。”
“盔甲不要,太重了,我穿不了。兵器也不要,你给我找几本书,再加一百两银子就行。”
“成交!”
张弃坐在东华城军营里的柳树下,深邃的目光望着一条柳枝,却又似什么也没有看。
脑海里回想着刚才与陈勿离的讨价还价,他心里在嘀咕着:这生意,没有做亏吧?
答应陈勿离,代替他儿子去参加圣之血祭,看似亏了,实则真是他自愿的。
其一,他已经被抓住了,基本没有机会从陈府逃出去,他不能指望人家第二次犯错。
其二,现在的他,已经学会了开天门和《指掌江山》,虽然都没什么用,却点燃了他渴望修炼、渴望变强的心——当然也有可能,自从昨天早上他从梦里醒来以后,他的心态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再甘于当一个默默无闻的流浪者,不再愿意屈辱地死于流浪路上。
而参加圣之血祭,没准就是他变强的一个契机:虽然这个血祭必然是竞争激烈,残酷无比,但越是激烈残酷的地方,不就越能激发一个人的潜力么?
他就算是没有神之血脉也没有窍穴的“天弃之人”,但谁能说他没有潜力呢?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要他能在圣之血祭里活下来——只要能活下来,就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而只要他能够凝结丹田,踏上修炼之路,他相信,三年里,他定然能够脱胎换骨!
“三年。等着吧,小玥儿,我会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你的成年礼上的。等着吧,卢楚,你现在可以无视我,但三年后,我定然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因为,我可以被杀死,但我,绝不愿意接受失败……”
“老天爷,这是我,张弃,对你许下的承诺!”
他轻轻叹了口气,又想起临别之时,陈勿离对他的叮嘱。
“你可千万记住了,你就是我陈勿离的儿子,陈大富,千万别说漏了嘴!”
“至少,在离开东华城之前,你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了,不然,老夫与你没完!”
不过似乎那真正的陈大富还有些不情愿,人家可是专门抱了幻想,要在圣之血祭中闯出一片“天地”,成为整个圣天大陆的强者,哪儿愿意被一个流浪者抢走了自己的“风头”?
所以他听说以后,就跑来找张弃“决斗”。
只是他虽然是七品炼肤境的“强者”,正儿八经的武士,那风絮掌却实在打得不堪入目,居然连一个贫弱无比的张弃也打不过,最后怒从心头起,竟想叫家丁把张弃给杀了。
幸好陈勿离及时赶到,叫人把儿子送出庄去,不知送哪个地方去暂避风头了。
然后城卫军一个小队来到,就把张弃和庄上的另外十来个少年给带回了东华城。
凑巧的是,在陈家庄送行的队伍里,张弃居然看到了陈叔和陈嫂。见到他,陈嫂像见了鬼一般,还有几分忿怒;陈叔却全程低着头,似乎也有些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而忏悔。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他们已经来到了东华城城卫军军营,以后,他和陈家庄就成了真正的陌路,陈叔陈嫂这样的人,在他心里是泛不起半点涟漪的。
也许整个东华城,对他而言都是陌生人,除了那个小女孩。
张弃不由抬起头,望向西北方向,他记得少阳宗就在那个方向。而那个小女孩的宗门令牌,却还在他身上,那是他们曾经同生共死的见证之一。
要不要找个机会逃出去,把这块令牌还给她呢?
张弃心头刚冒出这个想法,便见到军营门口一阵喧哗,走进几个人来。
这几个人都是身形高大的汉子,头戴黑铁盔、身披黑铁甲,罩着黑绒披风,挂着黑铁面具,那模样却与李伥等几个人很有几分相似,不过没有那种阴冷,反而显得很阳刚、很霸道。
“本将是第一批接送血祭者的。选出三十个来,本将负责送到大梁城!”
张弃轻抿着唇,站在几百个少年围成的队伍里,静静地看着声如洪钟的将官。
这几百个少年就是东华城参加圣之血祭的所有血祭者,都是从城里城外抓来的。他们中间有姓林的、姓陈的、姓叶的、姓萧的,也有赘婿、曾闯过祸的军士,还有一些,也许是被废掉的天才,但更有可能的则是被那几姓的大户人家抓来顶替的。
毕竟谁都不知道圣之血祭在哪儿举行,有多少人参加,有没有危险。所以不是所有人都抱着陈大富那样的想法,把圣之血祭当成一个难得的机缘。相反,很多林、陈、萧、叶的大户人家,都如陈勿离一样,不愿自己的儿女去受这等罪,所以才会四处抓人顶替。
比如,陈勿离抓了张弃;比如,张弃曾遇到过的那两个城卫军士兵,到处抓人来出售。
队伍乱糟糟的,有少年在哭,更多的在叽叽喳喳地交谈。这让大胡子将官有些生气,这些孩子太没有纪律观念了,以为圣之血祭是去玩耍吗,这么随意?所以他直接略过了那些哭号的、谈论的少年,而把自己认为有点前途的、沉默的、安静的少年给挑了出来。
张弃一直抿着唇,没有说话,自然也被挑出来,站到了院子里。
他看看四周,被选出来的少年差不多就是三十来个。
然后将官拍拍手,军营大门开启,便有五六辆骡车驰进院子。
“选出来的小崽子们,立即上车,五人一辆,咱们即刻出发!”
城卫军负责迎候的是一个有些猥琐的中年人,弯着腰谄着脸陪着笑:“不吃过饭再走么?”
将官斜睨了他一眼:“你们东华城城卫军,值得本将在你们军营里吃饭么?”
旁边有个城卫军士兵低声嘟囔:“什么不得了,你也不过是个军头,真把自己当将军啦?”
他的同伴连忙拉住他衣角:“别说话,他可是神奕卫,你是想死吗?听说,神奕卫里就没有武者,就算最弱的普通士兵,那也是修为高深的修士,比咱们城卫军的旗尉还厉害!”
将官也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他们的话,嘴角勾起一个弧度,却挥了挥手:“出发!”
猥琐中年人又陪着笑:“将爷,卑职安排一个旗尉,帮助将爷……”
“你是说笑话么?”回答他的却不是那将官,而是他的一个手下:“我们神奕卫办事,什么时候轮到你们城卫军掺和了?滚开吧,不要惹得咱们大人生气!”
张弃已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裹,登上了第一辆骡车。他已知道,这命运是改不了的。既然不能改变命运,那还不如潇洒应对。不过是去参加圣之血祭罢了,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
只是拉车的骡虽然也是青骡,却远远没有卢小玥那头铁脚青骡神骏;骡车也没有那股淡淡的香气,相反,无篷的骡车上坐着的,是四个乡野少年,实在比不上聪明漂亮的卢小玥。
一个与张弃差不多大的男孩,却胖乎乎的,那张脸,那脖子、手臂、双腿,全都肉肉的,说话间眉宇一动,便能看到他两颊边挤出细细的一对酒窝来。
一个相貌坚毅的小子,眼珠子却时常滴溜溜的,嘴角噙着笑,颇显得几分嘲弄与顽皮。
两个乡下女孩,都只十四五岁,衣着寒酸,头发乱糟糟的,加上面黄肌瘦,没有半分血色,就像冬天里的两根小豆芽,畏畏缩缩地躲在车角,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张弃只简单扫了一眼,便没有再理会,也默默地坐在车厢的一侧,独自出神。
队伍立即便出发了,城卫军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跟从,就连驾车的人,也是那六名神奕卫。
真是让人想不到,如此霸道的神奕卫,居然还能放下身段,亲自驾车。
骡车上有些骚动,有少年就是东华城里的,从城中大街上穿过去的时候,有人看到了自己的房屋、自己的亲人,于是哭的喊的都有。神奕卫也不阻止,反而放缓了骡车。想来他们虽然霸道,也是有一些人情味的,还能让少年们发泄一下离家的伤感。
张弃自然是没有人来相送的,想来卢小玥连他被抓来参加圣之血祭都不知道。他也没有想说话的欲望,从包裹里取出一本书,就在摇晃的骡车上无声地诵读起来。
他包裹里放着四五本书,都是从陈府取来的。
卢小玥曾说过,书读多了,悟性才高;悟性高了,修炼才快。
他相信她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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