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抄家
惊马在营内横冲直撞,像暴风雨一样摧垮帐篷群。
犬吠、蹄声、马嘶鸣、人惊呼、布帛撕裂……千百声音齐作,赫德大营乱成一团。
几团篝火燃起,又被迅速灭掉,营地重回漆黑。
温特斯拉着小猎人狂奔,几个衣衫不整的赫德人迎面撞上他们。
其中一个赤裸上身的赫德人暴怒大吼:“[赫德语]跑什么?去赶马!你们头人哪个?”
温特斯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他也不可能等小猎人开口。
“闭眼!”他把小猎人拉到身后,捏碎手中的玻璃瓶,冲着几个赫德人就是一记闪光术。
容器碎裂,瓶中活性金属粉末甫一接触空气便被魔法激发,瞬间化作耀眼白光。
这光比闪电更明亮,比太阳更刺眼,赫德人纷纷捂眼惨叫。
赤膊赫德人摔倒在地,犹在高喊:“[赫德语]敌人!是敌人!来人啊!”
赫德人的视网膜甚至已被超强光造成永久性的损伤,但他们已经用不着担心那些。
温特斯提刀冲入赫德人之间,招招直指要害,目不能视的赫德人毫无抵抗能力。
除一人连滚带爬逃入帐篷丛,余者尽数被斩杀。
“走!”没功夫追杀逃敌,温特斯带着小猎人奔向营外。
皮质手套被闪光术烧穿,他能嗅到明显的焦糊气味。手掌更是钻心的疼,但他不清楚究竟是因为被玻璃刺破还是被炼金物质灼伤。
马车围成的营墙边,帕拉图的矛手、戟手正在与二十几个赫德人搏杀。
有衣甲整齐的赫德哨兵。也有赫德人刚从睡梦中惊醒,提着把弯刀便加入混战。
一个铁塔般的赫德蛮子什么都没穿,赤身裸体挥舞着两把弯刀狂呼酣战。
弯刀被打掉,他反手又夺下一杆长戟,在人群中左冲右突,气势骇人。
在这个农夫平均身高也就一米六出头的年代,那蛮子竟有两米高,虎背熊腰,真不知吃什么才长出这样一副身板。
四周的帕拉图民兵在他面前形似侏儒,一时间无人可以近得他身。
“[赫德语]来啊!”魁梧蛮子抡圆长戟把一个不幸的民兵打得脑浆迸出,大吼:“[赫德语]来啊!”
甘水镇的伊什咬着衔枚,绕到那巨人身后,看准时机挺矛刺向对方后腰。
全力冲刺之下,矛刃完全没入血肉中。
那巨人不敢置信地回头看向伊什,吃力抬起胳膊。
见对方没死,伊什傻愣在原地,眼看就要同归于尽。
又有六个民兵从西面八方一齐刺向巨人,合力把这蛮人勇将围杀。
赫德人见此情景无不哀号,他们人数太少,很快就被民兵扫清。
营墙边放冷箭的赫德弓手也一个接一个栽倒。
解决掉弓箭手的温特斯跃上马车,扯掉头盔,高举弯刀。
“Uukhai!”帕拉图人的欢呼直冲云霄。
前方再无阻碍,众人砍断绳索,拖走马车,在车墙上撕开一个缺口。
夏尔跑过来给温特斯左臂绑上白布,民兵盔甲混杂,以此区分敌我。
夏尔看到温特斯的手在滴血,掏出净布想给温特斯包扎。
温特斯甩开夏尔,大吼:“军旗!”
宪兵海因里希把军旗交到百夫长手中,
“火把!”
众人接连点燃火把。
“攻!”
温特斯带领两个百人队冲入赫德大营,四下纵火。他们手上没什么引火物,可这个季节什么都易燃
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大火自西向东席卷大营。
赫德人还在拼命驱赶惊马出营,猛然又发现西边火起。营中四处传来令人胆寒的喊杀声,仿佛有千军万马来袭。
夜战本就是混战、乱战,守军的指挥体系终于彻底崩溃。
一个人开始逃跑,紧接着所有赫德人都开始抢夺马匹,争先恐后往外逃。
有尚存理智者想重整旗鼓,然而无人理睬;有尚存勇气者试图反击,却被敌人围杀。
倒是帕拉图人的通讯方式简单粗暴:鼓声不停,战斗不停;军旗到哪,士兵到哪。
温特斯把一支火把绑在旗杆顶端,带着手下在大营内冲杀。
与此同时,杰士卡中校和梅森中尉则领着另外四个百人队守在营外,截杀逃窜到营外的赫德人。
杰士卡中校称之为“犬猎战术”,蒙塔涅队就像惊起水鸟的猎犬,制造混乱驱赶赫德人离营,真正的杀招则是埋伏在外边的四队人。
六个百人队全部攻入营地反而会施展不开,另外四队人也不如温特斯的人精干可靠、如臂使指。
火势越烧越旺,整座营地都被浓烟所笼罩。
温特斯站定环顾,四周已经看不到活着的赫德人。
军旗一停,民兵们也逐渐聚拢过来。
海因里希双眼被烟熏的通红,泪水一个劲地往外淌,他揉着眼睛说:“好像没人了!大人。”
温特斯拍拍鼓手的肩膀,鼓声也停了下来。
“少揉眼睛,忍着点。”温特斯也是眼泪流个不停,他把军旗扔给海因里希,收刀入鞘:“撤!”
简单辨认方向,温特斯带领众人撤出赫德大营。
可没过多久,火势稍微减小一点,他又带人再次入营。
不回来不行,大家饿的不像话。光顾着杀敌纵火,百夫长承诺的手把肉、马奶酒、烤整羊是一样也没见着。
温特斯指挥众人灭火,心里也有点后悔。
他刚才战至兴起,恨不得把赫德大营里外烧三遍,别的都抛到脑后,忘记搜集些吃喝。
帕拉图人不得不在余烬中翻找食物和战利品。
“不准藏私!回去再均分!藏私绞死!”温特斯敦促众人:“动作快!别磨蹭!”
大营一旦火起,隔着几公里都能看到。
之前出击的赫德骑兵肯定会回救,留给帕拉图人打扫战场的时间并不多。
温特斯从营墙拆下来一辆马车,给强运套上。
民兵把战利品扔到车里,都是银刀鞘、武器、纽扣之类的小件,倒没什么太值钱的东西,大家都有点失望。
强运这辈子第一次拉车,简直委屈到极点,耍起小性子不肯动。
气得温特斯拍了它屁股一巴掌。
强运开始慢吞吞地往前挪。
温特斯掏出两粒糖块,轻轻蹭了蹭马儿的脖颈。
马儿用响鼻抱怨,伸出舌头舔舐温特斯的手掌,眼巴巴看着主人。
温特斯无奈地摇了摇头,掏出最后两块糖,又把口袋底翻出给马儿看:“没有啦!”
强运这才肯抬腿。
有马蹄声从身后靠近,安格鲁骑着红鬃来到温特斯身边,当他看到是强运在拉车,眼睛都发直。
“如何?”温特斯问小马倌。
安格鲁点点头。
“谢谢。”
安格鲁又摇了摇头。
二人一问一答,如同打哑谜。
最宝贵的战利品不是金银珠宝,而是那数以千计的马匹。马群被温特斯一记“惊吓野兽”全都惊走,还要再拢回来。
收拢马匹自然由杜萨克负责,而温特斯的秘密指令便是:挑三百匹有膘的战马,藏好。
“中校通知您,尽快打扫战场,与他会合。”安格鲁还带着正式命令。
“好,我知道了。”
安格鲁敬了个礼,拍马离开。
火着的快,灭的也快,营地很快就被烧净。烟雾还未散尽,所见之处大地一片焦黑。
之前密密麻麻的帐篷只剩下漆黑的木杆,还在哔哔剥剥燃烧。
天还没亮,民兵或打着火把,或借着余火光亮,在灰烬中翻找吃的和值钱的东西。
不时有民兵发现吃剩的肉干、外面被烧焦的奶酪等等,大家也没心思挑挑拣拣,在衣服上擦擦就分着吃掉。
夏尔抱着一个皮囊喜气洋洋跑到温特斯身边:“马奶!长官!”
“马奶?”温特斯也十分惊喜,他口渴的要命,喉咙简直在冒烟。
可刚拔开塞子,他又想起战前的许诺和吹嘘,实在不好意思开动。
之前放飞自我,现在就得还账。
温特斯叹了口气,把皮囊还给夏尔:“分给大家,让每个人都喝一点,润润喉咙。”
夏尔满脸不情愿。
“去吧。”温特斯咽了口唾沫。
宝贵的马奶在民兵手中传递,每个人都珍惜地小喝一口,然后交给下一个人。
伊什也只抿了一下,他很想大口猛灌。但大家都只是润润喉咙,他不想在同袍面前当混蛋。
他走到帐篷的余烬边上,随意地用脚扫了几下。
血狼说有这地方有金杯、银碗、珍珠、宝石,结果到现在大家啥也没见着。
虽然明知血狼很可能是在随口吹嘘,但伊什还是难免有些失望。
因为只要能带回家两个——不,哪怕是半个金杯。他就不用再当长工,他就可以买一小块地,从此给自己干活。
即便伊什根本不相信有金杯、银杯,但当他冲向赫德大营的时候,他还是抱着最深切、最真诚的希望。
但伊什现在已不再抱任何希望,他只觉得自己有点傻。
他敷衍地伸脚在灰烬里来回扫了几下,突然,他碰到一个硬物。
伊什心脏猛地缩紧。
余烬还泛着红光,伊什迫不及待地徒手拨开,那个硬邦邦的东西在火光下反射出独特的金色光泽。
伊什抓起滚烫的金碗:“大人!我找到金杯啦!”
温特斯、夏尔、海因里希……所有人都听到伊什兴奋的呐喊,民兵们跑到伊什身边,簇拥着手捧金碗的伊什走到温特斯身边。
“大人!这是我找到的。”伊什小心翼翼把金碗给百夫长看。
温特斯本来还以为是手下把铜碗当成金碗,但当他仔细打量过后,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好像……真的是金!”
伊什幸福到快要昏厥。
“伊什,这个金碗要交公。”温特斯有些不好意思:“但我保证,会像之前承诺那样均分。我和你们一样,只拿一份。”
伊什脸色又红转白,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把金碗奉给温特斯。
“我可不敢碰。”温特斯苦笑连连,他点了宪兵的名字:“夏尔。”
“在。”
“登记造册。”
“是”
“海因里希。”
“在。”
“你把这东西给我看好了。”
“是”
“这样吧。”温特斯想了想,看向找到金碗的幸运儿:“伊什,你和海因里希负责监督所有战利品的保管。你们再推举两个人出来,一起看管战利品。”
很快,几个有威望的民兵被推举。
战利品就放在马车上,一目了然,三名民兵、两名宪兵一同看管,互相监督。
“别看热闹了!动作快!时间不多!”温特斯敦促手下提速:“不准藏私,不要试探军法。”
民兵们一哄而散,沉甸甸的金碗就放在马车上。
众人大受鼓舞,动作都加快许多。
“我也找到啦!”另一个人大喊。
这次是一枚硕大的金腰带扣,刻着漂亮的花纹,在一具焦黑的尸体上被发现。
温特斯意外发现,腰带板的主人好像正是那个被闪光术致盲,然后被他干掉的赤膊赫德人。
众人继续往营地中心搜索,又发现一些金银器皿,还有金刀柄、刀鞘之类的装饰品。
越往东边,贵重物品越多。
帕拉图人已经红了眼睛,恨不得把每一团灰烬、每一处帐篷的残骸都掘地三尺。
“大人!最东边有个大帐篷!”又有民兵跑来汇报:“没被烧!”
这个营地变得越来越有意思,少尉来了兴趣:“快带我去!”
在营地最东边,山坡下,一顶大帐伫立着。真真是一顶“大”帐篷,少说十米宽,和房子也差不太多。
最有意思的是,这大帐篷坐落在一辆巨车之上,似乎还是活动的。
到大帐面前,温特斯才明白为什么手下不敢进去:大营被烧成焦土,只有这顶大帐和后面的小片区域安然无恙,诡异至极。
“拿绳索来!”温特斯也不敢冒进:“把它给我拖倒。”
钩锁挂住大帐四壁,民兵齐心协力,硬生生用蛮力将大帐掀翻。
“这什么东西?!”温特斯目瞪口呆。
帐篷里面空无一人——不,有人,有一个金光灿灿的“人”。
一尊黄金铸就的人站在大帐中央,沉默而平静地注视着众人。
金人比温特斯还要高出三个头,黄金的眼睛、鼻子、耳朵,寥寥几笔,惟妙惟肖,只是没有嘴巴。
在场所有人统统傻眼。
众民兵此刻反倒畏手畏脚:“大人,怎么办?”
“怕什么!”温特斯宁死不信这是纯金:“肯定是鎏金!拿刀来!”
狠狠刮下几层金屑,如果温特斯没看错,里面也是黄金。
火焚后的大营鸦雀无声,有民兵甚至在发抖。
伊什变得结结巴巴:“这……这不会是异教徒的偶像吧?”
温特斯沉默半晌,突然把刀一丢,哈哈大笑:“异教偶像好啊!要是公教祭器我还不敢拿!哈哈哈哈!怕个屁?搬走搬走!给老子统统搬走!”
装战利品的马车瞬间超载,立刻有民兵动身去找马车,温特斯还派人去找杰士卡中校求援,他需要更多的马匹。
帐篷里除了这尊金人,还有不少零散金银祭器,统统被温特斯打包。
如果是之前,这些东西已经足够众人惊喜。但现在和金人一比,突然就没了感觉。
杰士卡中校闻讯赶来,也被吓一大跳。
温特斯看到独眼硬汉居然面露惧色,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杰士卡把温特斯叫到一旁,沙哑地说:“我们……恐怕是把特尔敦部给抄了家……”
[注:特尔敦是赫德三大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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