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三章 一条大鱼
但一跑进镇子,他立马就把几条鱼往小巷里的垃圾池一丢,便朝镇子中心的商场跑去。
一般来说,整个圣天大陆无论大小城镇,布局都是差不多的,商业区、行政区、贵族区、平民区,泾渭分明,各不相连。而商业区一般都位于城镇的东南部,几条集中的商业街上。
所以张弃很快就找到了挂着大红灯笼招牌的“神奕商场”。
然而走到商场门口,他却进不去了:两个门卫伸手拦住了他。
“商场重地,闲人免进,特别是叫花子,要乞讨往中心广场那边去,那儿人多!”
张弃皱皱眉头,正想分辨,猛然想到了什么,便从无愁戒里取出了一块巴掌大的牌子。
“这是什么东西?”一个门卫接过那牌子看了半晌,忽然一声惊叫:“哦,我知道了,你这是把哪家的金板偷来了?原来你还是个小偷,王涯,快,快报官!”
另一个名叫“王涯”的门卫听了,就要去报官,却听得一声厉喝:“放肆!”
两个门卫一惊,回头一看,便见一个胖胖的绸衣中年人,以同他体型大不匹配的极快速度小跑过来,一把抢过门卫手中的牌子,仔细一看,冷汗立马就下来了:“七珠金卡!”
他猛一回头,“啪啪”两声,扇了两个门卫每人一个耳光:“胆敢阻拦贵客,你们是不想在神奕商场干了吗?”又回头朝张弃弯弯腰:“贵客,不好意思,我们林家小镇地处偏僻,这儿的人没见过世面,不知道您这是七珠卡。我是从竹城下来的,这才知道有这种贵宾卡存在。而且我以前也没见过金卡,只见过黑珠卡和银卡。这金卡,我也是第一次见!”
他将身一侧,伸手邀请道:“我是林家小镇神奕商场的主事,金阅,贵宾您请!”
张弃笑笑,收起金卡,跟着金阅走进了神奕商场。
小半个时辰后,他又走了出来,身上换了一套银灰色的长袍,那是这神奕商场里最好的一件战衣:银丝战衣,下品灵器,适合金属性修士使用。张弃刚领悟了金之本源,正好适用。
在神奕商场补充了不少东西之后,张弃接下来就打算找间客栈,洗个澡,好好炼炼丹。
然后再想办法弄张地图,他还是得去神奕城,才有可能打听出莫愁他们的下落。
客栈离神奕商场并不算远,只走了几分钟,他便来到了“濒林客栈”的门口。
只是似乎天色太晚了,张弃走进客栈大门的时候,客栈里只剩下一个矮胖的掌柜。
“打烊了,客官,要住店的话,明天请早!”掌柜随口说着,把算盘拨得咚咚作响。
“掌柜,能不能通融一下?我错过宿头了!”张弃苦笑着,恳求道。
掌柜抬头一看,双目中忽然精光一闪,连忙笑道:“能,当然能。二楼,天字上房一间!”
张弃一愣:这似乎有点不对劲啊,不是已经打烊了么?
这掌柜变脸的速度,简直堪称光速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张弃不由微微皱起眉头,暗自提高了警惕。
但此时掌柜已经提着皓石灯,拐出柜台,笑眯眯地伸出一只手:“五两黄金!”
“什么!”张弃吓了一大跳:“这么贵?黑店啊!”
别看他在万丈山牛栏关的时候,连五十两黄金一晚的客栈也住过,但那是特殊情况,整个牛栏关的酒店加起来,也容不下一万人,那几晚却有四五万人需要住店。而且参加血祭的少年们,既然能够冲出乱火荒原,在万丈山里多多少少都有足够丰厚的收获,不愁付不起住宿费。所以那些客栈才瞄准了机会,趁势狂赚一笔,这种机会,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一般来说,整个炎洲的物价都差不多的,开一间上房,最贵也不过二三十两银子。
在这个偏僻的林家小镇,这间“濒林客栈”,最多十两银子也足够了。
而现在,掌柜却管他要五两黄金:这就相当于五百两白银,足足贵了五十倍!
掌柜的手掌纹丝不动:“客官也可以不住,本店童叟无欺,到了戌时过后才来住店的,一向是这个价。客官,住不住?要是不住,就请便,小店真的要打烊了。”
张弃轻轻摇摇头,还是拿出了一枚金锭,刚好五两重。
贵是贵了不少,但若不住这儿,难道他还要去夜宿街头吗?那种事情,他可是很久没有做过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告别了流浪生涯的张弃,可不想再尝试那种滋味。
而且掌柜要价五两黄金,反而让张弃放心了些。要知道他刚才可是在怀疑,这掌柜一见了他就变了脸,那速度实在太快了些,不得不让他怀疑,这老小子是不是要哄骗了他来住店,然后半夜报官抓了他去领赏啊?要知道在通缉令上,他可是值百两黄金、一部凡级功法呢。
但现在他明白了,掌柜只是见他穿着好,想要小发一笔横财而已。
所以他安安心心地跟在掌柜后面,顺着漆黑的黄杨木楼梯,走上了客栈三楼。
这客栈一共就只有三楼,房间不算多,也许全都住满了。掌柜带着张弃走了好一会儿,直走到三楼角落的一间大房子前,才摸摸索索地取出一串钥匙,打开了房门。
掌柜点亮了皓石灯,张弃走进屋子,只见这间上房十分宽大,进门一张八仙桌,背后是卧榻、书案,旁边还带了一个小小的洗浴间,虽不是套房,却兼具了套房的功能。
装潢得也很漂亮,墙壁都是用云母石、碧潮石、璨金石等低阶灵石装饰的,闪烁着迷人的光芒。天花板上一盏硕大的皓石灯,照得房间一片通明,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味。
“好房子,不错,真不错!”张弃一屁股坐在罗圈椅上,四处张望,大声赞叹。
掌柜笑着点点头:“不错就好。客官既然满意,就把东西拿出来吧!”
张弃一愣:“东西,什么东西?哦,对了,先给我来一桌酒菜,钱在房费里算吧!”
“没有酒,也没有菜,后厨下班了。”掌柜的笑眯眯地,脸上没有任何一丝不耐烦:“张弃先生,我没叫错吧?不要再装了,拿出宝贝,本都还能给你留一具全尸!”
张弃双目一凝,搔搔后脑勺:“什么张弃,什么宝贝?我叫莫法,不认得你说的什么张弃。还有宝贝,我也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宝贝,但不管是什么,我的东西,为什么要给你?”
他猛然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哦,我知道了,你们果然是黑店,要谋财害命?”
掌柜的笑容还是十分和善,一点没有狰狞的感觉:“也许张弃先生是觉得,这偏远的林家小镇,不会有什么高手,因此笃定得很呐。不过,你这感觉,似乎是错了!”
他轻轻放下皓石灯,猛然挺直腰肢,一股凌厉至极的气机,立时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张弃眯了眯眼:“金丹境中期?掌柜的修为不低啊!只是不知道,掌柜的是来自太虚神殿呢,还是来自邻魔城总捕事房?”掌柜既然已经认定他就是张弃,若再不承认,反而显得他心虚了。因此他没有再试图使用“莫法”这个名字,反正对方也是不信的。
“太虚神殿办事,自然滴水不漏。”掌柜的笑道:“怎么样,打算束手就擒了么?”
“你不是太虚神殿的。”张弃摇摇头:“只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乔装成神殿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太虚神殿的人?”掌柜的皱皱眉头,翻手取出一支峨眉刺。
张弃似乎没有看到他手上的武器,笑道:“太虚、混一、东华,三大神皇,在圣天大陆人类立有三大神殿;整个圣天大陆一共一十八座神殿,你可曾听哪位神殿中人,直呼本殿祀主的名字的?你直呼太虚之名,足以证明你不是太虚神皇的信徒,又怎么可能是神殿中人?”
“你很聪明!”掌柜的笑道:“不过我不明白的是,你拖延时间,是为了什么?难道要等待同伴来救你么?如果你这样想的话,那不得不说,你会绝望的!”
他笑着指指四面墙壁:“如果你对阵道有所涉及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些墙壁上,都镌刻了阵法,能够阻绝一切声音、影像和气机波动,屋外的人,根本无法知道屋里的动静。你不要想着去破坏它们,这座‘四方囚灵阵’,乃是四阶阵法,连本都尉都没办法破坏的!”
他举起峨眉刺,那三尺长、两头尖的钢刺上,有着莫名的气机流转。
“最后一次忠告,交出潜神玉佩,本都尉给你留一个全尸!”
张弃一惊:潜神玉佩,他好像在哪儿听说过这句话——对了,是在去参加圣之血祭的路上,那个黑衣李伥,他曾经说过;而后来听神奕卫的士兵说过,那李伥,是屠灭门的人!
他猛然念头一转,脱口道:“你是屠灭门的人?”
掌柜骇然:“你知道屠灭门?”旋即又冷笑道:“你管我屠灭门不屠灭门,看样子你也不想交出潜神玉佩了,那就让本都尉亲自来取!”钢刺一引,便是一刺:“寒梅六刺!”
刹那间,整个房间里的温度似乎骤然下降了二三十度,由温暖如春,一下子变得彻骨冰寒,窗棱上竟出现了一层薄薄的寒霜;而张弃眼前,那钢刺尖上,竟出现了一朵细细的梅花!
然而张弃却似没有反应,在这个时候,他似乎,居然走神了!
他想起了萧瑟,那个满身衣裳上绣满了花朵的小姑娘,据说,她是一只花妖。
林家小镇外不远,穿着百花绣袍的小姑娘,猛然打了个喷嚏:“阿嚏,谁在念叨我?啊,我知道了,一定是张弃哥哥!看样子,他离我应该不远啊,我都能感受到他了!”
她往四周看了看,认准了一个方向:“那边有些士兵,是不是去捉拿张弃哥哥的啊?不行,我得去看看。哼,张弃哥哥,只能被我一个人杀死,别人都不能杀死他!”
濒林客栈三楼上房里,凛冽的寒霜,快要把张弃冻僵了。
而那朵寒梅,已然来到张弃眼前,似乎打算“印”在他额头上,把他冻成一座晶莹剔透的冰雕!
掌柜的脸上,已经露出了残忍的笑容,他似乎已经看到张弃全身被冰冻,然后被寒冰生生撕裂的模样;而肯定的,他作为杀死张弃的人,一定能够在对方的尸身上,找到潜神玉佩!
一想到那件上古传说中的宝物,他就忍不住一阵阵心头炙热:有了它,也许,就算是一路突破到魔婴境、魔尊境,乃至传说中的魔圣境、魔皇境,大概也不是不可能的吧?
然而下一刻,掌柜却不由得脸色一沉:在他面前,已然失去了张弃的影子!
几乎是出于一种本能,掌柜刹时间往前一扑,刺向他背心的幻炎剑便刺了个空!
张弃也是一愣,也是出于一种战斗的本能,几乎没有丝毫的思考,幻炎剑便猛然下刺。
等于是将幻炎剑转了一个九十度直角,然后还是笔直地刺向掌柜的背心!
然而他还是没有刺中对方:只见那掌柜的猛然一个翻身,手里已出现了一块晶莹的小盾,就挡在剑尖上;与此同时,掌柜还一脚飞踢起来,若不是张弃后退得快,腰眼上已中了一脚!
掌柜一个鲤鱼打挺,手中峨眉刺护在身前,冷笑道:“看不出来,你的动作可真快!”
张弃淡淡一笑:“彼此彼此,你年纪虽然大了些,动作也不慢嘛!”
掌柜双眉一竖,却听张弃又抢着道:“只是我不明白,你怎么断定,潜神玉佩就在我身上?而且,你不是神殿和总捕事房的人,总不可能一直在这儿等我吧,怎么一眼就认定我了?”
掌柜冷笑道:“本都尉自然不是等你这个小家伙,我本是守护在此……”
他似乎猛然醒悟过来,厉声道:“小子好狡猾,竟敢套本都尉的话!”
张弃不无遗憾地咂了咂嘴。
“你不敢说你是怎么断定我有潜神玉佩的,又在这儿守护什么,那你总能说说,你到底是谁吧?都尉都尉,难道你们屠灭门里,也有部、军、旅、营、屯、队、旗这些军队编制?”
张弃嘴上不停说着,手上却绝对不慢,说话间,已是朝着掌柜刺了五六剑过去。
他虽只是血丹境初期境界,但已经开始领悟自己的战斗之道。而且他天生悟性好,一眼就能看出对手招式中的破绽,于是他逐渐开始形成了简捷、明快的战斗风格。这几剑刺出,每一剑都内蕴罡劲,剑身上隐隐有火焰浮动,却又每一剑都势大力沉,令人难以抵挡。
掌柜冷笑道:“岂有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说的道理?本都尉乃是黎祝海,人称‘蜂王刺’!”他也是一边说话一边打斗,一句话说完,已接下张弃那五六剑,又反攻了两刺过去。
张弃也冷笑一声:“蜂王刺?不顾自己的命,专刺别人的命?”他嘴上冷笑,心里却在暗暗叫苦,他的真气一直要比同阶修士的浑厚,但不管怎么说,终归要比金丹境中期的黎祝海弱了许多,他这幻炎剑又特别消耗真气,五六剑刺出去,那枚血丹都黯淡了两分。
若是持久战下去,他这点真气,恐怕真经不起消耗啊!
当然他还可以服用五茯丹来回复,但他自己知道,服用丹药终究是有副作用的。他之前往往一把一把地服用,体内不知郁积了多少丹毒,不知造成了多少暗伤,他本打算有空闲的时候好好调理一下,却一直没抽出时间。所以现在,他已不大敢狂服丹药了。
头脑里心念电转,手上却并不放松。很快,两人又交手了十数招,却是势均力敌。
久战不下,黎祝海似乎也有些焦躁了,擎起钢刺猛然一撩,先撩开张弃的幻炎剑;再一咬牙,峨眉刺便如风驰电掣般刺将过来,竟似带起了层层波纹,如水波一般。
张弃一仰身躲开,却只觉得周身像是泡在水里一般,竟有几分迟滞。他眉头一皱,挥剑拦去,只觉得动作竟似要慢了几分,竟没能挡住,那峨眉刺便如毒蛇般噬了进来!
他暗叫不好,脚下一振,一步“踏火步之火爆”,身体刹那间横移数尺。
他的“踏火步”衍化为火遁术后,并不是只有借助火势挪移那一种形态,而是可合可分,既能以火遁述实现迅速挪移,原本的火爆、火星、火线等身法也没有丢失。
但反应终究慢了一丝,那峨眉刺已然刺入他左肩井穴,差一点就刺进他经脉里了!
张弃挥手擦去额头上的冷汗,正要擎剑反击,却猛见眼前出现了一条大鱼!
一条浑身鳞片、头有尖刺、两排獠牙的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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