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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最强死党


项南方语气冰冷的话语一时间让她的母亲和项北方都有些错愕,他们感到项南方一下子变得有些陌生了起来,客厅里的气氛一时间弥漫着尴尬氛围。

还是项南方的母亲先打破了这针尖对麦芒的态势,她上前亲热的抱住了项南方的肩膀,然后说道:

“南方,咱们有什么话回房间说,不让这个不知所谓的家伙听到。”

说完她拥着项南方就去了她的屋,独留下项北方一个人在客厅。项北方感觉自己的脸上火辣辣的,就好像是被抽了一记耳光似的。

这种感觉让他极其不舒服,他打算抽时间去见见宋清远,看看那个小子到底有什么魔力,怎么就把自己一贯听话的妹妹给迷成了这样?

项南方的闺房内,母亲陪她一起坐在床上,看着脸上还带着愠怒神色的女儿,轻声问道:

“南方,那个男的就这么优秀?为了他你宁愿跟你哥闹翻?看来你是认准他了?”

项南方嗤笑了一声,笑容里带着对项北方的不屑,然后说道:

“尊敬他我叫他声哥,他要是不识抬举,那他在我面前就是个屁。我的婚姻我自己做主,什么时候轮到他来指手画脚了?他自己巴结了个高枝,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跑到这里吆五喝六来了,他以为他是谁?!”

项家的孩子,婚姻一向自主,项南方同父异母的大哥与大姐,找的也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现在都过得很幸福。

唯独项南方同母的这个哥哥项北方,两年前结的婚,找的是省里的一个干部的小女儿,多少有那么点联姻的意思,这一直让项南方挺看不上的。

项南方的母亲看着气鼓鼓的女儿,不由得笑出了声,用自己的手背轻轻摩挲着女儿的面颊,然后柔声说道:

“南方,你自己有主意就好,从小你做事就有分寸,自己拿捏好了再做决定,这种事情急不来,有时间把他带回来给我瞧瞧。”

也不知是想起了叶晨还是怎么,项南方的脸色微红,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好啊。”

……………………………………

叶晨早上来到台里上班,从电梯里出来正要进到办公室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有人好像在提及自己的名字,这让他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不远处的走廊拐角处,有两个男人在小声说话,一个声音很熟悉,是宋清明,至于另外一个很陌生,不过听了几句之后,叶晨也回过味儿来,这是项南方的哥哥,自己未来的舅哥来了,他听项南方提起过,自己同母的哥哥叫项北方。

叶晨抱着肩膀,靠在跟他们隔了一堵墙的安全通道门口,静静的聆听着,项北方有些高高在上的味道,语气倨傲的很:

“其实呢,南方找对象我是不反对的,可是怎么也要擦亮眼睛掂量清楚,找那些苦大仇深,混得高不成低不就的男人,他们从小到大的一切都要苦苦打拼才能到手,还有太多的可望不可及以及太多的欲望,得到了时担心失去,处心积虑,精打细算,“吃相”难看得很。”

宋清远被项北方高高在上的态度给气笑了,他丝毫没留情面的回怼道:

“俗话说得好,不到深圳不知道钱少,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你家是一块肥肉不错,不过在我看来也肥不到哪里去,所以你也用不着在我面前摆谱。

乔一成怎么了?他是我们台里最优秀的记者,是新闻中心的台柱子,更是省作协的副主席,他就算不在电视台里工作,光凭借他那些作品的稿费,都能让他这辈子衣食无忧了,不至于像你说得那么穷凶极恶。

再说了,英雄不问出处,项伯伯还不是农民出身?小时候我们不是常听他忆苦思甜?说他十来岁上穷得连鞋也没有,大冬天的光着脚,跟在牛屁股后头,看见老牛刚拉了一泡屎,就赶紧把脚伸进去借那热乎气儿暖和一下?

你这是过了几天好日子,找不着北了吧?用不用我哪天去拜访项伯伯的时候,把你这恶心人的话去跟他学学?我估计到时候项伯伯会直接抽出他的皮带,让你好好长长记性的。”

宋清远的长脸大伦说得是阴损至极,就差没指着项北方的鼻子骂他是数典忘祖的货了,给项北方的脸气成了猪肝色。

他就有些搞不明白,叶晨到底是有什么魔力,一个是自己一奶同胞的亲妹妹,一个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结果全都站在了叶晨那边,映衬的自己反倒成了恶人。

他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宋清远,然后阴阳怪气的对他说道:

“得得得,打住打住,谁不知道你平民意识重,你没有等级观念。我也是多操心,南方跟这个什么乔一成,八字没有一撇,也不知能成不能成呢,我就是路过这里找你了解了解情况,你就这么一大通理论。”

说完项北方臊眉耷眼的离开了,路过安全通道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叶晨,自顾自的朝着电梯走去。

宋清远走过来的时候倒是看到了,他拍了拍叶晨的肩膀,嘿嘿一笑,对他说道:

“刚才你都听到了吧?甭理他,我跟你说,项家一家子,人都好得不得了,老爷子前一位夫人去世后,后娶了一位,就是南方跟项北方的妈,老太太人也挺好,和气,善良,她上面的那两个哥姐人也很好,比南方大得多,人特别质朴。

就只有这个项北方,妈的,羊群里跑出这么个骆驼来!借了老丈人的光,在D校混了张文凭,娶了个常委家的姑娘,得瑟得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派头架子足得很!身上的泥巴味儿才去掉几天?

他奶奶的,我家老子小时候那才是真正的风光,家族里的小少爷,我爷爷当年那可是满州国商会会长,我都没说摆谱儿,他倒摆起来了,真特么的欠教育,回头我非在他老爷子面前给他上点眼药不可,什么东西?!呸!!!”

叶晨哈哈一笑,他感受到了死党的关心,笑着对宋清远说道:

“放心吧清远,我拎得清,我是跟南方过日子,管他干什么?如果是因为在体制内工作,被他穿小鞋了,那这份电视台的工作我大不了辞了就好。

就像你说的,我又不光指着这份工作吃饭,对于我来说,这更多的是我的一份爱好,他项北方拿我没辙的。真要是不上班了,我在家写作的同时,正好顺便照顾南方了,最近看她有些清瘦了。

真要是有人拿我吃软饭说事儿,那我会一本正经的告诉他,医生说了,我胃不大好,就适合吃软饭,怎么了?有本事你也去吃?”

“哈哈!”宋清远看到叶晨没被项北方影响,放下心来,对他叶晨说道:

“你没事我就放心了,兄弟永远站在你这边。我先去调试机器,呆会儿咱们去采访。”

正在这时,叶晨摆在办公桌上的手机响起,他看了眼来电显示,发现是项南方打来的,他对着宋清远指了指电话,然后站起身来,去到走廊了。

“喂,一成,晚上来我这儿吃饭吧,我馋你做的辣子鸡了。”

“好啊,等到下班我去找你,咱俩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回去我给你做。”

晚上,项南方的公寓,她跟叶晨吃完晚饭后,舒服的靠在椅子上,抚摸着自己的肚子,然后说道:

“一成,你做菜实在是太好吃了,我今天足足吃了三碗饭。”

叶晨从纸抽里扯过两张纸巾,帮着项南方轻轻拭去嘴角的油渍,然后说道:

“小时候家里穷,所以总是会想方设法用最简单的材料做出最好的味道来,我是这样,我弟弟二强也是如此。这样的粗茶淡饭偶尔吃吃会感到新鲜,真要是吃一辈子谁都会生厌的,以后我会想方设法变着花样的做给你吃。”

项南方用她细白的柔荑握在叶晨的手上,然后神情认真的说道:

“一成,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敬亭山,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哪怕是粗茶淡饭我也会吃的别有一番滋味的。找个时间,跟我一起回家见见我的爸妈吧,咱俩的事情该定下来了。”

“好啊。”叶晨笑着回道。

其实提出来让叶晨去见自己的父母,项南方是做过强烈的思想斗争的,甚至是现在她的心情都非常的忐忑。

阶层的差异是永远都不可抹杀的,项南方不知道叶晨在去自己家见过自己的爸妈后,心里会不会有什么想法。

她甚至在考虑自己该怎样给叶晨一个保证,保证她和她的家人没有等级观念,真的在一起了永远都不会嫌弃他。

只是刚有了这个想法,项南方却觉得有些荒诞,这算什么?如果叶晨真是一个畏畏缩缩,怯懦的人,那只能说他们的缘分未到,这个世上多的是擦肩而过的男女,哪怕他们彼此之间互有好感。

叶晨倒是不知道项南方的内心戏那么多,毕竟女强男弱的婚姻他也不是第一次接触了,刚进诸天世界,他和周晓白的结合就是这种情况。

当时因为叶晨的性格拧巴,两人直到他返城以后,才正式扯证结婚,那时候二人也都三十出头了,这让岳父周震南颇有微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嫌弃自家闺女呢。

而现在叶晨可不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了,他历经这么多的诸天世界,在心理年龄上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妖怪,没谁会比他的心态更稳了,所以他根本就没在怕的。

不过为了显示出自己的尊重,他还是仔细的准备了这次见面。翻箱倒柜的从自己的衣柜里找出一套订制的白色开司米西装,当时这套西装穿在他身上,就连给他做衣裳的李顺昌的老师傅都叹为观止。

这个年代是没人拿开司米做西装的,最早出现这样款式的装扮是在二零一零年巴黎时装周春元素男士单元,夺得了当时的大奖。

开司米西装可以说引领了后世时尚界的潮流,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在男士时尚界占统治地位的服装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西装,无论是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他都是男士最体面的着装。

开司米西装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柔和。如果说以往的西装是用男人的身体撑起来的,那这一身西装穿在叶晨的身上,却仿佛是长在了上面,贴身的不得了,异常的相得益彰。

相比正式的西装,它少了份刚挺,多了份圆滑,给人的感觉是藏而不露,充斥着一种低调的奢华。西装最好的面料是羊毛面料,但是开司米却是最顶级的山羊绒。

羊毛与羊绒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是用途却千差万别,因为开司米面料非常的柔软,大多用于做围巾、手套之类的,在这个时代用来做西装的是前所未有的。

原世界里,宿主乔一成去到项家登门拜访,穿了一身行政夹克,这在叶晨看来有些太过老气了,充斥着沉闷的味道,显不出年轻人的朝气蓬勃来,所以他特意在着装上花了心思。

最主要的是穿行政夹克的那都是什么人?都是李达康、祁同伟、沙瑞金之类的,倒不是说普通人不能穿,可是叶晨一个电视台的记者,哪怕是项家未来的姑爷,穿这么一身去到项家,怎么看都是不那么和谐的,有种班门弄斧的意味。

叶晨去的时候,还特意带了一幅名家的字画。时隔多年,叶晨再一次来到了颐和路,颐和路是民国建筑聚集区,这里拥有二百多座民国政府要员的宅第公馆,有句话说,“一条颐和路,半部民国史”。

高大茂密的梧桐树仿佛隔绝了一切喧嚣,颐和路百年以来一直保持着它特有的宁静与浪漫。颐和路最美不过深秋,梧桐叶片片飘落,颐和路的风情更浓。

项南方家便位于颐和路公馆区第十二片区,江苏路三号,能住在这里,足以证明项家的身份显贵。不过叶晨丝毫没有露怯,大大方方的进到了里面。

叶晨送给自己未来岳父的是一幅金陵有名的书画大家刘海粟先生的国画,因为工作的原因,他曾经采访过刘老。

因为叶晨学识广博,谈吐优雅,高情商的对话,使得两人成了忘年交,哪怕老先生晚年在魔都生活,两人也经常书信联系。

项南方的父亲拿着放大镜认真的端详着这幅画,满意的点了点头,笑着对叶晨说道:

“小乔啊,让你破费了。”

叶晨一边帮着把画卷起来,一边笑着对项父说道:

“伯父,不存在什么破费。我曾经采访过海翁先生,跟他是忘年交,这幅画是他当初送给我的。这些年我们还保持着书信联系,只是可惜,九四年时他因病去世了。”

项父也没想到叶晨的交友广阔,居然还认识刘海粟,一时间找到了话题,有些唏嘘的说道:

“谁都抵挡不住岁月的侵袭,老先生去世的时候,已经九十八高龄了,能跟这样的文人雅士成为忘年交,是你的幸运。”

正所谓听话听音,叶晨自然是听出了自己未来岳父的言外之意,那就是他和项南方的母亲渐渐苍老,以后就把南方交给自己了。

项南方的父母亲都非常的慈祥,在对待叶晨的态度上,也根本不存在什么居高临下,就像宋清远说得那样,是非常好的人。尤其是项南方的母亲,看向叶晨的眼神,完全就是在丈母娘看未来的姑爷。

叶晨和项南方陪着她的父母共进午餐,项北方那个倒霉催的倒是没出现,所以气氛一片和谐。吃过午饭后,项南方挽着叶晨的手臂,两人在院子里四处遛弯散步。

叶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笑着对项南方说道:

“小时候我和弟弟妹妹路过这里,隔着围墙看到里面的环境,别提多羡慕了。想不到时隔十多年,我何其有幸,居然会娶到住在这里的小公主。”

看到叶晨没有任何违和不自然的表现,项南方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对他说道:

“遇到你也是我的幸运,我也没有想到,我们俩之间的缘分居然从你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了,这也算是总角之交了吧?”

不得不说,宋清远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周一刚到台里,叶晨这边才出了电梯,就被宋清远这个八卦的家伙给堵在了门口,笑着对他问道:

“毛脚女婿,第一次上门感觉如何啊?”

叶晨嘿嘿一笑,和宋清远来到了走廊的窗边,对他说道:

“南方的父母还是很好的,都很慈祥,问了问我的家庭和工作情况,然后中午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吃了顿饭。”

宋清远一拍巴掌,有些狡猾的笑着说道:

“我说什么来着?老乔,你以为皇帝的女儿她就不愁嫁吗?我告诉你句实话吧,也难!学历啦,工作啦,相貌啦,地位啦什么的都容易,不容易的是,人家公主的心里要进得去。

南方的心里有了你,那比什么都重要,不是谁都跟项北方那家伙似的,眼睛长在头顶。最起码我了解的项南方不是这样的人,要不然当初我也不会去撮合你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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