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我在清晨五点半的时候醒来。空气中有薄荷的味道,来历不明。他仍然在酣睡中,一根胳膊伸得老长老长,不幸的是,我的后脑勺正躺在上面。我抬起头,好像淤积在后脑勺整个夜晚的血液一下子通畅了,冰凉彻骨的脚尖也在一瞬间变得有了些许暖意。我蹑手蹑脚地越过他爬下床,却不小心一脚碰到放在床边的脸盆,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我惊慌地转头看,发现他的手臂还安然放在原处,连睫毛都不曾动一动。

男生的睡眠,原来可以到这样死沉的境界,真让人羡慕。

我不能记起昨晚我们到底是几点钟入睡的,也许三点,也许四点……在我一生的记忆里,我都没有说过像昨晚那么多的话,我跟他讲雅安,讲那里的雨,讲奶奶、小叔,讲林果果、阿南,甚至蓝图。他很少发问,只是听我说,直到我说得口干舌燥,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半梦半醒间,好像听到他在唤我的名字:“马卓,马小卓,马小羊……”在遇到他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过那么多的名字。我觉得很好笑,但我没力气笑,其实我也很想回应他,但我连哼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如同跌入了某种梦魇,头脑清醒,全身一动也不能动。

奇怪的是短暂睡眠并没有让我觉得疲惫,相反,我还有些精神抖擞。而且,我的脚好像已经好多了,虽然还有些疼,但至少已经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行走。我在院子里的水池那里用凉水冲了一把脸,然后我走出院子,替他关上大门,再走出小巷,登上了108路的首班车。我想起第一次遇见他,也是在公车上,那时候他是一个陌生人,甚至是一个有点讨厌的陌生人。但经过昨夜,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一定是不一样的。我当然知道,我和他,跟我和肖哲不一样,跟他和于安朵也不一样,我和他,是不一样的我们。

“爱情”吗?我想起这个词,心里就像一根火柴点燃了整个草垛,刹那间让我不知所措。

我心思飞扬,嘴角上扬,却不敢再往下深想。我的掌心额头,我的眉尖后背,仿佛全都是他的气息。如果我从此变成一个坏姑娘,亲爱的阿南,我只希望你可以原谅我。

我到宿舍拿书包的时候,吴丹她们刚爬起来,颜舒舒的床空着。吴丹睡眼惺忪地对我说:“很不幸,昨晚你刚走就查房了,你和颜舒舒去哪里了呀?”

“我回家了……她,”我想了想,只能说,“我不知道她。”

她居然没回来,肖哲把她带去了哪里?难道昨晚我离开后又出了什么事?

我头有些大,抓起书包就往教室里跑,我跑进教室的时候早自习还没有开始,我第一眼就看到肖哲,他入定似的看着英语书,不仔细看还以为他在打盹。我走过他身边时,他的眼睛从眼镜上方死死地盯住我,盯得我全身发毛。

“我的脚没事了,谢谢。”我把书包扔进桌肚,指着颜舒舒空着的座位问他,“她呢?”

“我把她送到我表姐家了。”肖哲说,“她喝成那样,你又不在,我怎么把她送回女生宿舍?”

原来是这样。

“对不起。”我真心地道歉,压低声音对他说,“昨晚查房了,我看你还是赶紧把颜舒舒叫回学校来上课,我们得统一口径,事情最好不要再闹大了。”

肖哲一脸无奈地说:“我不知道她在哪里。”

“不是说在你表姐家吗?”

“昨晚是的,醒了就不见了。”肖哲说。

“你就这样让她走了?”我差点要尖叫。

“她醒的时候,我还没醒。”肖哲说,“她发了一个晚上的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折腾死我了,我差点没掐死她。”

“那她会去哪里呢?”我想不明白。

“我只关心你昨晚去哪里了?”肖哲完全转过身,单刀直入地问我。我的脸来不及反应就已经变得绯红。我慌乱地坐下来,低头,在书包里一阵乱翻。我不想回答他的问题,更不想给他任何解释,再说了,有些事本来就解释不清楚,越解释越迷糊,不如装傻充愣的好。哪知他却不肯放过我,而是用他的手掌盖住我刚拿到桌上的英语书的封面,大声对我说:“马卓,我希望你回答我。”

我惊讶地抬眼看他,凭什么?

他紧接着说出来的话更是让我吃惊。“早上,我看到你坐108路来学校。”

他到底还看到些别的什么?我保证,如果他敢跑到我家里和我奶奶胡说八道些什么的话,我现在就会毫不留情地扇他一巴掌!

我把英语书从他的手中抽出来,翻开,不打算再和他说任何一句话。说实话,这种带着胁迫的关心,我还从来没有受用过。而他对我的窥探不管出自何种心意,都让我浑身不自在和不舒服。

“你别变得跟她们一样。”说完这句话,他终于转过头去,又开始入定似的看他的英语书,看得好好的,忽然翻过一页书,发出一声极其华丽响亮的“哗”,把他正在打瞌睡的同桌刘晴吓个半死。她用力搡了他一把。“肖哲你再这样掀书我就把桌子掀了你信不信!”刘晴是校女篮队的,手臂比肖哲粗一倍,肖哲被她几乎推到桌子底下去,但还是用力拉了一下凳子,表示了不满。

那天,大家的心情似乎都不太好,但课却上得很平静。颜舒舒的座位一直空着。不知道是因为她太经常逃课,还是因为老师们根本没注意到,整个上午都没有人关心她的不存在。

我摸了摸裤子口袋里的那个四四方方的小卡片,它还是在的。和它在一起的还有我不常用的手机,课间的时候我悄悄掏出它,准备给颜舒舒打个电话。不知道是不是没电了,反正颜舒舒的电话不在服务区。我不放心,又打了一个,仍然是打不通。就在我准备给她发条短信的时候,我的手机里忽然跳进来一条短信,打开一看,竟是这么一条:

马小妞,中午十二点半,面馆见。

发信人:老公

老公!!!!

我的手机上只存有三个号码,一个是阿南的,一个是我们初中班主任的,一个是颜舒舒的。哪来什么老公!

马小妞?面馆?该死!!一定是他!可是,他是什么时候把这个不要脸的名称存进了我的手机里?一定是趁我昨晚睡着的时候!那么在我睡着的时候,他还干了些什么?如此连环一想,我脸上的皮肤像刚刚被人掀掉一层,又疼又辣又红,眼泪都快跟着出来了。

我慌乱地删掉了那条信息,慌乱地关掉了手机,慌乱地趴在课桌上为此事纠结。

“马卓,回答这个问题。”一定是被他的短信吓住了,什么时候上课的我好像都完全不知道,历史老师走到了我身边直接把教鞭点在了我身边的空位上。我吓得赶紧把手中的手机缩进衣袖里,站了起来。

什么问题?

我求援地看着肖哲的后脑勺,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转过来帮我一把的意思。

僵持了将近三十秒,那个中年发福的秃顶男老师才放过我,又拍了拍肖哲的背请他回答。

他流利地报出了答案。

好吧,鄙视他之余鄙视我自己。

毕竟昨晚只睡了一两个小时,我的困意终于在上午最后一堂课开始的时候来临。我硬撑着上完了那堂数学课,在下课铃声终于响起后,我趴在桌上睡着了。我不知道睡了多久,梦里好像又有人在喊我的名字:“马卓,马小卓,马小羊……”那声音不大,显得很遥远,但字字清楚,让人答应也不好,不答应也不好。在我努力地想要听得更清楚一些的时候,它却显得更远了,像只忽远忽近的风筝,调皮透顶。迷迷糊糊中我被人重重地推了一把,惊醒过来,抬眼一看,是肖哲,他站在我面前,双手紧握,用无比沉重的语气对我说:“颜舒舒出事了。”

我完全醒了。

“怎么了?”我问。

“听说给人拍了那种照片。放网上了。”肖哲说,“还不仅是在天中的论坛,封也封不了。中午十一点钟传上去的,说是每半小时发一次,会越来越精彩。”

“不可能。”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裤子口袋里的SD卡。那可是我喝了整整三瓶酒才换来的啊。

“什么不可能。今天中午你没去食堂吃饭,人人都在说这事。”肖哲激动地扶着我的肩膀,把我捏得剧痛无比,问道,“马卓,你告诉我,昨天你去的时候他们是不是在给她拍照片?你不会也被拍了吧?啊?”

瞧这人,都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面对他慌乱的关心,我只能忍住剧痛,示意他放开我的肩膀。“我需要一台电脑。”我掏出口袋里的SD卡对肖哲说,“我要读这个。”

“什么?”他问我。

“看了不就知道了。”我说。

“跟我来吧。”他说。

肖哲把我带到了电教室,作为我们老师最钟爱的优等生,他拥有一把这里的钥匙,可以随时过来使用电教设备。这里网路畅通,随时可用。他打开其中的一台电脑,从抽屉里熟门熟路地拿出一个读卡器,接过我手中的卡插进去,当卡上的照片在电脑里显示出来的时候,我差不多快晕过去——哪里有什么颜舒舒,只有几张毫无创意的风景照!

难道,是在我喝酒的时候被他们调了包?

这帮狗屎,不要再让我遇到他们!

肖哲在电脑上搜索了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那些论坛,我凑过去,看到好几张颜舒舒的照片,果然是昨天拍的,大多眯着眼睛,衣着凌乱,醉态百出。贴子的标题是:校长的侄女,天中的柏芝?(精彩不断继续哦——)

我不忍心再看,别过了头去,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哭。都怪我没经验,我要是放聪明一点,或许就不会有眼前的事情发生了。

“混蛋!早知道我就收拾他们了!好好收拾!”肖哲一拳砸到桌子上,义愤填膺地说道。

“昨晚酒吧那个,叫大帮。是于安朵的朋友。”我面无表情地说。

“我早叫她别去惹那些人!”肖哲说,“她就是不听,摆小摊,摆小摊!满脑子拜金主义思想!这就叫做主次不分,把任性当个性!”

“发这种照片犯法吗?”我弱弱地问。

“他们早有预谋,下次再发IP地址肯定不会相同。”肖哲说,“颜舒舒这次偷鸡不成反蚀米,报仇报仇把自己给爆料了……”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乱说了?”我每次一听到他嘴里源源不断冒出成语和歇后语就心惊肉跳,忍不住打断他,“你就那么讨厌颜舒舒吗?她对你不错的!”

他愣了一下说:“哪有?我哪有说讨厌她。”

“那你去把她找回来。”我不讲道理地说。

肖哲大概真的被我生气的样子吓住了,把一路拎在手里的麦当劳递到我面前,干巴巴地说:“你午饭没吃,吃吧。”

我忽然想起那该死的短信来,午饭。面馆。十二点半。我睡忘了!抬腕看表,已经是一点一刻。四十五分钟过去了,他会不会真的在那里等我?如果等不到,他会不会很失望?

也许他已经走了?我情不自禁地掏出手机看了看,没有未接来电,也没有短信。还是,那个短信根本就是一个梦?

这一两天,确实是太混乱了。

肖哲还在喃喃自语说:“实在不行,我带老爽去找找那个叫大帮的试试?”

“好。”我不假思索地说,“那你快去找老爽。”

肖哲和我关了电教室的门一起走出来,眼看着他拐进了教师楼那边。我迟疑了两秒钟,飞速地朝天中大门口跑去。

是的,我疯了,我要去见他。

还有十五分钟上课,从这里跑到面馆,需要五分钟,再跑回来,同样需要五分钟。如果我们见两分钟的面,我还有三分钟的时间可以用来喘气和休息。

我承认我疯了。

但我一定要见他。

然而,当我比设想的速度还快了一分钟到达面馆,一直跑进面馆大门的时候,我却惊呆了,他的确还在那里。但是他不是一个人,坐在他对面的,正是于安朵,她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火柴,巧笑嫣然,替他点燃他含在嘴里的那根烟!

我们的目光对接的那一刻,本来跑得快断气的我,像是被谁点了穴,立刻就僵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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