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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二章 黑真部的老虎


杨麒知道,刘承宗向来对人头不感兴趣。

他但凡能把人头卖出去,他就不会让白文选来问这一趟。

实在是大明那边弹劾他本家杨嗣昌弹劾得厉害,杨嗣昌都快跟他断交了,断然不会要他手上的人头。

主要是漠南所处的地带尴尬,杨麒本来看杨嗣昌对脑袋不感兴趣,就说把脑袋私下里卖给付仁喜。

可惜付副总兵也不要,他给杨麒写信,说得挺冒昧:“付某镇守大同杀胡口,直面丰州滩土默特,军兵交上一堆东虏头,都督觉得合适吗?”

杨麒想想,好像是这个道理。

他就给付仁喜回了封信,说那就先石灰硝制、木匣封装,挖个窑洞梁上吊着,等明年后金军过来,咱再交易一下子。

不过说归说,杨麒本身并不认为这些脑瓜子能妥善保存到明年,估计七八个月就不行了,何况万一明年人家不来了呢?

再说了,明年再来,那还有明年的脑袋能砍能卖。

这才派人来问问刘承宗。

有枣没枣,先搂一杆子再说。

反正帅府不要,于他也没啥损失。

他估计,刘承宗对人头不感兴趣,但是对人,肯定有很大兴趣,他们捉住这个野人鞑子可太新鲜了。

西安城外的华严寺,两名手按雁翎刀的羽林郎将俘虏带到殿中。

科尔沁部的俘虏没啥特别,脑后留着小辫子,就像个隶属于八旗之下的蒙古小队长,很识礼数,进来就跪那儿了。

估计被杨麒俘虏以后,在归化城没少被土默特的蒙古兵圈踢,肿着半边脸,眼眶还带着淤血呢。

而旁边那个站着的,应该就是杨麒所说的野人鞑子了。

刘狮子本来以为,杨麒信中所言‘野人鞑子’不过是个蔑称。

却没想到,带上来的看上去真是个野人。

这人中等身高,上身里面啥也没穿,外罩无袖泡钉布面半甲,赤着两条膀子;下身穿了条棉裤,蹬了双镶铁片的辽东军靴。

全身两件衣裳一双靴子,都不合身,也都染着陈年血迹、泥土,既看不出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分不出究竟倒了几手。

就算说这是十几年前萨尔浒败兵身上扒的,刘承宗都信。

但引人注目的并不是这身老旧衣甲,而是这人露出来的两条胳膊。

那两条胳膊真壮,几乎跟胸背一样厚实,整个人壮得像一面门板。

这种体形在猛人辈出的元帅府不算少见,但元帅府多的是营养不足还要干活、锻炼出来的精壮,而不是像这个野人鞑子一样,不仅有厚实的肌肉,肌肉之外还有不薄的脂肪包着。

这在这个时代,非常罕见。

刘承宗原本估摸着,这种体形应该只有海边才有,却没想到东北也会有这样的人。

特别的是,在这样格外雄壮的身材之上,顶着一张苍老又年轻的面孔。

他头上的短发,能看出之前也在脑后留了辫子,但至少有七八个月没修剪过头发,小辫儿在后脑疯长,成了乱发。

至于说苍老又年轻,则是因为脸上深深的皱纹和极为粗糙的皮肤,看着非常苍老。

可是露怯的眼神和细短的小胡子,让刘承宗明显感觉到,这应该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这种野人气质,刘承宗太熟悉了,让他不自觉地将眼神看向张献忠。

搞笑的是,此时张献忠也正看向他,俩人对视一眼,都看见对方的眼神躲闪。

双方十分确定,大家心里想的是一件事。

这个人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常年生活在野外的气质,就跟他俩当农民军的时候差不多。

在做野人这方面,大家都很有经验。

这无端令坐在交椅上的刘狮子感到好笑。

心想,这也算来自东北的野人鞑子和来自西北的野人汉子的历史性会面了。

他对羽林骑道:“给他俩拿个蒲团。”

说罢,刘承宗才将小臂撑在大腿上,身姿微微前倾,饶有兴致地对白文选问道:“他叫什么?”

白文选一看刘承宗这姿态,就心说还是杨都督懂大帅,他们大帅对人头这种常见的东西不感兴趣,就喜欢这些新鲜物件儿。

他连忙答道:“回帅爷,好像叫阿姆巴还是麻法,卑职也不懂他们言语,大概是老虎的意思,总之……帅爷想叫他啥就叫他啥。”

白文选指了边上的科尔沁兵道:“他主子说的。”

正当二人对话的时候,羽林骑送来两块蒲团。

老虎听见押他过来的贵人,向殿上的贵人说出自己的名字,眉头不自觉地皱成了川字。

身上那件穿着还不如不穿的布面甲散发着霉味,直往鼻孔里钻,大殿里古怪的香火气又萦绕在他的身边,总之这一切都让他感到很不自在。

令他加倍思念家乡。

老虎的家乡在东北,兴安岭下,松花江畔。

那里还没有大豆高粱,只有大江大河和一眼望不到边的山林沼泽。

山里有熊和虎,林中有豺与狼,沼泽水草,蚊虻成阵。

那里春季荆柴封路,夏季毒虫结阵,秋季猛兽成群,当然还有暴虐的冷风呼啸,干燥漫长、冰雪断道的冬季。

在那里,他们的国家叫黑真国,前身在隋唐时叫黑水部、辽金时代叫五国部、明代叫使犬部或干脆把他们认为是野人女真。

不过实际上,黑真诸部,早就形成极强的部族认同,只不过就和他们的邻居使鹿部也就是索伦诸部一样,恶劣的生存环境,导致他们不能形成完善的等级制度,没能形成政权,也无法建立国家。

他们广泛地分布于黑龙、松花、乌苏里三江两岸,广袤的土地上,只有不到十万人,人口密度甚至比元帅府还小得多。

因为定居河畔,部族有精湛的鞣制鱼皮技术,所以人们经常穿鱼皮制作的衣裳,也因此也被建州人称作鱼皮鞑子。

老虎的名字源于他出生那天,阿玛在山中狩猎遭遇猛虎,凭一杆木矛和五条好猎犬,打了个平手。

那头老虎的前腿被长矛戳穿,也一巴掌拍断了他阿玛的腿。

其实他阿玛是很猛的猎人,脾气刚烈、技术老练、身手矫健,只是生他的时候已经年纪大了。

像他们这种生活在冰天雪地的渔猎人家,生活里吃了太多太大的苦头,老得快,人过四旬,腿脚胳膊就都不行了。

要是年轻时带着猎犬遇上老虎,不说单人把山君搏死,至少能全身而退。

当然,这只是老虎长大以后,以自身力气的猜测。

他阿玛给他讲这故事的时候可不服老,拍着跛子腿吹牛,指着墙上挂的锻钢虎枪说:“当年要是有这个,就不会被老虎近身,可惜只有鹿角做的木枪,这才枪杆折断,让老虎近身废了腿。”

这玩意是纯吹牛,因为那锻钢虎枪是五国城的铁匠打的,枪头带拒止作用的铁鹿角,枪杆还缠了一尺长的钢丝,确实不会被老虎拍断近身。

可当年,他们整个村庄都没有一杆铁枪。

一年五个月冬天的鬼地方,还有四个月雪化了满地泥地,到处冻土,上哪儿弄钢铁兵器?

就他们家墙上后来挂着的那杆锻钢虎枪。

那是老虎出生的第二年,他阿玛撇着条跛子腿,带了五条狗再次进山,找了整整俩个月,下了满地套子,找那头猛虎报了仇。

虎皮、虎骨、虎鞭,统统让他大哥拉到三百里外的五国城卖了,这才换了条锻钢虎枪回来。

但实际上那是他阿玛最后一次进山狩猎,他本来是想找那猛虎报仇,但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从山里出来。

否则应该带上兄弟子侄,组成一支狩猎队进山,十拿九稳。

他阿玛只是觉得快到冬天了,自己腿瘸了不能打猎,会成为家庭乃至部族的累赘,浪费有限的粮食,不如进山找老仇人拼一把,不论成败都是英雄好汉。

哪怕以身饲虎,没跌份儿,心里头痛快。

万万没想到。

他阿玛腿断了不好过,在家庭的帮助下长好了,只是有点跛,吃不住劲儿,跑得慢。

那畜生腿也断了,可没人给它接骨,搁林子里撵个狍子都费劲,饿得皮包骨头,拴狍子的套子都挣不脱了!

再去晚点,都不用打,那畜生就自己饿死了。

其实后来的生活,也并没有他阿玛想象中那么绝望,虽然腿瘸了打猎不方便,但黑真诸部的生活方式并非只有打猎。

他们还能捕鱼,当然这个难度系数也不小。

隆冬,大江上的冰窟窿,人在野外一坐就是一俩时辰,大马哈、鲤鱼,还有三五十斤重的哲罗鱼,那玩意的鱼皮是做衣裳最好的材料。

不论如何,那次狩猎让他阿玛心有余悸,给他起名为老虎,便希望他像猛虎一样强壮、有力。

后来他大哥用那杆虎枪,带着二哥又猎杀过一头老虎,使他们家成为松花江上远近闻名的猎人,就算在三百里外的五国城,一打听都有响当当的名气。

五国城,在后来的哈尔滨依兰县,靠近佳木斯。

从沈阳往东北走,还要走两千里地。

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化、生产习惯和谋生技艺,老虎也本该是林海雪原的万兽之王。

直到建州人发现,野人女真是极好的兵源。

他们当然是最好的兵源!

沈阳刚入秋,五国城就已经入冬了。

五国城跟沈阳的温度差异,就和沈阳跟北京的温度差异一样大。

建州人生活的冰天雪地、耐寒善战,跟黑真人比起来,屁都不算。

生活在松花江畔、兴安岭下的部落民,身体、射术、求生能力以及运气,就是比生在中原甚至生在辽东的百姓要强,而且普遍强得多。

这跟人种没关系,一个人生在中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

老虎小时候听他阿玛讲故事,就知道顺着松花江一路向西,像天边一样遥远的地方,有一帮人叫黑大衣。

黑大衣就是中原人,黑真人言语中契丹的音译。

阿玛说黑大衣们跟他们不一样,穿棉花做的衣裳,嘿,还会写字儿。

老虎问棉花是啥,阿玛说像天上的云一样,像鱼皮一样,能织成衣裳。

老虎又问字是啥。

阿玛当时很苦恼,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最后抬手给了老虎一巴掌:“你个犊子玩意问题真他妈多!”

后来阿玛提到盐,他也就忘了字那回事了,盐很珍贵啊。

阿玛说他们黑真人从五国城买到的盐,都是黑大衣从建州、朝鲜那边贩过来的。

还说黑大衣从小就读书,家庭条件差的,认个字儿就辍学了,种地拦羊、跑腿学徒;条件好的,就使劲读书。

这次老虎学精了,没敢问书是啥,后脑勺子还疼呢。

他只记得当时为捕猎修建的地窖子里,冷风从小窗口呼呼地刮,但他全身裹在厚厚的鹿皮袍子里,也不觉得脸疼,因为脸已经冻住了。

阿玛也一样,眉毛胡子眼睫毛都挂着白白的冰,说:“搁那一坐能读十年,还他妈叫寒窗苦读!”

老虎当时看着地窝子用鲂鱼皮糊住的小窗户,就在心里想,那是真苦,也是真厉害啊。

没时间打猎,也没法捕鱼,就在小窗边坐着,十年,既不能冻死也不能饿死。

小时候阿玛讲故事的记忆,在老虎脑袋里深深扎根,他一直认为黑大衣都是穿着白云、迎着冷风一坐十年脱离生产不吃不喝不怕冷的神仙。

但如果生在兴安岭,大部分人的人生就简单多了。

这边头顶的老天爷像个专业又认真的质检员,普度众生,每年都得来几次检定。

春天过不去,就让狼给他叼走;夏天过不去,就让毒虫咬一口送走。

秋天不行,咱就先给他冻死。

冬天简单,饿死。

人生嘛,易如反掌,扛不住就去踩个雪窟窿,半个时辰出不来,半年以后雪化了他还栩栩如生呢。

这年月的东北,刨了辽东那片人口密集的地方,跟西伯利亚没啥区别。

至于后来的松嫩平原大粮仓,这时候还是冻土苔原沼泽地,得等三百多年后,四千万人闯关东、五百七十万青年花几十年时间开发北大荒了。

兴安岭、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生活在这片区域的部落民,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是这么被老天爷筛出来的。

他们当然强壮有力,耐苦耐寒,能披坚甲持利兵,冲阵死斗。

要不为啥在这个时代,一个建州的人口,比整个东北人都多,因为辽东那是整个东北最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

自努尔哈赤起,建州女真就想要强迫黑真部进贡,黑真诸部始终拒绝,即使努尔哈赤为此用兵数次,黑真诸部依然不服,你敢来我就敢打。

他们就烦进贡这个事儿。

早在元朝的元顺帝时期,黑真诸部就因为官府催征海东青,先后有兀者、水达达先后两次起事,断断续续打了十年才被镇压。

黑真人刚性直爽,也喜欢刚性直爽的人,但建州人狡猾,索贡不得,就发兵来打。

老虎的大哥,就死在努尔哈赤生前最后一次对赫哲部用兵的战争中。

就因为那根来自五国城的锻钢虎枪。

其实后金对东北诸部发动战争,普遍烈度都不高。

倒不是因为仁慈,或是不想杀人,只是因为诸部生产力太差,鹿角、兽骨制成的兵器、箭矢,对付穿戴铁甲的后金军,根本破不了防。

反过来,穿厚实沉重皮袍、皮甲的部落民,也很难在刀砍箭刺下直接丧生。

以至于后金兵面对身体素质极强的诸部渔猎民众,可以游刃有余地围猎、捉生。

但虎枪在手的大哥就不一样了,管你穿什么玩意,近身就是一枪一个,被视为极大威胁,死在特制的梅针箭下。

到了后金的黄台吉时代,随着建州的人口不足、兵源不济,黑真诸部承受的军事压力更大了。

前年,黄台吉派人向黑真诸部传话,说:“尔之先世,本皆我一国之人,载籍甚明,尔等向未之知,是以甘以自外。”

这不放屁么,是不是一国之人,我们黑真人不知道,就你们建州人知道?

至于说什么载籍甚明,更扯蛋了,我们黑真部就他妈只有言语,没有文字,全靠口口相传。

你载了个什么籍。

再说了,倘若古代真是一国之人,更应平等相交,哪儿有给你进贡的道理!

大伙明明都是朋友,凭什么我们黑真人就要给女真人交好朋友费?

当战争来临时,局势不断升级,总是不可避免。

老虎的另外两个哥哥,被后金军捉走,阿玛则在前年的战争中,一巴掌把老虎扇进江里,带着他的弓箭和木矛与追兵死拼,死在岸边。

老虎游过了松花江,却没能躲过后金军的追捕,被俘后编入后金军的蒙古右营。

这个时候后金还没有蒙古八旗,只有八旗的蒙古牛录,也就是八旗下辖的蒙古军。

一共有两营,分别为武讷格所率蒙古固山左营,鄂本兑所率蒙古固山右营。

过去还有投降贵族组成的两个蒙古贝勒营,不过都在林丹汗西奔、漠南蒙古对后金失去威胁后,黄台吉便取消其独立地位,并入八旗蒙古左右二营。

也就说在这个短暂的动荡时期,后金蒙古营其实是个凝聚力非常孱弱,靠各方牵制才能维持存在的火药桶。

其中既有出身蒙古、早在努尔哈赤时期归附后金,编入八旗的满洲;也有失去独立地位的旧蒙古贵族;也有既没有独立地位、也没有满洲身份的蒙古兵。

还有一帮子像老虎这样,来自使犬部的‘鱼皮鞑子’和使鹿部的‘索伦兵’,被捉来后作为异族战俘,发给铁甲冲阵死斗。

他们这些异族兵甚至都不占编制,反正言语不通、离家四五千里,既没有串联造反的可能,也没有脱离军队的能力,只能披着铁甲为后金干仗。

黄台吉也向他们许诺,如果能在战场上证明自己,就会被编入八旗、视为满洲,以后打了仗,就也能像八旗兵一样,瓜分战利品了。

当然,这种许诺,对老虎来说,都他妈是扯蛋。

这他妈是哪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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