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回到最初的美好
第104章 回到最初的美好
“儿子睡了。”
“睡了。”
边岸不想换鞋。
他瘫在沙发上,看着李鱼戴着墨镜,坐车穿过稻田,景色很美,他很累。
妻子把鞋拿过来,给他换上,“吃饭没有?”
边岸摇头。
妻子去厨房热饭。
边岸用头拖着身子到冰箱边,拿了一瓶啤酒,又爬回沙发。
他觉得自己每天活的跟一条狗一样,看着电视上李鱼和文老师在在酷似他家乡的地方,在稻田中抓稻花鱼,就觉得人和人的悲欢并不相通。
边岸只觉得他们吵闹。
他想把电视关掉,可既然吃这碗饭,就只能硬着头皮看下去,说起来他这些天的劳累,还都是从这期节目预告而起的,那更得看下去了。
边岸喝了一口酒,冷眼看他们表演。
文老师他们他们摸鱼归来,从田埂走到大路上时,镜头拉高,正好看到那头李清宁推着一个银色箱子从路口走过来,在她身后跟着一些人,应该是摄像。
就在他又要喝啤酒时,忽然见这个镜头中,有一道亮银色闪现,那是行李箱的颜色,拉行李箱的人蹲在河边,正好让一个钓鱼的大爷身形挡住。
这镜头一闪而没。
还因为离得有点远,所以看得不太真切,就跟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一样。
这要是别人,肯定不住注意到这不到两秒钟的画面,更记不住画面边缘那在电视上只有拇指大小,还只有背影的人。
可边岸坐直了身子。
那是他日夜思念的人啊。
他不会看错!
他拍过同样一张背影照片,那一米八五以上的身高,挺拔的姿态太让他记忆深刻了。
最关键的是那个箱子,现在镜头中,大魔王和文老师他们见面时拖的箱子也是亮银色的,这是情侣款箱子,除了那个人还有谁!
他期盼着再出现这样一个镜头,最好能给到这人长相,然而时间流逝,那道身影迟迟没有出现。
妻子把温热的菜端出来,有一条鱼,“儿子吃了一半,给你留了一半。”
妻子说着把鱼翻过来,鱼很香,他的心思却不在鱼身上,一直盯着电视。妻子坐在一边也看起了电视,还不忘说:“明天周六,咱们带儿子去公园吧。”
她说趁现在是初夏,天还不那么热。
“我明天还有事儿。”
“后天呢?儿子可心心念念很久了。上周答应他出去玩,就没去成,咱们——”
“我星期天也有事儿。”
他得拍到那人的正面照片,现在上司那王八蛋已经把喷他当做每天的乐趣了,而且总能整出新词儿,边岸一天拍不到照片,他就享受一天,他不能让那王八蛋得逞。
妻子明显不高兴了,“你匀一点时间给你儿子,伱工作又不用上下班打卡,你就是有事儿也能开个小差,抽一点时间陪你儿子在公园溜达一圈,你这……”
边岸心思在电视上,让妻子在旁边吵吵的分心,急躁地说:“行了,行了,你别说了,我不想陪你儿子?我陪你儿子,钱从哪儿来,你去挣,咱一家子去喝西北风?”
老王盯着他呢,就想抓住他把柄,把他给弄了。
妻子气了,想吵几句,想到孩子睡了,气的红了眼眶,摔门进了卧室。
看着身边空荡荡的身影,边岸回过神,忍不住给自己一巴掌,他妈的,刚才说什么呢,可他心在心太累了,实在没心思去哄妻子。
镜头上在烤鱼,都是稻花鱼,然后不知道为什么多了一条大鲤鱼,做成了红烧鲤鱼。
大魔王烤鱼确实厉害,不愧是号称最会吃鱼的女人,看的他都馋了,他拿起在筷子夹了一口鱼,很香。
他老婆做鱼也好吃,就是——
哎。
边岸叹气。
节目中的嘉宾们开始用晚饭,大魔王讲起了她创作《起风了》的缘由,然后,她在镜头前,很幸福的看着某处,“做我喜欢的事,喜欢我喜欢的人。很幸运,两样我都遇到了。”
边岸敢打赌,那个人就在她看的那个方向。
他愤恨不已,这节目太不会玩流量了,现在哪怕给个一闪而过的镜头呢。
那样他也能交差。
大魔王把散乱的头发别到耳后,“在校园,我追的他。”
边岸以为这要讲起他们的情史了,他或许可以借助这一条深挖下去,谁知道这话题点到为止,接着就说起了《半糖戒指》。
边岸求婚也是用的《半糖戒指》,妻子唱的《半糖戒指》还很好听。
他又看了看卧室的门,想要不要进去负荆请罪。
他还想听她的《半塘戒指》,还想告诉她,她最喜欢的这首歌,它的母亲并不是不喜欢它,而是创作它的过程过于艰难,不想再经历一次。就像他们现在这个孩子,他们很爱他,但不想再经历一次了,这孩子出生时缺氧,送进新生儿科保温箱,医生还说严重可能脑瘫。
那时的边岸哭了,在给儿子缴费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
他向以前从来不信的各路神明祈祷,他只要儿子健康,他什么都不奢求,只要他健康,健健康康的活着。
结果做了许多检查以后是虚惊一场。
“噔噔噔。”
悦耳的吉他声响起。
大魔王抱着一把吉他,坐在镜头前,晕黄灯光下,背后是稻田和稻草人,还有送来稻香的风和虫鸣。她独特的嗓音响起,一时间镜头内外万籁俱静,“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请你打开电视看看,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
大魔王嗓音在磁性中透着几分悠闲,让人有一种夏日晚上,坐在门前乘凉,吃着西瓜同邻居闲聊的闲适,把人一下子从现实中抽离,让人置身于一片稻香,清如许的水渠等禅意而美好的世界之中,传递出一种暖暖的,清新而且温馨的画面,让他疲累的心一下子得到了治愈,尤其那些歌词,直戳他心房,让他握着啤酒的手停住了。
他看着大魔王,红了眼眶。
“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
他记起了他的儿时最喜欢的下雨天。所谓的那快乐,于他而言,就是父母不能做工时,他们一起呆的屋檐,一家人整整齐齐其乐融融。
没有钱固然不行,缺少了这些记忆也不行,二者本来可以兼得的。
本来可以的。
他看了看窗外街上的路灯,灯光变的模糊了。
在镜头中,大魔王抬起头,浅笑倾城,对镜头前的边岸说:“笑一个吧,功成名就不是目的,让自己快乐快乐这才叫做意义……”
卧室门打开了。
妻子气冲冲的走出来,在见到他红了的眼眶后,心一软,满腔怒气一时间不知何处去了。她坐在他身边,“离职吧,别在老王手下干了,你们当初斗的那么狠,他不会让你好过的。”
边岸以前的文笔不错。
“你能拍照,又能写文字,写个公众号,写个自媒体也是可以的。”
她甚至不介意退回到二三线城市,她只希望一家人和和美美。当初儿子送到保温箱的时候,边岸骗她说是黄疸高,照一照就好了,她信了。后来有一天,她妈说,在给孩子拍脑CT的时候,边岸蹲在机器后面,整个人是缩作一团的。
“好。”
边岸抱住妻子。
电视上的大魔王告诉他,“不要哭,让萤火虫带着你逃跑,乡间的歌谣,永远的依靠,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
他要谢谢大魔王,希望她和那个善良的男孩,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然后,他就看到,电视上的节目播到了次日,门稍微推开,那条很丑的狗窜了出去,就在那一刹那,有一个人的半边身子出现在门口,一闪而逝。
是他。
镜头接下来切换成一只狗和鹅对视了。
边岸笑了笑。
他公众号的标题有了,“藏在《向往的生活》中的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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