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一章 她其实什么都懂
洛林发现,路易最近经常失眠。
她的丈夫并不是一个容易焦虑的人,失眠很少出现在他身上。
会让他失眠的,一般都是十分要紧的事。
比如他的球队在季后赛里大比分落后,即将出局。
或者队内出现了难以弥合的矛盾。
但是现在,尼克斯战绩向好。
说来也奇怪,自从穆罕默德·拉乌夫被禁赛后,尼克斯就像换了支球队一样。
完全没有球队可以阻挡他们的步伐。
这应该是路易想看到的,哪怕他不是教练,这支球队依然很好。
终于有一天,洛林被路易的失眠给吓到了。
路易居然在半夜因为睡不着而起来跑步。
当路易跑得满身大汗回到家里,却发现他的妻子正穿着睡衣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
“玛莲娜,你不是已经睡着了吗?”
路易意外地问。
“我的丈夫突然从床上消失了,如果你是我,你还睡得着吗?”
洛林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意思。
“我出去跑步了,你看我这一身的汗就是最好的证明。”
“跑完步之后呢,你打算做什么?”
“可能吃点东西?”
“那不是白跑了吗?”
“我不是为了减肥而跑步,我是因为焦虑才跑步。”
“所以现在也要因为焦虑而暴饮暴食吗?”
路易感觉他是有点魔怔了,当年离开波士顿的时候可没有这么纠结。
不,他做出那个决定只用了一个瞬间,根本没有犹豫过。
“亲爱的,你在焦虑什么?”洛林问道。
这些天,路易始终藏着心事,找不到人诉说。
他突然发现了自己的愚蠢,可以诉说心事的人就在自己面前。
“你知道我和尼克斯的合同在明年夏天就到期了吗?”
洛林没想过路易可能会离开纽约,因为他在这座城市打下了丰功伟绩,没有理由离开。
汤姆贾诺维奇不应该为自己从来都没能了解路易而感到羞愧,因为就算是路易的妻子,也不是那么了解他。
“他们不想和你续约吗?”洛林做了个惊人的假设,想出了一个绝对不可能的可能性。
尼克斯不和路易续约?
这件事哪怕有一点可能性,也不至于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路易摇头笑道:“不,他们巴不得我续约,是我的问题。”
“你有什么问题?”洛林开玩笑道,“难道你不想和他们续约?”
路易的回答足以震惊她的妻子几个月:“我确实有这样的想法。”
“呃?”
洛林做出了她在影视剧里永远都做不出的充满迷惑的表情。
现实永远高于戏剧,这是肯定的。
“为什么?”
“这件事很难解释。”路易会试着解释给洛林听,“我在纽约已经攀登到了我所能达到的最顶峰,从此以后,不管我怎么努力,怎么做,都无法再达到那样的高度。因为他们就站在那了,玛莲娜,你知道这种感觉吗?我再也到不了那个地方了,因为他们已经足够好。”
路易本以为洛林不会理解那种感受。
实际上,她理解,而且,不是那么难。
洛林并不懂篮球世界里的门门道道,但她知道这些触摸到了天花板的天才们的困境。
就像加里·格兰特(Cary
Grant)和葛丽泰·嘉宝(Greta
Garbo)他们都在自认为的最佳时期退出了舞台。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主动放弃自己所拥有的最伟大的成就。
在洛林看来,最接近路易这种状况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哈珀·李(Harper
Lee),这是李唯一的一本小说,却成为了一代代人必读的经典。当人们问她为什么不再写作的时候,她的答案是自己无法再进入那种状态,也无法再承受那样的压力和宣传。
这一次,洛林真的理解路易。
世人总说他是纽约的奥尔巴赫,可是他从来都不是奥尔巴赫。
奥尔巴赫是NBA里的凯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他们站在最初的起点,长期追逐高峰。
奥尔巴赫用了40年的时间确立了自己的不朽地位。
凯瑟琳花了60年的时间四次当选奥斯卡最佳女主角,以无可置疑的成绩成为20世纪最伟大的女演员。
他们有成就自我的方法,路易也有。
路易比哈珀·李幸运,他所从事的事业,是可以让他在另一个地方重新起步的。
“无论你决定去哪里,无论你怎么决定,我和孩子都不会成为你的阻碍。”洛林笑道,“你在家里唯一的阻力是妈妈,她太喜欢曼哈顿的邻居了。”
谁不喜欢呢?不过路易觉得,老妈更喜欢的是她走到哪都被免单。
没有几个老人家能拒绝95%免单的诱惑。
路易苦笑道:“我还没做出最后的决定,不过,玛莲娜,听到你这么说我很感动。”
“你还会失眠吗?”
“大概不会了,不过我要先洗个澡。”路易涩情地问,“你要一起吗?”
※※※
1994年的NBA全明星周末在明尼苏达举行。
听起来很好笑,明尼苏达?
谁想去那个地方打球?
加入NBA四个赛季以来,他们基本是垫底的存在。
杰里·克劳斯入主管理层以后,虽然在1991年选中天才后卫肯尼·安德森,但他是凯里·欧文的前身,一个打球好看但你没法指望他带队赢球的人。
何况他的头部结构和欧文差不多。
但他没有来自阿克伦的过气国王来带他夺冠,也没有杜兰特那样强力的好兄弟,还没有足够强大的宗教信仰来规避那些会影响他竞技状态的坏习惯——斋月当然不是什么好习惯,但身为每天都要消耗大量能量的球员,如果真能为了信仰而坚持斋月,那么他也可以为了信仰而拒绝去做那些有违信仰的坏事,从这点来说,欧文的前身终究是不如欧文的。
安德森成为了森林狼队史的第一个全明星球员。
克劳斯很高兴,他把安德森视作自己在狼队的业绩。
可是,人们至今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在1992年放着莱特纳不选,而选了拉方索·艾利斯。时至今日,艾利斯虽然一度场均17分,但打法过于依赖身体的他最终不可避免地受了大伤。
所有专业人士都知道,拉方索这种球员一旦受了大伤就回不到从前了。
可以说,克劳斯躲过一劫,因为拉方索在受伤前初步兑现了天赋,人们不会说他有眼无珠,只会说他运气不好。
虽然克劳斯一直在跟他的老板说要保持耐心,但他的老板却想着把球队搬迁到另一座城市。
你知道森林狼球迷对此的反应吗?
他们中的资深球迷写了一篇文章,不如说是痛斥森林狼队的檄文,文中核心:“没有人会为一支每年输50场比赛的球队的离去而痛心,感谢你们终于走了,明尼苏达不需要篮球,我们有维京人和双城队就够了。”
路易当然知道森林狼没有搬迁成功,但了解到这件事还是让他很惊讶。
他真的觉得明尼苏达这个地方不适合打篮球。
无论是当地的文化,天气还是白人至上的氛围,都和黑人主导的NBA球队不搭。
言归正传,这届全明星赛,尼克斯共有五名球员入选,分别是尤因、威尔逊、坎普、斯托克顿和米勒。
斯托克顿和米勒的入选引发了争议。
因为他们的数据都不起眼,一个场均12分3篮板11助攻,一个场均16分4篮板3助攻,被他们挤掉的是穆奇·布雷洛克和杜马斯。
刘易斯·沙菲尔因此抱怨迈阿密人不够忠诚,因为当下的全明星真的就是一个投票的游戏,谁支持的人多谁进。
杜马斯和布雷洛克被刷掉,纯粹就是票太少。
相比于沙菲尔把锅甩给球迷,印第安纳的布雷洛克就很直接:“如果我也在媒体的镜头下背叛我的队友,只因为我想证明我是个爱国者,而我的队友是个恨国者的话,我也会人气爆棚的。”
布雷洛克说出了事实。
从投票趋势来看,一月以前,斯托克顿的票数别说和布雷洛克比,就连B-J·阿姆斯特朗的票都比他高。
拉乌夫发病后,斯托克顿堪称慷慨激昂的爱国者发言让他俘获了球迷的心,并由此锁定全明星赛的席位。
尼克斯五人入选全明星正赛大名单,这是在路易执教时期都没达到的成就。
但最终,东部明星队因不够团结而输掉了比赛。
西部明星队以12分的优势取得胜利,湖人前锋斯科蒂·皮彭打出三双数据,当选AM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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