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丽人临危救主命,孔京喜结忘年交
话说孔京眼睁睁看着暗器冲他的心口射来,自己却无法躲闪。他本来就是个纨绔公子,身体文弱,没练过武功,自然没有紫妍的敏捷反应,只能干望着暗器刺到他心口。这个过程,说起来复杂,其实很快,大概也就一瞬间时间。只听“锵”的一声脆响,暗器扎到他随身携带的那面昆仑镜。镜子是金属的,当然不会被穿透,于是暗器弹了开来。
孔京那位住镜子里的师父,告诉他,这小镜子来历非同小可,是什么上古神器。孔京又想起,不久前在墓中,曹操的魂魄心心念念地想托付个什么法宝给他。所以他总觉得,这小镜子很重要,怕被偷了(括号 废话,他住在响马堆里,周围都是贼人,当然要防盗。反括号)于是不敢藏在别处,一直随身携带。没想到,阴差阳错下,这小镜子竟然救了他一命。
眼前的新娘见到这招居然没得手,有点发愣。但是,孔京的反应比对方更快,因为这两月来,他已经第二次遇上刺客了,算是有经验了。只见他凭着本能,拔腿就往洞房外跑,边跑还边大喊,“有刺客!”
这一声,大概把他吃奶的力气都花出来了,回荡在寂静的后院里,声震屋瓦,估计方圆几百米的人都听见了。只见这时一条丽影蹿动,一个男装丽人猛地挡在他的身后,正是刚才扶过孔京的东方玉梅。本来她就住在隔壁,刚才又目送孔京进洞房,所以整个山寨里,就数她距离最近。而她多年猎妖,身经百战,当然反应敏捷。
这时,只见新娘把盖头一扔,猛地直扑上来。玉梅定睛一看,这个身穿新娘喜袍的人满脸胡须,凶相毕露,年纪大约四十上下。模样她隐约记得,依稀是刚才观礼的宾客中的一人。他哪里是紫妍,分明是乔装打扮的刺客!
也许他算准了,新郎入洞房时,多半喝多了。就算没喝多也欢喜过头,有失防范,正是动手行刺的最佳时机。所以他混在上山观礼的宾客中,不知怎么的,乔装成新娘,借着婚礼盖头遮挡容颜,然后在洞房里埋伏孔京。
刺客一见失手,不愿放手让孔京溜走,眼前这个护主的手下看着个头不高,貌不惊人,他才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只见他反应极快,弓身摸出一把匕首,闪身就向玉梅刺来。这玉梅也不是吃素的,她从小争强好胜,好勇斗狠,这种白刃战也没少见。只见她反手就摸出两柄短刀,直直地向刺客的匕首迎去。
这时候,只听后院里响起一连串蹡蹡声,那是匕首与短刀的撞击声。转眼之间,两人就交换了数十招,不分高下,于是暂时退开。刺客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算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一号人物。区区一个响马的山寨里,居然有人能同他战个平手!这就好像外国学校开家长会,竟然来了总统一样离奇。
当然,总统也是有儿女的,所以情理上也说得过去。看来今天是遇上硬茬了,至于这硬茬为什么全力保护孔京这个魔头,又是他想不通的。
另一边,玉梅与刺客交手数十招,也看出对方武功高强,来头不小。自己行走江湖,树敌不少,远的不说,今天上山的宾客中就有她的仇家,所以她习惯隐姓埋名,从不报出名号。对方当然无从知道,他这个对手是女非男。
这时,周围呼啦啦地涌来一堆人,这其中有看热闹的响马,也有喝多了还没来得及下山的宾客,其中好些人的武功并不低,也都摩拳擦掌,掏出兵刃想上前助拳。刺客见到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心知这次行刺已经失手,再战下去,只怕自身难保。
他反应极快,冲玉梅一拱手,快速念道,“青山不改绿水常流,与阁下的胜负之分,留待下次!”念完,他头也不回,几个闪身就跃到了后院外的山林,借着月色逃窜,消失不见。
玉梅也不追赶,与刺客一番交手,她心里也有点后怕。对方武艺极高,至少不在自己之下。就算改日再战,自己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这个胜负,她倒也没放在心上。只是这刺客的武艺如此高,肯定不是无名之辈,为什么要冒险行刺孔京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这又令她想不通。
这时,孔京被众人护着,小心翼翼走近身前,问道,“刺客走了?”
“嗯,应该不会再来了。”玉梅低声回道。孔京这才松了口气,他这才想起一件被遗忘的要紧事:既然新娘是刺客假扮的,那真新娘紫妍去了哪?这时,众人闹哄哄地簇拥着孔京进了洞房,只听婚床下面隐约传来动静。难道屋里还有刺客?这时,有胆大的手下撩起婚床的锦被,只见紫妍身穿贴身短衣,被五花大绑着,嘴上塞了团抹布,正在床底使劲折腾呢。
孔京笑了,指挥手下,站岗的站岗,救人的救人。紫妍被人救出,松了绑,刚扯出塞口的布就冲孔京急吼吼的嚷道,“我的清白还在呢!”
这时,进屋的众人中有过来人的,都红了脸。再加上紫妍现在衣着单薄,所谓非礼勿视,多看无益,于是纷纷告辞退下,不多时就走了个一干二净。
孔京送走众人,又安排人手加强警戒后,这才关上洞房门。他确认屋里总算安全后,才一屁股坐到婚床前来。婚床上,只见紫妍春色盎然,魅眼如丝,笑口盈盈地望着他。他这才想起,被刺客这么一吓,自己差点忘了,今晚是洞房花烛夜呢!身为新郎官,自己还有件重要的事没做。
“哟,哥哥流血了!”这时,紫妍望着孔京的脚踝惊呼道。孔京低头一望,可不是嘛,可能是刚才逃跑时,不慎被院里的草划到,脚上开了细细一条血口,血流了满脚。只是他刚才逃命要紧,根本感觉不到疼痛。现在紫妍一说,他才发现出血了。
“等等,我帮哥哥包扎。”这时,紫妍从身后摸出一条手绢,细心地帮孔京包起伤口。其实这点皮外小伤,包不包都无所谓,孔京也没在意。只见他望着紫妍,笑道,“你刚才说什么,清白还在,那是什么意思?”
“那刺客虽然绑了我,但也没对我做什么轻薄事,没存歹意,不信哥哥来验。”紫妍急忙说道,这时只觉得一个温软的物事贴上了她的唇,耳边好像还传来宝哥哥的话,“你说得轻巧,我倒是要验上一验。”
那一刻,她只感觉浑身都酥了。这,或许就是成亲的感觉吧?
那一晚,孔京做了一个怪梦。在梦中,他变成了一只小鸟。这只鸟在树林间穿梭,不慎被树木的枝丫卡住了。于是,小鸟奋力展翅,挣扎,使出浑身力气挣扎。它扑腾了好久,总算挣脱了枝丫的束缚,重返蓝天。天上,有明晃晃的日头。阳光照得它浑身暖洋洋的,忽然想拉屎。于是它用力一挣,拉了泡白白的屎,正好落在刚才缠住它的枝丫上。
第二天清晨,孔京醒了,看见紫妍睡在旁边,正盯着他的睡脸。他这才想起,枕边这个姑娘已经是他的人了。尽管这样,他还是被紫妍盯得脸红,于是坐起身来,只听身后传来惊呼。“啊!脏了!”
孔京一回头,见到紫妍对着他刚掀开的婚被惊呼。床单上,老大一块血迹。
“这,是哥哥的血吧。”紫妍指着他脚踝上的手绢道。当然,血早就止住了。
“不,应该是娘子的血才对。”孔京摇头道,“究竟是谁的血,也不用争了,反正床单脏也脏了。”他心想,古代没有DNA检验技术,就算是有,也不可能马上出结果。反正昨天他俩都流了血,自然分不出床上的血迹是谁的。“唉,咱们都成亲了,还叫什么哥哥妹妹的。”
“对,应该叫夫君才对。”紫妍也笑了,她才没兴趣同孔京争辩。书上说女人要讲个三从四德,所谓出嫁从夫,夫君想怎样就怎样呗。
接着,孔京本来应该去送客。可是他见到昨晚都没什么有意结盟,就假托睡过头了,不去。反正洞房花烛夜,新郎官睡过头,是人之常情,当然没人在意。然而,他毕竟不是真睡过头了,而是去见了一个宾客,就是昨晚与他搭话的徐茂公。
这天,他把徐茂公邀到后院一处僻静的厢房,然后就打开了话匣子,一番侃侃而谈。
话说这徐茂公也不是凡夫俗子,他家祖上经商致富,家产丰厚,家里养着上百仆从。这点,倒是同孔京的家世有点像,所以两人一见如故,很聊得来。然而,他毕竟年长孔京二十多岁,算是前辈高人了,两人只能说是忘年交。
徐茂公早年也像孔京一样天天吃喝玩乐不干正事,可是,家里有钱,藏书多,他从小饱读诗书,三教九流,诸子百家,天文地理,兵法律法都懂一点。后来在三十多岁的某天,他有缘得到明师指点,还当了道士,努力修行,如今已至半人半仙的境界。只是他生平重义气,结交了不少绿林朋友,经常在别人面前吟诵“无量天尊”的法号。
他本来就对孔京大感兴趣,如今见到真人,更是感觉此人很奇怪。以他的道家法眼看来,这人竟然没有魂魄!天哪,人怎么可以没有魂魄呢?他是从未见过,如此古怪的人。
另外,他读的书虽然多多,却从没见过孔京的那套“阶级斗争”的造反理论。当然,发明这套理论的洋人,还得一千多年后才出生呢,他自然没见过。所以,在孔京一番妙语连珠后,徐茂公只感觉耳目一新,茅塞顿开,多年没想明白的事理忽然豁然开朗。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被一位年纪大概只有自己一半的后生指点了。听到尽兴处,徐茂公激动地握住孔京的手,用颤抖的声音连声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呀!”
孔京也很高兴,他转世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身边都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响马,唯一一个稍微聪明点的李淳风,年纪也小自己很多。这位徐茂公可以说是第一位听懂了,而且肯定他那套造反理论的前辈。这就如同学生在考试里考了高分,拿成绩单回家找爸妈炫耀一样心理,这时的他,喜难自禁。
这时,徐茂公握着孔京的手,把他重新打量了一番,心想,“此子绝非寻常人,日后必定有番大作为。只可惜自己早已有主,否则,辅佐他倒是上策。”
而孔京想的又是别的事,只听他问道,“以先生之见,您看结盟一事如何?”
“哦,如果在下能拿主意,那么结盟一事,在下就算拍板了。”徐茂公闻言,点头道,“只是,今日在下只是奉命前来观礼,还得回去向我家庄主复命。结盟事大,还得我家庄主拍板。”他停顿了一下,又道,“不过贤弟放心好了,庄主义薄云天,又深明事理,只需在下回去美言,庄主必定助贤弟一臂之力。”
之后,两人行礼道别,孔京恭送徐茂公下山。这时已经日上半空,昨日上山观礼的宾客走得七七八八,倒也没什么人看到他俩携手出门。当然,翟让早早就走了。孔京昨晚见他没什么结盟的意思,也没打算挽留。他心想,坑过他的家伙,滚得越快越好!
这么想着,他缓步踱回洞房,路上遇见来辞行的东方玉梅。玉梅还是一身男装打扮,估计她在这山上住了十来天,没什么外人知道她的女儿身。孔京见她身手过人,又几次救自己性命,心里感恩,很想她能够留下来为自己卖命。
可惜,玉梅明显没这个意思,她始终自持是官家名门出身,不愿同这些响马混在一起,两人道不同不相为谋,早晚要散。当然,孔京何等聪明,自然也猜到这点。
“哦,东方姐姐要走么?”孔京客套道,“是住腻了吗?在下还没来得及报答姐姐的救命之恩呢。”
“非也,只是我这次出来猎妖久了,家人挂念,总要回去才行。”玉梅也跟着客套道。孔京知道她心意已决,挥挥手,指挥下人拿出他事先备好的数百两银子,道,“那就赠姐姐一点路费盘缠,聊表在下微薄心意。”
玉梅摇摇头,她是名门之后,并不缺钱,但这时坚持不收的话,又扫孔京的面子,于是她一边收钱,一边把心中所想脱口而出,“我听孔弟在后院散步时,常常哼唱一首咏梅的曲儿。如果方便,不如教我。”
“哦,姐姐说那曲红梅赞啊,那是我老家的名曲,人人会唱,教给姐姐倒是无妨。”玉梅这话令孔京有点意外,不过这点小心愿,倒是很好满足,于是他挥手道,“拿纸笔来!”手下把笔墨纸砚拿来后,孔京一边写一边道,“这曲咏梅,姐姐的大名里刚好有个梅字,所以赠给姐姐正好。怕姐姐记错,我这就把这曲的词记下。”
他边唱边写,下笔倒是很快,只见写道:
红岩上红梅开
千里冰霜脚下踩
三九严寒何所惧
一片丹心向阳开
红梅花儿开
朵朵放光彩
昂首怒放花万朵
香飘云天外
唤醒百花,齐开放
高歌欢庆新春来!
东方玉梅在后院里听孔京哼唱这曲好多遍了,可惜她不知道,现代语发音跟古语不同,所以她怎么听,都听不懂曲里唱的是什么,只觉得旋律动听,而且同自己的名字有关。
这次孔京把词写下来,她终于看懂了,于是欣喜地收下曲词,拱手道别,“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然后径直下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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