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Hot Dog
樱花节第六天。
樱花逐渐凋谢,但前来东湖学院的游客却不见减少。
没办法,谁让这里的烧大席太过于诱人。
赏花是小,干饭是大。
更何况,这里正在举行国际大学生交流会。
有的看,有的吃,何乐而不为呢?
国际大学生交流会大概在两周左右,今天是第二天。
虽然昨天因为小日子国的那名女学生,产生了一些不愉快,但这并不影响交流会的进行。
只不过,听说在昨天下午的交流当中,无论是文斗辩论赛,还是武斗体育竞技、小日子国都输得很惨。
徐来有时候觉得,对于小日子这个民族,咱们存在着一种天生的压制力。
即便是到了这异世界,依旧如此。
“早上好,徐大厨。”
吃早饭的点,同学们都过来了。
昨天,徐来凭借惠灵顿牛排、寿司、刺身还有Taco征服了不少外国同学的舌头。
本来晚上他也准备了新花样,但大伙似乎一顿中饭还没吃够,晚上强烈要求继续。
对此,徐来只好满足了。
不过今天,得换一下新花样了。
中餐和西餐存在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最明显的便是早餐了。
“热狗、薯条、汉堡、三明治、咖啡、牛奶、麦片。”
“哇,我都怀疑徐大厨是不是在M国生活过。”
“汉堡给我上三块牛肉饼,谢谢徐大厨。”
M国的同学最先叫出了声。
因为最先摆出来的是他们熟悉的食物。
M国人的早餐,大部分情况下就是咖啡牛奶加上汉堡热狗之类的。
值得一说的是,咖啡冷的热的都行,但对于牛奶,几乎只喝冷的。
虽然这个说法并不能代表全部,但至少今天过来的M国同学,皆是如此。
饮食文化的差异,从每天的第一顿早餐就体现了出来。
“这个热狗的味道太棒了!”
“徐大厨你这厨艺太厉害了吧,这热狗的味道比曼哈顿那边的还要好吃。”
“我,我能还要一份吗,这味道太棒了!”
其他的东西,比如说牛奶咖啡薯条汉堡都没多少可说的,属于常规系列。
但热狗却让在场的M国同学大吃一惊。
热狗(hotdog)是M国非常流行的一种食物,具体对它的定义为:夹有烤肠的整个面包或者三明治。
它实际上是香肠的一种吃法,和狗这个动物本身没有什么联系。
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那也能说道说道。
据资料显示,hotdog一词却最早来源于一张漫画上的讹写。
1906年时,细长流线型的香肠,在M国还是一种新奇的食物。
它有各种各样的叫法,如“法兰克福香肠”、“法兰克香肠”、“维也纳香肠”、“小红肠”,还有叫“德希臣狗香肠”的。
其中“德希臣狗香肠”在一众名称中脱颖而出,逐渐被众人所接受。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德希臣狗是指长体短腿棕毛狗,而当时香肠的形状颇似这个品种的狗,因此而得名。
那问题又来了。
“德希臣狗香肠”是怎么变成“热狗”的呢?
这事儿得归功于一名画家。
当年,《赫斯特报》的漫画家塔德多尔根,一次偶然看见“德希臣狗香肠”,以及小贩们犬吠般的叫卖声,灵感顿生,即兴画了一幅漫画:一个小圆面包里夹一节“德希臣狗”香肠,上边抹了一些芥末。
但事后在给这幅画写说明时,他不知为何突然想不起来如何拼写dachshund(德希臣)了。
于是乎,他只好先写个“Dog”,准备事后想起来再补。
结果后来这幅漫画被报社的其他人看到,觉得这个漫画有点意思,便补了文字直接拿去刊登了,然后漫画中小贩的喊声就被写成了“HotDog”。
再然后,HotDog的叫法就这样传开了,且保留至今。
“这感觉跟咱们的手抓饼差不多啊。”
陆风的一句话,让在场人都笑了起来。
如果单看这造型的话,还真是差不多,两者都是面粉做的“饼”夹上一根香肠,然后卷着吃。
但其实两者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要尝尝吗?”
徐来看向陆风。
吃货的快乐最为纯粹,徐来的手甚至都去取了,他认为陆风肯定会来上一份。
然而,这一回陆风似乎学聪明了。
陆风扫了一眼窗口,而后又瞟了一眼后厨,问道:“咱今天早上有早餐新品吗?”
十大早餐到目前为止,才出了三个。
要不是樱花节中途打断了,这会儿恐怕已经都快出完了。
他琢磨着,今天差不多也该出新品早餐了。
徐来笑了:“怎么,上回肉夹馍吃撑了?”
陆风摸着自己的光头,嘿嘿一笑,旋即点了点头。
那天的确是没刹住,一直到下午两点才将肚子给腾出来。
今天他可不想再跟那天一样。
“浅尝一下吧,热狗的味道还是不错的,以你的饭量也不差这一点。”
徐来将一份热狗一分为二,递给半边过去。
热狗跟Taco一样,存在很多口味和分类。
吃热狗的时候可以配上很多配料,比如番茄酱、美乃滋、芥末、洋葱屑,生菜屑、番茄和辣椒等等。
加起司的叫做“起司热狗”,或是直接叫“起司狗”。
加了辣肉酱的叫做“辣狗”。
两种全加的就叫“辣起司狗”。
这种通过添加配料来改变味道的吃法,跟中餐的煎饼果子和手抓饼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另外,受各地方不同饮食习惯的影响,热狗里的香肠也有着变数。
传统上会使用法兰克福肠,而一般则以猪肉或牛肉为主,但也有使用牛肉及猪肉的混合馅料,或是甚至使用火鸡肉、鸡肉或蔬菜类等不同材料制作。
细究起来根本数不完。
但要说受众最广的一种口味,那便是法兰克福肠加番茄酱的经典口味。
徐来今天制作的便是这一种。
薄脆的面包皮咬下,是松软的面包,紧接着便是香肠。
外脆里软,肉酥且有嚼劲,复杂的口感下,是一股面包的香味、培根和香肠的肉香,十分浓郁且霸道。
只需要这么一口,嗅觉和味觉仿佛都被“唤醒”了一样,让整个人都精神了。
“好吃ಠᴗಠ!”
陆风眼睛瞪大,两三口就将剩下的热狗全部吞入肚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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