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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月云高1


溶过水的威士忌一样是烈酒,辛辣下头有千百般滋味。陆云从原不是个怎样沉迷酒色的人,今日却多喝了两杯,眼皮子泛了些粉意。人来人往的,生意上的人、场面上的人,见着了,都要捧着酒跟他寒暄几句——谁叫他是财神爷呢。

可他今天一点应酬的兴头都没有,只把眼睛盯在明蓁身上。他知道她有预谋来的,但就想看一看她到底什么打算。他太享受他追她逃、她枉费徒劳的那种攀缠。

她就是镇妖塔里逃出来的妖精吧?自她进了来,不过是把一双眼睛往沈彻面上一溜,不错眼地看了一刻,沈彻就抛开众人过去请了她跳舞。她不会跳舞,也没拒绝,自在地把手放进沈彻的掌心里——旁人穿洋礼服尚且戴了白缎子手套,她却是裸手。手贴着手、肉贴着肉。

看着她同沈彻语笑嫣然,看沈彻握着她的手、扶着她的腰,那落进肚子里的酒在五脏六腑里发散开来,直往脑门冲,恨不得拿起一把刀,把她身上沾惹过旁人气味的地方一片一片割下来。

今日孟春娥本说要来,结果还没上车人就退缩了,借口头痛不肯出门。陆蕊秋自觉受了慢待,老大的不高兴,还是大奶奶苏梦华给劝出去的。陆家少不得要他撑场面,不能离席,只能延挨着。

他心里怒海翻腾,明蓁却像完全忘了他这个人一样,虽只和沈彻跳了一支舞,就自去同太太小姐们打牌了。直到司仪要宣布沈陆两家的婚事,让众人围过来的时候,陆云从才见明蓁从旁处走过来,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忽然同苏梦华样子十分亲密。

司仪说了什么他都听不见,他站在她的身后,她似乎也没注意到,时不时凑到苏梦华耳边耳语。明蓁个头高过苏梦华半头,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惹得苏梦华嗔笑着眼波一递一个流向她去。明蓁却是噙着浅笑,下巴都快搭到她肩上了……

他感觉到有人放了一只疯猫在他心里,四下里挠着抓着。

人群里响起了掌声,接着乐队吹拉起来,一时金鼓喧阗笙歌震天。大家自觉地往后退开了几步,给沈彻和陆蕊秋留出跳舞的空间。借着这后退的当口,陆云从将明蓁拽到身边。明蓁差点被他拽倒,正待出声,见是他,便没发作,偏回头去看舞池里的人。

“难过吧?”他压着身子到她耳边。

“难过什么?”

“旧情人要另娶了,不难过吗?”

明蓁噗嗤笑出了声,“我还嫁过三回呢,伤心的怕应该是旁人。”

像有人在那猫尾巴上狠狠踩了一脚,它的爪子撕抓起来,又狠又毒。陆云从垂目打量着她,她的目光同众人一样也在那一对人身上,但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

“既然不难过,那就是很高兴了。也是,他做了我们家的姑爷,往后可见着的时日多着呢。”

明蓁敷衍地干笑了两声。苏梦华大约是见和明蓁站得远了,又靠过来,两人又低低说起话来。

他脸色阴沉下来,看来他是太纵容她了,让她彻底忘了他是她的丈夫,以为在他眼皮子底下同人勾三搭四他都可以忍!

他怒火中烧,可忽然手背一暖,有人碰了他的手,然后撑开了他的手掌。

他低头看去,是明蓁的手。她虽正同苏梦华说笑着,却是把一小枝蓝色的小花偷偷塞进了他手里。大约是确定他已经拿稳了,她方才掉过头来快速小声道:“送给你。”

说完,她的手立刻撤走了,他的手却僵在那里。那是花瓶里配玫瑰的勿忘我,花那样小,枝茎都纤细,像一不小心就会被揉碎的梦。

陆家人是最后离场的,沈彻将人一一送上车,末了躬身从车窗外看进去,“诸位慢走。”目光在陆蕊秋那里顿了一顿,陆蕊秋面带羞意,只不做声地点点头。

车窗摇了上去,车子驶出去,苏梦华今日里也喝了不少酒,这会儿酒上了头就嫌闷,又嫌陆予杭动来动去得烦人。明蓁冲她招手,“快坐我这里来,我给你揉揉。”

明蓁同陆云从坐在一起,苏梦华陆蕊秋和陆予杭坐对面。她这样一招呼,苏梦华便从对面坐过来。

明蓁为给她腾出位子,往边上坐了坐。可陆云从不肯挪地儿,明蓁索性使劲儿把他挤到一边去。他知道,裤袋里的花给挤坏了。但明蓁却浑然不觉,还推了推他,埋怨道:“麻烦爷往那边挪一挪呀!”然后便让苏梦华靠在自己肩头,轻轻给她揉着额角。

一瞬间,他那才漫起的一点温情,被揉得粉碎。

陆云从想起那时候刚回到洛州,私下里派人到处去打听明蓁的事情,听的却全是她的风流韵事。那是个已经不做生意的窑姐儿,上了几岁年纪,眉眼间却依稀能看到往日风韵。她点了一支烟,说起明蓁来,眯起了眼睛。

“哦,你说那个明五爷啊,哪能不记得呢?她呀,她的风流是不分男女的。最开始她还没同芳菲做人家,多少女孩子为着她争风吃醋。只爱女人的客人也不是没有,但没见过她那样的,把女人当女人疼……”

到了陆宅,众人下了车各去了。陆云从闷声不响地回了房,进去就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明蓁也觉得有些疲意,进了房脱了外头的衣裳,她坐到梳妆台前,把满头的发包钗环给卸了,揉开了头发,把头发全都拨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头发好久没剪了,不长不短的,只觉得戳脖子——整日伪装也是真的累,累心。

今日想谋算的东西差不多都谋算到了,一切只要按计划进行,没多久她就能去找芳菲和小四了。她从抽屉里摸出芳菲的戒指,摩挲了一阵,算日子他们的船应该已经到了,再等等就该收到她的信了。

她正想着,门忽然被推开,陆云从阴着脸进来了。明蓁以为他今日不会来找麻烦了,可瞧着那来者不善的架势,心里也咯噔了一下。戒指来不及收,随手往首饰盒子了一丢,然后假装去脱鞋,遮掩面上的惊讶。

“鞋子怎么都被踩成这样了。”然后把鞋子一甩,袜子一扔,“再不穿这鞋子了,累脚!”她揉了揉脚腕子,站起身要往盥洗室里去。

就是那一双光洁的脚,刚才无数次踩到沈彻的脚上,她的脚心摩挲过他的脚背——那一定是故意的!就是无意地踩上去也不行。一想到这里,人就要发疯。像被猎住的兽,又慌又怒又不知所措。

陆云从二话不说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拖进密室里,双手反剪在身后,只有腿脚能动。因她裸足,反而不碰它。

“知道今天什么日子?”

“知道哇,二小姐的订婚宴。”

“既然知道是二姐的订婚宴,为什么还跟沈彻勾勾搭搭?”

“就跳了一支舞,怎么就是勾搭了?难不成今晚跳舞的,都在勾搭?”

陆云从掐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头,要她仰视。“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让你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他的手深深掐进她的肉里,像是在掏心挖肺,妄图寻一点真心。

“看来是把我的话全当做了耳旁风。你记好了,做了我的人,就不能跟旁人勾三搭四!”他恶狠狠丢开她的脸。

明蓁在风月场里混久了的,从他那偏执里咂摸出一丝酸味,像极了当年为着她争宠的女孩子。他不会是在吃醋吧?还是占有欲太强,眼里容不得旁人?

那证件沈彻虽然答应帮忙给她做,但就算是做好了,她也不敢拿到陆家来,只能先放到沈彻那里。今天她孤注一掷同沈彻周旋,陆云从肯定从一开始就动了疑心,只不过想看看自己到底有什么计算吧?

她自然也有另一条路可走。但且先不说沈彻会不会为自己同陆家决裂,就说她自己,从开始就没想过让沈彻去找陆云从的麻烦。他是她曾经游戏人间时的一个玩具,就算如今失去了兴趣,但她从未曾想过要毁了他。

不是时候,还有些事情没解决。但他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容易动怒,这样不行,她这样完全不能出去,陆云从不会给她在陆宅以外的自由,尤其会防备她同外面人接触。她必须要想个办法,让他对自己放下戒心,让她能有些同外界交往的自由。

她胡思乱想间,陆云从出去了一会儿又返回。“我今日瞧了半天,总觉得你身上少了点什么。”

“少什么?”

“我的私印。”

脖子上的伤疤,掩藏在衣服下头旁人很难窥见。他非要在人人都看得见的地方留一处印记,让她时时刻刻记得起,是谁给她盖的印,她是属于谁的东西!

明蓁没瞧见他手里拿了什么,只觉得耳垂一凉,接着有什么东西前后夹着耳珠揉碾起来。

“喂!你干什么呢?”

“冬香说姨娘没有耳洞,旁人都有的东西,我的姨娘也得有。”

明蓁这才注意到他刚才进来时端的碗里是一把黄豆。

说痛,并不比他咬她更痛,但明蓁小时候被穿耳洞的记忆魇着,对那东西是难得的怕。她耳朵一向敏感不吃痛,所以被黄豆碾得觉得格外痛,像人拿了刀往心上扎,扎进去又拔出来,刀刃带了倒刺,不仅流了血,还生生带出来一块一块的肉。绵绵不断地痛袭过来,没个尽头似的。

她终于有些动容,疼得龇牙咧嘴,“不劳主子,叫冬香来给我穿就行了。”

他不肯,她挣扎起来,连伪装都顾不上了,纵着性子不管不顾地对着他踢起来。她发了狠,下脚没轻重,踢到他腿上就是一阵酸痛。他不理她,继续俯身碾她的耳垂。她还在乱踢,踹到了他的肚子。

他的脸腾地充了血,人终于退了开。手里的黄豆掉了下去,跳着跳着滚远了。他咬着牙消化了那份隐痛,还有痛后的那一丝隐隐的异样。

他面无表情,烧干净了针,再次靠近她。明蓁真是怕了,还想再踢他,但他毕竟力大,膝盖一压将她两条腿牢牢压住,捏着她的耳垂一下就穿了过去。

这一下并没有多疼,明蓁还是尖叫了一声。耳朵那处留了一截香油浸过的线,好像自己成了蘸了香油的白斩鸡。她也挣扎得没力气了,恶狠狠地瞪着他,喘着粗气。

他忽然觉得这样的她有说不出的可爱,唇角勾了勾,“我还当你有多能忍。”他那时候几乎忍不了这些羞辱。

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府里的这几个丫头都对她评价极好,似乎都受过她的小恩小惠。真是个会收服人心的妖精啊。也对,她从前就是个翠羽帐里解罗衣的“浪子”,最知道如何撩动女孩子的芳心。

明蓁气儿还没喘匀,他已经开始在揉另一边的耳垂了。

“别揉了,不就是穿个耳洞,你拿针直接插过去不就完了?!”

明蓁忽然明白他曾经求过她的,“一刀杀了我,给我个痛快。”的那种感觉。手起刀落,原就是一种慈悲。

他给她穿好了耳洞,仔细端详着,看看两边是不是对称。涨了血的耳珠子,像熟透了的桃。从此以后,只要她照镜子,就会想起他,她再也不能忘掉他。

他起身倒了杯茶,唇还没碰到杯口,她也吵着要喝。他端了水喂给她,她嫌太浓,一偏头,水全顺着嘴角、下巴一直流到了身上。她余气未消,狠狠又踢了他一脚,结结实实踢到他腿上。

陆云从也恼了,俯身抓住她的脚,伸手拿了旁边桌上刚才用来剪线的剪刀。明蓁一看,好汉不吃眼前亏,她可不能让他剪掉自己的脚趾头,真把脚指头剪了,她还怎么去找芳菲?

她使劲往回挣,脚趾蜷着,讨饶道:“别剪、别剪!妾不敢了,再不敢跟旁的男人跳舞了——不剪脚指头行吗?”

他没想剪她的脚指头,不过是想吓吓她。可现在她的脚握在了手里,他茫然失措起来。那只脚总在动,仿佛又在存心不良地往上爬,一直爬上了他的腰。像有人在外头堆了火,烤得整个房间都热了起来。

他渴,吞咽着口水,却不得滋润。

他想自己应该是疯了。这是他的东西不是吗?搅扰他长长久久的迷梦,是这只脚毁掉了一个少年的自尊,让他袒露在人事的仓惶里,无处容身;又让他看到了生而为人的肮脏欲望,叫他无地自容。

这个人是他的渴望,也带给他恐惧和归属感——多么矛盾!

他像被分成了两半,一半的他,想要屈服,做她的绵羊,让自己长长久久地属于她;另一半的他,想要驯服她,让她永永远远属于自己,做她的主人。

是谁说过的?一个人的心里总是住着两个“我”,一个是懦弱的奴隶,一个是凶残的暴君。

这样阴暗的、龌龊的、卑鄙的欲望,被他压抑着、压抑着,陪着他度过了那许许多多不堪回首的日子。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只知道,是她让他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疯子。他生性敏感,现在又添了神经质,所以比起肉体上的苦,他的心更苦。

他不是不知道,把芳菲和那孩子扣在手里,更容易拿捏明蓁,就如同当时她总用孟春娥威胁他一样。但他还是给了她足够的钱,替他们谋了身份,让她把人送走。他也知道,等到钱兑出去了,她就会想方设法逃走。他那时想,等到他报仇了,报复够了,平了心中的怨,也将她扔掉。

可他到了今时今日才明白,他不是因为冤有头债有主,不愿意累及无辜。而是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他都不想有人分享她。他要独占她,她只能完完全全是他一个人的,他也完完全全是她的。

他可以禽兽不如,他可以杀掉所有在监狱里欺辱过他的人。为了独揽陆家大权,他对那个碍事的大哥、挡路的四弟,都下得去手。可对着她的时候,他知道,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处可以盛放他的柔软和脆弱的地方了。

他改主意了,他不允许她逃走,她只能是他的。她做了他的女王,他固然渴求自由,但也离不开想要女王。她给他的痛,不会真正地伤害到他,他是安全的,他知道痛过后就会有温柔的抚慰。

她早见过自己的卑微和低贱,那么再看一次又怎么样呢?他不怕被她看到。他本是弯腰俯身,现在缓缓半跪下去,捧住她的双脚。

明蓁眼睁睁看着他的唇落在了她的足尖。她浑身震动,小腿上的肌肉一阵痉挛。像一只受伤的小兽,在寻求着同类能施舍半刻温暖。

她的心在这一刻忽然软了一瞬:他受了许多的苦,不只是她给的,是许许多多人给的,不能语人的苦。

“小戏子。”她轻声唤他,声音很轻,像怕惊走深林中的小鹿。

他只是怔了一下,没有抬头。

“那边有鞭子,你打我几下好了。我原来打过你多少,你加倍打回来。你心里有数的,对不对?”

她恍惚间似乎看到他的眼眶子红了。

他记得,一笔一划刻在心上。伤痛会忘却,恨意会冲淡,唯有数字是永恒的、不会变的,涂抹不掉的过去。

可他不是以虐待旁人来寻乐子的人。而且,他的人生没有所谓的快乐了,再也没有了——他猛地咬下去,明蓁疼得一哆嗦,可什么都没说。

她咬住自己的唇让自己不发出一点声音,任由着他发泄。她那样硬的心肠,这一刻甚至都不忍心去看他。于是偏开头去看桌上的烛光。

因为没有风,蜡烛就那么安静地燃烧着。石壁上的凸起和凹陷因着那烛光,恍恍惚惚地变成了一片肉眼凡胎看不懂的天书命簿。

她读着读着,却似乎懂了。她看到他生命里零碎不堪的狼藉,连同她自己的,都在那烛光里安静地烧着。也许当时是轰轰烈烈的,但其实冷冷清清,个中滋味,既不同,又相通。她甚至能理解他想加诸她身上的痛。或许在旁人的痛里,能减轻一点自己的痛。或许,只是那个受苦的自己,惊惶无措间想要寻一条出路。

我不欠他什么。她想。

唇咬破了,血渗进嘴里,咽下去,有一种嗜血的快乐。对,我不欠他什么。

明蓁差不多是疼昏过去的,醒来的时候,她又回到那张舒服床上。有人在给她的脚上药,她没睁开眼也知道是谁。

她身心疲惫,眼皮也抬不起来,将怀里的枕头又抱紧了些,抱怨道:“下回你咬脚丫子之前让我先洗个脚,不然,疼不疼事小,我总疑心我脚太臭,很难为情的。”

弄药的手停了,那人愤然起身。明蓁一把就拉住了他的手,睁开了眼笑,“逗你玩儿呢。药上完了吗?上完了再走嘛,不然我成了瘸子,带出去也不好看,是不是?”

他果然坐下了,给她脚上缠上纱布。还想出去吗?逃离他?但他那样对她了,她却还在笑——就像在纵容闹脾气咬了主人的狗。他忽然觉得有些理亏,所以闷着头不说话。

明蓁坐起身,抱膝看他给自己包扎。“小戏子。”

“你再叫一声,我就拔了你的舌头。”他冷冷道。

他说得那么狠,可她知道,这三个字,于彼此都是安全的。他们都看到过最真实、最丑陋、最狼狈的彼此。外面世界的叠叠阴云,怒雷霹雳狂风骤雨,都和他们无关。这里只有他和她。不管到了怎样山崩地坼的时刻,只要她说出这三个字,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明蓁无声地笑了起来,手插进他发间,蓬松、柔软,像插进风暴后宁静的沙堆里,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发。

脚上的药上好了,明蓁看了眼,伤口包扎得很整齐,是细致人做的细致活。她打了个哈欠往床上一躺,陆云从收拾药箱的工夫里见她翻过来滚过去,眼见刚包好的纱布就要散了,一伸手摁住她肩膀,“你老实点儿,赶紧睡了。”

明蓁抱怨,“折腾了一夜,这还怎么睡?又困又睡不着。”

“睡不着就起来绣花。”

陆云从先前故意让她做不爱做的妇人活计。明蓁把手一伸,直伸到他面前,“还不如让我劈柴呢。瞧,被针戳的全是洞。知道的,晓得是你折腾我;不知道的,还当你陆家外强中干,内里亏空到要姨娘自己补衣服呢。”

他垂目看了眼,心竟然一揪一揪的不舒服。好像那些针戳的不是她的手指,而是他的心——可他怎么会感觉到她的痛?

明蓁收回手,“要不,你唱曲儿给我听吧?”

以前芳菲总唱曲儿哄小四睡觉,她睡在一旁,也一同被哄睡了。听歌入睡,都成习惯了。现在,睡前这样安静,静得人脑子胡思乱想停不下来,哪里还能好好睡过去?

陆云从想她一定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同他提这样非分的要求。自离开广宁街,他再也没开过嗓,甚至曾刻意糟蹋过自己的嗓子。会唱戏的孟小棠早烧成了灰,拌着苦水都吞进了肚子里,新长成的这个,叫陆云从。

这该是他的逆鳞,可他意外地发现,自己并不怎样恼。

明蓁见他一动不动,也不催他,“不唱算了,我自己唱。”自己哄自己睡觉总可以吧?

她双手一合,枕在脑袋下头,眯着眼睛在床上跷起了二郎腿,那裹着纱布的脚伴着节拍在空中惬意地绕着圈儿,像极了在青楼里穷极狎昵的浪荡子。

“楼台花颤,帘栊风抖,倚着雄姿英秀。春情无限,金钗肯与梳头。闲花添艳,野草生香,消得夫人做。今宵灯影纱红透,见惯司空也应羞,破题儿真难就……”

她唱的是《桃花扇》,他猜是她那个相好的总唱的。他打听过,那叫芳菲的妓子弹唱当年也是一绝。但明明是旦词,明蓁却唱出了武生的气势来,调儿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他再不唱戏,毕竟骨子里对戏有份深沉的爱意尊重,哪里忍得了这个?下意识就伸手捂住她的嘴。

明蓁睁开眼,声音在他掌心里,朦朦胧胧的像呜咽。“这又做什么?我自己唱我自己听还不成?”

“难听。”

“那你唱个好听的给我听?”

“……做梦!闭眼睡觉,否则挖了你的眼。”

明蓁撇撇嘴,不让她唱,那就哼哼呗。

她在床上哼了起来,虽然荒腔走板,他也知她在唱什么——“金樽佐酒筹,劝不休,沉沉玉到黄昏后。私携手,眉黛愁,香肌瘦。春宵一刻天长久,人前怎解芙蓉扣……”

他静静立在床前,听着她的野调无腔,哼哼唧唧的声音渐渐断断续续起来,最后归于均匀的呼吸,他才回过神。猛然意识到,在神思里,自己已然将戏唱到了《问苍天》,断在了那句里:“神有短,圣有亏,谁能足愿;地难填,天难补,造化如斯。”

此身聚沫,人生无常,难道真的是造化如斯?

他茫茫然空空落落,心中更有一片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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