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1章 配不死他


粥野牌月饼,吃过的都说好。

不过硬要说的话,这月饼跟洛野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负责试吃。

中秋节当天晚上,很多家庭都没有团圆,学校寝室倒是团圆了。

515寝室带着各自的家属,重聚一堂。

虽说如此,但只有余秋雨来了。

苏白粥被秦钰雯邀请去她家吃团圆饭去了。

秦钰雯的父母得知自己家女儿在大学的时候没少吃苏白粥的饭,所以说什么都要让苏白粥这个时候过去,吃一顿团圆饭。

毕竟,我吃了你做的饭,那跟成为了家人有什么区别。

徐惜年没去,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没到让父母知道的地步。

虽然秦父秦母早就猜到一些了。

洛野也没去,他在寝室这边。

而许小迦还没返校,她今天请假,明天才会回来。

她是美了,提前一天放假,推迟一天返校。

如果认真观察的话,你会发现她每一个假期都是这样做的。

三天假变五天假,七天假变九天假。

只要胆子大,天天都是假期。

现在江城还在刮风,不过这种天气,一些人出去会觉得很爽。

就比如他们这五个人。

行走在大风之中,准备去聚餐。

抬起头,还能看到不知道是谁的四角短裤在天上飞。

更别提男生寝室和女生寝室附近了,那形形色色,花花绿绿的东西,被大风吹落在地上,到处都是,无人认领。

毕竟这种东西,过去捡的话还有些丢人。

而清洁工过去打扫的话,也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落在地上就落了,到现在也不知道学校会如何处理宿舍楼周围的各种衣服。

此时,洛野跟王大锤,一人抱着李昊阳的一条胳膊。

而余秋雨跟沈乔,分别拉着王大锤跟洛野的胳膊,这样比较有安全感一些。

虽然只是大风,但依旧能够吹的人睁不开眼睛。

李昊阳的存在,无疑就是一个定海神针,稳如老狗,丝毫不慌。

五人来到了学校对面,准备去对面唯一的一家火锅店吃饭。

学校对面一条街,一边的拐角是粥野书屋,另一边的拐角便是火锅店。

来到火锅店中后,五人坐在室内的桌子上。

一如既往的还是那几样菜,最后,李昊阳看向了余秋雨,问道:“你是第一次跟我们寝室一起聚吧?”

此言一出,沈乔满脸无语的说道:“教练,你忘了上一次在KTV的时候,就是她被你的声音迷得失去了神智。”

“哦,我想起来了。”

李昊阳默不作声的低下了头,似乎是有洋洋得意的感觉。

原来是他的粉丝啊。

在唱歌这一块,李昊阳在江大已经有了很多的粉丝,甚至比他的肌肉粉还要多。

出门在外,问江大歌神是谁。

什么洛野苏白粥的合唱,歌曲社团的正副社长,还是被称之为天籁之音的邱盼媛老师,都弱爆了。

李昊阳才是江城大学的歌曲代表人。

至于上述为何会出现邱盼媛这个名字,因为他以前还是正常人的时候,唱歌非常好听。

后来不知道脑袋抽了什么风,完全不在乎形象了,整天拖鞋短裤,蓬松着头发,一副邋遢大叔的样子。

提到唱歌,余秋雨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不好的回忆。

“不知道为什么,学校里会有那么多李昊阳的粉丝。”余秋雨感慨道。

都是受虐狂吗?

从一开始听一次难受几天。

到现在一天不听浑身难受。

也不知道现在的人是怎么了。

一开始的时候听完生不如死。

现在听完后,会说“舒服了”“爽了”这种话。

“可能是因为我唱歌好听吧。”李昊阳毫无自觉的说道。

其余众人一阵无语。

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极端主义。

唱歌难听,大家会觉得平平无奇。

可要是唱歌难听到爆,大家可就对你充满兴趣了。

见大家都不说话,李昊阳轻咳一声,开口说道:“还没上菜,要不我先唱一段?”

“不不不不。”余秋雨疯狂摇头。

“算了吧教练,这么多人呢,突然唱歌也太奇怪了。”沈乔说道。

今天返校,火锅店几乎爆满,只有几张桌子空着。

“那好吧。”

就在此时,几个美女坐在了不远处的桌子前,一个个肤白貌美大长腿。

四周的男生就像是装了雷达一样,视线不自觉的就靠了过去。

515的几人原本是没看的,但注意到很多人都在朝着一个方向看,他们出于本能,也都看了过去。

别人是看美女,他们只是想看看别人在看些什么。

意识到是美女后,大家都失去了兴趣。

几人的眼光都非常之高,如果单看颜值的话,一般人眼中的美女,还不如男明星长得俊美。

但余秋雨还是揪住了王大锤的耳朵,佯装生气的说道:“好哇,你看美女。”

“不是,鱼子哥,误会啊,你没看野娃子跟教练都看了吗?我们只是下意识……”

“还狡辩。”余秋雨根本就不听他解释。

而突然被点名的洛野和李昊阳也是面色一变。

洛野当即说道:“锤哥,你自己看美女,别诬陷我啊。”

“我没看。”李昊阳一本正经的说道。

两人的话,无疑是将王大锤推向了风口浪尖。

他只觉得耳朵失去了知觉,满肚子冤枉,却无从辩解。

千言万语,最终就只剩下了三个字。

“我错了。”

男人最先明白的道理,就是“我错了”。

看样子,王大锤已经精通了这项技能。

“知道错了就好。”

余秋雨松开了王大锤的耳朵。

这段时间,余秋雨似乎并没有怎么锻炼,身上的肌肉比曾经少了很多,头发也养长了,变得更有女人味了。

而且她的肤色也白了一些,再加上学会了化妆,颜值提高了不少。

以前她有点自卑,觉得自己不配谈恋爱。

现在她觉得自己配王大锤,那是绝配,顶配,配他三百六十圈。

不过,虽然看起来并没有以前那么运动了,但她依旧充满元气,看起来开朗活泼的,很受人喜欢。

她是靠情绪让别人喜欢她的类型。

可能初看并不觉得她漂亮,但相处下来后,她会给你很大的情绪价值,让你在情绪上面对她产生喜欢。

当“喜欢”出现后,不管余秋雨是什么样子,在喜欢她的人面前,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孩子。

就像在王大锤眼中。

比起绝色美人倾心于他,他更喜欢余秋雨揪他耳朵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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