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爹啊,你耕了十几年废田,颗粒无收呢
陆得胜接了钢笔后,随手放在桌上,一会儿放抽屉里,他没打算用。
“陆伯伯还是没原谅我吗?我知道,您肯定没原谅我,唉,算了,我这种人确实不值得您原谅,我这种人活着也是浪费空气,浪费粮食,浪费资源……”
阮七七悲伤地叹了口气,作出西子捧心状,表情悲戚哀婉,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你又发什么神经?”
林曼云神情警惕,总觉得阮七七没安好心。
她可不信阮七七会突然变得这么懂事,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小贱人就是个癫婆,怎么可能变成文明人?
“林阿姨,你怎么可以说我是神经病?我一心一意为了你好,为了这个家好,你却不领情,还在我心上扎刀,你……你太过分了!”
阮七七泫然若泣,我见犹怜,看得林曼云十分刺眼,这一招是她经常用的,居然被小贱人学去了。
可恶!
“你天天在院子里种资本主义毒草,要是被有心人举报,我爹的前程都要被你毁了,说你蠢还不承认,成天就知道吹枕头风占小便宜,一点脑子都没有,我爹眼睛让屎糊了,才会被你……”
陆野说着说着就上火,又要骂人,被阮七七拦住了。
“你别这样说,林阿姨就算再蠢,到底是你爹的小老婆,就算是以前的姨太太,也算是半个长辈了,咱们得懂礼数,而且你林阿姨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蠢,怕遗传给孩子,这些年都在吃药避孕,没再给你生出蠢弟弟蠢妹妹,也是功德一件了!”
阮七七语气很温和,她长得就很文静,还是软萌漂亮的包子脸,只要不发癫,还是很招人喜欢的。
陆得胜脑子有点乱,他有点不太适应这么很乖巧的阮七七,心里也很不安,总觉得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这死丫头说发癫就发,一点预兆都没有。
此时的陆得胜还没反应过来,林曼云却面色大变,惊慌斥道:“谁避孕了?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没胡说啊,昨天我给你号了脉,你都吃十几年药了,我爹可是全公社最厉害的赤脚医生,我不会号错的。”
阮七七眨了眨眼,语气特别笃定。
其实她会号个鬼的脉,是陆家屋后的樟树说的,她本来想挖点林曼云的把柄,但陆家屋后的樟树年纪太小,知道的太少,她问了半天,才了解到林曼云经常吃药。
小樟树不知道吃的啥药,它只知道是林曼云每个月流血时会吃,一连吃二十来天,然后停了,再等下个月流血。
阮七七一听就知道是避孕药,而且林曼云现在都在吃,看来陆得胜是真老当益壮,六十几岁的老头了,那方面的需求还如此旺盛。
“你吃避孕药?”
陆得胜终于反应过来了,疑惑看向妻子。
他一直都想再生几个孩子,但林曼云说他年纪大了,精子不行,生不出来了。
而且林曼云一直以来,都表现出很想再生的意思,所以这些年他一直都很自责,觉得是自己的缘故,才让妻子没能完成心愿。
可现在居然告诉他,妻子生不出来孩子,是因为一直在避孕?
那她为什么要说他身体不好?
还要表现出那么想生孩子的意愿?
陆得胜脑子一时间盘不过来了,林曼云给他的印象,一直都是胆小贤惠善解人意的,现在这种印象被打翻了,他仿佛意识到,妻子其实并不是她表现出来的那样。
“我没有,老陆,你怎么不信我?”
林曼云表现得特别委屈,眼睛都红了,陆得胜又心软了,觉得阮七七一个小姑娘,怎么可能真会号脉,或许真号错了吧?
陆野一眼就看穿了林曼云的心虚,他这些年和这女人斗智斗勇,对她了如指掌。
他悄无声息地潜进老头子的卧室,从床头柜抽屉的最里面,果然找到了一盒白色药丸,写的是洋文,而且药吃了一半。
“这是什么药?”
陆野拿着这盒药出来了,他只认识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看不懂专业药名,但他猜肯定是避孕药。
阮七七其实能看懂,但原身不懂英文,她懒得找借口圆,便说:“拿去医院问一问就知道了。”
林曼云脸色刷地变白了,脑子一片空白,不过她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主动认错道:“老陆,对不起,是我骗了你,我不是不想给你生孩子,可我真的太害怕了,生解放和援朝时,我差点命都没了,我……我不想死,就……就偷偷吃药了,真的不是故意瞒你的。”
她很清楚,陆得胜最恨欺骗和背叛,如果让他去医院查出来,肯定很难原谅她,还不如她主动认错,再好好哄哄,她有把握能哄好陆得胜。
陆得胜面寒如冰,心里也冷得像冰一样,他不是气林曼云不生孩子,而是气她欺骗自己。
和他好好说,他也不会强迫生孩子,可林曼云表面上答应她,背地里却偷偷吃药,还把责任推在他身上,害他这些年都在自责。
这种行为是他最恨的两面三刀,偏偏做出这种事的,是他最信任的枕边人,陆得胜心里很难受,他突然觉得林曼云变得很陌生,更不知道这女人瞒了他多少事。
陆得胜深深地看了眼林曼云,从陆野手里拿了药,“这事就此打住,别说了。”
林曼云松了口气,她还以为陆得胜被她哄住了,心里不免有些得意,还朝陆野挑衅地看了眼,再怎样老陆还是偏向她的。
陆野变了脸色,眼神很受伤,他以为陆得胜又要雷声大雨点小的揭过去了,每次都这样,对他是小事重罚,对林曼云和陆春草他们,却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
“陆伯伯,我送你的钢笔,你一定要用啊,不用就代表你没原谅我,我心里真的好难受,都要喘不过气了。”
阮七七又提起了钢笔,还挤出了几滴眼泪。
陆得胜皱了眉,他有钢笔用,不想用这支。
陆野冷笑了声,将他上衣口袋插着的钢笔拔了出来,揣进自己口袋,再将阮七七送的钢笔,插了进去。
还嘲讽道:“耕了十几年废田,颗粒无收,你都不计较了,怎么七七一点小事你就要斤斤计较,连她送的钢笔都不用,你可真有肚量!”
陆得胜咬紧了牙,好想骂几句,可又不知道骂啥好,毕竟这兔崽子没说错,他确实耕了十几年废田。
他朝陆野狠狠瞪了眼,拔了钢笔帽,在桌上的报纸上随便写了几个字,意外发现这支钢笔出乎意料地好用,比他之前用那支强多了,写起来特别流畅,而且用这支笔写的字,都格外好看些。
“这笔挺好,以后我就用这支了,谢谢。”
陆得胜这回的道谢多了些真心,还觉得阮七七虽然癫了点,但送礼还是很真诚的,只要这姑娘不让陆野上门,他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
“不客气,陆伯伯喜欢就好,我明天就回老家了,下回给陆伯伯带土特产。”
阮七七礼貌地笑了笑,提出了告辞。
陆得胜也没挽留,他还有话要问林曼云。
陆野和阮七七一起离开,他回部队,先送阮七七回招待所。
“那支钢笔是什么来头?”
陆野总觉得阮七七无缘无故送支钢笔,肯定有深意。
“石荆红那拿的。”
阮七七挤了挤眼,它还从樟树那了解到,这支钢笔是石荆红的心头好,经常插在衣服口袋里装文化人,那天要不是他太着急去抓刘红玲,钢笔也不会落在办公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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