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或许从小,我就是一直喜欢冒险的女生。以前的我循规蹈矩,只是因为我没有冒险的机会而已。当我坐在车上,被迫紧靠着毒药,一颗心控制不住地怦怦乱跳却又莫名其妙地蠢蠢欲动的时候,我的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竟是这样一个自我评价。
好吧,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有点搞。
毒药又戴上了他的帽子,前面开车的人也戴着一顶跟他一模一样的帽子。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他们都很沉默,气氛显得诡异。车子开出去好远才听到前面的人说话,竟是个女的,只是声线有些粗。
她冷冷地说:“你怎么没被打死?”
毒药拍拍我的肩:“这位女侠救了我。”我让了一下,但很快发现这只是个象征性的动作,这个车真的很小,后面坐了我们两个,就再没什么空间可言。
女司机一张嘴比毒药还要毒:“常换女朋友本来没什么,可是换得一个比一个丑就是你的不是了。”
“喂,积点口德!”毒药说,“你男朋友秃成那样我都忍了。”
那女的哈哈笑:“秃我不管,有钱就行。”
“他有钱没用,你得把他的钱全骗过来。”毒药说,“不然你得意个啥。”
“他现在还有点用,等他再挣两年,”女的恬不知耻地回答,“两年后钱挣够了,我杀了他,远走高飞,何乐不为?哈哈哈。”
“你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么?”毒药忽然扭过头来问我。
我无心参与他们的打情骂俏,问他:“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杀人。”前面的人抢答说,“要是怕,妹妹请先下。”
“我要小金佛。”我对毒药说,“你要是给我,我就跟你去。如果不给,现在就让我下车。”
毒药好像在闭目养神,帽子一半盖住脸,只露出鼻子以下的部位。他以一种很舒服的姿势后仰着头,发出呼吸一样微弱的声音说:“不给,也不让下。”
我的手当机立断摸到车门的把手。只是车门已经被锁住了,我试着用手肘撞,门仍然安然无恙。我伸手摸了摸沾满泥浆的车窗玻璃,暗自思忖如果砸烂车窗不知合算不合算?这样想着我已经转过头来想寻找到坚硬到足够撞碎玻璃的东西。毒药坐直,帽子从他的头顶滑落,掉在地上,他没有捡起,而是慢慢俯身,逼近我的脸。这种感觉让我难以自持地想到刚刚他对我的非礼举动,我立刻伸手给了他一个巴掌。但是,我的力道太小了,我的手掌接触他的脸,几乎都没发出什么声响。打完后,我呼吸急促,死死地咬着嘴唇瞪着他,可这压根吓不倒他。他表现得和电视电影里所有的流氓一样,缓缓转过头来,然后毫无廉耻地笑了。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开车的女人也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一边笑还一边抽空对我说:“第一次打耳光吗?手劲还需要多练练。”说罢,她用力捶了一下车喇叭,这辆怪车跟着发出一阵怪异的长鸣。
毒药倒是没有对这伤人自尊的讽刺进行一番发挥,而是将一个亮晶晶的弹簧匕首凭空一丢,在半空翻了个圈又被他牢牢握住,对我送过来:“我看,你需要工具。喏,来,接住它!”
他邪恶的眼光里掺着调戏的意味,大胆地看着我。我避开他的眼神,一把将刀夺过,开关轻轻一按,锋利的刀片就迫不及待地吐出。我毫不犹豫地一手死死掐住了他的脖子,身体不由自主地扑上去,另一手握刀,刀尖直指他的脖子。
他完全没有任何反抗地被我推进后排座位的角落里,蜷着身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像在拍大片,我们配合得真是天衣无缝。
“戳。”他没有任何紧张的神色,反而用鼓励的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我说,“对准了!对,就这样!用劲!”口气好像在指挥我杀一只鸡,他甚至故意伸长脖子,头都要顶到车顶了,脖子露出一大截粗粗的蓝色动脉给我看,只等着我放他的血。
我没有使劲,却也没有放开手里的刀。我想起一句非常俗的俗话,“死猪不怕开水烫”,原来就是这样。我不是嗜血狂,所以当然不会接受他的建议。但我保证,如果他再激我,我就算不戳他,也要让刀尖在他的脖子上刻下一个流血的叉!我又一次被自己毒辣的想法震惊到了,握刀的手或许是肌肉紧张而有些颤抖,毒药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他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了我手里的刀,然后轻轻偏开他的头,用无比温柔的语气对着前排开车的那个人说:“老姐,我终于见到比你更生猛的女人了。”
老实说,我还是很感谢他给了我这样一个台阶。
车子一个急刹车停住。开车的女人终于回过头来,她拧亮了车内的小灯,在暧昧的黄色光线下,戴着帽子的她也只能看到鼻子以下的部位。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女人的缘故,她的下巴显得比毒药的要柔和许多。
“你应该杀了他。”虽然帽檐太低,但她微微上扬的嘴角的弧线告诉我她在微笑。这微笑来历不明,意味深长,谈不上友好也谈不上讽刺,“不然,死的就是你。想做女侠,心慈手软可不行。”
我没有吭声。我在座位上坐好,捂住了我缺乏生气的脸。我谁也不想理,就让我安静一会儿,不然,如果我真的杀了人,请不要怪我。
大约一刻钟后,车子停了下来。毒药先下车,从外面替我打开了车门,他拍了拍我:“马小卓,下来。”
我从没有想过,在江南,也会有这样的建筑。在此之前,我对我已经身处半年的这个城市的印象非常有限。除了和颜舒舒一起去过的那个如同难民营一般人声鼎沸的商场,几条回镇上时必经的宽宽窄窄的马路,和大到我至今未能走遍每一个角落的天中,我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我下了车,才发现已经是晚上了。前面不远处的毒药的家,居然是一座老式的带天井的房子。一个暗黄色的灯泡在大门前孤独地低垂着,被冷风吹得东飘西荡。我跟着毒药的脚步走到门前,抬头看到左上角暗铜色的门牌,13弄27号。在我好不容易辨别出这几个斑驳的字之后,他已经把门打开了。
刚才一路的颠簸,车内的不良气体仍然残留在我的腹腔内。在他打开门的瞬间,我几乎有些晕眩和想要呕吐。而那个开车的女人,已经抢先一步进了屋子。只可惜我始终都没有看清,她到底长成什么样。
“跟我来。”毒药转身唤我。
我站着没动:“你去拿,我在这里等你。”
“那家人家是开狗肉铺的。”他摘下帽子指着巷子深处一家亮灯的人家,又指指脚下:“每天晚上都有一辆三轮车从这里经过,车上全装着病狗疯狗流浪狗。”在看出来我压根不相信他的谎言之后,他很快又补上一句,“不过看你这样,狗不怕你就不错了。”
说完,他自个儿进了屋。
我在门口足足等了一刻钟,没看到任何疯狗,也没看到毒药出来。我面对通往屋里的院子里的唯一一条窄路迟疑向前。
院子里传来两人的争吵。
毒药在说:“谁干的,我非灭了他。”
还是那个声音沙哑的女人:“得了,整天灭这个灭那个,自己给灭了还不晓得咋回事。老实点要死人吗?”
“欺负到我家门口了,这口气我咽不下去!”毒药说,“这回他们不把东西吐出来,我饶不了他们!”
我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却忽然听到近在身旁的一声狗吠。
我并不怕狗,只是太突如其来,我还是吓得轻声尖叫了一声。
里屋的两个人听到动静,走了出来。
我惊魂甫定,脚不由自主地向前,想冲进门里去,却差点撞上了正出门而来的一个人。
她下身穿着极为鲜艳的红色大摆裙,上身只着黑色的大领T恤,胸口开得低到不能再低,毫不吝惜地露出整片锁骨和洁白的皮肤。后脑勺歪别着一个好大的发卡,微卷而凌乱的长发垂下来一些,覆盖半个脖子。她的眼睛只和我短短交会几秒就离开,然后我所有的视线和听觉都模糊了,储藏在深窖里的记忆一下子轰然而至。
就在她看我的那一瞬间,我差点脱口而出她的名字。
我慌乱转身,看到深灰色的天空和这个记忆中诡异般相似的院子,不是吗?虽然已经是晚上了,可从屋里传来的微弱光线足以让我看清这个院子的布局:一样的破败,葡萄架凌乱地倒着。甚至在门边也有一棵树!是不是樟树?我瞪大眼,想要分清,无奈雨又点点滴滴落下,滴入我的发根,让我头皮阵阵发麻,好似老天有意不让我探究这秘密的真相。恍惚间,我甚至分不清那些只在梦魇里徘徊过的最初记事时的记忆,是对此刻的预示还是真正的回忆。直到那个叫毒药的男生伸出一只手,靠近我的眼帘,我只能和他手心里的一颗黑痣对牢。
“马小卓,很抱歉,你要的东西我找不到了。”
我冷冷地退了一小步。冬雨令我微微发抖。哦,应该不是冬雨,一定是因为什么别的,比冬雨更叫我冻透。
我面前的女人,是刚才开车那个吗?为什么会如此如此地像她?虽然她比她要高,她的香水,也比她的浓烈许多。但她们的感觉,真的太像太像了。她身上传来的味道到底是香水还是酒精?我已经分不清了。我有些晕晕乎乎,耳朵发烫,脸颊冰冷。
我想我是旧病复发了。就在这个如此莫名其妙的冬日。一个名叫毒药的几乎陌生的男人,和他屋子里我素昧平生却和当年的林果果有着同样神色的不知名的女人,让我有神经错乱的危险预感。
这个家很特别,跨进门槛就是堂屋,室内大而空旷,只在正中有一张小圆桌,紧挨着四周墙壁或许有些陈设,可是却通通蜷在阴暗的角落里不见光,根本分辨不出那是些什么家什。小圆桌上此刻正开着一台小火锅,里面的水已经咕噜咕噜地烧开了。蔬菜和冷冻羊肉满满当当地挤在小火锅四周,热气直直地往上蒸腾,好像屋顶上安着一个巨大的吸盘。
我嗅到了阔别十年的,只属于老宅屋内高耸的发霉木柱的味道。我忽然慌张起来,转身就要往外奔去,却被毒药一把扯住:“马小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姐姐,她叫夏花。”
夏花当我不存在,她把袖子高高地挽起,坐到小圆桌旁边,捞起一大盘豆腐,用筷子把它们通通拨进锅内。我的眼光不由自主地跟随着她,看她样子好像已经饿得不行了。刚才那条吓住我的狗,就那样很温顺地趴在她的凳子旁边。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一只狗,起码有半人高,通体是乌黑油亮的毛发,连趴着的样子都很震慑人。
“来吃吧。”她已经用筷子夹起一块刚刚滚过开水的豆腐放在唇边吹气,不知道在跟谁说话,“饿死了,要不是去接你,老娘早吃饱了。”
“一起来。”毒药拉我一把。我本该推开他,直接走出去,就像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相信他会把东西还给我。可是又可是的是,我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又一次身不由己地跟随他,坐到了小圆桌旁。
这样,我就可以看她看得更仔细一些了。
哦,她们连吃东西的样子都那么像。她面前放着一个盛着半碗辣椒油的碗,所有刚刚烫熟的蔬菜都浸在辣椒油中,然后被送进嘴里。
她嘴角蘸着酱料,但她不抚去它。她连饥饿的样子都这样专心致志,眼里只有食物。哦,天,她们连拿筷子的手势都那么相像。
我震惊之余,只见她不知从地上还是哪里摸出一个扁扁的酒瓶,仰脖灌下其中液体。浓香的白酒味道,刺鼻得让我几欲落泪。
我从来都没有这样在别人家里吃过饭,更别说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我把一切危险都置之于脑后,只想贪婪地靠近回忆,哪怕是一小会儿,一小小会儿。
我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愚蠢,我只是一样的无能为力。
“又是天中的?”夏花斜着眼看了一眼我的校徽。
我当然明白那个“又”字的意思。
“我不是他女朋友。”我看着夏花,认真地说。
“你为什么不做他女朋友?”夏花呵呵笑着说,“是他不够帅还是他太坏?”她笑着继续灌酒,然后把酒瓶递给旁边的毒药。
“她还没通过我的过关测试。”毒药自恋地说。
好吧,自恋是醉不是罪,我当他疯了而已。
我一直笔直地坐在座位上没有移动,当然也不可能吃任何东西。这是黄昏向黑夜过渡的时分。这是马卓灵魂出窍的时分。我曾见过林果果喝这样的酒,那夜她酩酊大醉,是阿南和我扶她回家。她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喃喃自语:“居然有能让我醉的酒,真是怪事。”
后来阿南告诉我,其实她并没有醉,她心情不好,是在装醉而已。她是个天才,就连装醉,也是一流。可惜红颜薄命。
我拼命揉了揉自己发红的鼻子,强迫自己要镇定。毒药把酒瓶伸到我面前,说:“你呢?来点儿?”
“我不喝酒。”我说。
夏花摇摇头说:“你看她的样就不能喝。”
“金佛。”我没有搭他们的话,而是继续重申我的目的,“请还给我。”
“操!”我听到他轻声骂了一句,然后他再次把酒瓶递到我面前,挑衅地说道:“干了它,我们再说别的话。”
我看了看酒瓶,里面还有大半瓶酒,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我接过酒瓶,站起身来,一饮而尽。然后我把空酒瓶放到桌上,看看一旁大口灌酒面无表情的夏花,看着一脸惊讶却同时在坏笑的毒药,又看着那口沸腾的火锅,大声地对他们说:“那个金佛是我们班一个男生的。那是他妈妈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因为,他妈妈已经死了。所以,请帮忙,还给他。”
空气里没有任何声音,暧昧的热气里,我看到蹲在地上的大黑已经站立起来,那个名叫夏花的女生,抑或女人,伸出手爱怜地摸了摸它的头顶,然后她用不急不缓的语气对毒药说:“夏泽弟弟,看来,你惹了个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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