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而秦兵又至矣!
“洛阳只可速胜,绝不可拖延分毫。
所以,一旦战端开启,就不能存在丝毫侥幸,必须全力而为。
就算折算精锐,也得打碎钢牙往肚里咽。”
贺人龙还没有想清楚怎么继续切入攻打洛阳的事情,没想到赵平乱却是开门见山的直入主题。
不仅是直入主题,甚至还有种一锤定音的霸道与不可置疑。
这番话,就是攻打洛阳的整体战略态度。
为求速胜,不惜一切代价,猛攻猛打!
听闻到这种疯狂的态度,贺人龙看向赵平乱的眼神,更多了几分诧异。
怎么,搞得好像面前的赵平乱是他贺疯子,他贺人龙,倒是一个裹足不前的小屁孩了?!
不仅是贺人龙惊叹,一旁候着的周国卿和高杰,同样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之色。
如果信息没有记错,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才刚满十八岁吧?!
之前高杰以为赵平乱与贺人龙之间的交锋,主要集中于谁主攻,谁次攻的问题。
又或者,干脆两人同时攻城,伤亡自负的一种最终妥协。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赵平乱竟然如此的刚猛,竟然率先摆出了死战的态度。
你说他年少轻狂也好,你说他大胜之后过于狂傲也罢。
赵平乱敢于说出死战之言,等同于将这里的所有人给强行架在火上烤。
要知道,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年轻人都敢于死战,他们这帮老家伙若是畏畏缩缩,那不是甘当笑话吗?
这种事情要是传出去,最终赵平乱自己凭借敢于死战的风骨大胜而归,这里的所有人都得找块豆腐撞死。
赵平乱的此种举动,最终落在贺人龙的眼中,那就是先发制人的立场攻势。
一如文官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实战为国一般,这不过就是站在道德高地的一种惯常话术罢了。
真要来到这血与火的血腥战场之上,又有几个文官不被吓尿裤子?
面对赵平乱的这种强势文官攻势,贺人龙在不屑一笑的同时,也对等的展开了属于自己的文官攻势。
“赵大人,让手下的将士们去送死,这话说得也未免太过于轻巧一些了吧?
说句不好听的话,手底下的将士们若是抱怨起来,那便是赵大人在拿大伙的姓名在换取军功,博取虚名。
我等可没有赵大人的家资丰厚,支付得起每人五十两的阵亡抚恤。”
贺人龙此话说得相当委婉,核心意思,无外乎就是在攻击赵平乱拿将士的性命充当升官发财的筹码。
除此之外,也是在隐性的暗示赵平乱,就算最后真的按照赵平乱的计划行动,赵平乱也得给足将士们的抚恤。
没钱还想让人卖命,你以为你的话是圣旨啊?
就算是圣旨,他贺人龙都敢于阳奉阴违,在战场上跑得比兔子还快。
听闻到贺人龙话里话外都是在要钱,赵平乱的嘴角下压得更加厉害。
“每人五十两的阵亡抚恤,这是应当的补偿。
甚至于,我还能额外提供一批火器,帮助贺大人尽可能的武装出一批精锐出来。”
要钱,自然是最好,就怕这贺人龙油盐不进。
转瞬之间,赵平乱便推出一块令人不可拒绝的巨大利益,明晃晃的利诱贺人龙,使得其看过来的眼神,都发生了变化。
像贺人龙这种经年兵痞,明白钱不好赚,但对于这笔钱的性质,却也十分的膈应。
每阵亡一千人,便是五万两,他贺人龙的手下死绝了,也就六七十万两的样子。
就算贺人龙想要杀良冒功,多搞个十几万两,也就顶天了。
一百万两,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是不可想象的财富,但贺人龙觉得赵平乱可能并不怎么在乎这笔钱。
一百万两,贺人龙便光屁股卖给了他赵平乱。
这笔买卖,使得贺人龙突然有种想要怒吼出声的愤慨感。
暴怒于赵平乱的富有,愤慨于自己手中力量的不值钱。
没想到文斗了一阵,却被赵平乱的金钱攻势给彻底摧毁,这种憋屈感,使得贺人龙甚至于想要放弃当前的文斗攻势。
直来直往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难道不好吗?
重新打量一眼面前的赵平乱,贺人龙似乎从其身上看出了一种从容之感,一种乐此不疲于文斗的畅快之感。
瞬间就是一阵头大,贺人龙突然决定还是不玩这些花花肠子了。
还是直来直去的拼杀来得痛快。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玩什么文绉绉的道德君子?
真是下贱!
“小子,知道你有钱,但也不用如此的炫耀。
说吧,你想怎么打那洛阳?”
有人能够充足供应粮草军需,这不仅让往后的仗好打很多,也能在不断打仗的过程之中狠赚一笔。
既然赵平乱这个江南富商二代如此的视金钱如粪土,贺人龙在惊怒之后,态度转变得也很迅速。
这种态度的转变,其实与那些被酒肉收买的亲兵差不多。
能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在乱世之中,也是一种难得的信用。
这崇祯朝乱了这么多年,每年不知道死多少人,当兵吃粮,其实早就已经演变为一桩生意。
只要钱给够,没有人能够拒绝这样的诱惑。
“很简单。
还是之前的那句老话,一旦开战,便是不死不休。
任何隐藏实力的行为,任何明哲保身的行为,都是自取灭亡的举动。
待得打下洛阳,降兵降将,任由贺大人挑选。”
“好!
那就开打吧!”
赵平乱所提出的条件,依旧符合贺人龙的胃口,这使得场中的谈判变得无比顺畅。
很久都没有见过给钱如此畅快的金主,贺人龙此时也是畅快不已,猛地一拍桌面,大口喝干了杯中烈酒,满脸的英雄豪杰气。
搞定了贺人龙,剩余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
双方的队伍快速的向新安推进,中军大帐直接驻扎在城外五里之处,避开了关隘大炮的射程。
两万余大军浩浩荡荡的联营而起,惊得站在城头的朱养民心惊肉跳。
官军又来了!
官军怎么这么快?!
这次的官军,怎么看起来有数万人的样子?!
“快!快!
六百里加急,快去禀报罗大帅的叔父,明匪来袭,联营三十里,恐怕不下十万之众!
孙传庭的中军大帐就在其中,军情十万火急啊!”
朱养民拍着城头女墙,声嘶力竭的大声嘶吼着,惊得在一旁共同观看的范鼎革面露不屑。
关隘之外的官军虽多,也不过一两万人的规模,哪来的十万之众?
更何况,联营之中,也未曾看见孙字大旗,哪来的孙传庭亲至?
“这支队伍,很明显是关中秦军的先锋,眼见我曹营收缩防线,便一股脑的压了过来。
如此匆忙而来,必然是一股辎重不全的骄兵。
趁着这股明匪疲乏,我等今夜来一场夜袭,必然能够马踏联营,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范鼎革在曹营之中的地位比朱养民要高很多,这从两人驻地距离洛阳的距离就能看出来,虽然两人都掌一营兵马,但地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被范鼎革如此嘲讽,朱养民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
此时此刻,他不由得联想起之前在阌乡城中的经历。
当初的他,不也和此时的范鼎革一样,显得异常的骄狂而愚蠢吗?!
夜袭,当初他也夜袭了。
打得是挺爽,结果却被官军给打得更加的酸爽。
四五千人的义军,最终只跑出来七个,还TM是因为骑术精湛,老天开眼。
要是稍微一个马失前蹄,他朱养民早就魂归天外了。
这傻狗一样的范鼎革,见识过这伙秦军先锋的犀利火器吗?
不说那能够彻夜震天的炮阵,就说那连绵不绝的排枪,都不是一般人能够硬抗的。
如今,这帮秦军先锋的火器已经露底,那就不可能再使用一些示敌以弱的奸计诱敌深入。
可以毫不夸张说,今夜,只要这傻狗范鼎革敢于夜袭,必然会被对面官军的排枪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
到时候,一大批夜盲症的义军士卒散乱在关隘之前,想回又不能回,弄得军心溃散。
说不定就会被官军趁乱攻城,一鼓作气的拿下这座新安关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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