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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随身带旧报纸的男人(月票加更)


两队人泾渭分明的对峙之外,一小撮女生就在大院子弟那边,虎头帽的那个姑娘也在其中,帽子特别醒目。

    两边自然要按照惯例,先对喷一会的。

    大院的骂胡同的不长眼,什么人都能撩么?

    胡同的骂大院的嚣张什么,有本事比划比划。

    看到王和平过来,一群人仿佛有了主心骨,纷纷叫“老虎哥”“虎哥”。

    王援朝是有点诧异的,不应该叫“和平哥”“平哥”“王哥”么?

    王和平自然走到了胡同子弟一边,道:

    “猎狗,怎么回事?”

    颇有臣等正欲死战,陛下何故先降的讽刺感。

    哦,是铁路文工团啊?

    那也不好进,嗯。

    两人这边聊天,让对峙的大院那伙儿不爽了:

    这边还因为虎头帽被人搭讪撩骚而决定怎么比划呢,那边虎头帽居然跟胡同那边的人聊起来了?

    大院这边领头的是乔娜的哥哥,乔齐,他举手叫停了争执,小声问身边其他人:

    但不能直接就接受啊,得讨价还价,提点自己这边的要求是吧?

    两边从剑拔弩张,变成了唇枪舌剑。

    王援朝看了一眼二哥,最开始那个撩人的,就是他吧!

    他撩开了,后面撒腿跑了,这会又回来了,准备劝架?还是,加入?

    王和平也不甘示弱:

    王援朝在一边看热闹,有时还听郑国强介绍两句,突然一个声音传来:

    “嘿,是你么?”

    可能二哥气势比较凶猛,打架像猛虎?

    女孩子们也不说话,不知道是怕了不敢说,还是乐于看到男孩子们这样(王援朝不得不腹诽一把)。

    乔齐莫名其妙的接过报纸,却是一篇关于铁路文工团的专访报告。

    乔齐道:

    “那是我小妹乔娜,在新华书店工作。”

    胡同子弟突然觉得,虎哥的兄弟果然也是猛人,小伙子年纪不大,居然进了文工团,妥妥的给大家涨脸啊!人人顿时昂首挺胸,颇有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你居然都工作了?我以为你还上学呢!”

    “想起来了么?”

    大院子弟这边呢,看着人家人多,没有仗势欺人,反而还提出了一个比较公允的建议。

    大家也不是那么想打架,毕竟两边人都聚起来了,各自气势上是不能输的。真打起来,折损的会比较惨。

    胡同子弟这边人虽多,但分成了好几派,现在出了一个退役大佬,稍微整合了一把,但还是不如大院子弟那么纯粹和团结。

    两边人怼上了,能有啥事?

    事情也简单,虎头帽秀了一把技术之后,围上去的男“莺莺燕燕”就多了。

    大院子弟这边一看,怕是个不下猎狗的大佬级人物。

    “难怪你兄弟和我妹妹聊的投机,都是文化人,知识分子啊!不像我,大老粗一个,和平兄弟,咱也算不打不相识了啊。”

    不行,下次得整个铁围脖,不然叫人无声无息的靠近了,脖子上来一下,可没法防得住。

    “你怎么来这了?还戴了一顶这么可爱的虎头帽?”

    他恭恭敬敬将报纸还给对面的虎哥,真有这种作品的神人,他老子来了,估计都要客客气气的,文人的笔,胜似刀枪,不可轻易得罪。

    猎狗不仅比人家晚一辈,也只继承了王和平的一部分势力而已。大家只是出于同为胡同子弟,一致对抗大院子弟而已。虚张声势可以,真要干架起来,一切未知。

    王和平本来就不想惹事,他早就金盆洗手了,刚刚看老手下们一盘散沙,气势上有点抗不过。

    乔齐也没想到,妹妹居然跟人家那边聊到一块,貌似还是主动跑过去的,忒不争气了。

    王和平笑道:

    “兄弟们抬爱。我叫王和平,那边是我兄弟王援朝。”

    虎头帽道:

    “我们一直都调休啊!你们考试了么?”

    扭头一看,郑国强不知道啥时候站在了他身边。

    东四的猎狗,西单的烂布头,都是小有名气的顽主,而后面来了的这个,直呼猎狗大名不说,猎狗还很客气的回答缘由。

    王援朝道:

    小姑娘笑眯眯道:

    “是吧?我也觉得很可爱,还保暖。对了,伱怎么再也不去我们书店看书了啊!”

    这不是显得他们的所作所为很可笑???

    “又多了一个援朝……”

    而跟着王援朝后面来看热闹的,也不少;有些胆子大的无知蠢萌少年,还凑的很近,他们不知道危险哩!

    二哥也是老江湖了,提议大家各凭本事,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看谁滑的快。

    有双方都认识的熟人,或者有个高出一截地位的大佬出面说和,基本上也就给两边下了个台阶。

    虎头帽又没穿军大衣,谁知道她是大院的?

    王和平冷笑两声,从兜里掏出一张报纸,递了过去。

    “他们认识?”

    虎头帽惊讶的捂住了嘴巴,娇俏可人:

    果然有他的风范!

    道:

    “看来大水冲了龙王庙?”

    王援朝摆出一副熟人的架势,顺手比划道:

    啊!

    书店!

    他倒吸了两口凉气,报道里明明白白写了这首神曲的诞生全过程,也明明白白写了词曲创作者是王援朝同志,虽然只提了一嘴。

    是虎头帽的小姑娘!

    好家伙,随身携带是吧?

    “我弟弟在文工团工作。”

    乔齐笑了:

    王和平不乐意了,看不起谁呢?

    “《爱我中华》知道不?”

    再看这报纸,去年10月8号的。

    大院那边显然也有人知道锣鼓巷王老虎的名号,是个退出的大佬级顽主。退出之后,手底下分出了好几个顽主,猎狗这个小顽主,就是其元老级手下之一。

    看着他有点恍然大悟的表情,姑娘眼睛都有点月牙状了:

    乔齐哪里不知道文工团难进,比部队还难呢!

    “正式的?”

    王援朝的脑海跟幻灯片一样回忆,好像有点印象了。

    西单的烂布头是个跟他齐名的同期人物,甚至比他王和平还早一点出道,跟猎狗一样,也有一份正式工作,在物资回收公司上班(收废品的)。工作性质原因,还继续做着老顽主。

    “乔齐。老虎是吧?”

    王援朝觉得这名字有点印象,旁边有个声音小声提醒道:

    其他小伙伴也纷纷摇头,表示不知道情况。

    王和平也没想到,三弟居然还认识那个一切的根源——虎头帽。

    王援朝吓得一身冷汗,这身体警觉性不高啊!

    输了的道个歉,这事就算完。

    连烂布头,也客气的跟人家点头致意。

    看到他迷惘的眼神,姑娘有点不乐意了,通红的小鼻子皱了皱,有点郁闷道:

    “你是不是不记得我了?”

    “怎么,你兄弟还参与演奏了?”

    这名字还算中听,因为大院子弟这边,已经有人小声道:

    那个营业员!

    “那你今天不上班?”

    然后护花使者也多了,两边各自拉人,越聚越多,一边三四十号人,是有的。

    这是释放善意了,如果是一家人,那就不需要分个输赢了嘛,谁道歉,面子上都不好看。再说了,人家姑娘都跟他家王老三聊的正嗨,左右不吃亏。

    “我都工作了……”

    “东四的猎狗,信托商店上班的那个。”

    嘶——

    但王和平出面打招呼,烂布头就要多给一些面子,哪怕做给其他小弟看,也要多尊重一些啊。

    何况王和平当年还很能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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