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绝密


“现在的人都流行冒充别人的身份吗?还是以为自己冒充一个牛逼人物的身份,自己也就成了那个牛逼的人。要真的是的话,那我说自己是女娲。那人类是不是都是我的后代了?”

“服气了,现在的人有点钱,胆子就大到没边,那可是鬼医啊!是国手纪岐黄的徒弟,更被誉为在世的活阎王,连她都敢碰瓷,简直是活腻了!”

“原本我以为宋明伊嫁给陆家过得很幸福,现在我却发现自己到底是浅薄了,哪有幸福的人会疯得这么彻底的?”

不管网友怎么调侃,怎么谩骂这件事都透露出一个中心思想,他们不相信宋明伊就是鬼医。

林薇颜不知道宋明伊为什么这么配合,但是却知道这些网友不相信宋明伊就是鬼医,绝对不行,否则她后面准备的节目要怎么上演?

她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号码:“你帮我办件事,你帮我找几个人,证明宋明伊就是鬼医,注意这些人的身份,他们说出来的话,必须要能让人信服,花多少你不用担心。”

对方连忙答应了一声。

没过多久,马上就有很多人站了出来,证明宋明伊的身份,这些人每一个人都是医学界的大佬。

有了这么多大佬的佐证,原本坚持不相信的网友也开始将信将疑起来。

尤其是一些曾经目睹了宋明伊救柳老爷子的网友,以及那天看到宋明伊穿着无菌服的网友纷纷出来发言。

有很多人在思的官网,陆氏集团的官网或者宋明伊的个人账号下留言求证。

陆氏集团是跟宋明伊都没有回复。

但是这不妨碍网友们思考,这样也让他们更加确信宋明伊的身份。

毕竟鬼医一向都是高冷的,神出鬼没的。

加上林薇颜不留余力的宣传,所有人都默认了一件事,宋明伊就是鬼医,鬼医就是宋明伊。

之后,林薇颜又让人放出林老夫人病重,宋明伊将以鬼医的身份对林老夫人进行救治。

一时间,所有人的视线都被这件事情吸引。

还有很多言论说道,林老夫人好命,有鬼医做孙女,这辈子肯定会健康长寿。

在所有人都在讨论领导负担好命的时候,林薇颜接到一个电话。

一道暗哑的声音在电话的另一端响了起来:“你要的东西已经等你准备好了,十分钟后快递将送货上门。”

林薇颜挂断电话。

果然,十分钟后门铃就响起来。

早就等待多时的林薇颜立即出门取货。

然而她的房间外边并没有人,只有一个银色的小箱子。

林薇颜将箱子拿进来打开之后,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就躺在箱子里,装在里面的液体是暗红色的,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欣赏完液体之后,林薇颜将手提箱收了起来,又打开监控视频,想要看看送货上门的人究竟是谁,然而她一连翻了许多遍监控录像,都没有人靠近过。

这个手提箱就像是凭空出现一般。

林薇颜忽然想起刚才给她打过来的那个电话号码,正准备让人查查对方的底细,手机就收到一条短信。

“不要做无关紧要的事情。”

林薇颜莫名的打了一个寒战,赶忙将电话号码删除,不敢再查对方的底细。

此时m州。

一个身材壮硕如铁塔的男人快步地走进房间,他低下头:“主子,事情已经办好了。”

“嗯,办得不错。希望这些小东西能给陆慎行跟他那个太太带来一些麻烦。”

男人听到年轻男子的话不由问道:“我将血红给了林薇颜,陆慎行跟那个宋明伊何德何能够躲过血红?难不成你也相信宋宋伊那么一个年轻的女性会是鬼医吗?”

男人笑着说道:“宋明伊是不是鬼医我不知道,但是我却知道,不管是陆慎行还是宋明伊,都不是林薇颜那个蠢货,能够招惹的。”

男人惊愕:“主子你竟然这么高看宋明伊!她,她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啊!”

男人站起来说道:“你忘记以前武林中流传过一句话吗?行走江湖,有三种人最危险,小孩女人和尚,宋明伊就是其中的女人。”

“可宋明伊不过是宋家的弃女,并且还愚蠢地被人陷害,坐了五年的监狱,这样的蠢货,哪里值得您这么高的评价!”

“我的结论是从调查宋明伊的资料得来的。我让人调查过宋明伊这五年以来在监狱里所有的事情,你猜调查结果是什么?”

男人下意识开口:“是什么?”

“绝密。”

男人走到阳台上,望着天空:“一个区区的经济犯,五年以来在监狱里的表现居然是绝密,你不觉得这很有问题吗?我想要再查,就被人警告了。”

“还是主子英明神,这么简单的事情我都没有看透……”男人笑得十分憨厚,很快他又振奋起来:“那如果宋明伊就是鬼医的话,那你的病不就有治了吗?我这就安排人去华国将宋明伊绑回来,让她给您治病!”

男人说着就兴冲冲地向外走。

“给我回来,不许派人去华国,更不许让人把宋明伊绑来!”

“为什么您的病已经不能再等了,为什么还不准我把宋明伊绑过来?”

“你也说了,把宋明伊绑过来是要让她给我治病的,一个被绑过来心怀怨恨的人,就算她要为我治病,我敢用吗?”

男人愣了一下:“主子,您的意思是,我把宋明伊绑过来,她很可能会害你?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现在就派人去把宋明伊给杀了,敢伤害我家主子,就不配活命!”

男人说这话的时候,杀气腾腾的像是下一秒就要赶到华国跟宋明伊拼命。

男子十分无奈:“我的意思是除了绑架以外,我们还能用更好的办法。杀人是手段,却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况且与其杀了宋明伊,倒不如想办法收服她,让她为我们所用。”

“主子你说得对,还是你的脑子好用!”男人憨厚地笑着。

随后,他察觉到有风,立即拿过一件大衣搭在男子的肩膀上。

男子抬手拢住大衣,他的袖口向下缩了一些,露出带在他手腕处的那一串佛珠。

佛珠的颜色鲜红,犹如朱砂一般,是暗夜里最艳的一抹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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