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拉拢
城西镇因其位于县城之西而得名。
这里有整个安昌县最大的一条灵脉,开垦出很大一片灵田。
灵田周边平时戒备森严,平时是绝对不允外人靠近的。
二狗子一进入城西镇就被分派了一块防守区域。
因为蝗虫群一次起飞,飞不了太远,中间需要停下来休息,然后再次起飞。
这样就给了他们这些不会飞的人,沿途拦截的机会。
他们防守的这片区域,原本是农田,庄稼早就被蝗虫吃光了。
在他们身后,则是一片灵田。
灵田里种植了一些两三尺高的小树,树上稀稀拉拉残留着几个小果,长条形,尖尖的。
竟然是辣椒树!
不过这些辣椒树上,都蕴含着浓郁的灵气,并不是普通辣椒。
而是大名鼎鼎的朝天贡椒。
二狗子记得在书上看到过,这是安昌县特产,每年要上贡朝廷500斤贡椒。
据说当今英明睿智,文治武功,德被苍生,万寿无疆,至高无上隆兴圣皇帝就很喜欢吃辣椒。
几乎是无辣不欢,尤其是钟爱安昌县出产的朝天贡椒。
辣椒这种菜有一个特点,越是干旱少水的环境,结出的辣椒越辣,品质越好。
所以这两年安昌县大旱,对于这种灵菜,却很有利。
不过眼前这些树上的辣椒,应该被抢收过了,树上没剩几个辣椒。
灵田周围,临时拉起一层渔网,防止蝗虫进入田里啃食。
同时也能防止像二狗子这一类人进入田里偷辣椒。
实不相瞒,二狗子看到这些朝天贡椒的第一眼,就产生了偷两棵辣椒树的小心思。
只是被一层渔网所拦,没机会下手。
他心中只能指望,什么时候队伍拦不住了,被蝗虫冲进辣椒田。
他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冲进灵田里与蝗虫战斗,趁机混水摸鱼。
他们队伍从接手的时候开始,这一区域已经有大量蝗虫存在,所有人直接进入战斗状态。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斗,他们这一队人马对于灭蝗早就轻车熟路。
再加上天空上有两只大白鹅盘旋,就没有一支虫群能飞过他们的阵地。
每次战斗的成功,让二狗子很焦虑。
做为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他看到那些辣椒树,他就想弄几棵种到蛇口山上去。
但现在却苦于没有机会。
现在他看到手下的队伍取得一次次辉煌胜利,他心中一点喜悦都没有。
特别是两只大鹅还不晓事,每次战后都伸长脖子走到他面前夸耀战功,求主人夸奖。
但他又不能明着让队伍放水,两只鹅更加无法理解他这种细微的小心思。
至于如果防守失败,被蝗虫吃掉一些辣椒,这里都是县太爷的东西,关他二狗子什么事?
二狗子站在外围,偶尔用望气术往灵田中央看去,越往中心位置,灵气越浓郁。
听司马义说过,县太爷的灵田里,还种植了一些很珍贵的灵药。
不过产量极为稀少,除了向上级官府和朝廷缴纳一部分,外人连一根灵药毛都别想得到。
自从队伍来到城西镇灭蝗,至今已有好些天。
这期间,他看到当初派出去奔赴各地的灭蝗队伍,都已经被召集到了城西镇。
包括一直守在丁家庄的那一支,以及张有良率领的队伍,大家全都来了。
以灵田为中心,20余支灭蝗队伍被分派到各个位置防守。
经常有队伍防线被蝗虫撕开,临时招募的乡民溃逃,蝗虫冲进灵田,咬开渔网,啃食灵田里的作物。
在这所有队伍之中,唯有二狗子的队伍表现最为亮眼。
在连续几天的战斗中严防死守,没让蝗虫群前进一步,甚至还向外推进了十余丈。
跟其他队伍相比起来,就显得战功卓著了。
至于取胜的原因,一是得益于二狗子提前所做的改编,以及严格执行的纪律。
为了执行军法,捕快每天带一队精悍的汉子,手持大刀,逃一个杀一个,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乡民被震慑,只能拼死战斗,战死至少还有奖,万一没死就算捡了一条命。
经过一段时间铁与血的磨练之后,他手下这一拨人个个奋勇,悍不畏死。
而且,每次战后得到的蝗虫,二狗子可是一点也没克扣,全都按照战功奖励下去了的。
虽说军纪很重要,这种道理谁都懂,但知道是一回事,能否执行,能否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除此之外,他这支队伍最耀眼的,还属于那两只大白鹅。
两只进化成灵兽级别的大鹅,实力相当于人类练气初期修士。
战场所有武秀才之中,都没几个人能比两只鹅强。
最重要的一点是,整个战场上,大鹅是人类这边唯二能在天上飞的。
其他战场上,一旦虫群起飞,大家只能在地上干瞪眼,等着虫群降落。
只有二狗子这边,两只大鹅守在空中,将大片大片的虫群拍落下来。
使得虫群始终无法从他们的头顶飞过去。
这样两只鹅,自然吸引了很多人过来打探。
二狗子只推托是师父给的,反正李半仙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这几年里,经常有不好解释的东西,他都往李半仙身上推。
反正师父神通广大,就算将来返回三岔子镇,想必也不会惧怕这些小小麻烦。
这一天大战刚刚结束,二狗子的队伍又一次取得大胜,大家聚在一起分配战利品。
收获的虫尸里面,夹杂着大量变异蝗虫,大部分都是被大鹅用翅膀扫下来,地上人员补刀杀死的。
现在因为每天战斗强度大,人员伤亡率高。
二狗子已经把一些变异蝗虫分给那些立功的普通乡民食用。
变异蝗虫蕴含能量,对武者有很大帮助,普通人食用也能增长力气。
“收获不错啊!恭喜恭喜!”
这时候,司马洪单独走来,向二狗子道喜。
因为有司马义这一层关系存在,二狗子对待司马洪自然也显得亲近许多。
“司马兄,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闲逛,快请坐,正好有刚刚猎杀的变异蝗虫,一起吃点。”
“好啊,正好我还带了一坛酒!”
司马洪也不客气,早就提了一坛酒过来的。
过了没多久,就有一个大肚子孕妇,托着一大盆烤好的变异蝗虫送了过来。
司马洪捏起一只五寸多长的蝗虫咬了一口,大口咀嚼,极为享受。
“我还是托你的福,才能吃上这么一顿蝗虫大餐。”
变异蝗虫体能蕴含灵气,对于修炼者有很大的帮助。
只是这种蝗虫飞在天上,速度极快,很难猎杀。
其他队伍能猎杀到的数量很少,每一只都很珍稀。
二狗子这边有两只大白鹅飞在天上相助,才能猎杀到很多变异蝗虫。
以至于他队伍里的普通人,只要立下功劳的,现在也能奖励一两只变异蝗虫。
让其他队伍羡慕不已,很多民夫想要跳槽到二狗子这边来。
不过二狗子现在并没有大肆扩张人口,只补充了少数精壮,除掉战损,一直维持两千多人。
“张兄弟,你也喝些!”
“我喝不惯,感觉酒不好喝。”
二狗子以前跟着师父喝过一两次酒,感觉这玩意一点也不好喝,又苦又辣又呛,等于自找罪受。
有买酒的钱还不如买点蜂蜜冲水喝,嘴里甜丝丝的,这才是享受。
“哈哈哈……”
“张兄弟今年多大了?”
“我今年18岁了。”
二狗子如实回答,至于具体哪一天满的18岁,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自从父母去世后,他就没过过生日,他也不记得具体的日期了。
“我跟你说,男人就得学会喝酒,而且得喝最烈的酒,找最美的娘们。”
“你试试这个酒,入口如刀,腹中似火焰升腾。”
司马洪不由分说地,就给二狗子倒了一大碗酒。
在司马洪的劝说下,二狗子端起酒碗就喝下一大口。
这一口酒进入口腔,那种辛辣刺激,辣得他的舌头都在发抖。
然后顺着喉咙一直往下,就像被刀割一般……
“咳咳咳……”
“啊……”
难喝!
他不明白,这么难喝的东西,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喝。
“哈哈哈……”
司马洪看到二狗子被酒呛到面红耳赤的模样,哈哈一笑。
端起酒碗灌下一大口酒,然后缓缓呼出一股酒气,似乎极为享受。
“你现在还小,等你再大一点,就能体会这种美妙滋味了。”
“张兄弟,你今年18也不算太小了,有没有考虑娶个媳妇成家立业?”
“我有一个堂妹,年芳16,长得极为标志……”
原来,司马洪这次,是跟二狗子做媒的。
这家伙喝了酒之后,那张嘴特能说,把他堂妹夸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
二狗子确实挺心动的,面红耳赤了好久。
村里跟他差不多大的人家,很多已娶上媳妇,每天老婆孩子热炕头。
那场景,想想都很激动的。
就他还是光棍一条,家里买了几百个黄花大闺女,至今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
不过,司马洪开出的条件,他难以接受。
他们司马家是安昌县数一数二的望族,除非是门当户对,司马家女子从不外嫁,只能入赘为婿。
从此他就属于司马家的人,生下的孩子也只能姓司马。
好处是从此可以受到司马家族的庇护,无论在官场还是修炼方面,司马家族都能提供支持。
而且,司马家族拥有练气期以后,筑基期的功法,另外还有许多修仙方面的传承,比如炼丹,炼器,画符等。
除了炼丹术之外,二狗子对这些好处都很心动。
他找衙门办点事处处碰壁,但司马义出面,衙门里所有人都会笑脸相迎,拼命展现出各自最和善的一面。
还有修仙方面的各种传承,都是他现在很想要,却又得不到的资源。
大周王朝对于仙道传播,掌控极严,只有为朝廷立下功劳,才能从正规渠道获得功法。
二狗子在心中反复思量,最后还是拒绝了司马洪的好意。
他回想起曾经跟着大伯一家生活,寄人篱下的日子。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加入司马家族就必须看人家的脸色,听从人家的号令。
他好不容易才从一个坑里跳出来,在蛇口山弄了块地,自立门户,没必要为了些许好处又跳进去。
被二狗子拒绝,司马洪也没再劝,喝了点酒,吃光了那一大盆变异蝗虫,便告辞离去了。
说来也怪,司马洪刚走,丁家庄的丁氏兄妹也来了。
这一对兄妹的来意跟司马洪差不多,也是旧事重提,邀进二狗子加入丁家庄,成为丁家庄的客卿。
二狗子仍然拒绝了。
接下来王捕头代表典史大人,也来邀请,同样被二狗子拒绝了。
最后甚至道玄宗也派了一个人,秘密接触,拉拢二狗子加入道玄宗。
同样被他拒绝了。
仿佛一夜之间,二狗子就成了一个香饽饽,每个势力都想拉拢他。
只是二狗子不想再加入任何势力,寄人篱下,整天帮别人做事,还要看人脸色。
这些势力虽然开出了优厚的条件,说有各种各样的好处等着他。
但真加入之后,人家想不想给你全凭心情,你还得努力表现才行。
与其这样,他还不如回到蛇口山上,踏踏实实种地。
他本来就没想过飞黄腾达,守着自己的地盘,种点庄稼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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