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4章汉儒之法
从骠骑将军府回到了参律院的时候,韦端的心情颇为复杂。
若是有配图,当然是『时代变了』的神图。
庞统下令,让韦端负责审理关于这一次叛乱的相关人员,理清罪责,确定刑罚。
韦端从骠骑入关中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有些感觉到了时代的变化,但是他还一度以为变化应该不多,甚至还可以用老一套的模式……
毕竟若是有经验可以追寻参照,总是令人觉得舒服一些,而像是当下这样全然不知道未来,面对无数的变数的时候走,韦端心中难免联想较多,甚至有些面对与错从复杂的环境的本能恐惧。
人生在世,从来都不容易。
所谓快意恩仇,大多时候只是一种幻想。
恶意并不会像是游戏当中一样,呈现出令人警醒的红色,而是隐藏在不经意的小事之中,然后在最为放松的时候进行背刺。
韦端甚至有些庆幸,好在当夜之时自己还算是机敏一些,赶到了骠骑府衙之前表忠心,否则这一次即便是自己没有做什么,也要脱掉一层皮!
有时候什么都不做,也已经是一种态度。
站队错了,自然问题很大,但是迟迟不站队,墙头观望,也是罪过。
如果说骠骑实力尚小,那么墙头观望并没有什么坏处,骠骑也不会表示出反感的态度,甚至还会有意进行拉拢,但是如今骠骑已经分割东西,骑墙而望就成了恶行。
韦端是下来了,麻溜的站在了骠骑门廊之下,但是还有些人没下来,虽然庞统并没有明确说一些什么,但是后续这些人的未来么……
韦端之所以从墙头上下来,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身上有问题。
那就是韦氏在关中的名望。
名声有时候会帮人,有时候也会害人。
再加上韦氏几百年当中,关中三辅之地可以说到处都是朋友,而这些朋友之中有没有在这一次混乱里面犯事的?要是有人抓住这一点进行一番骚操作怎么办?
乌云连绵,压在头顶,就像是一场雷霆之怒即将展开一般。
现在看来,韦端的站队无疑是正确的,乱军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的就像是一个泡泡一样,被轻易戳破了……
人生总是一次次的冲动。
道左相逢,你瞅啥,有人怏怏而去,有人抽刀砍人,便是不同的结果。
然后现在便是另外一道选择题。
做得好,自然得生,做得不好,就此沉沦。
韦端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然后收拾心情,摆出笑脸,走进了参律院。
安抚和寒暄了一番,又吩咐了一些杂碎的事情让参律院中的小吏去做,韦端才不急不慢的走到了参律院正堂之中,坐了下来,宣布开堂议律。
『当下首要,便是依照「君亲无将,将则诛焉」之律,严惩不贷!』种劼毫不客气的立刻表态,说得斩钉截铁一点都不含糊。
韦端眼角忍不住跳了跳。
做人要不要这么无耻?
种劼打的算盘,甚至都毫不掩饰的摆在了韦端的面前。
『君亲无将,将则诛焉』的意思就是对于君主、父母不能有谋反之心,只要有谋反之心,不管有没有实际行动,都是可以诛杀的……
也就是说,可以『莫须有』。
叛乱之罪,诛杀三族不算少,连坐九族也不算多。
左冯翊和京兆尹这么近,再加上韦端韦氏是关中大姓,这么多年下来,就连多少个韦氏在关中各地,韦端自己都不清楚,若是这一次当中有被牵连到了其中,韦端若是在此刻随随便便应下来所谓以『谋逆』而论,那么搞不准明天自己就成了谋逆共犯!
相比较而言,种劼自然是姓氏稀少,人员稀薄,都在长安左近,基本上不可能和这一次的叛乱有什么联系,所以种劼便是毫不犹豫的要将这一次的罪名钉死,然后就拿着棍子等着要打落水狗。
『今次纷乱,虽只短时,然亦害者众也!』韦端咳嗽了一声,『如今长安三辅之内,有乱贼,亦有挟裹,若是全数皆定于将,恐违骠骑仁德之名也。应拾善检恶,因行而定,方为不负骠骑之恩。』
韦端说这个话的时候,并没有去看种劼,而是看着堂内的一帮佐吏。一则韦端怎么说也算是院正,比种劼这个副手要高半级,另外在眼下的情况之下,韦端更需要在手下面前维持住自己的权威性,否则即便是这一次能脱身,在参律院中恐怕也会被种劼所夺了权。
众人相互看了看,然后点头应是。
种劼冷笑不语。
种劼也不是傻子,方才抢着表态,一方面是借此将韦端的军,另外一方面即便是不成,也有后招。
『莫须有』的论罪方式当然不妥。
种劼难道不知道在这一次的纷乱之中,有很多人并非是存心想要叛乱,有一时糊涂的,也有见钱眼开的,甚至还有纯粹凑热闹的么?要说将这些人全部都判决为谋逆,尽数诛杀,当然会有冤屈。
可是种劼依旧这么说,他也只能这么说。否则立刻就会被韦端指使着去『鉴别』被挟裹者还是叛乱者,累死累活不说,还容易出事情……
因此种劼就是表示,老子不管,若是韦端胆敢甩锅,让他来办,那就是有一个算一个,全数按照叛乱论处,诛杀九族!
至于会不会因此沾染恶名……
恶名也是名,不是么?总比现在默默无名要更好。
因此现在热锅就依旧还是在韦端手里,烫得他难受无比。
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但是人有。
在这一次的叛乱之中,不仅有一般的百姓,也是涉及到了士族子弟。而这些士族子弟最终的命运,就很大程度上会受到韦端当下参议出来的律令所影响。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明显不可能的了,但是如果说将受打击面变小一些,重点是确保自己不受到其牵连,便是韦端当下最为重要的事情。
经此一事,关中士族必然元气大伤,而韦端自己却要亲自操刀割肉离场,心中痛苦,脸上却依旧要保持笑容……
『如今职事杂多,不宜耽搁,当速定章程,上报骠骑定夺……天有好生之德,地有厚泽之意,如今事至于此,为乱者,固然罪无可赦,亦需矜恤老幼妇孺……』韦端环视一周,『诸位以为如何?』
既然韦端自己提出来要鉴别善恶,那么自然就需要划出一条底线。
韦端第一条划线,就是照顾『老幼妇孺』。
众人不由得拿眼去瞄种劼。
种劼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也没有说话。
因为种劼知道,这个『老幼妇孺』只是一个引子而已,根本不是重点。
什么?妇女竟然不是重点?
妇女怎么能不是重点?
后世的女拳师,听闻了半句话,多半立刻又会舞动起拳法来,表示这是一种歧视,妇女就是要和男子一样,否则就不公平!这……这是要杀头啊?啊,那没事了……不歧视,不算是歧视……
韦端停顿了一下,也瞄了一眼种劼,见众人都对于第一条没有什么意见,才开口说第二条,『民或浅于学识,然亦知仁孝,故而亲亲得相首匿……』
『不可!』种劼出言道。
韦端微微皱眉,但是立刻笑道:『种君有何高见?』
『不敢言高见……』种劼冷笑了两声,说道,『亲亲得相首匿,原以嘉善也,奈何心怀叵测之辈,以此为恶!隐匿凶徒,败坏律法,横生祸事,藐视朝纲!如此之法,于此非常之时,岂能延用之?』
便如后世各种拳师,起初原本都是善意,偏偏被恶人所用,打起拳来,虎虎生风六亲不认。抓着人打拳的,抓着男女打拳的,还有抓着猫狗打拳的,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韦端笑容渐冷,『种君之意,便废此律不成?』
种劼拱手说道:『不至言废,乃十恶之罪,不在其中!』
『十恶?』韦端不由得喃喃重复了一声。
『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种劼记忆力不错,一口气念下来,便是心念通达,放下了好大一块石头。
十恶之罪,是从先秦开始,一直到了隋朝才算是比较确定下来,记入了法典之中。秦汉之时,还并不全,到了隋唐之后,才算是齐全。所以汉代此时,种劼此举无疑是一个标志性的举动,让一些模糊的,不确定的律法,提前得到了规范。
『亲亲之情,某亦悯之。然若事以错就,更有十恶之举,请各位自度,若是可自担之,何苦连累家族?』种劼缓缓的说道,『俗人或是不知,骠骑乃天赐之明主也,故有忤逆之举,而后隐匿,便是错上加错!某既得骠骑托付,掌议律法,便求知分明,断善恶,倾力无负!亲亲之律,他罪可宥,十恶不赦!』
韦端看着种劼,心中忽然有几分的明悟。
种劼所提出所谓的『十恶』,肯定不是种劼一个人自己所想出来的,种劼要是有这份本事,也不至于在种家老头子死后就默默无闻了许久!
那么当下种劼所言的出处,不就是很明显了么……
韦端不由得在心中叹息了一声,这名头,也只有让种劼得了。
『种君果然大才!此议中正平和,大有春秋决议之风!』韦端摆出了一副笑脸,连连点头赞叹。如果是一般性的权柄争夺,韦端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赞同,但是现在整个局势并不只是在参律院中,而只在参律院之外,所以这个利弊应该如何权衡,自然也就很清楚了。
种劼摆手说道:『当不得此誉。某乃一介乡士,事中唯历卑品,学识亦不精深,资望自是浅薄,却得骠骑之厚,得授清贵之职,惶恐之余,自当兢兢,报效明主是也。』
韦端闻言后便微笑道:『种君过谦了!先前之遗珠,非种君之才不显,乃未有如骠骑之明主洞察也,今抚尘而出,自然明照。十恶之论,便足见种君才器禀赋……』
众人连声附议,顿时参律院之内似乎一派祥和。
『亲亲相护』之议,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习惯。毕竟关中这些人都相互之间或多或少都有关系,如果说真的有些人找到他们,要求他们提供庇护,若是不接受,就违背了道义,若是接受又恐受到牵连……
韦端自己也唯恐出现这方面的问题,所以特意提出来,不管众人是反对还是同意,反正韦端都无所谓,只要能最终确定下来,便可以依此而行,无碍于自己的声名。
现在种劼提出『十恶』之论,韦端在心情复杂之下,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既避免了自身的尴尬,又显得重视骠骑的利益。
或者说是统治者的利益。
种劼叹息道:『追溯少时,或还存有几分才难施用的狂念,如今所得者,也唯有谨慎自守。方今畿内纷乱,十恶之议,进未足喜,退亦足悲,实不得此赞也。只不过身在此位,不敢自负薄能,还请各位贤才共议才是!』
听闻种劼如此说,韦端不仅有些意外。
韦端一直表示说这是种劼的功劳,自然也有些居心不良。
一则无非是祸水东引,既然是种劼提出来的,那么恶人自然是种劼来做,若是有人因此怨恨不能得到庇护,那么就是种劼的过错。
另外一个方面则是确实如种劼所言,种劼他个人的资望确实不高,所以即便是得到了这个『十恶』之名,也不见得其名望会有多少的提升,更何况难免时流的言语攻讦,是好事是坏事还不确定。
『种君出身名门,品格自具,又能恬淡自守。单单这几桩,已经超过在朝具位庸臣良多,实不必过谦。』韦端笑了笑,然后话锋一转,『如今还有一惑,这「有罪先请」之律,不知种君可有指教?』
『有罪先请』,是出自《宽吏罪诏》,其中表曰:『吏不满六百石,下至墨缓长、相,有罪先请。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妇人从坐者,自非不道、诏所名捕,皆不得系。当验问者即就验。女徒雇山归家。』
既然种劼提出了『十恶』论,若是韦端继续唯唯诺诺,不敢正面棘手问题,那么就会显得韦端在重大问题上没有担当的勇气,那么参律院的未来走向,有可能就会因此而受到影响,所以韦端见种劼已经开了这个头,自然也就豁出去,一举把最为重要的问题抛出来了。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汉代的律法已经基本上从法家转成了儒家。
所谓『亲亲相护』、『有罪先请』,乃至于『春秋决狱』等等,都是儒家的律法。甚至因此影响到了后世,拿着一本经文登堂宣判的,并不是只有后世的色目人才干的事情。
儒家子弟当官,一手拿着经文,一手拿着节仗,经文怎么解释他说了算,如何判决也是他说了算,起初还能维持本心,但是大多数人都难敌贪欲,最终越混越不成样子。
最开始提出以儒家代替法家的律法的,便是董仲舒。
当然在最开始的时候,董仲舒也用儒家经典,解决了一些疑难案件。
比如说某个人的小孩因为见到了其父亲受到他人殴打,便拿了木棍去解救其父,但是在搏斗过程中失手打中了他自己的父亲,把他自己的父亲给打死了……
若是按照原本的约法三章,杀人者死。
然后这个人又是打死自己的父亲,弑父当死。
然后就闹到了董仲舒之处,董仲舒根据《春秋》,尤其是《春秋左传》之中的事例,表示此人原本不是要杀其父,而是失手,故不当死。
这种案例或许在后世很好理解,但是在汉代当时确有跨时代的意义,以春秋决狱便成了儒家法的开端。就像是大多数法律规则刚开始的都是要向善的,可是有心人会越来越多一样,一开始董仲舒或许本意是在春秋之中寻找律法的公平,但是后来却被一些儒家子弟利用起来成为自己贪欲的保护伞。
种劼沉默了片刻,最终咬着牙说道:『亦按十恶而论!十恶之辈,不得有请!』
韦端瞪圆了眼,沉声说道:『种君……此事甚大……』
如果说之前『亲亲』之律,只是牵扯到了伦理道义,而现在『先请』之法,就是直面了原本的士族特权。
士族名士,可以用自己的名声,财富,甚至是官职来减免罪责,这已经是大汉百年来的惯例了,虽然说『十恶』之罪不得减免也有一定的道理,可是谁能知道在将来会不会变成了『二十恶』,然后『三十恶』……
当下口子一开,谁知道将来什么时候,士族子弟的这些特权就全数没了?
所以『亲亲相护』这种处于伦理道德上的行为被禁止问题不大,但是原本特权被剥夺,问题就大条了……
种劼干脆闭上了眼,『十恶之罪,不可赦宥!』
韦端默然不言。韦端此刻才体会到庞统连消带打的厉害,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心潮难平,也有些难以决断。
韦端迟迟不说话,而种劼闭着眼也不说话。堂内自然忍不住响起了一片嘁嘁喳喳的议论之声。
蓦然之间,忽然厅外有人喊了一声:『下雪了!』
韦端抬头望去,只见厅外不知道何时已有晶莹雪花飘然而落……
韦端收回目光,却和种劼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在那么一个瞬间,韦端读出了种劼目光之中蕴含的意思……
这天,已经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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