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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前尘旧梦,木兰芳尊


胜楚衣端起茶碗,面上竟然含了浅浅的笑意,“她的麒麟拳,你觉得如何?”

  “雷厉风行,刚中有柔,动如脱兔,矫若游龙,臣叹服。”

  胜楚衣脸上的笑意又浓了几分,眼光随着萧怜的身影移动,尽是欣赏之色。

  紫龙立在身后道:“君上,弄尘君如此冒犯,您……”

  “无妨。名分、地位、权力,什么都可以给,唯独威信是要自己打出来的,让他们打一打,所谓不打不相识。”他转而对悯生道:“你若有兴趣,也可以找个机会试试她。”

  悯生微微低了头,谦恭浅笑,“君上,臣不敢,若是不小心伤了云极太子,君上一心疼,悯生的脑袋怕是要搬家了。”

  胜楚衣悠然端坐,神仙姿态,“她若是赢不了你,也无法安然立在本君身侧。”

  他此言一出,悯生两眼之中光芒一闪,再偷眼看向紫龙,紫龙立在胜楚衣身后,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悯生便有些担忧了——男后?

  咳,他清了清嗓子,“君上,您不在这七年,辰宿一直跟在您身边,而宫中朝上,大小事务,我与弄尘、司命三人皆为您小心打点,轮流替您上朝,轮流替您批阅奏章,轮流替您出巡,轮流替您……”他不敢往下说了。

  “接着说。”胜楚衣的注意力始终在萧怜那抹鲜红的身影上,随口道。

  “还轮流替您纳了几个妃子。”悯生立刻觉得不妥,赶紧补充,“您放心,就是替您收了,没动,一点都没动。”

  “本君不在,你们要既要拉拢朝廷重臣,又要安抚附庸小国,纳妃的确是最简便的选择。待到明年本君回去,整顿一番,再下道旨,散了便是。”

  “君上,其实您也不一定急着散,留着……用呗……”悯生说得有些艰难,他家君上好不容易开荤了,却是跟了个男的,那女子的好处,只怕是还不知道,毕竟女子还多个生孩子的功能。

  “不必留,留了碍眼。”胜楚衣依然一双眼睛跟着萧怜转。

  “君上英明!只是遣散后宫这种事,办起来可能会有点棘手,弄尘他生性贪玩,不拘小节,所以办起事来,就有点没收住。”

  胜楚衣这才终于将眼光从对面树林中乱斗的两人身上收回,“所以呢?”

  “所以,现在,您东煌的宫中,妃嫔大概有这个数……”,悯生艰难地用手指比划了个八。

  “八个?还好,弄尘再不长进,也终归不是孩子了,多少该有分寸。”

  “不是,君上,不止八个。”

  “那是八十?”

  悯生摇摇头。

  周围气息开始变得寒凉,胜楚衣脸色阴了下来,沉声道:“八百?”

  悯生继续摇头,“君上,弄尘说,您是整个东陆的帝君,所以这后宫……”

  紫龙悄悄往后退了两步,示意悯生不要再说了。

  胜楚衣手掌按在桌上,站起身来,“八千……!”他低头狠狠地剜了悯生一眼,又狠狠剜了打得正欢的弄尘一眼,“你们干的好事!”

  手掌下那桌子,瞬间就悄然化作了齑粉。

  悯生慌忙低头不敢说话了。

  这时,林子里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而起,弄尘嗷的一声被炸了出来,落地后一个骨碌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指着着了大火的林子里喊,“小家伙儿,你玩赖啊!居然还用雷火弹!看把你自己给烧了吧!你可别指望哥去救你啊!”

  大火之中,萧怜悠然摇着杀生链走了出来,“蠢货,用什么雷火弹,你爷爷我本身就是个大个儿的雷火弹!以后再敢招惹我,直接把你烤熟了喂狼!”

  始终安静坐在悯生脚边的银风轻轻嗷呜了一声,表示同意。

  悯生拍了拍它的大头,叹道:“炎阳天火啊……”

  他另一只有些苍白的手,攥在轮椅的扶手上紧了紧。

  君上那样痛恨这杀了白莲圣女的炎阳天火,如今却与这身负天火的男孩纠缠不清,这……将来该如何收场……

  就这样,一行人马走了两三日,过了宛城岔路口,便分道扬镳,弄尘的脚力极好,回东煌去准备下一批血幽昙,而悯生则带着银风,留在西陆负责接应。

  萧怜与胜楚衣各乘一马,轻装简行,紫龙识相地先行策马离开,去前面查探,二人便向着神都方向,徐徐行进。

  “按时日算,父皇他们该是已经到神都了。”

  “迎宾大典该在七日后,我们不急。”

  萧怜警惕地看着他,“你想怎样?”

  “带你去玩,跟我来。”

  胜楚衣扬鞭策马而去,将萧怜一个人丢在滚滚烟尘之中。

  “喂!等等我!”

  她狠狠打马追了上去,两人绕开大道,穿过一片林地,

  “你带我去哪儿?”

  “来了你就知道了。”

  “好!”

  她跟在胜楚衣的身后,驱马上了一处平缓的山坡,坡下该尽是岩石,便没什么树,一眼望去,全是绿茵茵的草地,散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蒲公英。

  马蹄踏过,那小伞一般的绒毛就纷纷扬扬飘散开去。

  胜楚衣的马一路奔到缓坡的顶端,才停了下来,回首等着萧怜。

  萧怜被他落下好远,也不急着追,由着胯下的马儿慢慢登上山坡,双眼之中便只有高处那个英姿飒飒骑在马背上的男人。

  绚烂的日光洒落在他漆黑的锦袍上,仿佛这世间所有的光辉都是为他而生一般。

  原本的他,真实的心性,大概就应该是这样意气飞扬的翩翩公子,却因着生而为神,背负了太多,十几岁便被奉上无上的神坛,最后又堕入了无间地狱。

  “胜楚衣!”她打马快跑几步,朗声向他喊道:“你真好看!”

  胜楚衣的两眼便更弯,眼帘垂了下来,扇面般的睫毛又掀起,居高临下看着她一袭红衣,策马而来。

  萧怜的马踏上缓坡,走到胜楚衣身边,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倒抽一口气!

  缓坡那边,是一片断崖,而断崖下面,是一片浩瀚的碧波海。

  阳光落在海面上,如洒了碎金子般耀眼。

  “怜怜,看那边。”

  萧怜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便远远地看见海湾的另一头,一处高耸的山崖,而山崖之上,是一处巨大的宫殿群,隐约有成群的白鹭萦绕,恍若海市蜃楼。

  “神皇殿?”萧怜张大眼睛,有些出神。

  “是的,神皇殿。”

  “你曾经住过的地方。”萧怜偷眼看他侧脸,叔叔,那是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

  看着胜楚衣有些悠远的眼光,她也努力极目去看,可惜,除了一片恢弘盛大,再也看不到更多,也想不起来什么。

  她轻轻挽起他的手,依然那样凉,还有些微不可查的颤抖,于是戴着鲜红护手的小手,便用力了紧了紧那只冰凉的大手。

  “我曾立誓,终有一日,要带她回来,讨回一切公道。”

  胜楚衣微微扬了扬头,翻手扣紧萧怜的手,双眼之中深渊之色渐浓,仿佛只需要用目光,那远方的神皇殿就几乎快要倾覆坍塌。

  萧怜心头一紧,他这次来神都哪里是伴驾秋猎的,明明是来杀人的!

  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十一圣尊如今是何等实力,他以一人之力到底能不能对付尚不可知,如今还又多了顶替了他的位置之人——泛天圣尊呢,那个人,能跨过所有人,一跃成为十二尊之首,必然有着非同寻常的本事。

  而胜楚衣眼下,血幽昙这个致命弱点已经暴露,这个时候动手,绝非上策!

  “别别别,”萧怜赶紧抱紧他的腰,“也许,也许白莲圣女在来的路上耽搁了呢,她要是知道你提前把仇人都杀了,肯定会不开心的。我们从长计议,从长计议。”

  她不知怎样才能打消胜楚衣这个疯狂的念头,慌乱地抬头,却看到他正饶有兴趣地低头看她。

  “你还笑?”

  “我随便说一句话,怜怜就紧张成这个样子,如何不笑?”

  “我……”萧怜推开他,“我当你真的要去杀人。”

  胜楚衣映着日光,微微眯眼,欣赏猎物一般望着远方的神皇殿,“杀人这种事,有无数种方法,而且向来不需要我亲自动手。”

  他伸手将萧怜给捞了回来,“我的手,是用来捉怜怜的。”

  话音未落,打横将萧怜抱了,也不管她在怀中哇哇叫,纵身跃到马上,“走,带你去看看真正的神都。”

  ……

  圣朝的神都,是整个西陆的核心,偌大的城市,围绕着神皇殿扩散开去,内外分为六城,共有六道城墙,越是靠近神皇殿,越是奢华尊贵,而越是向外,则市井气息就越浓,在第六城外围,又星罗棋布地散落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城镇村落,整合在一起,整个神都版图已经超过半个朔方,俨然是个人口高度密集的小国。

  而神皇殿下方,则是南北两处舰港,驻扎着整个西陆最强的海上神机舰队,守护碧波海湾,拱卫神皇殿。

  在第六城的一处不起眼的餐馆里,胜楚衣撑着腮,看得津津有味。

  对面的萧怜,换了身小家碧玉的打扮,梳着一对双环髻,簪着小花簪,穿了清浅颜色的罗裙,整个人嫩得像一根小水葱般,捧着只鸭腿,啃得津津有味。

  胜楚衣修长的手指点了点桌上的小碟,“烧鸭要沾了这些梅子酱才解腻,滋味才更丰厚,你真的不试试?”

  萧怜晃了晃头,继续啃。

  胜楚衣就换了一只手,撑了另一边儿的腮,继续看。

  直到一只鸭子全身最好吃的地方都啃光了,萧怜才长叹一口气,靠在椅背上,“我的妈呀,吃死我了,以前也来过神都,却不知还有这样好吃的烧鸭藏在巷子里。”

  胜楚衣将她油乎乎的爪子抓过来,仔细用帕子将那一根一根手指擦干净,“神都真正好吃的好玩的,都在第三城以外,越是向外走,就越是自由自在,活色生香,你若是喜欢,我一处一处地带你去玩。”

  “好啊!”

  萧怜横过桌子,就把嘴凑过去想啃他,结果被他嫌弃地推开,“你那嘴!全是油!”

  萧怜便得逞了一样的坏笑。

  等她吃饱喝足,胜楚衣结了账,便要带她刚要离开,却被鸭店的老板在身后叫住了。

  “公子,等等,是你回来了吗?”

  胜楚衣回身,那老板脸上的横肉就几乎有了哭的意思,“我的老天爷呀,可把您给等回来了!”

  “老板何事?”

  “您等等,我去去就回!”

  萧怜悄悄拉了拉他的衣袖,“他认出你了?”

  胜楚衣低声回道:“不可能。”

  他服食了血幽昙七年,容颜早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了朝夕相对之人还能找到蛛丝马迹,旁人是根本无法将他与当年的木兰芳尊相提并论的。

  老板颤着满身的肉回来,手中小心地捧了块绸布,将二人引到一旁避人处,小心摊开绸布,里面赫然躺着一只白玉镯子。

  老板压低了嗓子,“公子,您七年前最后一次过来,丢在这里的,小的拾了,见了上面的白莲印记,知道您是神宫里来的人,小人卑贱,不敢擅作主张,就一直小心收着,等您来寻,好原封不动地还您,如今您可来了,快把它请走吧!”

  自从白莲圣女被处以极刑之后,白莲宫中服侍她的数百人也被一夜之间全部处决。从那以后,整个神都之中,除了白莲宫还傲然挺立,所有印刻有白莲标记的事物,尽被勒令上缴销毁。

  如今这老板居然冒着天大的风险,私藏了这只白莲镯七年,实可谓胆大包天。

  胜楚衣小心拈起那镯子,神色有些寒意,“你是如何认得这镯子是我的?”

  老板抹了把汗,“换了在大街上,小的必是不认得,可公子向来只付钱,不动筷,认认真真看着小姑娘吃东西的背影,数年来不曾变过,虽然只见过几次,小的却已经铭刻于心了,”他又看看萧怜,“再说,就算不认识您,我也认得这小姑娘啊,跟小时候一模一样啊!”

  萧怜:“……”嘴角抽了一下,算是对他笑了笑。“你哪只眼睛看出我像别人了?你认错人了。”

  “没错没错,人虽然长大了,可两只手抱着鸭子啃,一副馋相,就跟从来没吃过肉一样,而且对小店引以为傲的梅子酱一口不动,我记得!不会错,不会错!”

  胜楚衣沉静道:“有劳了。”便真的收了白莲镯,牵了萧怜往外走。

  他脚下踏出一步,立时满地冰霜泛着凛冽的极寒,飞速蔓延开去,身后整个烧鸭店中所有人,不问由来,皆化为冰霜骨灰,纷纷扬扬而下。

  萧怜时至今日,见他杀人,依然打心眼儿里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惧,“为何全杀了?”

  “他只是个开店的,竟能藏了白莲镯七年,必是有人给了他胆子,留着是个祸患,不如顺手杀了干净。”胜楚衣有些遗憾地回望一眼巷子深处的店铺,“可惜了做的一手好烧鸭,你那么爱吃。”

  萧怜挽着他的手臂,几乎整个人都要耍赖地挂在他身上了,回味着那烧鸭店老板的话,“我真的跟她那么像吗?”

  “有些地方的确相似,”胜楚衣宠溺地刮了她的鼻子,立时觉得这样容易穿帮,赶紧补充道:“不过,你们女孩子不应该都是这样吗?”

  哎?胜楚衣叔叔,你竟然是这样的直男?你还见过哪个女孩子啃烧鸭跟狼一样的?

  萧怜试探着道:“我跟别的女子当然不一样,倒是有可能真的像她。你若是想念她,大可将我当成她,我不介意。”

  鼻子上又被狠狠刮了一下,“我介意!”

  萧怜不乐意了,开始吃自己的醋,“怎么?本太子心甘情愿给她当替身,你还觉得辱没了她了?”

  胜楚衣停了脚步,狠狠地揪了她的下巴,“你以为你扮成十岁的孩子,我就放过你?再胡言乱语,刚才你是怎么吃掉那只鸭子的,我就怎么吃掉你!”

  “……”萧怜立刻老实了,干涩地笑了笑,揉着鼻子,好吧,这个话题,我们以后再聊。

  他带着她,游游荡荡,穿过一城又一城,沿途见什么买什么,说什么是什么。

  “楚郎,那是什么?”

  “雪花糖。”

  “我想吃。”

  “好。”

  于是萧怜抱着满满一大捧雪花糖。

  “楚郎,那是什么?”

  “抖空竹。”

  “我也想试试。”

  “好。”

  于是抖空竹的摊子边儿上,围满了看萧怜花式卖艺的人。

  一直玩到深夜,街上人迹渐散,某人便开始哼唧,“楚郎,我累了。”

  “背你。”

  “好!”

  萧怜也不客气,蹭的就跳到他背上,由着这个神仙一样的人,背着她走,至于去哪儿,就不关她的事了。

  她趴在他的背上,昏昏欲睡,嗅着他头发上的香气,喃喃道:“你以前也经常这样陪着她玩,再背着她回白莲宫吗?”

  “偶尔为之。阿莲是圣女,想要神不知鬼不觉溜出神皇殿,并非一件易事。”

  “那么,那十年间,她大多数时候,都是被关在神宫中?”

  “是,圣女要保证绝对的纯净,不该沾染世俗尘埃,一生只能守在神皇殿中,我私自带她出宫,已是犯了大忌。”

  “你是真的很疼她。”萧怜将脸庞在他颈后蹭了蹭,紧了紧搂着他的手臂,“她也一定很爱你。”

  胜楚衣的脚步滞了一下,“不得胡言!圣女天生就是为侍奉九幽上神而生,我虽视她如己出,但她心无旁骛,不可以有,也不该有,也不能有尘世的情感!”

  萧怜嘟了嘟嘴,不说话了,将头枕在他的后肩上。

  胜楚衣,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那么有朝一日,你知道了我是谁,是不是就会亲手将我献给九幽天?

  所以,绝对,不能,让你,知道我是谁!

  “到了,下来吧。”胜楚衣走到一处楼下,轻声唤她。

  半睡半醒的萧怜这才从他背上滑下,抬头看到楼门口的匾额,上书“摘星揽月”。

  立时,里面已有小二迎了出来,“客官,欢迎莅临星月楼,里面请!”

  胜楚衣随手打赏一锭金子,“顶楼,天字一号房。”

  小二心疼地看着手里的金子,又给他递了回去,“抱歉,客官,顶楼的天字一号房,被人包下很多年了,虽然一直没人住,但是咱们星月楼的规矩不能坏,您看要不换一层?”

  胜楚衣牵着萧怜直接往里走,“无妨,就跟你们老板说,那位客人回来了。”

  星月楼共十二层,百尺危楼,在整个神都中,颇有鹤立鸡群之势。

  楼中的客房,越是高出就越是奢华昂贵,到了第十二层便只有一间房,临窗而立,便可坐拥整个神都的无边夜色。

  这样高的楼,为了客人上上下下方便,特意设置了水梯,以机巧连着海水。

  有贵客进入水梯后,便有伙计开闸,后方水轮被海浪带动,那载人的雕花黄金笼便缓缓上升。

  萧怜常年生活在北地,向来民风豪放,不善奇技淫巧,这次第一次坐水梯,便觉得与某一世所乘的电梯极为相似,却又有趣得多,整个人立时一点困意都没了,像只鸟儿一样,在黄金笼中欢脱起来。

  胜楚衣看着她这样稀罕这些稀奇古怪的事物,不禁笑她,“这样就觉得不得了了,你若是去了东煌,又当如何?”

  “东煌也有很多好玩的吗?”

  “自是比这里好玩得多,比如这水梯,繁复、笨拙、缓慢,并不实用。而在东煌,百尺高楼比比皆是,以天宫机巧打造的悬梯胜此百倍。若是在皇宫中,登高所用的,便非悬梯,而是世所罕见的比翼鸟。”

  “比翼鸟!”萧怜惊得张大了嘴巴。

  “正是。”

  “这么奢侈!都说那太华魔君好色无德,奢靡无度,看来是真的啊!”

  “……,是吗?”黄金笼到了十二层,小二开了门,胜楚衣先踱了出去,脸色就有些阴了,“他怎么就好色无德了?”

  “整个璃光谁不知道,他称帝七年,后宫八千,男女通吃,朝中四大权臣,全是他的入幕之宾……唔……”

  咚!

  萧怜被重重咚在了墙上,裹挟着幽昙花香的狼吻席卷而来,破除她所有的防备,要将她整个人连同灵魂都一并吞噬殆尽一般。

  胜楚衣眼中猩红划过,“那你可知,他在遇到他的帝后之前,从不知情为何物,更不准任何人近身?”

  萧怜终于被他放开,大口大口喘着气,妈呀,木兰芳尊果然跟太华魔君是亲戚啊,不但所知甚详,而且听到她背后说他坏话,就生气成这个样子,以后要收敛一点,不要随便背后说别人坏话,保不齐谁跟谁是亲戚。

  胜楚衣将她那副做贼心虚的小脸色尽收眼底,却当是自己又吓着她了,只好换了温和的嗓音道:“有些人和事,并不是你看到听到的那样,怜怜当悉心体会其心之所向。”

  他本想寻个机会告诉她,告诉她,木兰芳尊,姓胜,名楚衣,号太华,可不知自己早在她眼中成了好色无德的人间楷模,这件事便不知该如何开口了。

  弄尘帮他攒的那八千个女人,还是要尽快处理掉。

  偌大的十二楼上,风月无边,星光独揽,烛影蹁跹,夜幕缭乱。

  他进一步,她就退一步。

  “胜楚衣,我警告你,你不要再过来!”

  胜楚衣的外袍悄然滑落。

  “喂!我警告你,你不要以为你这样我就怕了你!”

  胜楚衣解了腰带,扔了。

  “停!你一把年纪这么不知检点,就不怕被世人耻笑?”

  胜楚衣衣裳的扣子解了,露出蜜色的胸膛。

  “喂!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我会……”

  “会怎样?”他敞开双臂,笑得满脸都开了花。

  萧怜两个箭步,整个人飞扑上去,双腿盘上他的腰,将肩头的衣裳向下一扯,“我会兽性大发!”

  ……

  萧怜这一日玩得累,又用吃烧鸭的法子把胜楚衣给吃了个干净,最后也没工夫管他是否尽兴,自顾自没心没肺、四仰八叉地,随便裹了薄薄的云锦丝帛被,横在床上呼呼大睡。

  露台上的门开着,风吹动床帐,乱红飞扬,胜楚衣如水的黑发在风中飘动,穿着薄薄的寝衣,赤着脚,手中缓缓转动这一只琉璃夜光杯,倚在门边,醉眼迷离。

  从这十二楼望去,可俯瞰整个神都,那远方一朵在夜色中泛着淡淡莹光的白莲,便无可避免地映入了眼帘。

  白莲宫。

  ——

  十七年前,一样的季节,神皇殿中,正是艳色天下重,秋声海上来之时。

  海边的千丈崖上,硕大的木兰树,已是一树金黄,树下琴音淡淡,若有似无地撩拨,弹琴之人,黑发与白衣如水一样在身后蔓延开去,该是清净至极,心无半点尘埃,才在悠悠岁月之中,滚滚红尘之巅,屹立三百年不倒。

  远处,有少年慌慌张张跑来,抹了一把汗,“尊上,诸位圣尊派人来传信,请您亲自走一趟。”

  胜楚衣垂着眼帘,只悠然撩拨那几根琴弦,“不去。”

  “可是尊上,您不去,这圣女恐怕就请不回来了啊!”

  “一个小娃娃而已,随便派个人抱回来便是,本就不该如此兴师动众。”他继续拨那一根线,却拨出不世之音,仿佛那双灿若星子的眼中,只有这把琴,这根弦。

  那少年急了,“尊上,您是不知道,我听回来的人说,这一次的圣女,是真的天命所归,不但是真的,而且是一生下来就是完全觉醒的根基,十一圣尊挨个试过了,她全都不喜欢,谁都不让碰,若是强行要抱,那便乱使性子,也不管什么力量,稀里哗啦从周身迸发出来,圣尊们怕她伤了身子,这才派人来求您,请您亲自走一趟。”

  “完全觉醒的?”胜楚衣的手指停了一下,接着继续拨琴,“既然他们十一个都不行,那本座也不用去了。神都没有神皇,也一样运转了三百年,不如一切顺其自然。”

  “尊上!”

  “悯生,你太吵了。”

  “是……!”

  少年的悯生只好小心地退下了千丈海崖,满面愁容,立在下面的另外三个少年见了,凑上去,“怎么样?尊上不肯去?”

  “是啊。”悯生摊手。

  “也难怪了,接圣女这种事,旁人可能抢着干,可尊上定是要躲得远远地。这天命神皇,谁接回来,谁就得养着,尊上养了咱们四个,已经够烦的了,再多一个,还不烦透了!”

  一个面上棱角甚是好看,满脸机灵狡黠的少年眼睛一亮,“其实,也未必会烦,你想啊,尊上嫌咱们烦,那是因为咱们都是儿郎,自然是没一刻闲时。而那圣女是个小女孩儿,小女孩儿这种东西啊,我以前出去办事,在普通人家里见过,那大婶家就有一个,两岁多的模样,可爱到不得了,轻飘飘,软绵绵的,说起话来,奶声奶气,稍微用手指头逗逗,就咯咯咯笑个没完,而且不哭不闹,安安静静的,极为贴心,尊上对咱们都这么好,宠的没边儿,若是见了那样的小女孩儿,一定会喜欢得挖心挖肺。”

  悯生思忖着,“弄尘说的倒是有道理,可是尊上就是不肯去,叫他如何能见到那么可爱的孩子?”

  弄尘道:“我有办法,看我的!”

  第二天,四个少年又重新上了千丈崖,齐刷刷向胜楚衣跪拜:“悯生、弄尘、司命、辰宿,叩见尊上。”

  胜楚衣抚在琴弦上的手一按,“你们四个又来磨我去接那什么圣女?说了不去,定是不去,不要再出什么鬼主意了。”

  悯生道:“回尊上,我等并不是来劝尊上的,而是前来禀报十一圣尊那边的情况。”

  “本座没兴趣知道。”胜楚衣重新缓缓撩拨琴弦,微微合目,悉心感受崖下的海潮之声。

  下面少年们飞快地换了个眼色,弄尘也不管他想不想听,抢着道:“圣尊们已经知道为何他们请不动圣女了。”

  司命大声问:“啊?为何啊?”

  弄尘大声回答:“因为圣女嫌他们又老又丑,才不让他们抱。”

  辰宿憨厚一些,“那么小的娃娃能懂什么啊?”

  悯生:“只要是睁开眼的孩子,就分得清美丑,况且我听说那圣女,虽然是个襁褓中的婴儿,却是好看得天上地下独一份,这么好看的孩子,自然要最好看的人去接才请得动。”

  “这小小娃娃,竟然还这么嘴刁。”

  “那是自然,听说那孩子虽然才这么一点点大,可生的是天上有,地上无,额间缀着一朵白莲神印,诸位神尊说,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世上还有这么好看的孩子。”

  “哎呀,那这么好看的孩子,若是每天抱在怀里逗一逗,再咯咯咯地笑,软绵绵,甜蜜蜜,想想手都痒。”

  “是啊是啊,小女孩儿什么的,最可爱了,若是再奶声奶气地唤你一声叔叔啊,哥哥啊,哎呀,花瓣一样的小嘴在脸上一落,真是为她上刀山下火海也心甘情愿了。”

  四个少年七嘴八舌,越说越生动,越说越离谱。

  胜楚衣手下的琴弦骤然一按,“好了,你们的意思,本座听懂了,你们是想要个小女孩儿回来哄着玩罢了。”

  四个少年异口同声:“尊上英明!”

  胜楚衣不语,悠然起身,轻如羽翼的白衣拖曳在身后,走出几步,回头对还跪在地上的少年们道:“还跪着干什么,本座的撵子呢?”

  “哎!好嘞!”

  四个少年七手八脚爬起来,欢脱的下了千丈崖去准备了。

  遗世独立,清净地恍若天神的木兰芳尊,神皇殿的至尊,只凭一把霜白剑,镇了整个圣朝三百年,这一日,竟然破天荒地乘了十六人肩扛的象牙撵子,凌空飞渡,出了神皇殿,一路向北,只用了一天一夜,那撵子便落在了朔方王朝璇玑城的九亲王府门口。

  半月前,九亲王的正妃痛了三天三夜,产下了额间缀了一朵淡淡白莲神印的女婴,取名萧白莲。

  白莲圣女出世,惊动了圣朝,经神皇殿中的圣尊们鉴定,女婴系新一任天命神皇无疑,而且,这天生完全觉醒的根骨,生来万物不侵,亘古至今,堪称头一份。

  九亲王夫妻听闻这个消息,先是喜极而泣,后是痛不欲生。

  喜的是,整个璃光最尊贵之人竟然出自他们二人,实在是受宠若惊。

  悲的是,女儿很快就会被神皇殿抱走,而在圣女十八岁登基当日,天嫁大典之时,他们二人就必须在这世上消失。

  在萧白莲出世的同时,新帝萧兰庸的正宫慕皇后也为王朝产下了第九子。

  因着与白莲圣女同一时辰出生,萧兰庸龙颜大悦,取了莲的谐音,赐名萧怜,寓意上天垂怜,多福多寿。

  胜楚衣的轿撵落地时,十一圣尊与九亲王已恭敬立在门口迎接。

  他下了轿撵,身后紧跟着捧着剑的悯生和抱着琴的弄尘,完全无视众人一眼,径直入了王府,也无需谁来引路,凭着听觉,就知道那矫情的小婴儿在哪里。

  简直是杀猪一般的嚎叫!

  响彻整个王府!

  当那只无比金贵奢华的摇篮上空,显出胜楚衣神祗般的容颜时,撕心裂肺的嚎哭果然戛然而止。

  那张无与伦比的小小婴儿的脸,涨得通红,抽吧成一团,可是哪里来的眼泪?

  她见了他,竟然立时就笑了,一张小嘴咧开,露出粉红色的牙床,无声地望着他。

  胜楚衣面如平湖,静静地与萧白莲对视,不动声色。

  身后围观的人便有些紧张,不知尊上到底会不会接这个孩子。

  良久之后,胜楚衣终于一手轻挽广袖,另一只手探出食指,在萧白莲额间的神印上轻轻一点,“淘气!”

  之后两眼微微一弯,也就笑了,笑得那样美,如一株开满繁华的树,一尊满身光华的神。

  所有人立时都松了一口气,尊上终于是愿意接下这个孩子了。

  胜楚衣伸手将萧白莲小心抱起,那小小婴儿竟然真的不哭也不闹,就这样跟着他上了象牙撵,回了神皇殿。

  木兰芳尊从此成了新一任圣女的养育者,这就意味着他不但要将她抚养成人,还要将一身的本事倾囊相授,等到她成年之后,亲手扶她登上神皇之位,再立在她身后,守护她一生,直至二者其一寂灭。

  如果按照这个道理走下去,不久的将来,圣女本身就是整个圣朝的最高精神信仰,而她身后,还站着整个璃光最强的大剑圣,神皇殿十二圣尊之首,木兰芳尊。

  如此二人的合璧,将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古往今来,尚无先例。

  有些事,若是完美到不可思议的程度,便是一种危险。

  然而当年的胜楚衣,太过清心寡欲,超然世外,又太过强大,高高在上,从不削于在权谋之上浪费心神,所以从来没有想过,他与萧白莲之间越是亲密无间,就越是成了旁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让很多人寝食不安,除之而后快。

  胜楚衣自从接回了萧白莲圣女,本来说好了给悯生他们四个妹控带回来一个小妹妹玩,结果却是自己被那嫩得一塌糊涂的小粉团子迷倒了。

  不但大兴土木,在神皇殿中央硬生生开辟出一块地方,修了座白莲宫,还撇下自己原本的广木兰神宫不要,亲自搬进白莲宫去日夜守着。

  等到白莲圣女两岁左右,能跑能玩能说话了,胜楚衣每天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他的小白莲花从悯生他们四个人的魔掌中抢回来。

  而且每次,不管悯生和弄尘他们如何带着萧白莲玩得撒欢,只要胜楚衣远远地往那里一站,萧白莲就像一个被一个无比巨大的磁石吸引了一样,颠儿颠儿颠儿地就跑了过去,张开小手要抱抱。

  弄尘不乐意了,冲过去捏她的小胖脸质问:“哥陪你玩得上天入地,浑身是泥,就差没长毛飞了,你也不让我抱一下,怎么见了尊上就跟个膏药一样黏上去?”

  萧白莲就在胜楚衣怀中,居高临下,洋洋得意,奶声奶气道:“叔叔,白白哒,香香哒,好漂酿,阿莲稀饭——!”

  弄尘他们几个就立刻没脾气了。

  本来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优哉游哉地过下去,一个神仙叔叔,四个妹控,团团转地宠着一个天上有地上无的小美人儿,要什么给什么,说什么是什么,只要是这世上的好东西,不管她要不要,都寻来给她。

  只等着到她十八岁,再将她奉上神坛,名义上嫁与上神九幽天,之后立在她的身后,守护她一辈子。

  但是……

  ------题外话------

  太华魔君,后宫八千,好色无德,人间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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