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盛会
晋国位于大魏的北方,疆域幅员辽阔,比魏国的版图还要大上三分之一。只是国内尽是草原和丘陵,土层浅薄,风沙大,多为内陆,所以这里的土地不适于耕种。人民只能在这片广袤无垠的草原大地上以游牧为生。
北境原本分布了大大小小十多个部落,直到一百多年前,才被晋国的开国皇帝逐个征服,并统一了北境,建立了大晋。
只是草原民族生性彪悍狂野,难以驯服,所以这一百多年来,晋国内部一直内乱不断,不时就会有不安于室的部族头领揭竿造反,使得晋国皇帝疲于应付。
也正因为如此,凶勇善战的晋国人才始终寻不到合适的良机,挥师南下,侵吞大魏的万里山河。
于静潇三人进入北境时,正是春季,大地回暖,万物复苏,草原上莺歌燕舞,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只是于静潇自从见过白莫觞之后,心情便一直不是很好,终日郁郁寡欢,连沿途的美景都没有心思欣赏。
莫言和织锦心知她是因为白莫觞临别前的那些话烦心,可是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唯有变着法地转移她的注意力,逗她开心。
因为不想惹人注目,所以三人在进入北境之后,便换上了晋国的服侍。
于静潇和织锦穿着的是贵族女子的常服,由色彩鲜艳的缎子拼接而成,窄袖收腰,贴合着身形一直垂到脚踝。她们披散起长发,头上戴着菱形的小帽,帽檐垂下流苏、璎珞和雪绒等饰物,行动起来叮咚作响,活泼动人。
草原民族热情好客,所以他们三人进入北境之后,基本都是投宿在牧民家中。
晋国的官方通用语虽是汉语,但在晋国一统之前,各个部族还是沿用旧时的戈伯语。所以这些牧民大都不会讲汉语。还好莫言和织锦精通他们当地的语言,于静潇有什么事,让他们帮着沟通就行。
自从进入北境之后,他们便沿着魏晋两国的国境线一路向西,只待临近白煦管辖的西北边塞后,再越境回去。
转眼半个多月过去了,他们已沿着国境线走完了大半的行程,再行个十天左右,便可抵达魏晋两国的交界处。
这一日,他们驱马来到了晋国西南部最大的一片草场。
牧民们都是逐水草而居的,所以肥美的草场,便会吸引来大批的牧民,与数不尽的牛羊。
于静潇从山丘上向下俯瞰,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近万座帐篷星罗棋布地遍及各处,隔不多远就能看到关满牛羊的圈场。
一眼望去,蔚为壮观。
晋国地广人稀,像这样几万人汇聚在一处,以晋国的人口密度来看,已相当于大魏最繁华的大城市了。
他们这一次赶得还很巧,正赶上晋国牧民们的一大传统节日“白月节”,汇聚在这里的牧民们要为此大庆十天。
于静潇听说竟然赶上了牧民们一年一度最盛大的节日,难得地起了兴致,想要留下来,看看热闹。
莫言和织锦见她终于恢复了常态,当然不会驳了她的兴致,忙不迭地点头应下了。
既然决定留下来参加节日,那就要解决最起码的食宿问题。草原上自然不会有什么客栈、酒馆之类的地方,所以他们照例需要到牧民家中去投宿。
说来也巧,莫言这回寻到的人家竟然颇有些地位,只他们这一个家族,便在这片草场上扎了五百多个帐篷,牛羊马匹更是不计其数,俨然是晋国中的贵族。
主人家十分热情,接待他们的是家族中类似管家的一位老者,家族中的正主子们都是有身份地位的贵族,自然不会随意接见于静潇他们这种路过的平民。
他们三个人被安置在两间比邻的小帐篷里,于静潇和织锦一间,莫言一间。
老管家安排好他们住的地方后,还热心地告诉他们,明天晚上,节日的庆典就要开始了。
在草场东侧会举行大型的篝火盛宴,他们家族届时会宰牛杀羊,也邀请于静潇三人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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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便是第二天黄昏,当悠扬的的马头琴在夕阳的余晖下开始回荡时,也就意味着庆典拉开了序幕。
于静潇他们投宿的这个家族姓朗,是晋国中的一个显赫贵族,他们家族举办的篝火宴会也是这片草场上数一数二的。
因顶着平民路人的身份,所以于静潇三人没有资格列入主席,只在末席处替他们加了张桌子。
纵使这样,于静潇还是十分尽兴。草原民族能歌善舞,他们的篝火宴会自然也是热闹非常。
看着姑娘和小伙子们的草原舞,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于静潇终于一扫连日来的阴郁,心情再度舒畅起来。
宴会进行到了一半时,轮到人们离席敬酒。于静潇三人虽然勉强称得上是客,但初来匝道,谁也不认识,所以就留在席上没有下去。
于静潇正埋头用小刀将碗中的肉切成方便入口的小块,忽然听到那位管家大叔领着人到他们这一桌介绍。
于静潇赶忙抬头,却笔直地迎上了一位三十来岁的华服男子的目光。
对方看清于静潇的容貌后,明显地被摄住了,如同一枚钉子般直愣愣地钉在了原地。
这时,管家大叔已经和莫言交谈起来,织锦在旁边给于静潇做翻译。
原来眼前这位华服男子,是这个家族族长的庶子,听说这里有客人,便礼貌性地作为主人来打个招呼。
于静潇不会说他们的语言,只能微笑着向对方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这会儿,那位华服男子终于回神儿来,竟以汉语向于静潇殷切地问了声好。
于静潇这才记起来,汉语正是晋国官方的通用语,对方身为贵族,会说汉语实属正常。她便也客套地寒暄了一句。
接着就听对方自我介绍道:“我叫朗格,明天晚上这片牧区会举办赛马会,不知道于姑娘愿不愿意去看看?”
于静潇听着很得趣,便干脆地同意了。
朗格听说她愿意去,国字形的脸膛上高兴得直放光,并一口定下,明天黄昏时会亲自到于静潇所在的帐篷外接她。
目送着朗格和老管家离去后,于静潇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莫言和织锦面色古怪,忍不住问道:“怎么了?”
织锦的表情在无奈中带了些微的埋怨,“郡主,您怎么能随随便便地同意了对方的邀请呢?”
于静潇立时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啊?去看个赛马,有什么关系吗?”
一旁的莫言咳了咳后,解释道:“这赛马会虽是这么个名儿,但其实是他们游牧民族的一场竞技大赛,比的包括赛马、刀术、射箭、摔跤和圈羊五项,赢者可以获得‘纳达汗’既戈伯语中‘英雄’的称号,还能得到赛马大会上最贵重的奖品。”
于静潇听着莫言的解释,点了点头,心下却越发有些糊涂,“听起来挺有意思的呀。我不能去吗?”
织锦扶着额头叹了一声,“牧民们举办赛马会的另一层意义,是给与会的青年男女提供一次相亲的机会。所以一般都是单身男女去参加,若是相伴而去的,那多半就是情侣关系。”
于静潇的嘴张得几可塞进鸭蛋,“你,你的意思是说,刚刚到那个朗格会邀请我,是……是因为他对我有那种意思!?”
莫言和织锦异口同声地点头道:“对!而且您还同意了!”
“啊?!怎么会这样!?”于静潇欲哭无泪了,“那个,我可不可以不去了?”
莫言和织锦相视一眼,齐齐摇头。
“游牧民族很重承诺,您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就不能轻易反悔,否则会被对方视作侮辱。”
于静潇彻底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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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时间转眼便到,太阳刚刚擦西,朗格便来到于静潇的帐篷外邀请她同去。
于静潇只能硬着头皮走出帐篷,莫言和织锦虽承诺会在暗中保护她,但于静潇还是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隐约觉得,今晚不会太太平平的度过。
草原民族生性豪爽直接,青年男女一旦看对眼,一般直接就会确立关系。遇到粗野些的,可能会直接扑倒了事。
于静潇还真怕这朗格会有什么无礼之举。还好,对方毕竟出身贵族,不同于普通的牧民,颇有些教养,对于静潇倒是客客气气的。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朗格虽只是个庶出子,但贵在家族显赫,所以在赛马会位子这么紧俏的场合,也能分到一处视角不错的桌席。
于静潇借了人家的光,才能在如此近的距离观看这场草原盛会,也正因为坐得靠前,所以她这张过于出众的脸登时成为场上近万人瞩目的焦点,甚至吸引来了左近一些贵族的目光。
搞得她是如坐针毡。
三通鼓响之后,赛马会正式拉开了序幕。
因为与会的都是年轻男女,所以男子们大多会下场去比试比试。毕竟这场赛马会除了是全民竞技性的运动会外,还是一场大型的相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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