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路遇圣霆骑
“正午了。”独行官道,抬头望天,确认时间的凌青云感慨一声,他已经离家数百里了。
没有太多告别,没有隆重的送行,只是与父母兄长知会一声就独自上路,包括其他友人都对此一无所知,毕竟出行这种事本就是隐秘为好,没必要大张旗鼓,与他关系较好的朋友也只知道凌青云将会在近日出行,具体时间却是一概不知的。
此时凌青云的装束也与城内不同,不算华贵的青衣恰与旅者的身份搭配,腰间剑鞘简朴而散发淡淡威胁,此外就是背负身后,不算大也不算小的兽皮行囊乃至戴在头顶的斗笠了,这是行走大陆的武者最常见的装束,既不显眼也不至于过分谦逊,在别人眼里就是一名普通的石魄境旅行者,当然也有低调高手的可能,但概率不大。
以这幅模样出行当然是为了低调,虽然凌青云自信以自己的实力能解决大多数麻烦,但行走在外自然是谨慎为好,接近鼓满的行囊装着干粮、盘缠、丹药、灵石等大多数必需品,只有极少数放在刚刚获得的空间镯内——虽然这空间镯只能算所有空间器物中最低级的,但要将行李装满倒也不在话下,但不背行囊出门未免太过显眼,落在有心人眼里说不定就会被怀疑拥有空间器物,那可是**烦。
他并未骑马,身为金身强者的他脚程犹在千里马之上,且游历天下的路途往往要跋山涉水,甚至深入种种险地,自然不可能一直带着马匹,也只有那些实力足够强大又能适应种种环境的驯兽,或真正的神骏才有能力随主人行走天下。
走了一个上午,一路向西全速赶路的凌青云已经接近霆州的边境,正当他准备一鼓作气过境时,地面微颤,如同闷雷的轰隆声响从远处传来,是马蹄声。
凌青云停住脚步,看着远处黄沙滚滚,一支骑兵呼啸而至,这支骑兵人数不到百人,但甲胄鲜明,尽皆披戴暗蓝战甲,骑兵剑与长枪闪耀寒芒,令人吃惊的是这支骑兵的坐骑竟也披着暗蓝甲胄,正是一支武装到牙齿的甲骑具装。
“至少也是千锻后期?”略一感受,凌青云眼中闪过一丝惊异,这等实力与装备足以让这支骑兵成为霆州境内最精锐的武装力量——排除三大势力压轴亲卫的情况下,他注意到这支骑兵的装备比看上去还要强悍,兵器隐含恐怖能量,似含有韬光剑等战兵,深蓝甲胄上也刻有不明显的符文,这些士兵的状态也非同寻常,动作整齐划一,甚至气息都彼此交融,仿佛全军浑然一体,令人震撼。
“这等精锐,就是要正面冲垮千人甲士的战阵也不在话下!”凌青云暗暗心惊,这是精锐中的精锐,正常重骑与之相比也只是土鸡瓦狗而已,更令他担忧的是这支骑兵的所属——此地为凌岳城西向数百里,整个霆州西北处,为圣霆庄领地。
显然,除却这片地域的统治者,没有谁有能力与这个勇气组建如斯精锐并在光天化日下驰骋,而圣霆庄麾下竟有这闻所未闻的精锐力量,实令凌青云忧心,他目光微闪,微微低头不让人看到斗笠下的表情,等待着骑兵的通过——与普通旅者相差无几的应对。
出乎意料的是,伴着“吁”地一声,骑兵在凌青云数丈外整齐划一地勒马停留,一时尘土飞扬,长枪利剑向前直指,透出令人心惊的金戈杀伐之气,而这股杀气的目标,正是凌青云。
凌青云微微侧身,看向骑兵最前列,唯一身披金甲的骑士:“不知这位将军寻我何事?”
不卑不亢,却也给足了尊敬,这其实违背了低调原则,但凌青云更不愿违背自身原则,为掩饰身份对敌对阵营的将领阿谀奉承。
金甲骑手摘下面盔,露出一张年轻英俊,甚至令凌青云感到几分熟悉的面庞,他冲凌青云微微一笑:“在下牧绍,并无恶意,只是见阁下颇像一位故人,忍不住想来相认,阁下能否摘下斗笠,容我一观?”
听到这话,凌青云像是思索迟疑了一阵,终于微微颌首,发出不太像十五岁少年的声音:“好。”
斗笠摘下,露出一头黑发,与略显黝黑,留有络腮胡的年轻脸庞,凌青云带着淡淡笑意与金甲青年对视,如同一名放荡不羁的年轻侠客,他见到青年的目光闪了又闪,终于轻轻点头:“看来是我认错了,但阁下与我那位故人真有几分相像,想来与那位故人也性情相似,不知阁下可有兴趣来圣霆庄作客,我们相聚喝酒,好好结交结交?”
“牧公子的美意在下心领了。”凌青云轻笑,带着一种不羁:“只是在下要事在身,实在没法随牧公子饮酒作乐。”
“既然如此,自然是以阁下要事为重,在下也不好强求。”牧绍点了点头,冲凌青云抱拳一笑:“在下也需操练部下,先行告辞!”
说罢,牧绍戴上面盔,率领骑兵疾驰而去,整支骑兵的动作整齐划一,一路井然有序,并未发出声音,直到十数里外,才有一名身份显然比其他骑兵更高的副官开口:“公子,之前为何与那旅者……”
“他不是一般人。”牧绍开口,声音冷静威严,与之前的热情洋溢全然不同:“他很可能就是凌岳城那……唉,只是我们这点人马不是对手,不然就算拼却性命,也该将凌岳城斩去一臂!”
“可要调兵或请强者出手?”副官闻言神色一变,肃然道。
“要,当然要!只是多半来不及了!”牧绍回望之前的大道:“似这种人物,都精明得很,既已打草惊蛇,想要抓住就太难了!”
……
在树林中快速穿梭,凌青云的表情与此时的牧绍同样严肃。
“牧绍?还真是毫不掩饰,能只身统领百骑精锐的,只怕是牧飞羽的某位兄弟吧?说不定已经接替少庄主之位?”快速前进的凌青云自言自语着,他自然不会天真到认为对方真的是将自己认作故人,如今的他看人透彻,即便对方全力掩饰,还是感受到淡淡敌意。
他也不认为自己的化妆瞒过了对方,想来在第一时间对方就察觉到自己的特殊,既生怀疑,自是不可能放过的,只是对比实力差距后才放弃出手——凌青云成就金身境的消息早就传开了,即便圣霆庄不知凌青云可战灵华,至少也会将他当做金身巅峰战力考虑,这百骑固然精锐,但强者不多,对抗如此强者实在勉强,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凌青云斩杀过半突围甚至全军覆没,贵为圣霆庄嫡系的牧绍自然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是个角色。”凌青云自语,他已感受到牧绍的实力、年龄都与牧飞羽相近,可能权谋稍逊些,之前的应变能力却不差,这令他起了杀心,只怕牧绍也感觉到了,因此匆匆忙忙地离开。
最终凌青云还是没有出手,以他实力全力杀牧绍完全可以做到,但这意味着凌岳城与圣霆庄彻底撕破脸,而且算是凌青云主动袭击,于道义落于下风,在乱世之前做这种事实在百害而无一利,更是与他准备低调游历天下的计划不符,他收手了,并且脱离大道,遁入山林——防人之心不可无,哪怕快要离开霆州,万一招来一尊灵华强者怎么办?灵华初期还能对付,灵华中期可全身而退,但若是灵华后期……那就得自求多福了。
不出所料,穿行山林的过程中凌青云望见骑兵飞驰而过,似在搜索什么,只可惜以凌青云而今实力寻常士卒实在没法找到什么蛛丝马迹,他有惊无险地在偏僻处越过霆州边境,至此海阔天空任鸟飞,圣霆庄不可能为亡羊补牢地搜索将手伸得这么远。
越过边境又行百余里地,太阳西斜,已至黄昏,凌青云暂没有昼夜兼行的打算,便在沿途遇到的村落落脚,只需一块碎银,投宿与晚餐自不在话下。
“古代大侠只需掷出一块碎银,足可住上等客房,享一餐丰盛宴席,我也是一块碎银,待遇倒差了不少。”坐在乡村屋外看着绵延山脉的凌青云暗自想到,脸上浮现几分笑意,他自然知道这是自嘲的想法,由于炼金与炼丹的发展,金银价值远不能与古代相比,古时候一两银子就值一千甚至两千文钱,如今只值百文而已,投宿村庄倒是绰绰有余,想住上等客房还吃丰盛酒席就不太实际了。
当然,对凌青云这个动辄收获价值数万、数十万甚至百万金机缘的最强天骄来说,便是千斤白银也只是小数目,包裹里真正值钱的不是碎银与金锭,而是价值千金的银票与宝石珠玉,这些都是硬通货,还有更珍贵的,便存放在空间镯内了。
“野菜汤?倒也是难得一尝的风味。”见到晚餐的凌青云露出笑容,毕竟只是村落,哪怕主人家尽力筹备做出的也只是粗茶淡饭,不过这正和凌青云的口味,在城主府、学院吃的不是山珍海味也是精挑细选的优质食物,最次也是特等好米、专门培育的稀珍牛羊肉,农家菜粗糙了些,却带来完全不同的体验。
喝口野菜汤,啃口窝窝头,再尝尝主人自家磨制的不知名面食,沐浴在新春寒风中眺望大山的凌青云有着不寻常的感受,行出一日,他便跨越一州,体验到完全不同的风土人情。
这里,是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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