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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被困在六十年代的百世好人3


生活在农村,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设闹钟。

  农村各家各户基本都会养几只鸡,每天到点,都会有公鸡准时打鸣。

  郎泠刚从牛棚里走出来,他现在这具身体年龄还小,虽然是跟着爷爷一起下放到这里的,不过这里的大队长并没怎么虐待他们。

  他最近被分配去割猪草,刚开始他还分不清哪种草是猪能吃的,幸好村里其他小孩儿提醒他,干了几天,他现在对割猪草的事情也是得心应手。

  “哥哥,你吃早饭没?这是我从家里拿出来的野菜饼,给你吃。”

  王翠翠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双眼亮晶晶的盯着郎泠。

  看着她那双眼睛,郎泠贴身带着的平安符在隐隐发烫。

  他记得洛水提醒过他,一旦符纸发烫,就说明有危险在朝他靠近,要他记得远离。

  王翠翠以为郎泠现在天天住在简陋的牛棚里,肯定抗拒不了她送过来的野菜饼。

  所有人不知道的是,其实王翠翠可以看到别人身上的气运。

  现在村里人像躲瘟神一样躲着她。

  昨天她去找自己从前的好朋友玩,她们看到她就远远的走开,生怕被她盯上。

  她郁闷的在路上低头走着,突然看到一团浓郁的紫色从她面前路过。

  顺着那团紫气,她看到是住在牛棚里的那小孩儿。

  对方身上浓郁的紫气对她来说,就像小孩子抗拒不了辣条一样。

  回家后,她做梦都是自己得到了这些紫气之后,得道成仙了。

  今天一大早,她给自己烙了两张野菜饼,从前在老王家,她从来不需要干这些活!

  都是王二麻子一家。

  不就是要他嫁一个女儿出去吗?

  那么大脾气干嘛!

  害得她现在家破人亡!

  忍下对王二麻子一家的嫉妒和愤恨,她揣着野菜饼,屁颠屁颠的来到牛棚。

  正在纠结要不要上前去敲门,郎泠已经推开门走出来了。

  她像看到稀世珍宝一样,赶紧凑到郎泠面前。

  伸出去的手,因为过于激动,不受控制的微微发抖。

  紫气啊!

  这人身上浓郁的紫气,她就用手指轻轻粘一点,她现在万人嫌的地位就能扭转。

  可惜,在她满怀期待下,郎泠看都没看她一眼,像面前没她这个人一样,拎着小背篓从她面前离开。

  “哥哥~你走慢些!”

  王翠翠不甘心,像个甩不掉的跟屁虫一样,亦步亦趋的跟在郎泠身后。

  她前面十年从没下过厨,今天心血来潮做的野菜饼,也是做废了十来张之后,勉强挑出来两个能吃的。

  就她那野菜饼,郎泠是真看不上。

  闻人洛水留给他的储物戒指里,什么好吃的没有?

  就是干脆面,拿出来都比王翠翠手上的野菜饼好吃。

  郎泠走到他这几天割猪草的地方,刚站好,就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尖叫声。

  他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王翠翠站在离他五步远的地方,一只脚踩在一大坨牛粪上,整个鞋袜都是牛粪。

  这还不算。

  不知道从哪来的旱蚂蝗,此时正在她有些婴儿肥的脸上蠕动。

  这个地方不止郎泠一个小孩儿打猪草,其他小孩儿听到王翠翠的叫声,停下动作好奇的望过去。

  和王翠翠在一个村里生活这么多年,同村人几乎都得到过王翠翠的祝福,同时他们家里人也都或多或少遇到过不少灾祸。

  在王翠翠的体质被戳破之前,大家只觉得是这些人运气不好。

  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后,不管从前和她关系好坏,心里多多少少总会憋着一口气。

  看到她这么倒霉,调皮一些的孩子,毫不留情的嘲笑出声。

  王翠翠又怕又怒,看到郎泠就在不远处打猪草,连忙向他求救。

  “郎哥哥,快来帮帮人家。”

  郎泠不理她,只埋头干活。

  “王翠翠。要点儿脸吧,人和他爷爷住在河边牛棚,你家住在村头,他是怎么成为你哥的?再说了,你不是有亲哥吗?”

  一个女孩子以前就不喜欢王翠翠,现在更不喜欢她。

  见她用嗲嗲的声音叫着郎泠,毫不留情的嘲讽。

  郎泠一个心理年龄能当这些孩子爹的人,自然没兴趣加入他们的话题,只顾着埋头干活。

  王翠翠见郎泠实在不想搭理她,只好愤愤然的离开。

  离开时,脸上的旱蚂蝗一只没掉。

  身后一群讨厌她的小孩子,一点伪装自己情绪的想法都没有,在她身后发出响彻云霄的笑声。

  听着这些肆无忌惮的笑声,王翠翠低着头,越走越快,恨不得长出翅膀飞回去。

  八月的天气,热得人不想动弹。

  大队长开着拖拉机,载着三个新知青回到大队。

  他将人带到知青院,他们大队的知青院挺大的,男女知青宿舍都住得下十个人。

  现在还在知青院里住着的老知青就剩五个。

  大队长简短的将情况说明,就让新老知青自己磨合。

  刚从知青院出来,大队长看到回家探亲的安卫民。

  他们大队出去当兵的人是附近大队最多的,加上安卫民,一共有三个人。

  一个是大队长家的小儿子,一个是支书家的大孙子,最后一个就是安卫民。

  安家一家子奇葩,但是能生出安卫民,村里人都说是歹竹出好笋。

  安母年轻的时候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仗着自己有副不错的皮囊,把她家男人拿捏得死死的。

  她婆婆只是让她把她们小俩口住屋子收拾干净,等她男人回来,她就歪曲事实的和对方告状,说婆婆不喜欢她,她要回娘家。

  自从她结婚,她男人都会无脑站在她这边。

  后来她生下安卫民,在孩子半岁的时候,她带着孩子和男人回娘家。

  在娘家那边,有一个和她从小不对付的死对头。

  但是对方运气比她好,嫁到城里去了。

  这次她回娘家,正好赶上死对头也回娘家。

  看到对方开着小汽车回来,她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回家后她就对自己男人横看竖看都看不顺眼。

  身为她的身边人,她男人自然是发现她的不对劲的。

  这个老实又憨厚的男人,把一切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

  为了给媳妇提供更好的生活,他选择去城里找工作。

  都说苦难专挑苦命人,他刚进城,因为不了解城里的交通,不小心出了车祸,送去医院的路上就断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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