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长生种
第二天,曙色初开,云雀在清风中摇摆,雷恩推开了百叶窗,感受着清晨的新鲜空气,精神一震。
嗯,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凯莎早就醒了,在雷恩洗漱完毕后,她已经为他准备好了早餐,正在阳台上洗衣池那洗衣服。
在诺克曼帝国,母亲从小就会教女儿怎么洗衣做饭,那里的女孩基本精通各种家务活,至少长大后当家庭主妇完全没问题。
凯莎虽然被称作女武神,在少女时代一直接受她的老师“苍穹剑圣”的严格训练,但她依然会做家务,并且厨艺不错。
这是她母亲的要求,在诺克曼帝国的传统文化中,女性一直是勤俭持家、温柔贤惠的形象。
连老山羊都说,如果将来浪够了,想结婚了就找个诺克曼的女人,至于找法罗兰的女人,那还不如不结婚。
雷恩还算幸运,凯莎性格很要强,但她仍有其柔情的一面,只是一般人看不到而已。
凯莎替他穿上小西装外套,整理好衣领,抚平衣服上的褶皱,亲吻了他一下,柔声嘱咐道:“记得早点回来,下午可以把书带回家看,我会准备好午饭的。”
接近雷恩的确是有目地的,但她也没有欺骗他的意思,她会在男友面前收起高傲,展示她柔情的一面。
“好的。”
雷恩点头,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奇妙感觉,这里好像不再只是一个住处,而是一个可以停留的温情港湾。
他骑着山地自行车去了学校,凯莎这次并没有和他一起出门,她毕竟是一位强大帝国的公主,一次也就罢了,总是和雷恩在公众场合露面很容易引来麻烦。
别的不说,诺克曼帝国对凯莎不死心的青年才俊很多,不乏四阶高手,一旦争风吃醋起来也很头疼,不知道会引发多少狗血的事。
伴随着上课铃,雷恩踩点进入教室,同学们见怪不怪,他每次都这样,就算迟到了老师也不会管。
雷恩来这也只是上上午的理论课,他甚至可以不用参加考试,真要论战斗力,许多老师其实都打不过他。
今天上课的是凯拉,作为三阶白巫师,现年42岁的她依然风韵犹存,显得很雍容。
她穿着一步裙和白色女士西装,一双红色高跟鞋,脸上露出微笑,显然心情不错。
不知道为什么,雷恩感觉她有点容光焕发,好像刚被浇灌了的花朵,就是不知道是谁滋润了她。
老山羊:当然是我喽,这可是个体力活,一般人干不了。
凯拉翻开课本,清了清嗓子,声音颇为温和:“同学们,打开笔记本,今天的课内容很重要,要考!”
雷恩拔出钢笔,翻开50页的笔记本,上面已经写满了一半,虽然每天踩点进教室,但他课上很认真。
“今天要讲的是魔裔的寿命,很多魔裔从外观上其实和人类差别不大,但他们的寿命比人类漫长很多……”
魔裔之中大多数是长生种,根据学者们的研究,一位男爵级魔裔寿命都超过200年,堪比四阶大师级超凡者。
子爵级魔裔寿命300年左右,伯爵级可活500年,和人类圣者相当,侯爵级魔裔大概能活七八百年,公爵级1000年左右。
至于黑暗大公和亲王,人类还不清楚他们的寿命长度,推测是1500年左右,君主则无法判断。
凯拉表情有点严肃:“事实上,要想知道一个魔裔的具体年龄是很困难的,因为他们可以陷入一种深层次的沉睡状态,类似于冬眠……”
这也是魔裔和人类的最大区别之一,沉睡期间,魔裔的生命流逝速度大大减缓,只有“活动期”的十分之一。
以血族公爵弗兰克为例,太阳君王是2000年前的人物,而血族公爵寿命1000年左右,正常情况下他早就老死了,不可能活到现在。
事实上,大多数魔裔习惯在“浪潮期”活动,并不是说在“平衡期”他们就不能行动。
在浪潮期空气中的灵能会变得很活跃,适合魔裔展开活动,而平衡期他们就会感到不舒服和虚弱。
好比两栖动物离开了水池和沼泽,来到了干燥的土地上,待久了难免有点萎靡不振,甚至难以生存。
因为能沉睡,魔裔的年龄就变得很难计算,以一名男爵级魔裔为例,正常情况下,他能活两百年,但如果一直沉睡,他能沉睡足足2000年才会死去。
那么一个沉睡了1500年后再出来活动的男爵,和一个活动了500年没有沉睡过的侯爵,他们的年龄谁大?
沉睡期间的魔裔其实是没有什么意识的,力量不会变强,知识和经验也不会增加,相反,刚刚复苏的时候还会比较虚弱,因此……
凯拉拿起粉笔,在黑板上边写边说:“因此,魔裔们自己是这样计算年龄的,活动期时间加上沉睡期时间的十分之一。”
举个例子,一名男爵一生中沉睡了1500年,活动了50年,他的年龄就是150加上50,也就是200岁,这也是他一直活动能有的寿命,这样就不会搞得年龄十分混乱。
不过这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子爵和伯爵,他们的存在时间甚至比侯爵和公爵更古老。
这也是为什么,魔裔从来没有尊敬前辈的传统,反正谁拳头大,谁就辈分高。
否则一个男爵沉睡了1200年后醒来,是不是可以当一位只存在了500年的侯爵的爸爸辈了?
魔裔中,存在时间和年龄是两回事。
阿尔维斯大公沉睡过一千年,可他只活跃过80年,按照魔裔的算法,他就180岁,非常年轻,可他却是第四纪晚期就出现过的人物,存在时间并不短。
快下课了,凯拉非常郑重的告诫道:“相比魔裔,人类的寿命很短,也不能沉睡,历史上,有很多强者或英雄人物。
他们晚年选择了投靠魔裔,让魔裔以源血将他们转化成魔裔,以此延续生命。
这也是为什么,魔裔之中高手众多,而且,在我们取得上风后,却难以揪出隐藏在人类中的他们……”
世上谁能不死?当一个高阶超凡者立足巅峰,享受着荣华富贵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时日无多,他们能经得住长生的诱惑吗?
好在,魔裔要将人类转化成魔裔的代价十分高昂,越是高阶的超凡者越是需要更高级的源血,而且不只一滴。
否则,人类根本没法玩,试问,谁不想活得更久一点?
魔裔可以在第五纪乃至第六纪战败后藏得很好,不只是有那些堕落或邪恶的人类超凡者帮助。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有不少人经不住长生的诱惑,被转化了,然后替魔裔们掩盖足迹或安排身份。
下课后,雷恩没去图书馆,直奔猎魔人协会分部,老山羊昨天说有要事相商。
而此刻,波克米亚王国,维亚市,莱罗尔男爵正愁眉苦脸的坐在书房里,晃着一杯西瓜汁。
“吱!”
推门声响起,男爵赶紧坐正身子,面露微笑,进来的是他儿子肖恩。
“父亲,我想邀请绿森堡大学的朋友们来家里做客,举办个小宴会。”冒冒失失的肖恩笑着说,他小时候父亲脾气很暴躁,但现在很好说话,应该不会拒绝。
莱罗尔男爵温和地笑着:“家里的大厅装修已经有点陈旧了,如果你想举办宴会,我可以帮你在波尔大酒店订个大包间。”
“哦,真棒!谢谢爸爸。”肖恩脸上有点兴奋,去酒店自然更好,只是花销也大。
男爵维持着慈父般的笑容,目送着儿子离去,良久,他叹了口气,眼中飘起一层灰色雾气,体表浮现出一具虚幻的骨骼。
他晃着杯中的西瓜汁,一脸生无可恋,他是个四阶妖鬼,实力不下于被凯莎和哈尔干掉的韦斯利。
男爵其实在12年前就被他附身了,但四阶妖鬼哈维过得并不好,每天提心吊胆,战战兢兢。
他害怕一觉醒来,就躺在了学者们的手术台上,据说,最近有人高价收购妖鬼骨骼。
这个容器其实一点也不适合他,想当于大人穿着童鞋,很难受,但他不敢换,每天都不怎么敢出门。
想死,好想死!又是想撞墙的一天!
为什么克里斯蒂安亲王要派他来这个鬼地方,别说搞事情了,他已经喝了12年的西瓜汁了。
哈维将杯中的西瓜汁一饮而尽,这是血,这是美味的鲜血!他不停的暗示自己。
在这个妖鬼都呆不下去的鬼地方,他每天靠催眠自己才能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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