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使坏
“你们万剑宗一向是师徒传承,可能不太清楚,在修仙家族当中,旁系一向是嫡系的奴仆。你只瞧着尊者将他们纳入羽翼之下,却没看到,只要尊者活着一天,宁氏子孙,祖祖辈辈都得在她面前奴颜婢膝!”
从当家做主的自由人,普通人眼里高不可攀的世家子弟,变成旁人的奴仆。
见不得光的祖宗,虽然得了个妾的身份,但这还不如没有。
这意味着从此世间再无宁氏家族。
家族所有成员都被钉在了不光彩的耻辱柱上。
谷主那吃软饭的夫君的小妾生养的后代,啧。
这名头,心理素质差点的,托生到他们家,怕是得气死。
要知道凝霜道尊刚突破大乘,距离飞升起码还有好几千年。
事情刚爆出来的时候,凝霜道尊可是差点屠城的。
想也知道,会如何对待这些人。
一个备受打压的家族,再怎么顽强,也不可能存世那么久。
之前那些四散而逃的宁氏族人,有的贪慕大乘老祖,会选择“认祖归宗”,有的千方百计嫁出去,甚至给人当男宠,为了攀附上凝霜道尊,那些曾经给予他们庇护的人,眨眼就会卖了他们,哪怕隐姓埋名,天长日久也会被人找出来,只为送到凝霜道尊面前邀功……
这可比下大力气去追杀要有效得多了。
想明白这些,魏文心不由感叹,这凝霜道尊,实在是个厉害人。
凡事敢作敢当,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后悔,只努力做好自己。
被背叛了没关系,戴绿帽也没关系,大大方方接纳情敌的儿孙。
让他们得以活命,却又长长久久的奴役他们。
这气度,这狠劲儿,还有这让人侧目的潇洒……
当时明明哭得那么厉害,这么快就走出来。
老实讲,魏文心都对她改观了。
看来这恋爱脑也分品种,有的是小白花型,有的是霸王花型。
世人觉得她糊涂,实际上说不定她活的比谁都清醒。
吃了这么一枚香甜大瓜,魏文心才想起一件事。
“也不知道我被人悬赏的事情怎么解决的。”
刚到清风剑庄,说了一堆事,师叔给她许多灵石,让她去修炼一下,她一高兴就忘记问了。
之后又忙着救援同门,出关又有老祖在等,以至于现在才有功夫提及此事。
想想说不定还要回一趟清风剑庄,她就有点头痛。
在这灵气稀薄的地方走回头路,实在太讨厌了。
“哎,这事儿问我啊,我知道!”
散修们没钱,散修联盟的事情要传但他们耳里还不知道要多少年。
但对岳锦秀这种有钱有闲又八卦的人来讲,消息传递的成本的确有,但也有限。
尤其这事儿又与魏文心有关,她那些朋友但凡知道了,都会主动跟她讲。
说起来还有一件趣事。
因为岳锦秀喜欢听世界各地的新鲜事,天音宗名下的联络站率先开通了留言项目。
只要有人花钱留言,接收人抽个空,去一趟开通这项目的大型联络站,花点灵石就能接收到。
虽然消息会有延迟性,但只要两人约好时间,差不多就能实现有效交流。
万剑宗在这边设有清风剑庄,天音宗自然也有自己的驻点。
去一趟根本不费事。
岳锦秀于是把当日的情形绘声绘色的描述了一遍。
魏文心听着自家师父找过去,霸气护短,一脸理所当然,下巴却暗戳戳的扬起几分,显然内心不是不得意。
直到岳锦秀提及那母老虎。
竟敢杀了他师父手里的人,还没有被收拾。
魏文心不由酸溜溜。
“那只虎妖什么来头?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它呢!”
青元道君做人做事一向都很低调,他的私事连魏文心都不知道,外人就更不知道了。
岳锦秀翻了个白眼:
“你问我,我问谁?还指望你给我透露一点消息,结果你这没出息的!连你师父的朋友都不认识!哎~听说那虎妖化形可好看了,有种野性的美,腰是腰,腿是腿,修为还高,特别带劲,我朋友给我传音的时候,可激动了!”
魏文心脸一黑。
嘴硬道:“我师父这么疼我,他都没跟我提过这大妖,那它肯定不重要!”
岳锦秀眨眨眼:“昂,就是这样,我爹没跟我提过的人,非要说是我姨姨,我也不会认的。”
魏文心突然就没了继续闲聊的心思,约好晚点去逛夜市,就回房打坐恢复去了。
带着这么多人赶路,消耗还是挺大的。
灵力不满,行走在外难免没有安全感。
待到夜幕降临,远处广场上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火,魏文心收功起身,出了房门,就见岳锦秀在与人商量开业的事情。
却是她那些伙计提前赶到了。
她也不打扰,传音说了下先去逛夜市,就溜达着下了山。
这座山山势稍缓,原本与对面隔着深涧,现在对面的山被推平一半,深涧也被填平了,魏文心下山就能看到一大堆在山下扎帐篷的散修。
从帐篷中间穿过,是一片已经盛开的草花,沿着花间小路进去,就是阴风广场了。
也是巧了,这条道正好在东西广场中间。
左拐向东,是修仙者的集市,右拐向西,则是凡人的摊子。
凡人可以去修仙者的摊子上买东西,只是手头没有灵石的话,只能一脸惊叹的看个热闹,修仙者也可以去凡人的摊子上买东西,但身上又缺少金银等物。
不过这也难不住有心人。
魏文心刚进西市,就看到了一家钱庄,摊位挂着金灿灿的纯金招牌,上书“大通钱庄”。
摊位顶上立着旗子,写着“灵石兑金银”、“金银兑灵石”等业务范围。
魏文心凑过去看了一眼。
一颗灵石百两金。
魏文心摸不准凡间界物价,想着回头还要在凡间界游历,恰好遇到钱庄,就进去兑了一千两。
出了钱庄继续逛,因着惑心决,哪怕她大摇大摆的走过去,只要她不想被人发现,那些凡人就察觉不到身边多了个人。
从前很不理解,为何师叔总喜欢去凡间界游历,现在总算明白了。
这简直就是社恐福音!
“马上就是夏天,你这所谓的灵炭要到冬天才好使,现在买来,岂不是砸手里头?”
“嘿,你可知咱这阴风大集,是怎么来的?”
“怎么来的?”
“你来得晚,却是不知,前阵子万剑宗大师姐开山,我可是全程亲眼目睹!”
“少扯这些,这几天这事儿我已经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要做生意就好好做生意!”
“嘿,我跟你讲这件事,自有我的道理。说起来你可能不知道,这灵炭,也是那位大师姐的发明!你想想,这能不是好东西吗?”
魏文心听到这,不由好奇,悄悄凑过去,就见角落里支了个黑漆漆的小摊子,摊子上摆着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灵炭。
一干瘦中年男子站在摊子后头,衣服上、脸上,全是煤灰,正在那卖力游说。
明明着锦穿罗,帽子上还镶了块超大的红宝石,看起来却和乞丐差不多。
“再有一个,你看我这一身的煤灰,洗也洗不掉,擦也擦不掉,这都是因为这炭里头含有灵气,都是实诚人,做实诚生意,不信你往手背上抹一点试试。这灵物儿想要擦掉,得那神仙手段才成。”
那胖顾客犹豫一下,扯了个小厮过来,让他往小厮手背上抹。
抹完果真擦不掉。
那小厮皮都快被搓掉一层,痛得两眼含泪。
胖子又听那瘦子吹嘘,什么一块炭能燃三天,比那银丝炭还好,一点烟都没有。
不由意动。
正要掏钱买下,魏文心实在看不过去,凑过去插了句嘴:
“这炭既是灵物,凡火岂能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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